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茂化实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2年08月10日 21:34:14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2-036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8月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9名
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
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油
公司)因投资建设的10万吨/年醋酸仲丁酯项目已建成投产,需
要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等,现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
分行(以下简称茂名建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


万元,贷款利率为5.768%,贷款期限为半年。

董事会批准本议案,视为批准东油公司拟与茂名建行签署的
相关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
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油公司)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东油公司注册资本为14950万元,实收资本为14950
万元,其中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
简称东成公司)出资5820.5万元,占东油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38.93%,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东油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20.07%,茂名市新天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源公司)出
资5307.25万元,占东油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5.5%,孙晶磊出
资224.25万元,占东油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5%,宋虎堂出资
149.5万元,占东油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余智谋出资149.5
万元,占东油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张平安出资149.5万元,
占东油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曹光明149.5万元,占东油公
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公司为东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东油公司因投资建设的10万吨/年醋酸仲丁酯项目已建成
投产,需要补充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等,现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以下简称茂名建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利率为5.768%,贷款期限为半年。



就该等贷款的还本付息义务,由东油公司各股东按照其持有东油
公司的股权比例向茂名建行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3.5万元,东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1946.5万元,合计担保
金额不超过295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茂
名建行不接受自然人提供的担保,东油公司各自然人股东应担保
的比例由新天源公司代为提供,各自然人再就新天源公司代其提
供的担保额度向新天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董事会批准本议案,视为批准公司和东成公司拟与茂名建行
签署的相关保证合同。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孙晶磊代表公司与茂名建行签署相关保
证合同。

鉴于董事孙晶磊为东油公司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5.4.6条
第一款的规定,孙晶磊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依据公司章程第5.4.7条第二款的规定,本议案须经非关联
董事的2/3以上同意。

本议案尚须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下同)目前
的原料及动力供应商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前身为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
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石化)外,无法从其他市场交易方取得满足
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的同类原料及动力。另外,公司的综合服
务采购和部分产品的日常销售亦构成与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
和茂名石化的关联交易。总体来讲,公司与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
司和茂名石化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确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
持续盈利能力的必需。

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成
公司)2009年与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签署《炼化产品销售框
架合同》。依据该合同约定,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拟供应东成
公司液化气原料430000吨,以每月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价格以
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的液化气原料结算公式作为计算依据。液
化气原料结算公式为:(当月中石化炼油事业部丙烯均价×30%+
当月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代销公司液化气均价×70%)
*99.5%-230元。

2011年12月22日,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下发《关于调
整液化气原料价格的通知(石化股份茂名财价字.2011.118号)》
(为本议案附件一),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及公司预分离装置实际
生产状况,经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价格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供
公司液化气原料定价公式调整如下:
液化气原料价格=(丙烯价格×30%+液化气价格×70%)×99.5%-280。



其中丙烯价格按炼油事业部当月丙烯均价加250元/吨;液
化气价格按公司当月液化气均价确定。(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公司从2011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经调整的定价公式计价。

2012年7月20日,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和茂名石化联合
下发《公司价格领导小组2012年第七次会议纪要(【2012】97
号)》(为本议案附件二),会议决定,根据公司今年预分离装置
单位加工费增加的实际情况,按共同分担原则,从2012年1月
1日起,调整液化气原料定价公式中加工费扣减项,由“280元/
吨”调整为“300元/吨”,调整后液化气原料定价公式为:
液化气原料价格(含税)=(丙烯价×30%+液化气均价×70%)
×99.5%-300。

其中丙烯价按炼油事业部当月丙烯含税均价加250元/吨;
液化气均价按公司当月液化气含税均价确定。

根据公司财务部的测算,该液化气原料定价公式的变化将影
响公司2012年利润总额增加836万元,影响净利润增加627万
元,影响每股收益增加0.012元/股,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重大变化,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第10.2.1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2012年度与中石化股份
茂名分公司和茂名石化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需重新履行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批准的法律程序。


除上述液化气原料采购外,公司2012年度拟进行的日常关
联交易还包括采购液化气原料以外的其他原料、销售产品以及综


合服务采购,但交易价格无重大变化。详见《2012年度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预估表(修正)》(为本议案附件三)。

本议案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独立董事事前书
面认可文件为本议案附件四),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柏福、
毛远洪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
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茂名石化应回避表决。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12年8月28日(周二)上午9:00在公司十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
下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的议案。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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