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平安: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12-043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9日发出, 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中国平安金融大厦16楼1631 会议室召开,另有部分董事在香港通过视频的形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9人,实到董事 17人,董事王冬胜先生书面委托董事伍成业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郭立民先生 书面委托董事范鸣春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9票。本公司 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马明哲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中期经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草稿)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及其中所涉及的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摘要》及《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 审核业绩公布》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派发2012年中期股息的议案》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并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 定,确定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额为人民币267.52亿元。 本公司以总股本7,916,142,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12年中期股息,每股派发 现金股息人民币0.1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187,421,313.80元。 本公司无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A股分红派息公告将另行公布。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全体与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2年半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报告 提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听取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长期奖励兑现支付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09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奖励方案的议案》之规定,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认证,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长期奖励符合支付条件,可在2012年予以发放。本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2009年度长期奖励实际发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姓名 职务 实际已发税后额度 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 孙建一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412.50 337.50 任汇川 总经理 96.52 78.98 顾 敏 常务副总经理 96.52 78.98 姚 波 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41.25 33.75 王利平 副总经理 49.50 40.50 李源祥 副总经理 94.40 77.24 罗世礼 副总经理 49.50 40.50 叶素兰 副总经理 42.90 35.10 曹实凡 副总经理 41.25 33.75 陈克祥 副总经理 41.25 33.75 姚 军 首席律师 50.05 40.95 金绍樑 董事会秘书 41.86 17.94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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