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国海证券: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12年10月26日 22:57:3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2-5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1)证券公司次级债务:是指证券公司经批准向股东或其
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
先于证券公司股权资本的债务。证券公司借入期限在2年以上
(含2年)的次级债务为长期次级债务。长期次级债务经批准可
以按一定比例计入证券公司的净资本。

(2)本次关联交易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集团)。

(3)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6
年期4.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借入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

第一年利率为2012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
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年至2017
年每年款项到帐对应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
款基准利率上浮10%。

(4)次级债务合同由关联交易双方于2012年10月25日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签订。



2.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1)广西投资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6.04%
的股份。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
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雅锋女士、管跃庆先
生、梁雄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须经广西证监局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
资大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国有独资)
注册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法定代表人:管跃庆
注册资本:419,700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450100198229061

主营业务:为自治区建设项目筹措资金,开展经营性、开发


性投资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经济技术合作。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2.广西投资集团成立于1988年6月,注册资本41.97亿元,
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是广西壮族自治
区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电力、铝业、证券是
广西投资集团的主要产业,资产量分别占该公司2011年末总资
产的32%、30%和21%。目前,广西投资集团参与投资建设的电力
项目总装机容量1850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702万千瓦,已投
产电力权益装机容量564万千瓦,是目前广西最大的地方发电集
团;氧化铝产能200万吨/年、电解铝产能45万吨/年,区内氧
化铝、电解铝分别占广西的31%、45%,是广西重要的经济实体。

该公司目前参控股企业98家,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公司55家
(含分公司6家),参股公司37家(集团直接参股企业24家,
其中参股上市公司3家:桂冠电力、中国铝业、中国石油),下
属企业参股13家。

2011年,广西投资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05.45亿元,净利润
5.1亿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广西投资集团净资产为142
亿元。

3.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广西投资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6.04%的股
份,公司董事长张雅锋女士任广西投资集团副总裁,公司董事管
跃庆先生任广西投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董事梁雄先生


任广西投资集团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6年期4.5亿元人
民币次级债,借入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第一年利率为
2012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
准利率上浮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款项
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次级债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
上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行业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6年期4.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借
入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第一年利率为2012年款项到
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款项到帐日适用
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净资本为19.54亿元,各项风
控指标合规,但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常规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创
新业务的开展,需要适度补充资本金。


目前公司正着手准备以下创新业务:一是增加融资融券业务


准备金;二是设立专业子公司;三是开展现金管理理财业务及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新业务,需扣减净资本和计算风险资本准
备。目前部分净资本雄厚的证券公司已经开展上述创新业务,抢
占了市场先机,公司亟需采取有效手段迅速扩充净资本规模,为
创新业务开展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为了迅速提高净资本规模,拓展各项创新业务,公司拟向广
西投资集团借入次级债,在广西证监局批准后将借入的次级债务
按照《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计入净资本,同时补充公司
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和创新业务的开展。

公司借入本次次级债务后,将为公司注入4.5亿元现金,增
强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调整了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为公司常规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创新业务开展的需要提供了
资金保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本
次借入次级债务后,公司未来5年内,净资本将分别按比例增加
4.5亿元、4.05亿元、3.15亿元、2.25亿元、0.9亿元。净资
本规模的扩充,将为创新业务开展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公司创
利能力。


公司借入本次次级债务后,将增加负债4.5亿元,根据2012
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计算,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资产负
债率将由35%增至41%;此外,本次债务预计在未来6年内每年
增加利息支出约0.32亿元,共计增加利息支出约1.95亿元。根
据相关规定,次级债务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公司具有稳定
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盈利能力,债务利息可正常偿付。本次级债
务合同约定若公司未来资本金大幅提高,且营运资金充沛,经公


司股东大会、广西证监局批准,公司将提前偿还次级债务,公司
利息支出将相应减少。

八、201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
经统计,2012年年初至2012年10月25日,公司向广西投
资集团收取款项共计807,885.85元,其中收取集合资产管理费
807,881.32元,收取经纪业务手续费4.53元;向广西投资集团
支付款项共计38,087,500.00元,为支付公司2010年度借入的
次级债务在2012年前三季度产生的利息。此外,在上述期间内,
广西投资集团赎回其参与国海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775.44万份。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对本次关
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能迅速提高公
司的净资本规模,有利于公司获得各项创新业务资格,进一步拓
宽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
分论证、谨慎决策,次级债发行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


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本次
关联交易,能迅速提高公司的净资本规模,有利于公司获得各项
创新业务资格,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
风险能力。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次级债务合同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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