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中国平安: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证券代码:601318编号:临 2012-049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 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2年 9月 20日上 午 10时在深圳市观澜镇平安金融培训学院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先生主持,本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9家,代表股份 4,312,224,476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 7,916,142,092股的 54.4738%。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家,代表股份 2,158,361,6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7,916,142,092股的 27.2653%;外资股股东及代理人共 6 家,代表股份 2,153,862,79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7,916,142,092股的 27.2085%。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家) 49家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43家 外资股股东人数 6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312,224,476股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158,361,682股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153,862,79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4738%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7.2653%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7.2085% 二、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2年 8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本次会议的有关公告。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本议案有 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 赞成票 股份数 赞成 比例 反对票 股份数 反对 比例 弃权票 股份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312,224,476 4,303,225,278 99.7913% 1,352,750 0.0314% 7,646,448 0.1773%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及监票人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何煦律师和唐永生律师见证,并为本次会 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 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平 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作为本公司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被本公司委任为本次会 议的监票人之一,全程参与了本次会议的监票工作。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 9月 20日 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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