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宝钢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2日以 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2年10月27 日于南京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 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林鞍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委托张丕军监事代为出席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 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刘占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12年三季度末母公司提取各项减值准 备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二、 关于审议董事会“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未发现公 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 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主 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 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三、 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收购湛江钢铁股权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四、 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整体转让罗泾区域COREX资产的议案” 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五、 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参股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三线管道项目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董事 会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各项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 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 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