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泰达精选:更新招募说明书(2012年8月)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4年 4月 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 58号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4年 7月 9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正文。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2年 7月 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2年 6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7月 23日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进行了复核。 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 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 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3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证券法》:指 1998年 12月 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通过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信托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 2004年 6月 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 2011年 6月 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 2004年 6月 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招募说明书:指《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招募说明书: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的文件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 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发起人: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 机构 代销机构: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的条件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委 托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据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 2004年 7月 9日 基金终止日: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间转换或其他业务的申请日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认购: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间转换:指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申请,将本基 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或将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转 换为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指基金单个开放日,本基金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包括基金间转换导致的本 基金减少的份额)扣除申购份额后的总余额超过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 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5 基金收益:指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本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本基金资产总值减去本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泰达宏利开放式基金的基 金份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托 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 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 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 易等。 6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 年 6月 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刘惠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77605 联系人:苗广斌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刘惠文先生,董事长。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系,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1996 年至 2001年任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至 2006年担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至 2010年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 起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北方信托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渤海证券有限 公司董事等职。 刘振宇先生,董事。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和南开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博 士学位,律师、经济师。2000年至 2002年任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 2002 年至 2008年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 2008年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0年起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任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孙泉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美国芝加哥罗斯 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年任职天津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信贷和外汇管理工 作;1989年任职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负责区域发展、国企改革、对外合作 7 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1997年任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划部,负责企业发展战 略研究和计划经营管理工作; 2001年任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泰达 控股重组并购、资源整合、上市筹备和金融类、实业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现任天津泰 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渤海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和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施德林(Marc Howard Sterling)先生,美国国籍,董事。心理学学士学位、法学博士 学位及银行法硕士学位。施先生为宏利金融亚洲区行政副总裁,掌管宏利金融在中国和台 湾的业务。施先生于亚洲从事金融服务业超过二十一年,其中在宏利工作十七年,五年则 为专责有关金融服务的执业律师。施先生为宏利保险策划开拓中国、越南及澳门市场,并 为宏利资产管理策划开拓中国及台湾市场。施先生分别自 1993年及 2000年管理宏利在中 国及台湾业务,并于 1999至 2005年成功开拓及经营宏利在越南之业务。现任宏利金融亚 洲区行政副总裁、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宏利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主席。 雷柏剛(Robert Allen Cook)先生,加拿大国籍,董事。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及 卡尔加里大学,持有金融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雷先生为宏利金融亚洲区高级行政副总裁 兼总经理,并为宏利金融执行委员会成员。雷先生统领宏利金融于中国内地、香港、印尼、 日本、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台湾、泰国、越南等地的业务发展。雷先生于 2007 年出任现职前曾担任美国保险业务部行政副总裁,掌管恒康人寿保险、恒康长期护理、恒 康金融网络等业务单位。雷先生服务宏利逾三十载,历任美国、加拿大、国际及企业业务 部多项管理要职,曾驻多伦多、沃特卢、波士顿、英格兰等地,现常驻香港。雷先生于策 略规划、保险及年金产品管理、销售、市场推广等领域均饶富经验。现任宏利金融亚洲区 高级行政副总裁兼总经理、宏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行政总监及宏利资产管理 (香 港)有限公司主席。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美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学士学位, 现为宏利资产管理 (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掌握亚 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 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 (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年至 2004 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杜先生于 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 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 主管,拥有二十三年的资本市场经验。 8 汪丁丁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数学系,中国科学院数学力学部理学硕 士学位,1990年获夏威夷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 1998年先后担任中国科学院系 统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东西方中心人口研究所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员、香港大 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助理教授、德国杜依斯堡大学经济系客座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 中心副教授及美国夏威夷大学经济系访问教授。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及浙江大学教授,自 2007年至今,担任东北财经大学“社会与行为”跨学科教育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主任。 周小明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民商 法法学博士学位。 1990年起先后任职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信 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成员、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目前担任中 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法律 硕士导师、中国信托业协会培训与资格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主编。 孔晓艳女士,独立董事,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律 师。1993年至 1997年任天津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1997年至 1999年任香港 Livasari&Co.律师行中国法律顾问。1999年至 2004年任嘉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 合伙人。2004年至今任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兼全国第九届妇女代 表、天津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天津市财政局和税务局特邀监察员、天津市津 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律协金融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第五届、第六届律协常务理事。 范小云女士,独立董事,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系,经济学博士学位。毕业于南开大 学金融学系,经济学博士学位。1997年至 2005年历任南开大学金融学系讲师、副教授。 2005年起任南开大学金融学系教授、副主任、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2001年至 2005年 担任《南开经济研究》副主编。目前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南开 大学金融学系教授、副主任、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 金融学会理事。 2、监事会成员 邢吉海先生,监事。毕业于天津干部管理学院财会专业,会计师。1995年至 1997年 任天津泰达国际酒店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1997年至 2000年任职于天津经济开发区 财政局。2000年至 2001年任天津开发区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2001年起任天津泰达投资 9 控股有限公司监事、财务中心主任。兼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渤 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 李卓杰先生,监事。毕业于香港浸会大学,获得会计荣誉学位,美国 CPA。 1993年 在香港加入宏利金融,从 1994年起负责中国业务拓展。1999-2001年间,李卓杰被任命为 宏利金融越南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保险管理与信息科技。 2004-2006年,担任中宏人 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一职。2005年,同时被任命为中宏保险副总经理。李卓 杰负责宏利金融在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业务拓展。除了在这些地区制定执行公司战略决 策外,他还负责跟进国家政策,促进与政府及合作伙伴间的关系。目前,李卓杰担任宏利 环球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自 2010年 7月起)及正在筹建的安本智库保险经纪人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1年 3月起)一职。 王泉先生,监事。管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 2002年 3月至今在泰达宏利基金管理公 司工作,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运营部副总经理、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缪钧伟先生,总经理。毕业于复旦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获得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 和金融学博士学位;1998年 10月至 2003年 2月任证监会基金部副处长;2003年 3月至 2006年 8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 2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 刘青山先生,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史学学士和管理学硕士。 1997年就职于华夏证券基金部,参与筹建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 2001 年起参与筹建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并工作至今, 期间历任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兼总经理助理。2006年 11月 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学士和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1993年至 2006年就职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 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 理。2006年 9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萍女士,督察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管理学和理学双硕士。先后 任职于中信公司、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和管理咨询工作。2002 10 年起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05年 10月起任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2006年 11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刘青山先生,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同年加入华夏证券基 金管理部,参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先后在研究部和投资管理部从事行业研究 及投资管理工作,并分别担任业务经理和高级经理。2001年加入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筹建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曾担任公司研究 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兼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自 2003 年 4月至 2005年 4月,担任泰达宏利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04年 7月 至今,担任本基金经理。15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缪钧伟,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及基金经理刘青山, 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梁辉,研究部总监兼基金经理陈少平,交易部负责人陈力。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11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基金之间相互投资;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从事任何形式的证券承销或者从事除证券监管机构允许以外的其他证券自营业 务; (4)从事资金拆借业务; (5)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 (6)将基金财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7)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8)以基金财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9)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0)将基金财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12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 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理念 (1)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3)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制度建设是基础; (5)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保持高 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 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 13 和操作性。 3、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内 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 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 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 资策略。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营运和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全面测量和监控。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分别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 实现业务目标。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 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 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高管人员对 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 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适时更新。 (2)建立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公司资产和 基金资产独立、投资决策独立,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 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 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控制小组,使用适合 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 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14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 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 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 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15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 10月 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 8月 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肖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发展概况: 1912 年 2 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从 1912 年至 1949 年,中国 银行先后履行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社会民众、振兴 民族金融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 银行长期作为国家外汇专业银行,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对外筹资的主要渠道。 1994 年,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2003 年,中国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造。 2004 年 8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6 年 6 月、7 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发行上市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 31个 国家和地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 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 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及中银保险经营保险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从事直接投资 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 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 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 至上的宗旨、诚信为本的传统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16 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2010年度,中国银行被 Global Finance(《环球金融》)评为 2010 年度中国最佳公司贷款银行和最佳外汇交易银行,被 Euromoney(《欧洲货币》)评为 2010 年 度房地产业“中国最佳商业银行”,被英国《金融时报》评为最佳私人银行奖,被 The Asset(《财资》)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被 Finance Asia(《金融亚洲》)评为中国最佳私 人银行、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被《21世纪经济报道》评为亚洲最佳全球化服务银行、 最佳企业公民、年度中资优秀私人银行品牌。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积极推进创 新发展、转型发展、跨境发展,向着国际一流银行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于 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中国 银行于 2005年 3月 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集合类 产品、机构类产品、全球托管产品、投资分析及监督服务、风险管理与内控、核算估值、 信息技术、资金和证券交收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 120余人。另外,中国银行在 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目前,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一对多专户、一对一专户、社保基金、保险资产、 QFII资产、QDII资产、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资 产、年金资产、理财产品、海外人民币基金、私募基金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 内,中国银行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 务。 2010年末中国银行在中国内地托管的资产突破万亿元,居同业前列。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2年 3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智优 势混合( LOF)、大成 2020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封闭、大成景宏封 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 300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国 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币、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中证 100指数(LOF)、华宝兴业大盘 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合、华夏大盘精 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票 (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 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沪深 300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 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 价值优势股票型、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金鹰行业优势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稳增 17 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方达 货币、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 100ETF、易方达中小盘股票、易方达深证 100ETF 联接、万家 180指数、万家稳健增利债券、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 领先策略股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 益股票 (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 收益、招商先锋混合、泰达宏利精选股票、泰达宏利集利债券、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 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华泰柏瑞 货币、华泰柏瑞量化现行股票型、南方高增长股票 (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收 益债券、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宝盈核心优势混合、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东方核心动力股票、 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诺德中小盘股票型、民生加银稳健 成长股票型、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景顺长城稳 定收益债券型、上证 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泰上证 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诺德优选 30股票型、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 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泰信中证 200指数、大成内需增长 股票型、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招商深圳电子信息传媒产业( 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招商深证 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深证基本面 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上证 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华宝兴业上证 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 型、华安深证 300指数、嘉实信用债券型、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华泰柏瑞信用增利 债券型、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中邮上证 380指数增强型、泰 达宏利中证 500指数分级、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 平安大华深证 300指数增强型、嘉实安心货币市场、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股票型、工银 瑞信睿智中证 500指数分级、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国泰中小板 300成长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国泰中小板 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景顺长城优信增 利债券型、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 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 18 (QDII)、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 (QDII)、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 (QDII)、海富通大 中华精选股票型( QDII)、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 (LOF-QDII)、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 (QDII)、大成标普 500等权重指数( QDII)、长信标普 100等权重指数( QDII)、博时抗通 胀增强回报( QDII)、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 QDII)、信诚全球商品主题( QDII)、上投摩 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型、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QDII)等 147只证券投资基 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 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 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中国银行自 1998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 括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 务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在敏感部位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和隔离墙, 安装了录音监听系统,以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了有效核对和监控制度、应急制度和 稽查制度,保证托管基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 制定了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邮编:100033 传真:010-66577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 010-66555662 联系人:延慧、崔冉 联系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网址:http://www.mfcteda.com 网上直销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二)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电话:95566 银行网站:www.boc.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20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银行网站:www.ccb.com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1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公司网址:www.psbc.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深南中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深南中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客户服务电话: 95501 联系人:张青 传真:0755-25841098 公司网址:www.sdb.com.cn 22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联系人:叶德森 客服电话:4001196228 公司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23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 881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96528(上海地区 962528)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1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24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7)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龙 电话:022-28405330 传真:022-28405631 联系人:杨森 客户服务热线:4006-960296 公司网站:www.bank-of-tianjin.com 18)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联系人:林波 客户服务热线:浙江省 96699,上海 962699,其他地区(0577)96699 公司网站: www.wzbank.cn 19)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号中山国际大厦 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标志商务中心 A栋 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25 传真: 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公司网站:www.xcsc.com 2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电子邮箱:wangzq@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41和 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26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2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吴倩 公司网站:www.gtja.com 2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27 2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95503 联系人:吴宇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方文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2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28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0)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0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客服电话:4006208888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李丹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025-95597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孙菁菁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3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9 33)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号 A座 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西海国际中心 1号楼 15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3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李春芳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 400 6666 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30 36)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联系电话:025-83367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 828 5888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3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楼 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3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系人: 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31 39)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69号东山广场主楼 17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www.gzs.com.cn 4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传真: 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4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32 4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站:www.jyzq.cn 43)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大厦 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032 联系人:罗芳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4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3 4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公司网络地址: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8588 4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1000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100007)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7)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楼(410005)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4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号宏源大厦 3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宏源证券 法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 www.95579.com 5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户服务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公司网址:www.mszq.com 客服热线:4006198888 35 5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客服电话:4006 600109 5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联系人:林爽 天相投顾网-网址: 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txjijin.com 5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客服热线:95558 55)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 118弄 24号楼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36 客服热线:40088-11177 5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中心 2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中心 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公司网址:www.zszq.com 客服热线:4001022011 5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客服热线:96577 5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 19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客服热线:0571-96598 59)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号红塔大厦 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号红塔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公司网址:www.hongtastock.com 客服热线:0871-3577942 37 6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6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服热线:400-821-5399 (三)注册登记机构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刘惠文 联系人:王泉 电话:010-66577768 传真:010-66577750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38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企业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汪棣、单峰 39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1、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 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酌情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4、销售机构可以酌情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点、变更营业场所。 (二)申购和赎回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本基金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04年 7月 21日起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已在申购公告中规定。 3、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本基金自 2004年 9月 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已在赎回公告 中规定。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持有的基金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在变更上述原 则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新规则实施日前两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 刊登公告。 (四)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销售机构公布的其他方式。 2、申购、赎回的确认与通知 申购、赎回的确认与通知: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为 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 40 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 3、申购、赎回款项的支付: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确 认后,赎回款项在 T+7日内支付。在发生延期支付的情形时,款项和份额的支付办法参照 本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4、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申购、赎回的数额约定:投资人按金额申购基金,首次申购本基金最低金额 1000 元,已有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本限制;追加申购本基金最低金额为 100元。投资者当期分 配的本基金收益转购本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申购份额计量单位为份 基金份额,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 部分归基金资产。 投资人赎回时按份额赎回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 额赎回。本基金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 100份;赎回金额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赎回金额保 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当持有人 持有某只基金份额低于 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要求将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该基金份额 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与赎回的有关数额限制,调整结果必须至少提前 两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申购、赎回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形式,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所示: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50万 1.5% 50万≤M<250万 1.2% 250万≤M<500万 0.75% 500万≤M<1000万 0.5% 41 M≥1000万每笔1000元≥1000万每笔1000元 注:网上直销等优惠申购费率请见公司网站( www.mfcteda.com)和已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如下: 连续持有期限(日历日)适用的赎回费率 1天-365天 0.5% 366天(含)-730天 0.25% 731天(含)以上 0 说明:①认购期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期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申 购的注册登记日。持有期限的截止日为基金赎回的注册登记日。 ②投资人对本基金连续持有期限超过 365天,赎回费率为 0.25%;连续持有期 限超过 730天,赎回费率为零。期间如进行基金转换,持有期限可以累计。 ③赎回费的 25%划归基金资产。 (六)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为申购金额除以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的申购价格,有效份额单 位为份,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 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属基金资产。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赎回费用,赎回金 额单位为元,赎回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 分归基金资产。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42 赎回金额= (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等于当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总份额。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人在 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投资者在 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投资者赎回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 (八)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情形与处理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3)基金管理人认为市场缺乏合适的投资机会,继续接受申购可能对已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产生损害;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严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其他申购;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或人员支持 等不充分; (6)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 要暂停本基金申购,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拒绝或暂停赎回的情形和处理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将足额按时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43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但不得超过 正常支付时间 20个工作日。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 停基金赎回,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九)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 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基金单个开放日,本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包括基金间转换导致本基金减少的份 额)扣除申购份额和其他基金转换为本基金份额后的总余额超过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 (1)全额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和基金间转 换时,按正常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程序执行。 (2)顺延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巨额赎回申请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和基 金间转换比例不低于本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以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基金 间转换不能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和基 金间转换申请量占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 份额;未受理赎回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但投资者可在申请赎回时选择将当日 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消。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该下一个 开放日的本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发生巨额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基金投资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通知投资者,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通 知和公告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44 (3)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已经确认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可以延期支付赎回 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后的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赎回或基金间转换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基金间转换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赎回或基金间转换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基金间转换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基金 间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赎回或基金间转换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基金间转换日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 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次。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基金间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 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基金间转换公告并在重新 开放申购、赎回或基金间转换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5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追求资本的长期持续增值,为投资者寻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70%×富时中国 A6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国债总指数(财 富)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 券,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投资比例为 基金资产净值的 60%-95%,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投资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 5%-30%。 (四)投资理念 投资于具有国际和国内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分享中国经济 长期增长的成果。 (五)投资策略 全面引进荷兰银行的投资管理流程,采用 “自上而下 ”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 置,“自下而上”精选股票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具有国际和国内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 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的股票。 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主要采用 “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1)投资决策委 员会根据 MVPS模型,结合宏观和行业分析,确定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2)根据行业 特点和市场状况,确定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比例。 精选个股主要采用 “自下而上 ”的投资策略包括:(1)以流动性指标筛选股票。(2)对 筛选后的股票进行定量分析和评分筛选。(3)以定性的股票评级系统全面考察公司股票的 未来发展。 本基金股票投资流程如下图所示: 46 MVPS资产配置 行业类别配置与行业配置 业 绩 风 险 控 制 筛选股票 行业文档——重点股票分析 构建执行投资组合 1、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 MVPS模型,确定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 MVPS模型——通过四个层面研究确定基金资产配置比例 . M-宏观经济环境(Macro Environment) 研究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 . 季度 GDP的增长速度 . 每月 CPI的数据 . 每月工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 . 货币供应量 M2的增长 . V-价值(Valuation) 研究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 . P/B、P/E运行模型 . 公司治理结构 . P-政策(Policy) .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政策对证券市场下一阶段的发展具有的重要影响 作用。 47 . S-气氛(Sentiment) 研究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 . 保证金 . 分析师指数 . 基金仓位 .市场的特殊效应 2、利用 SRS模型进行行业分析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 根据行业特点和市场状况,确定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比例 . 根据波特理论,通过以下分析,确定行业相对投资价值和行业在投资组合中的配 置比例范围。 . 对全球、地区、国内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环境进行分析,判断行业或产品的 增长前景(全球观念下,行业景气趋势分析) . 宏观经济周期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宏观分析) . 优势行业的发展模式分析(评价商业模式) . 与最佳行业的比较分析(测量竞争优势) . 该行业财务状况分析(财务稳健性分析) .根据行业(P/E)指标和资金流指标,对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在调整行业配置比例时,应综合考虑行业 (P/E)指标和资金流指标,对资金流指标的临 界数值应根据市场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3、利用市值指标作为流动性指标,对股票进行筛选,建立待投资股票库: 首先对股票市值按大小进行排序,挑选出符合基金投资规模和流动性需要的股票,作 为模型的基础股票池。 4、对待投资股票库的股票利用 QSE模型,对股票投资价值和股票预期收益增长性进 行定量分析与评分筛选。 5、利用商业评估、公司评估、价值评估和盈利预测,在基础股票库中寻找价格合理、 基本面良好的上市公司: (1)将上市公司作为一个商业组合,根据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的业务类别,从商业 性质、上市公司管理水平、竞争优势、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市场份额、营业利润率、财务 能力等方面对基础股票库中的股票进行评级。将影响上市公司的因素概括为商业因素、公 48 司因素、财务因素,结合上述评级,确定上市公司商业因素、公司因素、财务因素的分值 和上市公司的综合评分。 (2)利用财务定价模型对企业的长期盈利状况进行预测,依靠多种价值参数,选择自 身投资价值被市场低估、与同类公司相比定价较低、对比市场以往历史数据定价有合理上 涨空间的上市公司。结合盈利预测和价值评估对上市公司进行打分。 (3)按照本基金认为合理的权重,对商业评估和公司评估、盈利预测与价值评估进行 综合评分,按分值大小,选择股票基础库中最好的上市公司。 6、基于“自上而下”进行的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 “自下而上”选择的股票, 结合自身的研究分析,基金经理构建、执行投资组合。 7、风险控制小组运用引进荷兰银行的风险控制模型,对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定期 跟踪、监控、评估和风险构成的度量预测分析。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定期 监督。 8、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金 流量变化情况,以及对基金投资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债券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市场利率的预期变化或不同债券收益曲线的变化, 利用利率期限结构差异,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选择适宜的债券,构建和调整债 券组合,在追求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债券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六)投资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其市值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3、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 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的股票发售总量; 4、不违反基金合同中对投资比例、投资策略等的约定;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本基金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在正常情况下应达到上述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不符合上述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使基金投资符合 上述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中国证监会对上述比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49 (七)禁止行为 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投资于其他基金;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将基金资产用于非法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4、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5、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 7、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8、配合管理人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的证券投资业务; 9、故意维持或抬高管理人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所承销股票的价格; 10、中国证监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本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3、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本基金行使股东权利。 (九)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决定了本基金属于风险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 2012年 7月 23 日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 2012年 6月 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权益投资 3,154,199,492.71 82.75 其中:股票 3,154,199,492.71 82.75 50 2固定收益投资 -- 其中: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 3金融衍生品投资 --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10,000,665.00 5.5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35,597,926.33 11.43 6其他资产 11,783,638.36 0.31 7合计 3,811,581,722.40 100.00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