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石化:H股公告

时间:2012年05月25日 20:57:47 中财网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無發表任何聲明,幷明確表示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或因依賴該等
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描述: 描述: sinopec02-bw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號:0386)

港元11,700,000,000

于二零一四年到期可转换为中国石化H股的

零息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

(证券代码:1518)



调整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

根据可转换债券条款及条件,由于中国石化宣派末期股息,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将由每股
10.76港元调整至每股10.60港元,由2012年5月25日(即末期股息宣派的记录日期)之后立即
生效。




兹提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日期为2007年4月17日有关中国石化建
议发行可转换债券并将其上市的公告(“公告”),日期为2012年3月23日之中国石化截至
2011年12月31日止的二零一一年年度报告摘要(“业绩公告”)及日期为2011年8月26
日之中国石化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二零一一年中期业绩摘要(“中期业绩公
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调整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

可转换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可转换债券条款及条件”)列明(其中包括),倘中国石化向中
国石化股东支付或作出任何资本分配(定义可见可转换债券条款及条件),则转股价须按紧
接有关资本分配前生效的转股价乘以下列分数予以调整:

A-B

A

其中:

A指所有类别之所有股份于资本分配公布之日的前一交易日之当时市价(定义可见可转换债


券条款及条件)的平均值与/或公平市价(定义可见可转换债券条款及条件)的平均值;及

B指所有类别之所有股份应占的资本分配于该公告日期的平均公平市价,中国石化应选择两
家具有国际知名度、主要的及独立的投资银行担任专家,按善意原则来确定该公平市价的平
均值。


该调整紧随于记录日期(“记录日期”),即确立有权获得该资本分配之股东的日期之后立即
生效。


诚如于业绩公告所公布的,中国石化董事会(“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0元(含税)(“末期股息”),将于2012年6月7日或之前
发放。诚如中期业绩公告所公布,董事会宣派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每
股人民币0.10元(含税)(“中期股息”)。根据可转换债券条款及条件,末期股息及中期股
息均符合资本分配的定义。据此,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将由每股10.76港元调整至每股10.60
港元,由2012年5月25日(即末期股息宣派的记录日期)之后立即生效。除上述调整外,
可转换债券的条款概无变动。


于本公告日期,可转换债券的未偿还本金总额为11,661,480,000港元。作出上述转股价的调
整后,中国石化在全数转换未行使可转换债券后可按经调整转股价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为
1,100,139,622股股份,较按原先转股价原本发行的1,083,780,669股股份增加16,358,953股
股份。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如对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执
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承董事會命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黃文生

董事會秘書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為:傅成玉*、王天普#、張耀倉*、章建華#、王志剛#、蔡希有#、
曹耀峰*、李春光*、戴厚良#、劉運*、陳小津+、馬蔚華+、蔣小明+、閰焱+及鮑國明+。


# 執行董事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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