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石化:关于“08石化债”付息公告
1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临2012-7 债券代码:126011 债券简称:08石化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8石化债”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08石化债”按票面金额从2011年2月20日(以下简称“起息日”)至2012 年2月19日止计算年度利息,票面年利率为0.8%; 2、扣税前每手“08石化债”面值人民币1,000元利息为人民币8.00元,扣税 后个人债券持有人实际每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40元(以下简称“本 期利息”); 3、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2年2月17日; 4、除息日为2012年2月20日; 5、兑息日为2012年2月20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发行 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8石化 债”)至2012年2月19日将满四年,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 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 书》”)有关条款规定,债券利息每年兑付一次,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2 一、付息利率 按照本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网下发行结果 及网上中签率公告》,本期“08石化债”的票面年利率为0.8%。每手“08石化债” (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8.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债券持有 人实际每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40元)。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12年2月17日 2、除息日:2012年2月20日 3、兑息日:2012年2月20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截止2012年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8石化 债”持有人。 四、付息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告书》中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本期“08石化债”的利息支付 以付息债权登记日为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08 石化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本期利息。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08石 化债”的利息。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债券持有人可于兑息日后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利息。对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款暂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 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的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如付息网点 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 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以 下简称“QFII”)取得的“08石化债”利息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 3 司代扣代缴。请截至2012年2月17日收盘时持有“08石化债”的QFII最晚于2012 年2月27日前(含当日)填写本公告所附表格并传真至本公司,原件请签章后寄 送至本公司。传真号码为010-59969234,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 街22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王岩,邮政编码为100728。请上述QFII 最晚于2012年2月27日前(含当日),将应纳税款划至本公司银行账户,用途请 填写“08石化债纳税款”,由本公司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税款划出后,请尽快 与本公司确认。收款银行为工商银行北京中石化大厦支行,账户号为 0200004209033005606,户名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有关“08石化债”付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本公司于2008 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认股权 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和《上市公告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邮编:100728) 联系人:王岩 吴高峰 电话:(010)59969225、59960000 传真:(010)59969234、59960386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4 附表:“08石化债”付息事宜之QFII情况表 中文 英文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地区)别 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后持债张数(张) 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元) 债券利息所得应纳税款(人民币元) 填 写 人: 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及签章: 日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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