[发行]万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时间:2012年02月03日 10:59:32 中财网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MASON TECHNOLOGIES CO.

LTD.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公常路北侧雅盛科技工业园厂房
B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发行股数:
2,2
0
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12.00



发行后总股本:
8,8
0
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
12

2

6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
发行
前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流通
限制、
股东
对所
持股
份自
愿锁
定的
承诺


同一实际控制人李志江、罗小艳、李驰以及股东罗明、罗平、张中
汉、黄海霞、郝军、陈菲

刘平

罗广东、周明益和孙蓉
承诺:“在万润
科技的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万润科技的股份,也不由万润科技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
份。”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志江
、罗小艳、
罗明、张中汉

郝军、刘平和陈菲还承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
人担任万润科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一职或数职期间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万润科技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的万润科技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万润科技股票数量占本人直
接及间接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股东江明投资承诺:“在万润科技的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公司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
持有的万润科技的股份,也不由
万润科技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股东嘉铭投资
和齐心控股承诺:“在本公司对万润科技增资的工商变
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万润科技上市后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万润科技股份,也不由万润科
技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股东弘盛投资
承诺:“在本公司对万润科技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起四十二个月内且万润科技上市后十八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万润科技股份,也不由万润科技回购本公
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
法》第十三条,弘盛投资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弘盛投资的禁售期义务。


保荐
机构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期


201
2

2

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招股说明书
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
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6,600万股,本次拟发行2,200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为8,800万股。


同一实际控制人李志江、罗小艳和李驰及股东罗明、罗平、张中汉、黄海霞、
郝军、陈菲、刘平、罗广东、周明益和孙蓉承诺:“在万润科技的股份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万润科技的股份,也
不由万润科技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志江、罗小艳、罗明、
张中汉、郝军、刘平和陈菲还承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万润科
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一职或数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万润科技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的万润科技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万润科技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百分之五十。”

股东江明投资承诺:“在万润科技的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万润科技的股份,也不由万润科技回购本
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股东嘉铭投资
和齐心控股承诺:“在本公司对万润科技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万润科技上市后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万润科技股份,也不由万润科技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
部分股份。”


股东弘盛投资
承诺:“在本公司对万润科技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四十
二个月内且万润科技上市后十八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的万润科技股份,也不由万润科技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第十
三条,弘盛投资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将承继弘盛投资的禁售期义务。




2、根据公司2010

12

27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截至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①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
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并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至少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
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
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④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
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⑤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认为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可以提交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供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通过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公司制定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2011-2013年度)》,对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2011-2013年,公司在足额预留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如果在2011-2013年,公司净利


润保持增长,则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的增幅将至少与净利润增长幅度保持一
致。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
金转增。各期未进行分配的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


(4)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李志江、罗小艳和李驰承诺:其在作为实际控制
人期间,将不会提案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六十六条中有关现金分配
股利的条款(“公司至少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同时李志江、罗小艳和李驰还承诺:如果将发生致使控制权转移的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前提是股权受让方承诺继续履行股权出让方上述有关不会提案要求
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六十六条中有关现金分配股利条款的承诺。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
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因素:

1、租赁厂房搬迁风险

公司现有厂房为租赁所得,厂房及所处土地产权为出租方合法拥有。租赁期

2015

2

17
日止,同时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满后,公司在同等条
件下享

优先续租权。现有厂房
所有权人
作出承诺:未来五年内不会将该宗房产予以拆迁、
转让、抵押或用于其他目的,并积极促使东方建富优先满足公司厂房租赁需求。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取得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北部工业城的国有土地使
用权,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预计
2015
年前建成并达产,公司生产
能力将大幅提升。



如果租赁期限届满,公司未能成功续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顺利达产,
厂房搬迁将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于
2008

12

16
日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为三年。根
据《关于印发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和
2008

1

1

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公司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8
年起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
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4
号)规定,高



新技术企业在通过资格复审之前,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
15%
的税率预缴。



2011

9

23
日,
深圳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以下简称“认定机
构”)通过了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复审


2011

10

31
日,认定机构
公示了包括公司的评审结果。目前
15
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已经结束,在经
全国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将由认定机构
颁布新的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



如果未来国家变更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公司不再符合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市场风险

随着LED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LED市场需求正不断加
速扩大。在此背景下,行业内现有企业进一步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吸
引了更多资本新进入LED行业。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劳动力成本和市场空间等因
素影响,全球LED产业正不断向中国大陆转移,台湾亿光、佰鸿及其他国外行业
龙头已经在大陆设厂,预计未来5-10年内,珠三角、长三角、福建与江西等地
区将会成为世界LED光源器件封装中心,LED封装领域存在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2
一、普通术语 ..................................................... 12
二、专业术语 ..................................................... 13
第二节 概 览 .................................................... 16
一、发行人概况 .......................................................... 16
二、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 .............................................. 17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 20
四、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0
五、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2
六、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2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3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3
三、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24
四、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26
五、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2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7
一、租赁厂房搬迁风险 ................................................... 27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 27
三、市场风险 ............................................................ 28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 28
五、经营风险 ............................................................ 28
六、财务风险 ............................................................ 29
七、技术风险 ............................................................ 29
八、募集资金投向项目风险 .............................................. 30
九、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追缴风险 ....................................... 31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2
一、公司基本情况 ....................................................... 32
二、公司改制重组情况 ................................................... 32
三、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本形成情况 ....................................... 37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 48
五、发行人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56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 60
七、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委托持股情况 .......... 64
八、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64
九、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
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66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68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68
二、行业基本情况 ....................................................... 70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92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 ..................................................... 97
五、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 112
六、特许经营权 ......................................................... 118
七、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 ........................................... 118
八、公司研发情况 ...................................................... 121
九、公司质量控制情况 .................................................. 123
十、公司名称中“科技”字样的冠名依据 ................................ 12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25
一、同业竞争 ........................................................... 125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12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133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13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和投资情况
........................................................................ 13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的薪酬情况 .... 13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 139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做出的重
要承诺 .................................................................. 139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13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 14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42
一、法人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 142
二、法人治理制度运行情况 ............................................. 143
三、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 145
四、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 145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 145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47
一、财务报表 ........................................................... 147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 156
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57
四、主要税种、税率 .................................................... 166
五、分部信息 ........................................................... 167
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 168
七、非经常性损益 ...................................................... 168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169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 170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 172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 172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73
十三、财务指标 ......................................................... 173
十四、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的主要差异及原因 ........................... 176
十五、盈利预测 ......................................................... 177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 .................................................... 177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 178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9
一、财务状况分析 ...................................................... 179
二、盈利能力分析 ...................................................... 195
三、资本性支出 ......................................................... 220
四、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220
五、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 222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226
一、公司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目标 ................................ 226
二、具体业务目标和计划 ............................................... 227
三、拟定上述规划和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实施的主要困难 ........... 229
四、确保实现规划和目标采用的方法途径 ................................ 230
五、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230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32
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计划 ............................................. 232
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意见 ...................... 23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 ...................... 232
四、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 233
五、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可行性 ......................................... 235
六、募投项目市场分析和产能消化的营销措施 ........................... 239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 242
八、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251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254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254
二、公司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 256
三、利润共享安排与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 256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57
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情况 ............................................. 257
二、重大合同事项 ...................................................... 257
三、其他事项说明 ...................................................... 260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62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268
一、备查文件 ........................................................... 268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 268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
招股说明书
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

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股份公司、万润科技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润有限、
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润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香港万润





万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持有
100%
的股权


武汉万润





武汉光谷万润光电有限公司,曾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并持有
51%

股权


广东恒润





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本公司
全资
子公司,持有
100%

股权


万润科技(香港)





罗小艳与李志江在香港设立的
万润科技有限公司
,现已注销


嘉铭投资





嘉铭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弘盛投资





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齐心控股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江明投资





深圳市江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公司章程(草案)》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的、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章程》或章程





万润科技或本公司前身万润有限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SS



State-own Shareholder的英文缩写,是指国有股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
和国商务部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省发改委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工贸信委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康佳集团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内
A

上市公司


晶元、
晶元光电





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上市公司





E
GLO





全球知名家
居照明企业,总部位于奥地利,为百安居、麦德
龙、沃尔玛等连锁企业的
供应商


东方建富





深圳市东方建富实业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保荐
机构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中审国际、发行人会计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方民和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由

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吸收
合并


欧盟





欧洲联盟(
European Union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A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公司本次发行面值为
1.00
元的
2,2
0
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
行为


报告期各期末





2008

12

31
日、
20
0
9

12

31


2010

12

31


2011

6

30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
最近三年
又一期





2008
年度、
2009
年度

2010
年度

2011

1
-
6





二、专业术语

LED





全称为“Light Emitting Diode”,指发光二极管,是一种
可以将电能转化为光能的半导体器件

LED产业




即广义上的半导体照明产业,包括上游LED外延生长及芯片
生产、中游LED光源器件封装及下游LED应用产品生产行业

LED封装





用树脂等材料包封LED芯片形成LED光源器件的过程


LED照明




即狭义上的半导体照明,LED光源器件的应用领域之一,包
括LED通用照明和LED景观装饰照明等

通用照明




以满足人们视觉作业为目的的照明种类

景观装饰照明




营造光环境感受为目的的照明种类

传统照明




采用热辐射光源、气体放电光源等传统人工光源的照明应
用,是相对LED照明而言的照明种类。


衬底





LED 衬底。外延生长的载体,生产外延片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之一,主要有蓝宝石、砷化镓、锗等材料

外延片





LED 外延片,外延生产的产物,用于制造 LED 芯片


MOCVD





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淀积,目前应用范围最广的生长LED 外延
片的生长方法,有时也指运用此方法进行生产的设备

芯片





LED芯片。具有器件功能的最小单元,具备正负电极、通电
后可发光的半导体光电产品,由外延片经特定工艺加工而成




SMD LED





SMD是Surface Mounted Device,为表面贴装器件,SMD LED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指贴片式LED


Chip LED





采用PCB作为基板材料的片式LED,隶属于SMD LED


PCB




PCB

Printed
Circuit
Board
),中文名
称为印制电路板


PLCC LED





全称为“plastic leaded chip carrier”,带引线的塑料
芯片载体,隶属于SMD LED


Top LED




顶部发光LED,隶属于PLCC LED

Lamp LED




直插式LED,又称支架式LED、引脚式LED

High Power LED




大功率LED或功率型LED,指工作电流>100毫安的LED,隶
属于SMD LED

高亮度LED




发光强度在
10

100mcd


LED


IRM




红外线接收头


COB




板上芯片封
装,全称为“
Chip on Board


,
不使用
LED
支架,而直接将芯片封装在导热性能极佳的基板上


CCFL




冷阴极荧光灯管


Mil





长度单位,等于千分之一英寸,即
0.0254
毫米


光通量




光源每秒钟所发出的可见光量之总和。单位:流明(Lm)

光强




光源的明亮程度,表示光源在一定方向和范围内发出的可见
光辐射强弱的物理量。单位:坎德拉(cd)

光效




发光效率,光源发出的光通量除以光源的功率,是衡量光源
节能的重要指标。单位:流明/瓦(Lm/W)

光衰




LED光源器件的光通量发生衰减的现象

显色指数





表征在特定条件下,经某光源照射的物体所产生的心理感官
颜色与该物体在标准光源照射下的心理颜色相符合的程度
的参数,衡量光源质量的指标

亮度




单位面积的发光强度。单位为坎德拉
/
平方米

cd/m
2



照度




从同一方向看,在给定方向上的任何表面的每单位投影面积
上的光照强度。单位为勒克斯(Lux)

色域




某种设备所能表达的颜色数量所构成的范围区域,即各种屏
幕显示设备、打印机或印刷设备所能表现的颜色范围

IP等级




IP是Ingress Protection的缩写,IP等级是针对电气设备外
壳对异物侵入的防护等级,来源是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
IEC60529

iSuppli





全球领先的电子制造领域市场研究机构


LEDinside





全球知名市场调研机构
Trendforce
旗下的
LED
行业全球产
业信息平台与研究机构


国家
LED
产业联盟





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及研发联盟,
LED
行业自律性机构


高工
LED
产业研究所





国内知名的LED行业专业研究机构


PIDA





台湾光电科技工业协进会




UL认证




美国保险商实验室(
Underwriter Laborat
ories Inc.
)进
行的认证,是美国最具权威的产品安全认证


CE认证




欧盟对产品的认证,通过认证的商品可加贴CE(Conformite

Europeenne的缩写)标志,表示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消

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的要求,可在欧盟统一市场内自

由流通,要求加贴CE标志的产品如果没有CE标志的,将不得
进入欧盟市场销售

TUV认证




德国技术监督协会(Technischer Überwachungs
Verein,缩写为TUV)经由政府授权和委托,进行工业设备
和技术产品的安全认证及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的评估
审核,在德国和欧洲有较高的影响力

EMC




电磁兼容性(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即设备
和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任何事物
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LVD




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要求电气产品符
合一定的电器安全要求:如绝缘距离要求、耐高压要求、抗
燃性要求、温升限制、关键零组件的使用寿命及异常状况测
试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






国际标准化组织
发布的
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






国际标准化组织
发布的
环境
管理体系


TS16949
汽车产品质
量管理体系





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2年3月公布了一项行业性的质量体
系要求,全名是“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
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殊要求”



注:本
招股说明书
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
招股说明书
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
招股说明书
全文。



一、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设立


公司系由深圳市万润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万润有限是于
2002

12

13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

2008

6

3
日,经深
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万润有限整体变更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11031756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注册
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66,000,000
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志江。



(二)公司简介


公司
是集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中高端
LED
光源器件封装和
LED
照明产品提供商,为客户提供
“客制化”、
“一体化”
解决方案。



作为国内中高端
LED
光源器件和
LED
照明产品供应商,公司在
市场竞争
占据
先机。

公司生产的LED 光源器件产品已成功应用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深圳馆“大
芬丽莎”

LED
背光油画墙

2010
年广州亚运会、
亚残运会,
2011
年深圳
世界大
学生运动会开幕式
LED
灯饰
工程
。公司
生产的
LED
照明产品已
成功应用于深圳市
LED
路灯照明示范工程,俄罗斯国家大剧院
剧场照明和
印度家乐福
超市
室内照明
等工程






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009
年度
深圳市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
500
强”企业,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

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之一的

大功率、高亮度
LED
光源器件产业化项目
”的实施
单位


2010
年,
深圳市科
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在公司设立“深圳功率型
LED
封装及照明工程技术研
究开发中心”,
2011
年,公司作为国家科技部“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半导体照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员单位,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研究




公司注重核心技术的保护和升级,拥有
多项
核心工艺诀窍和非专利技术
;拥



有专利技术
51

,
其中发明专利
3
项。公司坚持在持续增强核心技术研发和技术
储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核心技术应用于市场开拓。公司获得
ISO9001:200
8

量管理体系、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ISO/TS16949:2009
汽车行业质量管
理体系等认证,其中,
LED
光源器件系列产品获得美国
UL
认证

LED
照明产品获
得欧盟
CE
认证

LED
灯管获得美国
UL
和德国
TUV

EMC

LVD
认证。

2010

12
月,公司通过与国际权威检测机构
UL
合作,建成
UL
认可的企业目击测试实验室,
可自行或对外进行新产品
UL
初步
认证测试,


提高新产品认证效率

公司

业内知名度。



二、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

(一)技术优势


公司目前拥有专利
51
项,其中
3
项发明专利、
3
8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10

外观设计专利。



1

LED
封装

技术
优势



1

技术优势体现在

光效、

光衰、

显色指数及色系一致性等方面


公司生产的
LED
光源器件
在光效、光衰、显色指数及色系一致性等方面
达到
国内较高技术指标
。其中,光效指标可达
132Lm/W
、光衰
指标
达到
3,000
小时零
光衰。




2

通过对工艺流程自主设计
、原材料科学配置
,实现同等级的
芯片制作
出更高等级发光效率的
LED
光源
器件


公司通过对支架碗杯的弧度设计、胶水性能的改良、荧光粉粒径的选配,减
少封装材料对芯片出光的阻滞
和对光强的内部
折耗,从而有效地提

同种
LED
芯片的实际出光效率,使公司相同
LED
芯片封装形成

LED
光源器件发光效率比
原产品提高
10
%
左右
,达到更大一级尺寸芯片所能达到的的发光效率
,提升了公
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
向下游

价能力提供

保证。



2

LED
照明

技术
优势


公司拥有一批半导体器件、光学、结构、散热、电子、美工等
方面
技术骨干,
形成以
LED
光源器件研发为中心,全面辐射
LED
照明各技术领域的技术团队,生
产的
L
ED
照明产品在光衰、光效、节能指数、照度、均匀度、安全性能、
IP

级等
方面达到国内较高技术指标





2009
年,公司的“高效节能
大功率
LED
路灯”以其高于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
标准的平均照度和整体工艺设计的独创性,
通过深圳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鉴定,
取得深圳市科工贸信委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被认

属国内首创,成功应用
于深圳市
LED
路灯示范工程。



2010
年公司的“高效
节能
LED
灯管”以其低光衰、高光效、高节能参数,
通过深圳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鉴定,取得深圳市科工贸信委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
证书
,被认定为国内首创、具有良好的
市场推广应用价值。



3
、持续的研发能力


公司
技术团队的
研发能力覆盖半导体器件、光学、结构、散热、电子、美工
等领域,主要从事
LED
光源
器件

LED
照明
产品
的研究

开发。



公司研发能力近年来受到市场和政府的认可

已经具备了重大项目实施和国
家重点课题研究的能力


2010
年深圳市政府资助公司设立“企业工程研发中心”,
承担“功率型
LED
封装和照明工程技术”的研究、开发任务;
2010

国家发改
委、工信部将公司的“大功率、高亮度
LED
光源器件产业化”项目列入

电子信
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201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计划

2011
年,公司作为
国家科技部“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半导体照明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员单位,
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研究;
2011

台湾
晶元光电、康佳
集团
和公司
签订《
LED
项目技术合作
意向书》,构建从芯片、封装到应用的全产业链深度合
作与技术合作研发平台。



(二)产品服务优势


1
、以
丰富

产品线
满足
“客制化”个性需求的能力


公司拥有数百个规格

数千个型号的
LED
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丰富
的产品线使中高端客户的“客制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公司还提供主动的设计
服务,以贴近市场的触角和对
LED
的深刻理解给客
户提供专业
性指导
建议,帮助
客户最大限度节约成本和实现照明
最佳
效果
,在有效增强客户对公司的需求黏性
的同时,增加了公司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



2

整合创新、提供

一体化


解决方案的能力


公司以光学设计为基础,整合上下游研发资源,实施整合创新,

扎实的
LED
光源
“一次光学设计”能力

LED
照明产品
“二次光学设计”

能力

为客户



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其中

2010
年,公司
为上海第
41
届世博会深圳馆“大芬
丽莎”油画墙提供“一体化”

LED
照明解决方案;
2009
年和
2010
年为
深圳市
LED
路灯照明示范工程
提供“一体化”

LED
照明解决方案。



(三)中高端市场准入优势


公司坚持“技术领先、品质至上、打造精品、至臻服务”的理念,把握高标
准的设计、制造规范,已经取得国内外不同区域中高端
LED
市场在质量、安规、
环保等产品标准认证的准入资质。



在产品认证方面,公司取得美国
UL
、欧盟
ROHS

CE
、德国
TUV

EMC

LVD

SGS REACH
检测认证;
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公司获得
ISO9001

2008
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TS16949
:2009
汽车产品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
公司建成
UL
目击测试实验室
,使新产品的
UL
初步
认证
程序可自行
完成。公司的质量、安规、环保认证和
UL
实验室的建设
使公司具备了进入汽车
应用
市场、
LED
电视
背光
市场和欧美通用照明市场等中高端市场的准入优势




(四)产业链配套优势


公司基于在
LED
封装领域的长期积累和深刻理解,产业链逐渐从封装领域的
LED
光源器件产品向
LED
照明产品自然延伸。

公司已经拥有从LED光源器件封装到
LED照明产品生产的较完整产业链,在产业链之间形成彼此促进、协同发展效应。


公司LED光源器件推动LED照明产品的发展,并有力支持应用产品的开发和生
产;LED照明产品引导LED光源器件的研发,支持LED光源器件产能的消化。公司
通过产业链配套的协同效应,将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品质,使公司在
未来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


(五)品牌优势


公司是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和深圳市LED产业联合会常务副
会长单位,先后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度深圳市成长型中小工
业企业500强”、“2010年度中国LED照明应用百强企业”、“2010照明用白光LED
封装企业竞争力排名”第四名、“深圳市清洁生产企业”、“2010深圳企业文化
建设优秀单位”、“2010年度广东省劳动用工守法优秀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
良好的品牌影响力为公司成就了一批稳固的,具有国际、国内声誉的客户群体,
如:杰光照明、康佳集团、精模电子、银辉玩具等。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李志江、罗小艳夫妇和女儿李驰,其中李志
江直接持有公司1,282万股,并通过江明投资间接控制公司250万股,合计直接和
间接控制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3.21%;罗小艳直接持有1,500万股,占发行前总
股本22.73%;李驰直接持有80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2.12%。李志江、罗小
艳夫妇和女儿李驰共直接和间接控制58.06%。


李志江与罗小艳的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一、(一)公司董事情
况”的相关内容。


李驰为李志江与罗小艳之女,身份证号为44030619851030****,1985年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0年12
月期间任职于华林证券投资银行总部,目前为无业。


四、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
中审国际
出具的
中审国际审字

2011

01020130

审计报告》,公司报
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
财务
指标如下:


(一)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
6
-
30


2010
-
12
-
31


2009
-
12
-
31


2008-12-31

资产合计


39,092.37


32,818.88


17,312.61


13,003.59


负债合计


16,908.91


13,390.4
6


6,951.12


4,786.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183.46


19,428.41


10,361.49


8,216.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22,183.46


19,428.41


10,128.99


8,216.80




(二)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1
-
6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19,019.99


23,388.76


13,730.31


15,018.54


营业利润

3,158.58


3,947.85


2,039.83


2,341.35


利润总额

3,214.73


4,165.58


2,069.14


2,376.23





净利润

2,755.05


3,586.29


1,899.69


2,173.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755.05


3,613.99


1,912.19


2,
173.32




(三)
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1
-
6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4,092.31


2,689.65


1,601.19


1,192.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2,378.96


-
6,864.21


-
842.53


-
1,930.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426.61


7,0
49
.
91


1,732.28


1,005.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2,118.96


2,840.07


2,478.97


250.53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1
-
6
-
30


2010
-
12
-
31


2009
-
12
-
31


2008
-
12
-
31


1
、流动比率


1.66


2.02


2.69


1.69


2
、速动比率


1.21


1.32


1.81


1.16


3
、无形资产(扣除土
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
的比例
(%)


0.14


0.16


0.28


-


4
、资产负债率
(%)
(母
公司)


43.18


40.74


40.52


36.80


项目


2011

1
-
6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5
、应收账款周转率
(

)


2
.60


5.04


4.55


6.38


6
、存货周转率
(

)


1.70


2.55


2.63


3.80


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润(万元)


4,006.07


5,353.86


2,919.
20


3,1
02.8
5


8
、利息保障倍数
(

)


27.08


21.43


55.86


20.8
1


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

)


0.62


0.41


0.32


0.24


10
、每股净现金流量
(

)


0.32


0.43


0.5
0


0.05


11
、基本每股收益
(

)


0.42


0.70


0.38


0.44


12

净资产收益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加权平均)


13.01


27.48


20.56


30.75





五、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每股面值:
1.00



发行股数:
2,2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方式: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符合资格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按照轻重缓急
程度
用于
下列项目:

1、新型高光效贴片式
LED
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12,691.00
万元;


2

LED
绿色节能照明灯具生产项目,投资总额
9,676.00
万元;


3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
2,188.30
万元;


4
、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
其他
项目。



上述1到3项募投项目已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
款支付上述部分项目投资,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项目剩余投资及置换已支付款
项。募集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注册中文名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

Shenzhen Mason Technologies Co., Ltd.

(三)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66,000,000



(四)法定代表人:

李志江

(五)成立日期:

2002

12

13



(六)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0
8

6

3



(七)住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公常路北侧雅盛
科技工业园厂房
B



(八)邮政编码:

518107

(九)公司电话号码:

0755
-
33953399

29886863


(十)公司传真号码:

0755
-
33236389

29886865


(十一)互联网网址:

http://www.mason
-
led.com


(十二)电子信箱:

wanrun@mason
-
led.com


(十三)投资者关系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十四)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郝军


(十五)投资者关系电话号码:

0755
-
29199416

29886863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每股面值


1.00



(三)发行股数


2,2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四)发行价格


12.00

/






(五)市盈率


3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
1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36
元(按照
2011

6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52
元(按照
20
11

6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
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八)市净率


4.76
倍(
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
算)


(九)发行方式


采用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
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
其他方式


(十)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
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十一)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26,400.00




(十三)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21,935.76
亿元


(十四)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金额约为4,464.24万元,主要包括:


1、保荐承销费用:


3,557.00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


389.80万元


3、评估费用:

9.00万元

3、律师费用:


117.84万元


5、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


390.60万元




三、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
发行人: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志江

住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公常路北侧雅盛


科技工业园厂房
B



电话: 0755-33953399、29886863


传真: 0755-33236389

29886865


联系人: 郝军
万建平


(

)
保荐
机构
(
主承销商
)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住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337

保荐代表人: 戴立洪、刘卫兵

项目协办人: 沈杰

项目组成员: 沈杰、黄龄仪、王浩、王伟洲、黄家颖、朱云霞

(

)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负责人

张敬前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24



经办律师:
王彩章

朱永梅


电话:
0755
-
83515
66
6


传真:
0755
-
83515
090


(

)
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建中


住所

北京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8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
宣宜辰、张明祥


电话:
0755-82521674


传真:
0755-82528872


(

)
资产
评估机构:
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西勤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19号东乐大厦1008室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熊钢、王文涛


电话:
0755-88832456


传真:
0755-25132275



(

)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文华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

)
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收款人户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4000029119200021817

(

)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宋丽萍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 0755-82083333

传真: 0755-82083164

四、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本次发行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弘
盛投资持有发行人460.00万股股权,占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6.97%。除
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
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五、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一)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2年1月18日

(二)开始询价推介的日期: 2012年1月19日~2012年2月1日

(三)刊登定价公告的日期: 2012年2月3日

(四)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2年2月6日

(五)股票上市日期: 上市日待定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
招股说明书
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
会依次发生。



一、租赁厂房搬迁风险

公司现有厂房为租赁所得,厂房及所处土地产权为出租方合法拥有。租赁期

2015

2

17
日止,同时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满后,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

优先续租权。现有厂房
所有权人
作出承诺:未来五年内不会将该宗房产予以拆迁

转让、抵押或用于其他目的,并积极促使东方建富优先满足公司厂房租赁需求。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取得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北部工业城的国有土地使
用权,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项目达产后
公司生产能力将大幅提升。



如果租赁期限届满,公司未能成功续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顺利达产,
厂房搬迁将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于
2008

12

16
日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关
于印发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和
2008

1

1
日起
实施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公司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自
2008
年起按(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