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2年11月01日 06:15:37 中财网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本次基金募集的核准文件名称为:《关于核准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65号),核准日期为:2012年8月7日。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4第二部分释义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指《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招募说明书:
  指《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发售公告:
  指《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立法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业务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及有权机关对该文件不时修订或更新的版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证券投资基金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即是指经依法募集的,以跟踪特定证券指数为目标的开放式基金,其基金份额用组合证券进行申购、赎回,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ETF联接基金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元:
  指人民币元;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照法律法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登记结算业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包括对该文件不时修改或更新的版本)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工作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发售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约定的对价资产;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申购对价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标的指数中小板等权重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7组合证券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完全复制法一种构建跟踪指数的投资组合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现金替代申购或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现金差额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预估现金部分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预估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申购赎回清单中的组合证券的实时市值并加计含预估现金部分所计算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指令基金管理人在管理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差额之日;基金净值增长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8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理财咨询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T+n日:
  指T日起(不包括T日)的第n个工作日;基金收益:
  指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所得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缴存的保证金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后得出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9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其做出的不时修改和补充;不可抗力:
  指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和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系统故障、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0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法定代表人:秦维舟设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限:持续经营电话:0755-83026688传真:0755-83026677联系人:陈阳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600040%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600040%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20%合计15000100%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截至2012年10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二十一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动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1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1.董事会成员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昌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副总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杨自理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中化集团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张家林先生,董事,高级工程师,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9、10、11届委员。曾任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国自动化技术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欧阳文安先生,独立董事,工程师。历任中共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北京国际电气工程公司董事长,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朱秉刚先生,独立董事,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历任石油部计划司副司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划局局长、咨询中心副主任。陆南屏先生,独立董事。历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司司长、副局长。

  2.监事会成员窦虔,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部门经理,联合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副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戴宏明先生,监事。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部门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室主管。

  3.经理层成员奥成文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2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2年10月开始参加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任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总经理。杨文先生,副总经理,企业管理学博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中融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经理。2003年8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发展战略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西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年10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陈勇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资产管理部基金经理,民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2003年10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部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宋德舜先生,经济学博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任招商银行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经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0年4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拟任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成员构成。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奥成文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杨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邹翔先生,成长基金组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研究部总监;王永宏先生,金融工程部副总监、基金经理。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3(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基金财产;(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6)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8)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机构并有权依照销售协议对基金销售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9)自行办理基金登记结算或选择、更换基金登记结算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登记结算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10)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1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12)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13)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14)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1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6)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7)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1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4(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6)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施进行基金的登记结算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7)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和受托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8)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1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13)按基金合同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14)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等申请,及时、足额支付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或赎回的对价;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5(15)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7)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15年;(1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19)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20)确保需要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能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21)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22)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23)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24)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26)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和受托资产,防止在不同基金和受托资产间进行有损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资源分配;(27)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28)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1.基金管理人承诺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6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禁止性行为:(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行为。3.基金经理承诺(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1.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概述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公司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和基金资产运作风险,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及股东合法利益,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科学的组织机制、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实施严格的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控制风险的管理系统。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持续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实体,在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风险管理制度(1)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的具体要求,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为: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7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3)不断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经风险调整后的利益最大化;4)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管理措施,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5)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及时查错防弊、堵塞漏洞,保证各项业务稳健运行;6)借鉴和引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技术,不断提升公司国际化经营水准和核心竞争能力,巩固公司的声誉和市场份额。

  (2)风险管理的原则公司的风险管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首要性原则: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始终把风险管理置于公司经营中的战略层面并作为首要任务;2)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3)审慎性原则: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4)独立性原则: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办公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5)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并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6)适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同时,随时对各项制度进行适时的更新、补充和调整,使其适应基金业的发展趋势和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7)防火墙原则: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8(3)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1)确立加强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以及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2)建立层次分明、权责明确、涵盖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3)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风险控制方法;4)建立严格合理的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5)制定持续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检查机制。(4)风险管理的体系1)依据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与原则,公司设立了以下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能部门:
  a.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评价,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并出具相应的工作报告和专业意见提交董事会。

  b.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督察长的职责进行工作。

  c.公司设风险控制办公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政策,对金融工程部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作出全面的讨论和决定,从而使风险政策得到有力的执行。

  d.公司设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同时协助督察长开展工作。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风险进行管理和监察,与公司各部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

  e.金融工程部,负责根据公司各类业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各个风险领域(投资、运作、信用等)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方法,并监督其执行;定期向管理层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2)为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公司以上述机构及职能部门为依托,构建了科学严密,层次分明的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面:
  a.第一层面为董事会、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b.第二层面为总经理、督察长、风险控制办公会及监察稽核部、金融工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9程部;c.第三层面为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

  d.公司各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能部门在上述三个层面上协同运作,建立了严密的风险控制防线,能及时有效地发现、识别、防范及化解公司运营中存在的各种不同类型风险。

  3)数量化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针对投资过程中的事前风险、事中风险和事后风险建立了一整套的数量化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做到在每个环节有效控制风险点。投资前的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严谨、细致的研究工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来实现。研究员通过实地调研对上市公司作出定性的判断,同时公司还通过量化的指标体系,如:风险指标体系(包括标准差、跟踪误差、下方风险、组合VaR等)、流动性指标体系等,挑选价值相对被低估的股票,运用数量化模型进行价值评估。事中的风险控制通过两个手段来实现,一是在交易系统中设置风险控制条目,当基金经理下达与公司风险管理规定不符的指令时,指令将不能被执行,从技术上防止了不当投资行为的发生。第二是高频率的投资情况报告,可随时掌握投资过程中的股票仓位、集中度、流动性多方面的状况。事后风险控制包括业绩评价和业绩归因,主要是把业绩逐层分解为资产策略配置效应、行业选择效应和个股选择效应,同时为优化投资策略提供参考。3.内部控制制度(1)内部控制的目标为在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为:1)使公司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投资者服务,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2)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经营方针和目标,维护股东权益;3)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声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4)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5)建立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查错防弊,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6)规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股东干涉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2)内部控制的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2)有效性原则: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高度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执行部门,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约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3)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和业务控制。1)环境控制:指与内部控制相关的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务、员工的影响力,环境控制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致力于从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企业文化、员工素质控制等方面实现良好的环境控制。2)业务控制: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及其它方面的内部控制等。a.投资管理业务控制:涉及到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基金交易业务控制和对关联方交易的监控:
  I)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1公司的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为公司基金投资运作以及公司业务的全局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建立科学的研究工作管理流程和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II)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包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保留决策记录;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投资决策和投资执行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相关业务人员应遵循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事件的发生。III)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包括: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实行严格的人员和空间分离制度,建立交易执行的权限控制体系和交易操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交易监测、预警和反馈系统;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文件;制定相应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关联方交易的监控制度。b.信息披露控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按照程序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c.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制定了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硬件及软件的设计、开发均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并实现了全面的业务电子化;公司实行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信息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制度、信息技术系统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2的稽核检查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d.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明确职责划分与岗位分工;对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建立凭证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建立复核制度;采取合理的计价方法和科学的计价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计价时点的价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物交接制度,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e.监察稽核控制: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f.其他内部控制机制:其他内部控制包括对销售和客户服务的控制、对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等合作方的控制、授权控制、危机处理控制、持续的控制检验等。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3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概况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法定代表人:胡怀邦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邮政编码:200120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18.85亿元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联系人:张咏东电话:021-32169999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交通银行先后于2005年6月和2007年5月在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挂牌上市,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唯一的商业银行全球合作伙伴。《财资》杂志(The Asset)“2010年全球最佳交易银行评选”中,交通银行荣膺“中国最具成长性现金管理银行”、“最佳次托管银行”两项大奖。英国《银行家》杂志2011年公布的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交通银行以343.21亿美元的一级资本连续第三年跻身全球商业银行50强。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4.36万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84.16亿元。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二、主要人员情况牛锡明先生,交通银行行长,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9年12月起担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

  王滨先生,交通银行副行长,主管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南开大学经济学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4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2006年1月至今任交通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谷娜莎女士,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主任科员、交通银行信托部代理业务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规划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内控巡查处处长;2001年1月任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02年5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截止2011年12月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60只,包括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博时新兴成长股票、长城久富股票(LOF)、富国汉兴封闭、富国天益价值股票、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国泰金鹰增长股票、海富通精选混合、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创新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债券、汇丰晋信2016周期混合、汇丰晋信龙腾股票、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建信优势封闭、金鹰红利价值混合、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大摩货币、农银恒久增利债券、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鹏华普惠封闭、鹏华普天收益混合、鹏华普天债券、鹏华中国50混合、鹏华信用增利、融通行业景气混合、泰达宏利成长股票、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泰达宏利稳定股票、泰达宏利周期股票、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天治核心成长股票(LOF)、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LOF)、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易方达科瑞封闭、易方达上证50指数、易方达科讯股票、银河银富货币、银华货币、中海优质成长混合、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华富中证100指数、工银瑞信双利债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华夏亚债中国指数、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联接、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富安达优势成长股票、工银主题策略股票、汇丰晋信货币、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此外,还托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专户理财等12类产品,托管资产规模超过八千亿元。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51、内部控制目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2、内部控制原则(1)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2)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3)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处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4)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5)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监察守则》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6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控制评审。(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六)其他事项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7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一)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开设五个直销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1、深圳直销中心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邮政编码:518048电话:0755-83026620传真:0755-83026677联系人:张逸凡2、北京分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4号8-9层邮政编码:100020电话:010-59027811传真:010-59027890联系人:孟佳3、上海分公司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903室邮政编码:200120电话:021-68824617传真:021-68362099联系人:陈晓瑜4、广州分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502邮政编码:510623电话:020-38928980传真:020-38928980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8联系人:廖飞5、西部营销中心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16喜年广场2407邮政编码:610021电话:028-86586055传真:028-86586055联系人:裴兰(二)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名单及其相关信息,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三)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法定代表人:金颖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电话:0755-25941405传真:0755-25987132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名称: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910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付朝晖电话:010-65178866传真:010-65180276经办律师:虞荣方、高平均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9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名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联系电话:010-85866870传真:010-85866877联系人:门熹经办注册会计师:李英、韦雪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30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一、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二、核准文件《关于核准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12】1065号)和《关于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992号)。

  三、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间基金类型:股票型基金的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不定期四、募集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募集期限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中载明的基金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3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等三种方式认购本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31基金。具体时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上述时间安排并及时公告。

  六、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七、募集场所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者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式,请参见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并另行公告。

  八、认购开户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持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1、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A股账户。(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2、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1)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九、认购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认购费率不高于0.8%,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份额(U)
  认购费率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32U<50万份0.80%50万份≤U<100万份0.50%U≥100万份1000元/笔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本招募说明书所示上述费率结构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十、网上现金认购1、认购时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例:某投资者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认购佣金=1,000×0.8%=8元认购金额=1,000×(1+0.8%)=1,008元即投资者需准备1,008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3、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4、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5、清算交收: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购结束后的第4个工作日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募集专户。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336、认购确认: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十一、网下现金认购1、认购时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例:某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800,000份,认购费率为0.5%,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80元,则该投资人的认购金额为:认购费用=800,000×0.5%=4,000元认购金额=800,000×(1+0.5%)=804,000元该投资者所得认购份额为:净认购份额=800,000+80/1.00=800,080份即,若该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800,000份,则该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为804,000元,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80元,则可得到800,080份基金份额。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4、认购限额: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30万份以上(含30万份),超过部分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5、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346、清算交收:T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于第4个工作日将汇总的认购款项及其利息划往基金募集专户。其中,认购款项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在网下现金认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资者账户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汇总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统代该投资者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之后,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购结束后的第4个工作日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募集专户。7、认购确认: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十二、网下股票认购1、认购时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小板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见发售公告);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认购申报股数必须为100股的整数倍,单笔认购份额必须在500,000份(含500,000份)以上,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小板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中未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3、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4、特殊情形(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中小板等权重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35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5、清算交收(1)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每日日终,发售代理机构将当日的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者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将投资者账户内相应的股票进行冻结。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有效认购数量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并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到基金的证券账户。(2)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在网下股票认购最后一日,由基金管理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将投资者账户内相应的股票进行冻结,并将经检查冻结的股票情况发送给基金管理人。基金募集结束后,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到基金的证券账户。6、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投资者的认购份额=..ni1(第i只股票在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其中:(1)i代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如投资者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i=1。

  (2)“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36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由于投资者仍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进行调整:1)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2)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3)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4)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5)除息且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6)除息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配股比例)7)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此以进行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其中:1)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如果投资者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下述公式计算的qmax,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投资者的认购申报数量进行部分确认:......njjjpwqpCashq1max/%105)(Cash为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申请数额,jjqp为除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和基金管理人全部或部分临时拒绝的个股以外的其它个股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和认购申报数量乘积,w为该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按均价计算的其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认购期间如有标的指数调整公告,则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告调整后的成份股名单以及标的指数编制规则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37计算调整后的各成份股构成权重,并以其作为计算依据),p为该股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2)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则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解冻数据对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7、认购费用(佣金)认购费用(佣金)由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在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佣金)。若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费用(佣金),则:认购费用(佣金)=认购份额×认购费率(佣金比率)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支付认购费用(佣金),则: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费用(佣金)/1.00十三、募集资金及利息的处理方式《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于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过户至预先开立的专门账户。募集的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38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一、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200户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和股票的处理方式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结算机构应予以解冻。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39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一、基金份额的上市《基金合同》生效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上市:1、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3、《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基金上市前,基金管理人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基金份额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上市日的3个工作日前发布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深交所《业务细则》等有关规定。三、暂停上市交易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暂停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1、不再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其上市;3、严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暂停上市的其他情形。当暂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发布基金恢复上市公告。四、终止上市交易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1、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的;2、《基金合同》终止;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40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4、《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5、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基金上市的决定之日起2日内发布基金终止上市公告。若因上述1、4项等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由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以中小板等权重指数为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已有以该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则本基金将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是否选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标的指数。五、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计算与公告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的预估现金部分)/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基金份额。2、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告。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41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申购与赎回场所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细则》规定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1、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具体赎回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在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1、“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4、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细则》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42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20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投资者可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销售网点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3、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规则。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43六、申购与赎回的对价及费用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2、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编制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如申购、赎回清单产生差错,基金管理人可申请基金交易的临时停牌或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4、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1、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T日申购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组合证券内各成份证券数据、现金替代、T日现金替代的溢价比例、T日允许现金替代的最高比例、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现金差额、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相关内容。2、申购赎回清单组合证券相关内容组合证券是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申购赎回清单将公告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各成份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及数量。3、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是基金申购赎回的最基本单位。4、申购赎回清单现金替代相关内容现金替代是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1)现金替代分为3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标志为“允许”)和必须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44禁止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可以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允许使用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该成份证券的替代,但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必须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2)可以现金替代1)适用情形: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停牌等原因导致投资者无法在申购时买入的证券,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可以采用现金替代的其他情形。2)替代金额: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参考价格×(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目前,“该证券参考价格”的确定原则为:A、该证券正常交易时,采用最新成交价;B、该证券正常交易中出现涨停/跌停时,采用涨停/跌停价格;C、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有成交时,采用最新成交价;D、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无成交时,采用前收盘价(考虑当日的除权除息等因素)。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收取可以现金替代溢价的原因是,对于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需随后买入,而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参考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3)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2个交易日(简称为T+2日)内,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45T+2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T+2日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不含T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若现金替代日(T日)后至T+2日(若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0个交易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T+2日后第1个工作日(若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1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补款的明细及汇总数据发送给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相关款项的清算交收将于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4)替代限制:为更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最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基金份额净值为准。(3)必须现金替代1)适用情形: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标的指数调整,即将被剔除的成份证券,或基金管理人出于保护持有人利益等原因认为有必要实行必须现金替代的成份证券。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462)替代金额:对于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替代的一定数量的现金,即“固定替代金额”。固定替代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申购赎回清单中该证券的数量乘以其T日预计开盘价。5、预估现金部分相关内容预估现金部分是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机构预先冻结申请申购、赎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的现金数额。本基金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预估现金部分计算公式为: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预计开盘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预计开盘价相乘之和)其中,T日预计开盘价主要根据交易所提供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的预计开盘价确定。另外,若T日为基金分红除息日,则计算公式中的“T-1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需扣减相应的收益分配数额。预估现金部分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6、申购赎回清单现金差额相关内容T日现金差额在T+1日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其计算公式为:T日现金差额=T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基金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相乘之和)T日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需按T+1日公告的T日现金差额进行资金的清算交收。现金差额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在投资者申购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者应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者将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在投资者赎回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者将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者应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7、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47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举例如下:
  基本信息最新公告日期T日基金名称中小等权基金管理人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代码159921标的指数代码399634T-1日信息内容现金差额(单位:元)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资产净值(单位:元)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T日信息内容预估现金差额(单位:元)现金替代比例上限是否需要公布IOPV是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单位:份)500,000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现金红利申购赎回组合证券只数100是否开放申购允许是否开放赎回允许组合信息内容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份数量现金替代标志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固定替代金额002007华兰生物700允许21.00%002008大族激光500允许21.00%002010传化股份300允许21.00%002011盾安环境900允许21.00%002017东信和平300允许21.00%002022科华生物200允许21.00%002023海特高新800允许21.00%002024苏宁电器100允许21.00%002025航天电器200允许21.00%002028思源电气1200允许21.00%002029七匹狼2100允许21.00%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48002030达安基因300允许21.00%002037久联发展100允许21.00%002038双鹭药业200允许21.00%002041登海种业100允许21.00%002045广州国光100允许21.00%002048宁波华翔200允许21.00%002051中工国际100允许21.00%002056横店东磁300允许21.00%002064华峰氨纶100允许21.00%002065东华软件800允许21.00%002069獐子岛100允许21.00%002073软控股份100允许21.00%002078太阳纸业100允许21.00%002080中材科技500允许21.00%002081金螳螂100允许21.00%002083孚日股份100允许21.00%002091江苏国泰200允许21.00%002092中泰化学300允许21.00%002093国脉科技100允许21.00%002097山河智能100允许21.00%002104恒宝股份200允许21.00%002122天马股份100允许21.00%002123荣信股份100允许21.00%002128露天煤业100允许21.00%002129中环股份100允许21.00%002242九阳股份200允许21.00%002218拓日新能100允许21.00%002233塔牌集团500允许21.00%002237恒邦股份100允许21.00%002161远望谷100允许21.00%002244滨江集团200允许21.00%002032苏泊尔100允许21.00%002142宁波银行100允许21.00%002106莱宝高科100允许21.00%002109兴化股份700允许21.00%002110三钢闽光100允许21.00%002140东华科技200允许21.00%002146荣盛发展100允许21.00%002152广电运通800允许21.00%002153石基信息1200允许21.00%002155辰州矿业300允许21.00%002172澳洋科技2300允许21.00%002183怡亚通1500允许21.00%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49002191劲嘉股份300允许21.00%002202金风科技200允许21.00%002001新和成800允许21.00%002179中航光电100允许21.00%002269美邦服饰200允许21.00%002254泰和新材5000允许21.00%002249大洋电机2100允许21.00%002063远光软件300允许21.00%002232启明信息100允许21.00%002230科大讯飞200允许21.00%002100天康生物100允许21.00%002154报喜鸟100允许21.00%002167东方锆业200允许21.00%002277友阿股份100允许21.00%002362汉王科技300允许21.00%002385大北农100允许21.00%002399海普瑞800允许21.00%002415海康威视100允许21.00%002422科伦药业100允许21.00%002068黑猫股份100允许21.00%002086东方海洋500允许21.00%002089新海宜100允许21.00%002096南岭民爆100允许21.00%002304洋河股份200允许21.00%002121科陆电子300允许21.00%002294信立泰100允许21.00%002168深圳惠程100允许21.00%002299圣农发展200允许21.00%002310东方园林100允许21.00%002408齐翔腾达100允许21.00%002493荣盛石化100允许21.00%002500山西证券100允许21.00%002013中航精机200允许21.00%002156通富微电100允许21.00%002003伟星股份500允许21.00%002004华邦制药100允许21.00%002005德豪润达100允许21.00%002006精功科技200允许21.00%002079苏州固锝100允许21.00%002190成飞集成100允许21.00%002223鱼跃医疗100允许21.00%002225濮耐股份700允许21.00%002236大华股份100允许21.00%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0002241歌尔声学200允许21.00%002405四维图新100允许21.00%002594比亚迪800允许21.00%组合信息内容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份数量现金替代标志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固定替代金额002007华兰生物700允许21.00%002008大族激光500允许21.00%002010传化股份300允许21.00%002011盾安环境900允许21.00%002017东信和平300允许21.00%002022科华生物200允许21.00%002023海特高新800允许21.00%002024苏宁电器100允许21.00%002025航天电器200允许21.00%002028思源电气1200允许21.00%002029七匹狼2100允许21.00%002030达安基因300允许21.00%002037久联发展100允许21.00%002038双鹭药业200允许21.00%002041登海种业100允许21.00%002045广州国光100允许21.00%002048宁波华翔200允许21.00%002051中工国际100允许21.00%002056横店东磁300允许21.00%002064华峰氨纶100允许21.00%002065东华软件800允许21.00%002069獐子岛100允许21.00%002073软控股份100允许21.00%002078太阳纸业100允许21.00%002080中材科技500允许21.00%002081金螳螂100允许21.00%002083孚日股份100允许21.00%002091江苏国泰200允许21.00%002092中泰化学300允许21.00%002093国脉科技100允许21.00%002097山河智能100允许21.00%002104恒宝股份200允许21.00%002122天马股份100允许21.00%002123荣信股份100允许21.00%002128露天煤业100允许21.00%002129中环股份100允许21.00%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1002242九阳股份200允许21.00%002218拓日新能100允许21.00%002233塔牌集团500允许21.00%002237恒邦股份100允许21.00%002161远望谷100允许21.00%002244滨江集团200允许21.00%002032苏泊尔100允许21.00%002142宁波银行100允许21.00%002106莱宝高科100允许21.00%002109兴化股份700允许21.00%002110三钢闽光100允许21.00%002140东华科技200允许21.00%002146荣盛发展100允许21.00%002152广电运通800允许21.00%002153石基信息1200允许21.00%002155辰州矿业300允许21.00%002172澳洋科技2300允许21.00%002183怡亚通1500允许21.00%002191劲嘉股份300允许21.00%002202金风科技200允许21.00%002001新和成800允许21.00%002179中航光电100允许21.00%002269美邦服饰200允许21.00%002254泰和新材5000允许21.00%002249大洋电机2100允许21.00%002063远光软件300允许21.00%002232启明信息100允许21.00%002230科大讯飞200允许21.00%002100天康生物100允许21.00%002154报喜鸟100允许21.00%002167东方锆业200允许21.00%002277友阿股份100允许21.00%002362汉王科技300允许21.00%002385大北农100允许21.00%002399海普瑞800允许21.00%002415海康威视100允许21.00%002422科伦药业100允许21.00%002068黑猫股份100允许21.00%002086东方海洋500允许21.00%002089新海宜100允许21.00%002096南岭民爆100允许21.00%002304洋河股份200允许21.00%002121科陆电子300允许21.00%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2002294信立泰100允许21.00%002168深圳惠程100允许21.00%002299圣农发展200允许21.00%002310东方园林100允许21.00%002408齐翔腾达100允许21.00%002493荣盛石化100允许21.00%002500山西证券100允许21.00%002013中航精机200允许21.00%002156通富微电100允许21.00%002003伟星股份500允许21.00%002004华邦制药100允许21.00%002005德豪润达100允许21.00%002006精功科技200允许21.00%002079苏州固锝100允许21.00%002190成飞集成100允许21.00%002223鱼跃医疗100允许21.00%002225濮耐股份700允许21.00%002236大华股份100允许21.00%002241歌尔声学200允许21.00%002405四维图新100允许21.00%002594比亚迪800允许21.00%八、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2)因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或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4)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无法公布申购、赎回清单;(5)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赎回,或者指数编制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上述异常情况指基金管理人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6)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或某些申购;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3(7)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在发生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情形之一时,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可能同时暂停。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第(6)项除外)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支付。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受理赎回申请,并在暂停当日至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在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购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九、基金的份额折算《基金合同》生效后,为提高交易便利,本基金可以进行份额折算。1、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应事先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前公告。2、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3、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基金份额折算的具体方法在份额折算公告中列示。十、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登记结算机构可根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4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5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一、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二、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一级市场新发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三、投资理念本基金以拟合、跟踪中小板等权重指数为原则,通过指数化的方式投资于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力求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成本较低的标的指数投资工具。四、标的指数与业绩比较基准1、标的指数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小板等权重指数,此指数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编制维护,并于2011年10月28日正式发布。中小板等权重指数的成份股和中小板指数相同,采用等权重进行加权,使得指数中每只股票拥有同等地位,平衡了每只股票对指数的影响。中小板等权重指数具有高成长性和高收益性,兼具价值尺度和投资标的的功能。2、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小板等权重指数收益率。

  3、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者停止上述标的指数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述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代替,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业绩比较基准。其中,若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6会备案且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五、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投资组合,但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可以选择其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得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1、决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2、投资管理体制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定有关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决定日常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的组合构建、调整决策以及每日申购、赎回清单的编制决策。3、投资程序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组合维护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7大风险的发生。(1)研究:基金经理、研究人员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2)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每日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3)组合构建: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以完全复制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方法构建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4)交易执行:交易中心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5)投资绩效评估:风控经理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公告。4、投资组合管理(1)组合建立基金管理人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确定目标组合、确定建仓策略和逐步调整。1)确定目标组合:基金管理人根据完全复制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方法确定目标组合。2)确定建仓策略:基金经理根据对成份股流动性、公司行为等因素的分析,确定合理的建仓策略。

  3)逐步调整:根据完全复制法确定目标组合之后,基金经理在规定时间内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8采用适当的手段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组合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的时间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此后,如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基金申购或赎回导致现金头寸提高等因素导致基金不符合这一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2)组合日常管理1)根据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结合基金当前持有的证券组合及其比例,制作下一交易日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并公告;2)将基金持有的证券组合构成与标的指数进行比较,制定目标组合构成及权重,确定合理的交易策略;3)实施合理的交易策略,以实现基金最优组合结构。(3)成份股定期调整及临时调整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基金经理依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在指数成份股调整生效前,分析并确定组合调整策略,尽量减少成份股变更带来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在标的指数成份股票调整周期内,若出现成份股票临时调整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样本股票的调整,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策略。(4)成份股信息的日常跟踪与分析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信息(如:股本变化、分红、配股、增发、停牌、复牌等)以及成份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并据以确定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以及基金的每日交易策略。(5)申购赎回情况的跟踪与分析跟踪基金申购和赎回信息,结合基金的现金头寸管理,分析其对组合的影响,制定交易策略以应对基金的申购赎回。(6)替代投资对个别成份股,若其存在投资受限、严重的流动性困难、财务风险较大、面临重大不利的司法诉讼或者有充分而合理的理由认为其被市场操纵等情形时,本基金可以不投资该成份股,而用备选股、甚至现金来代替,或者选择与其行业相近、定价特征类似或者收益率相关性较高的其他股票来代替,即采用“替代投资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9策略”应对。采用替代投资策略的原则是使得本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最小化,以利于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六、投资限制(一)禁止行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1、承销证券;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对于因上述5、6项情形导致无法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将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结合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替代。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二)投资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0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4、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4)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1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7、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9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1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12、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2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七、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九、基金的融资融券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3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一、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缴存的保证金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其构成主要有:1、银行存款及其应计利息;2、结算备付金及其应计利息;3、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应收利息;4、应收证券交易清算款;5、应收申购对价;6、股票投资及其估值调整;7、债券投资及其估值调整和应计利息;8、权证投资及其估值调整;9、其他投资及其估值调整;10、其他资产等。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三、基金财产的账户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本基金的银行存款托管账户;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基金结算备付金账户,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基金托管人托管系统中开立二级结算备付金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开立的上述基金财产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权依据新规定执行。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1、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4人保管。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基金财产。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范围。4、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5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一、估值目的基金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财产的价值,并为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提供计价依据。

  二、估值日本基金的估值日为基金合同生效后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三、估值对象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和其他投资等资产和负债。四、估值程序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约定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将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五、估值方法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1、股票估值方法(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①首次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日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6其所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以第(1)条确定的估值价格进行估值。③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方式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该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流通股票以第(1)条确定的估值价格进行估值。④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如下方法进行估值: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以第(1)条确定的估值价格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以第(1)条确定的估值价格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以第(1)条确定的估值价格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下列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FV=C+(P-C)×(Dl-Dr)/Dl (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因权益业务导致市场价格除权时,应于除权日对其初始取得的成本作相应调整);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l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3)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2、债券估值方法(1)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的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2)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的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所含的最近交易日债券应收利息后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净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净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有充足证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7据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盘价(净价)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净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3)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4)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根据行业协会指导的处理标准或意见并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及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5)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3、权证估值方法(1)上市流通权证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2)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3)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4)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以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若收盘价高于配股价,则按收盘价和配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若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5)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4、资产支持证券的估值方法(1)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2)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根据行业协会指导的处理标准或意见并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及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3)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85、其他资产的估值方法其他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估值。6、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上述估值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基金管理人认为上述估值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各因素的基础上,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发现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约定的方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估值,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总份额余额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七、估值错误的处理1、当估值或基金份额净值计价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0%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2、差错类型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原因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9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3、差错处理原则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先行支付赔偿金。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责任人追偿。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将按照以下约定的原则处理基金估值差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由此造成或扩大的损失由差错责任方和未更正方依法分别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5)如果因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的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70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有权向出现差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4、差错处理程序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当事人,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责任方;(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0%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八、暂停估值的情形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财产价值时;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时;4、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71评估基金资产时;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九、特殊情形的处理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财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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