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江电力: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2-01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462元(含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22916元 .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9日 . 除息日:2012年7月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5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5月25日经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本次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一)以2011年末总股本16,5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0.25462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462元(含 税)。 (二)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 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为每股0.22916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的法人股股 东(含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 股0.25462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按10% 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22916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一)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9日 (二)除息日:2012年7月2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5日 三、本次分红派息的发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四、本次分红派息的实施办法 (一)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不含发起人股 东),其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 算系统派发。 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 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 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 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 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 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 院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5462元(含 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688900 传 真:010-58688898 联系人:张泽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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