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长信利鑫:更新招募说明书(2012年第2号)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 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1 年4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03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合 同于2011 年6 月2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 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经基金份额分 级后,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 年内,利鑫A 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 基金份额;利鑫B 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因整体 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 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 特有的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12 年6 月24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截止日为2012 年3 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绪 言 ..................................................................................................................................... 4 二、释 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 35 七、基金的募集 .......................................................................................................................... 40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41 九、利鑫A 的基金份额折算 ...................................................................................................... 42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4 十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60 十二、五年期届满基金的转换................................................................................................... 62 十三、基金的投资 ...................................................................................................................... 62 十四、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73 十五、基金的业绩 ...................................................................................................................... 76 十六、基金的财产 ...................................................................................................................... 78 十七、基金资产的估值............................................................................................................... 79 十八、基金费用与税收............................................................................................................... 86 十九、基金收益与分配............................................................................................................... 89 二十、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91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92 二十二、风险揭示 ...................................................................................................................... 99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4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7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6 二十六、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57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 160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62 二十九、备查文件 .................................................................................................................... 163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 念、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 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释 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指《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信利鑫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 发售公告 指《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 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 的修订 《基金法》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 年6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 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25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8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 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29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基金份额分级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 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 利鑫A、利鑫B 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2: 1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 利鑫A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A 份额。利鑫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每满6 个月开放一次,接受申购与赎回 利鑫B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B 份额。利鑫B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运作,封闭期为5 年。本基金在扣 除利鑫A 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利鑫B 享有,亏损 以利鑫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利鑫B 承担 利鑫A 的开放日 利鑫A 的开放日原则上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6 个月的 最后一个工作日(或相关公告公布的工作日) 折算基准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 年内,利鑫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 日原则上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 作日,即T 日。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 利鑫A 的基金份额折算 基金管理人在折算基准日对利鑫A 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的行为 利鑫B 的封闭期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5 年后的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 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5 年期届满 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 年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 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5 年期 届满日与利鑫B 的封闭期届满日相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5 年期届满 时的基金转换 基金合同生效后5 年期届满,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转换为开放式基金(LOF)的行为。转换后的基金名称变 更为:“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上市交易公告书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B 份额上市交 易公告书》及《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 交易公告书》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 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机 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 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 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 者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 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 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 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 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长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交易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 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 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限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 基金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 日 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开放日 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 作日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业务规则》 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 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共同遵守 会员单位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要求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兑换成现金的行为 巨额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 年内,在利鑫A 的单个开放日,利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 鑫A 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利鑫A 总 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合同生效后5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单 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 金总份额的10%的情形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 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 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 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场外 指通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 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 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 业务规则进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 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全部或部分从一交易账户转移到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 注册登记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 系统内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 同交易账户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 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 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有关规则和开 放时间另行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 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 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 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 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 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9 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 号 注册资本 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 2003 年5 月9 日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丹 电话 021-61009999 传真 021-61009800 联系人 周宏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50 万元 49%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49.5 万元 34.3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500.5 万元 16.67% 总计 15000 万元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成员情况 董事会成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简历 田丹 董事长 男 中共党员,硕士,EMBA。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兼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监事长。曾任湖北省军区参谋、秘书,中国 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金融调研处科长,湖北证券公 司证券交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三峡 证券公司副总经理,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副总裁,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胡运钊 董事 男 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湖北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 省经委工业处副处长、处长,黄石市人民政府副市 长,中共黄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湖北省人民 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办 公厅党组副书记,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王岺 董事 男 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钢铁(集 团)公司热轧厂技术员、科长、车间副主任、厂长 助理、副厂长、厂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 理助理兼武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武汉钢 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钢铁公司党委书记、副 总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国洪 董事 男 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长江期货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曾担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 主管,法律事务部经理,债权债务中心总经理,资 产保全事业部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副总裁,合 规总监。 徐文彬 董事 男 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步兵273 团政治处主任, 步兵271 团政委,上海松江区建委书记,松江区小 昆山镇和洞泾镇党委书记,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裁、总裁。现任上海海欣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谋亮 董事 男 中共党员,博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商务谈判师。 曾任湖北经济学院讲师;扬子石化化工厂、总裁办、 股改办、宣传部、企管处管理干部,集团法律顾问, 中石化/扬子石化与德国巴斯夫合资特大型一体化 石化项目中方谈判代表;上海交大南洋部门经理兼 证券事务代表;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总裁助理、战略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监、总 监。现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 董事会秘书。 蒋学杰 董事 男 经济学硕士,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商学院MBA。曾 任中南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教师、武汉科 技信托投资公司武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并兼公司 总助,副总等职、Loftus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 Australia 旗下基金亚洲市场投资组合及私人股权投 资的亚洲区域负责人、KVB Kunlun Pty Ltd, Australia 金融衍生产品持牌交易投资顾问、长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 朱恒 独立董事 男 中共党员,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 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 万国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董事长,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上海轻工控股(集 团)公司监事会主席。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 胡柏枝 独立董事 男 中共党员,大专,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 税务师。曾任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局长,中国三峡总 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三峡财务公司总经 理,财政部驻湖北省专员办监察专员、党组书记、 巡视员,湖北省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副主任。 黄宪 独立董事 男 中共党员,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武汉大学教师、 商学院副院长,美国新泽西西东大学访问学者,武 汉大学珞珈城市信用社副董事长,中港合资武新公 司财务总经理。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 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宋晓燕 独立董事 女 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律师。曾任武汉大学管理学 院国际金融系教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简历 余汉生 监事会主 席 男 中共党员,本科,正高职高级会计师。曾任武钢实 业公司审计处处长、武钢实业公司财务处处长、武 汉钢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处长。现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柳杨 监事 男 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兼财务总部主管。 王罗洁 监事 女 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核工业部国营792 矿 统计员、计划科长,上海海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 经理、经理、财务副总监等职。现任上海海欣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李毅 监事 女 中共党员,硕士。曾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管理部副总监。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零售服务部(筹)负责人。 刘耘 监事 女 中共党员,硕士。曾任湖北经贸实业公司暨大通(中 国)国际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会计主管、 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暨武汉蓝天房地产发展有限 公司财务部经理、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财务 部副经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事务部 总监、市场开发部副总监。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3 3、经理层成员 经理层成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简历 蒋学杰 总经理 男 简历同上。 周永刚 督察长 男 经济学硕士,EMBA。曾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自治街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方总部总经理兼北京展览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上 海代表处主任、上海汉口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现 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 付勇 副总经理 男 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金融业 务部主任科员、华龙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经 理、东北证券北京总部总经理助理、东方基金副总 经理。2006 年1 月至2010 年2 月任东方基金公司 东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8 年 6 月至2010 年2 月任东方基金公司东方策略成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 年3 月加入长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覃波 副总经理 男 硕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EMBA 毕业,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曾在长江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和债券承 销发行工作。2002 年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历任市场开发部区域经理、营销策划部副总监、 市场开发部总监、专户理财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经理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简历 张文琍 基金经理 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上海财经大学EMBA 毕业,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债券交易员资格。曾任湖北证券公司交易一部交 易员、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主 管、债券事业总部投资部经理、固定收益总部交 易部经理; 2004 年9 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历任公司债券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 长信利息收益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现任长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监、长信中短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4 债基金的基金经理和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姓名 职务 蒋学杰 总经理 付勇 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胡志宝 公司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钱斌 研究发展部总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李小羽 固定收益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长信可转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薛天 国际业务部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内部组织结构及员工情况 内部组织结构及员工情况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 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督察长组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 公司经营管理层下 设的委员会 内部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金融工程部、投资管理部、研究发展部、固定收益部、交易管理部、 基金事务部、市场开发部、信息技术部、监察稽核部、综合行政部、 专户理财部、国际业务部、产品开发部 分支机构 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武汉办事处 员工总数 106 人(截至2012 年6 月24 日) 员工学历构成 学历 人数 占比 博士 2 人 2% 硕士 56 人 53% 本科 40 人 37% 专科 6 人 6% 其它 2 人 2% 总计 106 人 100%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5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2、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3、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 4、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施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 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由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9、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10、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2、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及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3、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4、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16、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 他人泄露;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6 18、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9、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0、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1、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2、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 年 以上;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7、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9、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 理; 3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禁止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7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风险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体 系,从制度上保障本基金的规范运作。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2、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定。 (2)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 渗透 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3)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员工不得拥 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利。 (4)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 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有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8 财产、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 互制衡。 (6)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交易、研究策划、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 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 幕信息的人员,应当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7)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出发点。 (8)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 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9)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10)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 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11)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 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3、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内控体系由不同层面的构成。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包括督察长)、 内部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及公司其他部门、各岗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风 险控制责任。 (1)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 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2)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内部管理、资产运作以及经营管理层、 内部各部门、各岗位执行制度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公司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3)内部控制委员会:协助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风险控制工作,主要负责 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协 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或危机事件。内部控制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9 监察稽核部总监、基金事务部总监、市场开发部总监和部分从事内部控制方面的 业务骨干组成; (4)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完 备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业务和基金运作情况进行日常稽核;对 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检 查结果。监察稽核部独立行使检查权并对经营管理层负责; (5)业务部门和公司各岗位: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结合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各项业务和各业务 环节的风险控制;公司各岗位:根据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按业务授权规范 操作,严格控制操作风险。 4、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制 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自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 据,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它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 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等。 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业务规章、实施细则等。部门业务规章、实施细则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 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 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5、内部风险管理体系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程序,具体包括 以下内容: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 (1)投资风险管理; (2)交易风险管理; (3)巨额赎回风险管理; (4)基金注册登记风险管理; (5)基金核算风险管理; (6)市场开发风险管理; (7)信息披露风险管理; (8)不可抗力风险管理。 6、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了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 确保各项业务活动都有适当的授权和明确的分工,确保监察稽核活动的独立性、 权威性;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度, 做到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 同时进行空间隔离,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从制度上降低和 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及时上报各自工作领域中发现的风险隐患,以防范和化解 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内部控制委员 会,使用适合的程序和方法,确认和评估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建 立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 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 算机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1 当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职业技能,防范和化解风险。 7、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2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A 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 年3 月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 号 注册资本:450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8858126 传真:010-68858120 联系人:王瑛 2、主要人员情况 徐进,托管业务部总经理,14年金融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汇兑业务部、代理业务部,具有丰富的金融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 年7 月23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批 复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全国第16 家托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始终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 管业务系统、规范的业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 广大投资者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 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12 年3 月31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10 只, 包括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6006)、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3 金(519985)、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3)、万家添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1908)、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3003)、天 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4208)、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0618)、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5)、长安宏观策 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40001)、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2105)。托管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共10 只,其中6 只已到期,包括南方 -灵活配置之出口复苏1 号资产管理计划、景顺长城基金-邮储银行-稳健配置型 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华灵活精选资产管理计划、长盛灵活配置资产管 理计划、富国基金-邮储银行-绝对回报策略混合型资产管理计划、光大保德信- 邮储银行-灵活配置1 号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大成-邮储银行-灵活配置1 号特定 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华灵活配置资产管理计划、长盛-邮储-灵活配置2 号资产管理计划、南方灵活配置2 号资产管理计划等等。至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 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551.6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 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 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内 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 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4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 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 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 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 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 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法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 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 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 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 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 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5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九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九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联系人:孙赵辉 电话:021-61009916 传真:021-6100991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 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滕涛 电话:010-85108229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6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唐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5557083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010-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11)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 号武汉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 号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骆芸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7 电话:027-82656224 传真:027-82656236 客户服务电话:(027)96558,4006096558 公司网址:www.hkbchina.com (1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传真:0755-25841098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银行庆春路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银行庆春路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08195 传真: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96523,400-8888-508 公司网址:www.hzbank.com.cn (1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 号 法定代表人:马千真 联系人:孔文超 电话:023-63799379 传真:023-63792412 客户服务电话:(023)63836229 网址:www.cqcbank.com (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28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7)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 号大连期货大厦39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673202 传真:0411-39673219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8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18)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阳路510 号南半幢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叶蕾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19)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金源中心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苏卓仁 电话:0769-22112062 传真:0769-22119423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2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 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 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2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转各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7985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9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部 网址:www.gf.com.cn (2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 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吴祖平 电话:0791-6281061 传真:0791-62810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stock.com (2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人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0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 (3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 或95553 网址:www.htsec.com (3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2)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 号润安大厦A 座24-32 层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3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赵洁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8457976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 座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 座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3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3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 号上海证券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 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4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邓寒冰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23 网址:www.sywg.com.cn (41)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2 客服电话:028-86711410 网址:www.tfzq.com (4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 号富凯大厦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43)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 弄东方企业园24 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人:徐晌斐 电话:021-36531494 传真:021-3653301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网址:www.xzsec.com (44)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 号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 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冯杰 电话:010-83991743 传真:010-66412537 客户服务电话:010-83991888 网址:www.rxzq.com.cn (4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121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或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4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郭丽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4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 号澳柯玛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第20 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5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 号新世界中心2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 号新世界中心29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83734659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3、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其他相关机构 信息类型 注册登记机构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 街17 号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 号 华夏银行大厦1405 室 北京东长安街1 号东 方广场东2 座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 街17 号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 号 华夏银行大厦1405 室 上海南京西路1266 号恒隆广场50 楼 法定代表人 陈耀先 廖海(负责人) 萧伟强 联系电话 010-59378839 021-51150298 021-22122888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4 传真 010-59378907 021-51150398 021-62881889 联系人 朱立元 梁丽金、刘佳 彭成初(王国蓓、黄 小熠为经办注册会计 师)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5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一)基金份额的分级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初始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按照不超过2:1 的份额 配比,分为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级基金份额,即利鑫A 和利鑫B。自本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 年内,利鑫A 和利鑫B 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二)基金份额的运作 1、利鑫A、利鑫B 运作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 年内,利鑫A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 个月开 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利鑫A 的开放日原则上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每满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利鑫A 的开放日以及开放办理申购与赎回业 务的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 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 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利鑫A 的第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6 个月满的 日期,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第二次开放日为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2 个月满的日期,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 一个工作日;以此类推。 利鑫B 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利鑫B 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5 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 日。 2、利鑫A 基金份额的折算 基金管理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利鑫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利 鑫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利鑫A 的份额数按折 算比例相应增减。利鑫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具体 份额折算方法参照基金合同中“七、利鑫A 的基金份额折算”以及基金管理人届 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配比与规模控制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6 利鑫A、利鑫B 的份额分开募集、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募集设立时,利鑫 A、利鑫B 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2∶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 年内, 基金管理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利鑫A 进行份额折算,并确保开放日利鑫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利鑫A 的份额数按折算 比例相应增减。在每一个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T+1 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 利鑫A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所有经确认有效利鑫A 的申购申请,基金 管理人按照历史累计申购份额数不超过历史累计赎回份额数的原则进行成交确 认。 具体规模控制及其控制措施见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在指定 媒体上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利鑫A、利鑫B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规则 利鑫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 次并公告。计算公式为: 利鑫A 的年收益率(单利)=1.1×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0.8% 利鑫A 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以百分比计算的小数点 后第2 位。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 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利鑫A 的首次年收益率;在利 鑫A 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 人民币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利鑫A 的年收益率,且约定收益率 为单利。 如届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对1 年期银行存款利息征收利息税,则利鑫A 的年收益率(单利)的计算公式中“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征税后的利率。 例如:假设某一开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2.5%, 利息税为5%,则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2.5%×(1-5%)=2.375%。 本基金的净资产将优先支付利鑫A 的本金及约定收益,在扣除利鑫A 的应计 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利鑫B 享有;如本基金的净资产等于或低于利鑫A 的本 金及其约定应得收益的总额,则本基金净资产全部分配予利鑫A 后,仍存在额外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7 未弥补的利鑫A 本金及约定收益总和的差额,则不再进行弥补。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封闭期满时利鑫A 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 即如果在封闭期末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利鑫A 仍可能面临无法取 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损失的风险。 (四)基金份额发售 利鑫A、利鑫B 将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利鑫A和利鑫B 的份额总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满并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该LOF基金的份额总额。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六)利鑫A 和利鑫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 年期内,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 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利鑫A 和利鑫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其中利鑫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利鑫A 的开放日。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是对两级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 值。 1、利鑫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 年期内,在利鑫A 的非开放日(t 日),设ta 为自利鑫A 上一次开放日(如t 日之前利鑫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 至t 日的运作天数,NVt 为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Fat 为t 日利鑫A 的份 额余额,NAVat 为t 日利鑫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r 为在利鑫A 上一次开放日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8 (如t 日之前利鑫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设定的利鑫A 的年收益率。 (1)如果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1.00 元乘以t 日利鑫A 的份额余额加上t 日全部利鑫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 . .. = ′ . + ′ a a t r NAV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1.00 1 t “t 日全部利鑫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t 日全部利鑫A 份额应计收益= at a t r F ′ ′ ′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1.00 (下同) 以上各式中,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利鑫A 上一次开放日(如t 日之前利鑫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如果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1.00 元乘以t 日利鑫A 的份额 余额加上t 日全部利鑫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t t at F NV NAV a = 2、利鑫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设 NAVbt 为t 日利鑫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Fbt 为t 日利鑫B 的份额余额, 利鑫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bt t at at bt F NV NAV F NAV = - ′ 利鑫A、利鑫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 后第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利鑫A 和利鑫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 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利鑫A 与利鑫B 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利鑫A 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截止利鑫A 的某一开放日或者利鑫B 的封闭期届满 日(T 日),设Ta 为自利鑫A 上一次开放日(如T 日之前利鑫A 尚未进行开放, 则为基金成立日)至T 日的运作天数,NVT 为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FaT 为T 日利鑫A 的份额余额,NAVaT 为T 日利鑫A 的基金份额净值,r 为在利鑫A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9 上一次开放日(如T 日之前利鑫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设定的利鑫 A 的年收益率。 (1)如果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1.00 元乘以T 日利鑫A 的份额余额加上T 日全部利鑫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 . .. = ′ . + ′ aT a T r NAV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1.00 1 “T 日全部利鑫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T 日全部利鑫A 份额应计收益= aT a T r F ′ ′ ′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1.00 (下同) 以上各式中,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利鑫A 上一次开放日(如T 日之前利鑫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如果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1.00 元乘以T 日利鑫A 的份额 余额加上T 日全部利鑫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T T aT F NV NAV a = 2、利鑫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设 NAVbT 为T 日利鑫B 的基金份额净值,FbT 为T 日利鑫B 的份额余额, 利鑫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bT T aT aT bT F NV NAV F NAV = - ′ 利鑫A、利鑫B 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8 位,小数点后第 9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利鑫A 与利鑫B 基金份额净值的公告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 年期内,在利鑫A 的非开放日,本基金将公 告利鑫A 和利鑫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利鑫A 的开放日,本基金将公告利 鑫A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利鑫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在利鑫B 的5 年封闭期届满日,本基金将公告利鑫A 和利鑫B 的基金份额净 值。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0 七、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监会2011 年4 月27 日证监许可【2011】 603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1 年6 月8 日至2011 年6 月17 日。经上海众华沪银会 计师事务所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 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 集长信利鑫分级债券636,483,025.08 份基金份额, 其中利鑫A 募集 424,384,931.89 份基金份额,利鑫B 募集212,098,093.19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 购户数为14,687 户。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1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符合 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 并于2011 年6 月24 日获得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从即日起生效。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连续20 个工作日达不到200 人,或连续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 解决方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2 九、利鑫A 的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基金管理人可在利鑫A的折算基准日按以 下规则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利鑫A份额。 (二)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利鑫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T日)与其 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原则上为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 工作日。(利鑫A的开放日以及开放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 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T日)的具体计算(主要 涉及到折算基准日(T日)折算前利鑫A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见基金合同中“四、 基金份额的分级”中有关利鑫A的运作方式的相关内容。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每满6个月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一次。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利鑫A于2012年6月21日进行了本基金的第二次份额 折算。 (四)具体折算方法 折算基准日日终,利鑫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折算后,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利鑫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利鑫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为: 利鑫A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T日)折算前利鑫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利鑫A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利鑫A的份额数×利鑫A的折算比例 利鑫A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3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利鑫A的基金份额净值、利鑫A 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利鑫B的上市交易等 业务,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管理人须最迟于基金份额折算方案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4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 年内,投资者可在利鑫A 的开放日通过场外的 方式对利鑫A 进行申购与赎回,利鑫B 在五年期内不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但可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进行 申购与赎回。 (一)利鑫A 的申购与赎回 1、利鑫A 的开放日 利鑫A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5 年内每满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一次,接 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计算见基金合同“四、基金份额的分 级”中有关利鑫A 的运作方式的相关内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 按时开放利鑫A 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 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利鑫A 的开放日以及开放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利鑫A 于2012 年6 月21 日进行了本基金的第二次 开放,投资者可在当日发起申购、赎回业务一次,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2 年6 月25 日起开放结束。详情见2012 年6 月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发布的相 关公告。 2、申购与赎回场所 利鑫A 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利鑫A 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业务的, 基金投资者可以以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等形式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 法另行公告。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5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利鑫A 的申购、赎回价格以人民币1.0000 元为基 准进行计算; (2)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 请; (3)利鑫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指定赎回外,基金管理人按“先 进先出”的原则,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 理,即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 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不损害利鑫A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予以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 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利鑫A 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 交利鑫A 的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 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在每一个开放日(T 日)的下一个工作日(T+1 日),利鑫A 的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对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和成交确认。在T+2 日后(包 括该日)投资者应及时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 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 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成交确认原则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6 在每一个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T+1 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利鑫A 的赎 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所有经确认有效利鑫A 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按照 历史累计申购份额数不超过历史累计赎回份额数的原则进行成交确认。如果对利 鑫A 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利鑫A 的累计申购份额数小于或等于累计 赎回份额数,基金管理人将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成交确认;如果利鑫A 的累 计申购份额数大于累计赎回份额数,则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 认。 利鑫A 每次开放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对利鑫A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 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利鑫A 申购和赎回申请。利鑫A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 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