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四川圣达: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时间:2012年10月26日 22:10:5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四川圣达 公告编号:2012-038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常 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树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胥敬连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2011.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579,390,703.07

673,000,876.88

-1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元)

429,498,574.87

451,170,331.46

-4.8%

股本(股)

305,370,000.00

305,370,0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元/股)

1.41

1.48

-4.73%



2012年7-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73,651,811.37

-22.2%

875,052,947.28

-1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22,408,837.95

-205.48%

-28,539,620.39

-64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

11,255,359.26

-15.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股)

--

--

0.04

-73.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34

-205.83%

-0.0935

-8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34

-205.83%

-0.0935

-8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6%

-207.14%

-6.53%

-65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

-16,900%

-6.41%

-1,293.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额(元)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379.3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5,019.4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15.89



所得税影响额

46,021.85









合计

-510,702.43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8,56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36,077,488

人民币普通股

36,077,488

宋金界

1,273,7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3,70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840,800

人民币普通股

840,800

管健

7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40,000

陈德建

637,700

人民币普通股

637,70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572,371

人民币普通股

572,371

梁慕贞

554,400

人民币普通股

554,400

黄鹏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朱磊

477,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7,000

渠仁杰

459,600

人民币普通股

459,600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2.9.30

2011.12.31

增减%

增减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22,636,602.95


55,261,563.21

-59.04%

主要是由于本期偿还银行借款
35,000,000.00元所致。


应收票据


46,521,081.20


93,361,463.34

-50.17%

票据贴现和到期承兑

应收账款


132,225,832.84


101,582,080.70

30.17%

市场要求不旺,客户延期支付货款

预付款项


30,926,633.57


6,798,728.17

354.89%

原材料市场供应紧俏需预付货款

短期借款


50,000,000.00


85,000,000.00

-41.18%

到期归还借款

应付账款


55,430,236.52


85,831,395.24

-35.42%

支付期初应付款项

应交税费


-7,634,612.13


2,718,866.33

-380.80%

预缴税款和进项税留抵

其他应付款


4,040,574.72


1,803,779.38

124.01%

1)华坪县圣达煤业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圣达工贸)根据稳健原则,预计办理所得税
优惠政策手续费2,137,289.11元。由于与对方
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对方已经起诉,截至2012
年9月30日尚未收到相关诉讼资料。公司于2012
年10月22日接圣达工贸函告:圣达工贸在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坪支行的结算账户(账
户号:53001746140051000303)被丽江市中级人
民法院冻结,截至2012年10月22日账户存款
余额363,859.02元,并于2012年10月22日发
布公告(编号:2012-035)。


2)2012年10月24日公司接到圣达工贸传真
件“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丽中民




二初字第38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
《民事裁定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其内
容是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云南国富
盛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就《委托代理协议》纠纷
一案起诉圣达工贸,并于2012年10月25日发布
公告(编号:2012-036)。


未分配利润


33,975,756.76


62,515,377.15

-45.65%

报告期亏损

损益表项目

2012.1.1-
2012.9.30

2011.1.1-
2011.9.30





资产减值损失


18,614,880.55


2,973,464.63

526.03%

受原材料和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
较大,使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增加1,564.14
万元

营业利润


-20,316,654.64


7,779,322.49

-361.16%

1、受宏观调控和金融危机的深度影响,市
场需求乏力,销量锐减约5.00万吨,较上
年同期下降约10.00%;同时销售价格持续下
跌,销售收入减少9,729.33万元,下降
10.01 %;2、攀枝花及其周边地区今年多发
矿难,受政府严格管控等多重影响,原材料
-主焦煤市场供应极其紧缺;同时公司为了
维持基本的产量又不得不采购相应数量的
主焦煤。公司在被动采购情况下,无法控制
主焦煤采购质量,导致焦炭生产能耗(煤焦
比)上升,增加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同时主
焦炉设备老化,炉膛密封不严,结焦时间延
长,增加能耗,也导致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上


营业外收入


201,480.27


438,059.53

-54.01%

主要是:减少上年同期其他项目中退回的
2001-2009年多交的增值税作营业外收入
193,631.33元

营业外支出


759,120.44


2,786,467.10

-72.76%

主要是减少上年同期相关项目:1、上年处
理固定资产损失761,814.19元;2、上年诉
讼结案损失836,782.75元;3、上年同期攀
枝花焦化纳税评估补缴所得税加收利息
587,629.00元

利润总额


-20,874,294.81


5,430,914.92

-484.36%

受“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
外支出”等共同因素的影响

净利润


-28,575,522.17


-3,819,663.02


648.12%

同“利润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8,539,620.39


-3,818,674.84


647.37%

同上

少数股东损益


-35,901.78


-988.18


3533.12%

同上

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
收益


-0.0935


-0.0125


648.00%

同上

(二)稀释每股
收益


-0.0935


-0.0125


648.00%

同上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资




资金占
用方类


资金占
用方名


占用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
计科目

2011年期初占
用资金余额

2012年1-9月占
用累计发生金额

2012年2-9月偿还累计发
生金额

2012年9月30
日占用资金余


占用
形成
原因

占用性














现金

非现金







受同一母
公司及最
终控制方
控制的其
他企业

四川省
富邦钒
钛制动
鼓有限
公司

其他关
联关系


应收账款

9,103,567.98

67,944,343.41

54,402,210.24

-

22,645,701.15

销货


经营性
占用

应收票据

28,000,000.00

32,920,630.00

60,920,630.00



0.00

销货


经营性
占用

小计





37,103,567.98

100,864,973.41

115,322,840.24

0.00

22,645,701.15





总计







37,103,567.98

100,864,973.41

115,322,840.24

0.00

22,645,701.15









2)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无。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1)2008年11月3日,子公司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石
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乐山分公司)就一般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圣达
焦化公司的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案号为(2008)乐民初字第48号。原告中石油乐山分公司要求:

1、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购油款94,072,847.53元,并从2006年11月1日开始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
息支付资金占用费到全部油款付清时止;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公司准备相关资料积极应诉。


(2)公司于2011年6月7日接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焦化”)
函告: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圣达焦化(被告)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
司(原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1年5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现本案一审已审理终结,四川省乐山市


中级人民法院已下达民事判决书【(2008)乐民初字第48号】:“驳回原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512164元,由原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名
称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负担(已预交)。”

(3)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焦化”)
函告:就圣达焦化(原审被告)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原审原告)买卖合
同纠纷一案,原审原告一审终结后不服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乐民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书》,认
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严重错误,为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犯,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特提出
上诉。上诉日期为:2011年6月15日。上诉请求:

A)撤销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乐民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

B)判令被上诉人立即向上诉人支付购油款94,072,847.53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资金占
用费(利息计算时间从2006年按11月1日算至付清之日止);

C)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截至2012年9月30日,该案仍处于上诉期间。


(4)截至2012年9月30日,该案件二审尚未开庭,由于中石油乐山分公司员工万永仪越权提走的
油料所涉及款项与公司无关,公司管理层未确认或有负债。


2)孙公司华坪县圣达煤业工贸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2012年10月24日公司接到孙公司华坪县圣达煤业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工贸”)传真件“云
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丽中民二初字第38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
《传票》、《举证通知书》”,其内容是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云南国富盛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盛大公司”)就《委托代理协议》纠纷一案起诉圣达工贸,公司收到诉讼材料传真件后发布了“关
于孙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委托代理协议》纠纷诉讼公告(2012-036)”。


盛大公司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代理费2,137,289.1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33,143.27元;

(2)判令被告承担逾期支付代理费的违约金427,457.8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实现债权的费用;

(4)本案保全费及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圣达工贸与云南国富盛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公司)2007年7月21日签署的关于企
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的《委托代理协议》,于2012年9月30日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代理事项履行完毕。但
在计算费用过程中对扣除项目存在较大争议,同时由于盛大公司当事人变更等原因,截至2012年9月30
日,公司与盛大公司的代理费用未结清。故盛大公司向丽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冻结
圣达工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坪支行结算账户,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2日发布了 “关于孙


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公告(2012-035)”。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提供的资料

2012年04月09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华南分公司西
南中心项目经理

谈论的主要内容:1、
公司近期基本情况;
2、公司技改项目进
展情况;3、2011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情况;4、公司的定
位及未来发展计划。

提供的资料: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含2011年
年度报告正文)

2012年04月09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
华西都市报财经新
闻部记者

谈论的主要内容:1、
公司近期基本情况;
2、公司技改项目进
展情况;3、2011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情况;4、公司的定
位及未来发展计划。

提供的资料: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含2011年
年度报告正文)

2012年05月22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新加坡经济发展局

谈论的主要内容:1、




公司现阶段基本情
况;2、公司定位及
未来发展计划;3、
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4、资源采购情况;5、
焦化行业发展趋势。

提供的资料:无。


2012年08月24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理财周报社——中
国上市公司最佳董
事会评选组委会(组
委会构成:中国香港
董事会研究院首席
分析师、理财周报项
目部主管及事业部
工作人员、和兴证券
投资部总经理、四川
信托有限公司总经
理、成都启阳领航汽
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大客户经理)

1、公司现阶段基本
情况;2、鑫福重组
情况;3、大股东基
本情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4、四川焦炭
行情,焦化行业情
况;5、公司董事会
治理情况;6、公司
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提供的资料:无。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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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