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川化股份:2011年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2年04月26日 05:28:07 中财网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SICHUAN HUAXIN (GROUP) CPA FIRM

川华信审(2012)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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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化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1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合并财务报表是川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合并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合并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合并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
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合并财务报表的总体列
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川化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川化股份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方模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茂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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