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银河保本: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2012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2 年 8 月 23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 规定, 于 2012 年 8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 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银河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676 交易代码 5196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5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2,118,289.0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本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 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的动态配置和组合管理,谋求基 金资产在保本周期内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 略 本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类资产 合并计算为风险资产。股票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0%-3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3%。自本基金成立起的六个月内,或自新的保 本周期的集中申购期末起的六个月内,股票等风险资 产的投资比例上限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 投资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为65%-10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65%。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风 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 于低风险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立生 尹东 联系电话 021-38568699 010-67595003 电子邮箱 lilisheng@galaxyasset.com yindong.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010-67595096 传真 021-38568568 010-66275865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galaxyasset.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1 、上海市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 15 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2年1月1日 - 2012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75 9,721.63 本期利润 26,447,370.1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3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3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2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0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25,964,081.9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9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 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 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8% 0.08% 0.38% 0.01% 0.00% 0.07% 过去三个月 2.14% 0.08% 1. 15% 0.01% 0.99% 0.07% 过去六个月 3.35% 0.08% 2.34% 0.02% 1.01% 0.06% 过去一年 4.80% 0.09% 4.81% 0.02% - 0.01% 0.0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90% 0.08% 5.24% 0.01% - 0.34% 0.07%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 、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应自本基金成立起的六个月内,或自新的保本周期的集中申购期 末起的六个月内,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上限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本基金投资的债 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5% - 10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65% 。 2 、截止 2011 年 11 月 31 日建仓期满,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 2002 年 6 月 14 日,公司的股东分别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除本基金外,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管理 1 只封闭式基金与 11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本情况如下: 1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成立日: 200 2 年 8 月 15 日 投资目标:为平衡型基金,力求有机融合稳健型和进取型两种投资风格,在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 、银河银联系列 证券投资基金 本系列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由两只基金构成,包括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银河收益 证券投资基金,每只基金彼此独立运作,并通过基金间相互转换构成一个统一的基金体系。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 年 8 月 4 日 ( 1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以稳健的投资风格,构造资本增值与收益水平适度匹配的投资组合,在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2 )银 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以债券投资为主,兼顾股票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 实现基金资产的安全及长期稳定增值。 3 、银 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3 月 30 日 基金投资目标:追求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4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12 月 20 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5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 年 3 月 14 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满足本金稳妥与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6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5 月 26 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 长期资本增值。 7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4 月 24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 “ 自上而下 ” 的资产配置以及动态 行业配置策略与 “ 自下而上 ” 的 个股优选策略相结合,优选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行业中的优势企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 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 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值。 8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12 月 28 日 基金投资目标: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数学模型优化和跟踪误差控制模型等数量化风险 管理手段,追求指数投资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9 、银河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 10 年 7 月 16 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投资于中国经济中具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蓝筹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享中国经济持续成长的成果。 10 、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29 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创新类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1 、银河消费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 011 年 7 月 29 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重点投资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 的上市公司,分享由于中国巨大的人口基数、收入增长和消费结构变革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12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债券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4 月 25 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 投资收益。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索峰 银河保本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 经理、银 河通利分 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总 经理助 理、固定 收益部总 监 2011 年 5 月 31 日 - 17 本科学 历,曾就 职于润庆 期货公 司、申银 万国证券 公司、原 君安证券 和中国银 河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期间 主要从事 国际商品 期货交 易,营业 部债券自 营业务和 证券投资 咨询工 作。 2004 年 6 月加 入银河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从事固定 收益产品 投资工 作,历任 银河银富 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 经理、银 河收益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 2012 年 4 月起 兼任银 河 通利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现任 总经理助 理、固定 收益部总 监。 注: 1 、上表中任职日期为我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 、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管理办法、《基 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无 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 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 定。 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 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 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健的风险回报。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在授权管理、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对公平交易制度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 不同 投资组合。同时,公司针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 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针对同向交易部分,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 外),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 3 日内、 5 日内)公开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了 价差分析,并针对溢价金额、占优比情况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 发现重大异常 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部分,公司对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临近日的反向交易(包括股票和债券)的交易 时间、交易价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本报告期内, 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完 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事前确 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策略报告判断货币政策有由被动 放松向主动放松转换的可能,拟继续维持债券杠杆组 合,充分享受债券市场的牛市后半段。从二季度政策和市场表现看,准备金率和利率先后下调, 债券市场在 5 月份加速上涨,各类评级债券的收益率在快速回落后出现滞涨,进入 6 月份谨慎情 绪开始升温。 本基金二季度债券组合以持有为主, 6 月份对利率部分组合采取了减持操作,增加了可转债 和权益资产的配置比例。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年初以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净值增长 3.35% ,同期比较基准为 2.34%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半年经济增速下滑,符合政 府主动减速的意愿,但经济转型艰难是根本内因,这是一个全 新的事实。在净出口环境难改和消费意愿下降的制约下,依赖政府投资重新拉动经济增长,力量 单薄,也颇具争议。 5 - 6 月份出台的稳 定 经济措施,可能延缓降速,但并不意味着经济能够重返 增长轨道,即使信贷总量和结构在后续予以支持,也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的转型阵痛。因此,对未 来经济形势的判断,不应沿用以往的经验过度解读政策对冲的效果,需要弱化周期波动,重结构 轻总量,做好较长时间内不好不坏的心理准备。 债券资产价格的根本驱动力是经济周期,流动性和利率环境是阶段性主导力量。当前经 济处 在增速下降但有望稳定的阶段,不支持利率产品和高评价债券产品收益率继续向下;三季度流动 性稳中趋松,通胀接近本轮周期的低点,基准利率存在再次下调预期但次数有限,信用环境继续 改善。债券市场的有利因素犹存,但力度不及上半年,可持续性面临变数。我们判断债券市场此 轮牛市的主升段已经结束,三季度进入平稳段,未来信用产品好于利率产品,息票收入取代利差 收入成为资产配置的主要价值点,通过杠杆套取超额收益仍然可行,但杠杆水平应主动控制并逐 步缩减。 从大类资产吸引力角度,权益类资产在战略上应予以更高程度的重视,任何阶段性的整体 回 落都是把握结构性机会的增持良机。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在资产配置上主要通过债券资产积累安 全垫,下阶段将调整配置重心,增加股票和可转债资产配置比例,提高基金的回报水平。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会计部按照管理层批准后的估值政 策进行估值。 对于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采用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信息来估值。对于固定收益品种,采用证 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免费提供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除了投资总监外,其他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政策的决策。但是对于非活 跃投资品种,基金经 理可以提供估值建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 2011 年 5 月 31 日成立,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列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止,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939,342.37 892,971.11 结算备付金 4,691,950.72 1,572,296.37 存出保证金 39.40 5,777.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855,289,615.31 1,037,463,406.11 其中:股票投资 46,103,005.71 13,854,387.7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09,186,609.60 1,023,609,018.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4,967,639.82 3,207,159.56 应收利息 6.4.7.5 11,077,191.37 19,965,015.9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002.13 889.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896,975,781.12 1,063,107,515.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50,000,000.00 180,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505,695.29 - 应付赎回款 3,677,748.90 1,268,363.47 应付管理人报酬 730,408.42 916,993.34 应付托管费 121,734.74 152,832.2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96,572.84 6,142.24 应交税费 577,240.40 35,345.00 应付利息 71,308.89 4,951.9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230,989.70 249,413.66 负债合计 171,011,699.18 182,634,041.9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692,118,289.05 867,605,826.02 未分配利润 6.4.7.10 33,845,792.89 12,867,647.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25,964,081.94 880,473,473.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96,975,781.12 1,063,107,515.84 注:报告截止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49 元,基金份额总额 692,118,289.05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5月31日至 2011年6月30日 一、收入 34,982,389.56 2,148,244.99 1.利息收入 13,464,193.77 2,299,391.8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06,335.22 343,190.12 债券利息收入 13,357,858.55 112,128.0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844,073.6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974,139.45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1,002,029.46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7,924,068.08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4 - - 股利收益 6.4.7.15 48,041.91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6.4.7.16 11,687,648.56 -151,146.83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856,407.78 - 减:二、费用 8,535,019.37 1,290,587.35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4,836,073.90 1,043,263.29 2.托管费 6.4.10.2.2 806,012.34 173,877.24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6.4.7.1 8 205,526.71 2,882.33 5.利息支出 2,482,561.67 37,401.6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482,561.67 37,401.62 6.其他费用 6.4.7. 19 204,844.75 33,162.8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6,447,370.19 857,657.6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26,447,370.19 857,657.64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5 月 31 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不完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867,605,826.02 12,867,647.92 880, 473,473.9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 26,447,370.19 26,447,370.19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 175,487,536.97 - 5,469,225.22 - 180,956,762.19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1,105,895.06 35,680.28 1,141,575.34 2. 基金赎回款 - 176,593,432.03 - 5,504,905.50 - 182,098,337.53 四、本 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92,118,289.05 33,845,792.89 725,964,081.9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 5 月 3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57,742,489.95 - 1,057,742,489.9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857,657.64 857,65 7.6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57,742,489.95 857,657.64 1,058,600,147.59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5 月 31 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不完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 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尤象都 ______ ______ 陈勇 ______ ____ 董伯儒 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1]438 号文《关于核准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的核准,由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至 2011 年 5 月 25 日向 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 2011 )验字第 60821717_B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5 月 31 日生 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 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 人民币 1,057,309,406.69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433,083.26 元,以上实 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057,742,489.95 元,折合 1,057,742,489.95 份基金份额。本基 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 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 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不包括认购费用),以及募集期间的利息 收入之和。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 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 计算的总金额高于或等于基金 份额持有人认购 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将按可赎回金额支付给基金份额 持有人;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 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 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该差 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但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 到期而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的基金份额或者发生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不 适用保本条款情形的相应的基金份额不适用本条款。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 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 AAA 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等, 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 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不投资于地方政府债券。本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类 资产合并计算为风险资产。股票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30% ,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 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自本基金成 立起的六个月内,或自新的保本周期的集中申购期末起的 六个月内,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上限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本基金投资的债券等固 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5% - 10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65% 。 本基金的业绩表标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 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 企业会计准则 >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3 号《 半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 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 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 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 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8]1 号文《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 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 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 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2005]107 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自 2005 年 6 月 13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按照财税 [2005]102 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 50%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 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第一大股东控制、基金代销机构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 5 月 31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57,570,688.34 40.83% - -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 5 月 31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55,848,251.03 64.40% 205,848,342.35 100.00%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 5 月 31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4,612,600,000.00 62.98% 3,127,300,000.00 100.00%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及上年度可比期间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48,261.05 40.36% 44,959.68 47.73%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 5 月 31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由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买(卖)证管费等)。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 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 5 月 31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4,836,073.90 1,043,263.2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285,112.00 0.00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2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 5 月 31 日 ( 基金合同生效 日 )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806,012.34 173,877.24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 - - 400,000,000.00 278,991.78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 5 月 3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 5 月 31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939,342.37 45,801.23 3,607,596.33 343,190.1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 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及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未在 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 6.4.9 期末( 2012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 /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2 年 6 月 30 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150,000,000.00 元,分别于 2012 年 7 月 2 日和 2012 年 7 月 3 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 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 / 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 1 权益投资 46,103,005.71 5.14 其中:股票 46,103,005.71 5.14 2 固定收益投资 809,186,609.60 90.21 其中:债券 809,186,609.60 90.2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631,293.09 0.63 6 其他各项资产 36,054,872.72 4.02 7 合计 896,975,781.12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6,498,782.17 0.90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28,771,203.39 3.96 C0 食品、饮料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