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大成强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2年第2期)

时间:2012年09月22日 11:30:51 中财网


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



重要提示

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4月10日证监许可【2008】523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6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中涉及的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
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8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
年6月30日(其中人员变动内容的更新以公告日期为准),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6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 ............................................................................................................................ 53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54
八、基金的投资 ................................................................................................................................... 64
九、基金业绩 ....................................................................................................................................... 75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 76
十一、基金财产 ................................................................................................................................... 76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77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2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 8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85
十七、风险揭示 ................................................................................................................................... 89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92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1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8
二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118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19

一、绪言

《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
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与《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
为必要条件。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
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
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
销售机构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


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
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
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
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设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8%)、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2%)四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下设二十个部门,分别是股票投
资部、数量投资部、社保基金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委托投资部、研究部、交易管理部、产
品开发与金融工程部、信息技术部、客户服务部、市场部、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行政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国际业务部。

公司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武汉、福州、沈阳、广州和南京等地设立了九家分公司,
并在香港设立了子公司。此外,公司还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战略
规划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公司以“责任、回报、专业、进取”为经营理念,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企业
精神,致力于开拓基金及证券市场业务,以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和注重绩优、高成长的投资
组合,力求为投资者获得更大投资回报。公司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
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2年8月6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宏证券投资
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1只ETF及1只ETF联接基金: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1只创新型基
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只QDII基金: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及2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
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内需
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张树忠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1989年7月-1993年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
系讲师;1993年2月-1997年3月,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研究
发展部总经理;1997年3月-2003年7月,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北方总部
总经理、资产管理总监;2003年7月-2004年6月,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2004年6月-2006年12月,任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月-
2008年1月,任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月-2008年4月,任职中国人保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4月起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
员;2008年11月起兼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颢先生,董事总经理,国际工商管理专业博士。2000年12月-2002年9月,任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2002年9月加入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起担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


刘虹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1985年7月-1998年11月,任国家计委国土
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主持工作);1998年11月-2000年9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
计划部计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0年9月-2004年9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
司战略规划部战略研究与规划处处长;2004年9月-2006年2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2006年2月-2007年6月,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展
改革部总经理;2007年6月-2007年8月,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高级专家;2007年8
月至今,任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2009年11月起,兼任中国华闻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以及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杨赤忠先生,董事,硕士。历任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与研究部经理;长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基金经理;光大
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研究所所长;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董事。现任光大证券党委委员、助理
总裁。

孙学林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7年5
月-2000年4月,任职于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2000年4月-2007年2月,任职于中国
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部;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刘大为先生,独立董事,国家开发银行顾问,高级经济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生指导老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兼职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
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先后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处长、处长),北京市第一商业局(副
局长),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行长),国家开发银行(总
会计师)工作。

宣伟华女士,独立董事,日本国立神户大学法学院法学修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与期货法律研究委员会副
主任。1986年-1993年,华东政法大学任教;1993年-1994年,日本神户学院大学法学部
访问教授;1994年-1998年,日本国立神户大学学习;1999年-2000年,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兼职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负责人;2001年始任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于公司法、证券法、基金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的法
律事务。曾代理过中国证券市场第一例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共同诉讼案件,被CCTV.证券频道评为“五年风云人物”,并获得过“上海市优秀女律师”称号。

叶永刚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
生导师,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
理事,湖北省政府咨询委员。1983-1988年,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助教;1989-1994年,
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讲师;1994-1997年,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1997年至今,任
武汉大学教授,先后担任副系主任、系主任、副院长等行政职务。


王江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2005年至今任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
瑞穗金融集团教授。2007年-2010年,兼任美国金融学会理事;2010年至今兼任美国西部
金融学会理事;1997年至今兼任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研究员;2007年至今兼任纳斯达克公
司经济顾问理事会理事;2009年至今兼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院长;2003年至


今兼任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监事会:
黄建农先生,监事长,大学本科。曾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江苏北路营业
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银河投资管理
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公司上海投资部董事总经理。

谢红兵先生,监事,双学士学位。1968年入伍,历任营教导员、军直属政治处主任;
1992年转业,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营业处处长兼房地产信
贷部经理,静安支行行长,杨浦支行行长;1998年调总行负责筹建基金托管部,任交通银
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05年负责筹建银行试点基金公司,任交银
施罗德基金公司董事长;2008年任中国交银保险公司(香港)副董事长。2010年退休。

吴朝雷女士,监事,硕士学位。1988年9月-1990年12月任浙江省永嘉县峙口乡人
民政府妇联主任、团委书记;1991年10月-1998年2月任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民
政科长;1998年3月-2001年6月,任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助理检察员;2001
年6月-2007年8月,就职于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任三级检察官;2007年8月起任
民生人寿北京公司人事部经理。2007年11月-2009年12月,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10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纪委副书记、大
成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刘彩晖女士,副总经理,管理学硕士。1999年-2002年,历任江南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2006年,历任江南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
银行部总经理、机构管理部总经理,期间还任江南宏富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6
年1月-7月任深圳中航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06年8月-2008年5月,任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08年5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7月13日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杜鹏女士,督察长,研究生学历。1992年-1994年,历任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咨询
公司证券部驻上交所出市代表、上海业务部负责人;1994年-1998年,历任广东省南方金
融服务总公司投资基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资产管理
部经理;1998年9月参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1999年3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2009年3月19日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春明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曾先后任职于长春税务学院、吉林省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运
营部总监、市场部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09年7月13日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2010年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冰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
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主管。2004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
综合管理部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7月13日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0年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陈尚前先生,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投资管
理中心债券投资室主任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策略部经理。2002年加盟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6月至2009年5月曾任大成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8月6日开始
担任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0月15日开始兼任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20日起同时兼任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
同时担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负责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投资
业务,并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历任基金经理
无。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投资)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设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1名,
其他委员4名。名单如下:
陈尚前,固定收益部总监,负责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业务,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王立,大
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陶铄,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黄万青,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
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谢民,交易管理部副总监,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
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
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0)故意损害投资者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4)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
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
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
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包
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
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
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
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
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禁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
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1)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
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对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测
量,并提出风险调整的建议;对投资业绩进行评价,包括整体表现分析、业绩构成分析以及
业绩短期和长期持续性检验;对将要展开的新业务和创新性产品的投资做全面的风险评估,
提出风险预警等工作。

(6)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具备与其
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


防范和化解风险。

(8)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1)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
授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各级人员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3)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书的授权内容和时效。

4)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馈和评
价,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订或取消授权。

(9)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5.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
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

2)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3)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
选库。

4)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5)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3)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2)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3)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
策记录。

4)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5)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
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4)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
行交易。

2)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3)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投资指令,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
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4)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

6)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5)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
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6)公司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周密考
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新品种、新业务
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
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备份制
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
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0)公司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11)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
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1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
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
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信
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
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
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16)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
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
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
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
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订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
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8)信息技术系统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
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
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0)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互监督的
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计核算相互独立。

(22)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1)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
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2)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3)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23)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
时点的价值。

(24)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

(25)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6)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
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27)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
财经纪律。

(28)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
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
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29)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证监察
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0)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
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31)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
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
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
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
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
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1 年9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17,723.3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90%。

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392.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82%。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64%,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82%。利息净收
入2,230.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41%。净利差为2.56%,净利息收益率为2.68%,分别
较上年同期提高 0.21 和 0.23 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87.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41.31%。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
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及悉尼设有分行,在莫斯科、台北设有代表处,海
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3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
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33家,
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


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1 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主要
国际排名位次持续上升,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50 多个重要奖项。中国建设银行
在英国《银行家》2011 年“世界银行品牌500 强”中位列第10,较去年上升3 位;在美
国《财富》世界500 强中排名第108 位,较去年上升8 位。中国建设银行连续第三年获得
香港《亚洲公司治理》杂志颁发的“亚洲企业管治年度大奖”,先后摘得《亚洲金融》、《财
资》、《欧洲货币》等颁发的“中国最佳银行”、“中国国内最佳银行”与“中国最佳私人银行”

等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
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
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
员工130余人。自2008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业务持续通过SAS70审计,并已经成为常
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
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
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零
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224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2011年,中国建设银行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2011年
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并获和讯网2011年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
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肇栋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分别在深圳、北京、上海设有投资理财中心,并在武汉分公司
开通了直销业务。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瞿宗怡
电话:0755-83195236
传真:0755-83195229/39
(2)大成基金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05-106室


联系人:陈丹丹
电话:010-85252345/46、010-58156152/53
传真:010-58156315/23
(3)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01室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大厦15楼
联系人:肖利霞
联系电话:027-85565889
传真:027-85552860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6759608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联系人:滕涛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312
网址:www.cebbank.com
(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电话:021-38576985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周睿
网址:www.shrcb.com
(9)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刘雨喻
联系电话:010-63229482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22197874
传真:0755-22197701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热线:0755-961202、4006699999
网址:www.18ebank.com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服电话:95508
电话:020-87310888
网址:www.gdb.com.cn
(1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432号
法定代表人:马时雍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08195
传真:0571-85106576
客服电话:0571-96523、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客服电话:95501

联系人:周勤


电话:0755-82088888-8811
传真:0755-82080714
网址:www.sdb.com.cn
(1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电话:025-58588167
传真:025-58588164
网址:www.jsbchina.cn
(1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6)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胡昱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客服电话: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客服热线:95528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网址:www.spdb.com.cn
(18)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1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热线:0577-96699
网址: www.wzbank.cn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办公地址同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65
电话:0571-87659167
传真:0571-87659188
网址:www.czbank.com
(20)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400-888-8811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网址:www.cbhb.com.cn
(2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2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客服电话:95577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董金
电话:010-85238441
传真: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23)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客服电话:0379-96699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胡艳丽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51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24)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客服电话:0512-96065
联系人:郭剑鸣
电话:0512-56968061
传真:0512-58236370
网址: www.zrcbank.com
(25)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伟
电话:0755-25188371、 0755-25188611
传真:0755-25188785
联系人:曾明 、宋永成
客户服务电话: 961200
网址:www.961200.net
(26)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广鸿
联系人:滕克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www.qdccb.com
(2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客服电话: 96528(宁波、杭州、南京、深圳、苏州、温州)、962528(北京、上海)
网址:www.nbcb.com.cn
(2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8351666-8155
传真:010-83914283

网址:www.cmbc.com.cn
(29)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007
客服电话: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30)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9楼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客服电话:4006640099


联系人:李鹏
电话:0411-82308602
传真:0411-82311420
网址:www.bankofdl.com
(3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32)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3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3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网址:www.nesc.cn
(3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
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客服电话:400-8888-555、95513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www.lhzq.com
(3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黄维琳、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3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2-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电话:95503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3108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4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4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4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4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4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服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4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0519-88166222、0379-64902266、021-52574550
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157761
网址:www.longone.com.cn
(4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6598
联系人:俞会亮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47)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4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4008816168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4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服电话:4008-888-168、95597
联系人:舒萌菲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网址:www.htsc.com.cn
(50)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8503
传真:021-68865938
网址:www.xcsc.com

(5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服电话:400-888-8777、95578
联系人:李蔡
电话:0551-2207114
传真:0551-2207965
网址:www.gyzq.com.cn
(5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联系人:王伟力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4670436
网址:www.962518.com
(53)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5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网址:www.xyzq.com.cn
(55)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户联系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925100
网址:www.ctsec.com
(56)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谢项辉
电话:0571-87901053
客服电话: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5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5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邵艳霞
电话:0731-85832507
传真:0731-85832214
网址:www.foundersc.com
(59)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客服电话:0769-961130
联系人:梁健伟
电话:0769-22119341
传真:0769-22116999
网址:www.dgzq.com.cn
(6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8328337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慕丽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6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6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new.cgws.com
(6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64)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珠海市拱北夏湾华平路96号二层202-203房
法定代表人:段文清
客服电话:0750-3160388
联系人:杨玲
电话:0755-82707855
传真:0755-82707850
网址:www.chinalions.com

(65)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客服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覃清芳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网址:www.ghzq.com.cn
(6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人代表: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客服热线:4006662288
联系人:徐世旺
网址:www.jhzq.com.cn
(6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6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人代表:刘汝军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1259

联系人:张同亮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网址:www.cnht.com.cn
(6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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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金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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