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美达股份: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2年03月31日 06:18:13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9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达股份”或“本公司”)
于2012年3月17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董事会用传真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2年3月1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由
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8名,经审议批准:
一、《关于对天健集团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反馈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不同意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5票同意;0票弃权;3票反对,其中,梁广义、梁少勋未列明反对理由。

林雄旭反对的理由为:1、因仍未见到有关司法部门关于对天健集团公章使用效力问题的法
律文件,目前无法确定天健集团提案上加盖公章是无效的。2、对天健集团的提案内容,建
议根据公司律师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如有与《公司法》或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
方,提请天健集团调整。3、建议对相关问题进一步跟进和落实。)
2012年3月9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加盖有广东天健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下称“天健集团“)公章的《关于要求召开美达股份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提案内容为:一、关于修改《美达股份公司章程
(2009年修订)》的提案;二、关于“废除《美达股份董事会议事规
则》,并由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新的《美达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以提案方式交股东大会决议”

的提案;三、关于“废除《美达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由董事
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新的《美达股份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以提案方式交股东大会决议”的提案(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网址:www.cninfo.com.cn)。


2012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6届董事会25次会议,审议通
过《对天健集团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反馈意见》(下称“反馈意
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九条,本公司《公


司章程》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董事会决定不同意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网址:www.cninfo.com.cn)。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2年3月18日,按规定将不同意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反馈意见,通知给了天健集团。

就天健集团《关于要求召开美达股份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
于修改《美达股份公司章程(2009年修订)》的提案》所涉内容,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与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要求相对
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不相符:
(一)提案提议“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所汇总候选董事、监事
的简和基本情况,并由股东大会进行资格审查”。即董事会、监事会
候选人,不用经过公司董事会核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提出建
议,以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五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第三点“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
审查并提出建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第六
节第(一)条第1款“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提名、任免董事向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2.5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
人的提名”等规定要求不符。

(二)提案提议“废除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与《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
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
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等要求
不符。且提案提议“由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制订新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并无具体要求修改事项。在现《公司章程》未修改通过前提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则不应废除。


广东华卓律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反馈意见》,出具
了专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反馈意见》决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就本公司董事会对天健集团《反馈意见》的第二、第三点理由,
律师事务所未发表专业意见。


二、《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
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网址:www.cninfo.com.cn)(8票同意;
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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