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石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12-0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六次 会议决议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于 2012 年 8 月 6 日 以书面方式 向公司 全体董事 和监事 发出 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12 年 8 月 22 日 至 23 日 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 。 应到会董事 13 人,实际到会 1 1 人。 蒋洁敏先生 和 弗朗哥.博纳贝先生 因故不能到会,已 分别 书面委托 周吉平 先生和 陈志武 先生出席会议并 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 副董事长周吉平 先生 主持。部分监事 会成员 和 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 董事 进行讨论并表决 , 形成 如下决议: 一、 审议 通过 公司 2012 年中期财务报告 二、 审议 通过 公司 2012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于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 日举行的股东大会上,获股 东授权决定 二零一二 年中期股息有关事宜。董事会决定向全体股 东派发 二零一二 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15250 元(含适用税项) 的现金红利,以 二零一二 年 六 月 三十 日本公司总股本 183,020,977 ,818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人民币 279.12 亿元。 本次 中期股息派发予 二零一二 年 九 月 十二 日 名列 本公司股 东名册 之 股东。本公司将于 二零一二 年 九 月 七 日至 二零一二 年 九 月 十二 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截 至 二零一二 年 九 月 十二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 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息。 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A 股股东的具体派发方式及其有关事项将由公司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商后另行公告,敬请 A 股股 东留意。 三、 审议通过 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 报告 四、 审议 通过关于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 责任 公司 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另行刊登的 H 股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 就第四项议案,公司董事长蒋洁敏先生、副 董事长周吉平先生、董事廖永远先生、冉新权先生、李新华先生、 王国樑先生、汪东进先生和喻宝才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除上述关联董事回避外,其余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独立非执 行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了该议案,无反对票或弃权票。其余 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 13 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 一 二 年 八 月 二十 三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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