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中国石化: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2年10月16日 22:02:46 中财网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股票代码:600028 编号:临2012-3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石化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于2012年10
月16日上午九时正,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北京
五洲皇冠假日酒店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
股东大会”)。中国石化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中国
石化日期为2012年8月24日之《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告》所载全部决议案均已获通过。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2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925,423,975股,占有权出席会议


并表决的股份总数的87.45%。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38人,持有股份总数为67,005,563,019股,占中国石化A股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H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4人,持
有股份总数为8,919,860,956股,占中国石化H股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3.16%。于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14日]),有权出席
会议并于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决议案的股份总数为
86,820,285,455股。概无任何股份赋予其持有人有权出席大会但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交易所上市
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亦无股东于中
国石化日期为2012年8月24日之通函中表示打算在临时股东大
会上就任何决议案表决反对或放弃投票之意向。


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成玉先生主持。于临
时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任董事15名,在任监事9名。副董事
长王天普先生和张耀仓先生,董事章建华先生、王志刚先生、蔡
希有先生、戴厚良先生和鲍国明女士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徐
槟先生,监事耿礼民先生、李新建先生、邹惠平先生、周世良先
生、俞仁明先生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王新华先生,副总裁张克
华先生、雷典武先生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黄文生先生出席了
会议。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中国
石化《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逐项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a) 审议批准更新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年


之主要持续关连交易及非主要持续关连交易(包括各自相关的建
议上限);

(b) 审议批准、认可和确认中国石化(代表其自身及其附属
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代表其自身及中国石化集团成员)
签署的《持续关连交易第三补充协议》;

(c) 授权中国石化财务总监王新华先生,代表中国石化签署
有关文件或补充协议,并按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做出必要或适宜的
行动。


参加表决的有效股数为: 9,123,721,380股, 结果如下:

赞成: 6,449,388,021股 ,占70.69%;

反对: 2,674,333,359股,占 29.31%。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规定,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化
工集团公司未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
65,797,127,692股不计入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科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并授
权中国石化副董事长、总裁王天普先生就该项目采取所需的行
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和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参加表决的有效股数为: 75,925,416,375股, 结果如下:

赞成: 75,726,115,174股 ,占99.74%;

反对: 199,301,201股,占 0.26%。


(三)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并授权中国石化
董事会秘书代表中国石化负责处理因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所需
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参加表决的有效股数为: 75,920,989,254股, 结果如下:


赞成: 75,914,295,154股 ,占99.99%;

反对: 6,694,100股,占0.01%。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中国石化境内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李丽萍、霍婉华律
师出席了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召集人
的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
律和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
效。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被委任为
临时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以及

(二)法律意见书。



承董事会命
黄文生
董事会秘书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是中国石化的H股证券登记处。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