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方航空: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方案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2-048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于 2012年9月19日至9月28日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 方航空”、“本公司”或“公司”)2011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公司 治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本公司于2012年11月26日收到 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检查发现本公司在公司治 理中存在不规范情况、财务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完善,要求公司在 收到《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广 东证监局,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 上述问题,并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了相关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 公司治理存在不规范情况 1、独立性不足。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工作细则》明确要 求,每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都须将会议纪要抄送中国南方航空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书记及办公厅,公司一直照此执 行;同时,公司还存在与南航集团召开联合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情 况;公司经营计划、财务规划、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及处臵等经营 活动均请求南航集团同意后方予实施。 整改措施: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本公司在满足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 规及各项要求的同时,还需兼顾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 规定,向国有控股股东履行相关报批或备案程序。但是,作为上 市公司,本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 于南航集团,在经营计划、财务规划、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及处臵 等经营活动中均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凡经营活动或交易规模达到 上市规则规定标准的,均严格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等决策 程序。 在今后的公司治理工作中,本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规则 等监管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的公司 治理相关规定。南航集团亦将一如既往地充分尊重南方航空的经 营自主权,不干预南方航空的日常商业运作。 以上问题的整改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司献民先生,预计在 2013年2月26日之前完成。 2、“三会”运作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完善。检查发现公司董事 会现有11名董事,不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由12名董事 组成的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有两位非执行董事分别于2010年11月及2011年8月 退休辞任,此后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增补 了一名新的非执行董事,空缺一名非执行董事,但满足法定人数。 公司已于2012年12月7日公告董事会决议,推荐杨丽华女士任 公司非执行董事、推荐李韶彬先生任公司执行董事,并于2013 年1月24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增 选后,公司董事会将由12名董事组成,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 以上问题的整改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司献民先生,预计在 2013年1月25日之前完成。 3、部分合同签署不规范。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书面授权该公司总经理肖殷红于2009年5月20日至6月18日 期间同公司签署《航空公司服务协议》,但上述协议签署时间为 2009年5月8日,不在授权委托生效期内。 整改措施: 2009年签署的 《航空公司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已经 履行完毕。公司近年来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并致力于持续 改进关联交易管理流程。在今后的协议签署过程中,会进一步加 强包括对方授权书、双方签署日期等各项内容的审核与确认。 以上问题的整改责任人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陈威华先生,预计 在2013年2月26日之前完成。 4、资产管理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检查发现,公司从南航集 团购入的南航食品有限公司8宗房地产、培训中心11宗房地产 未取得所有权证明文件;公司下属海南、深圳、湖南等分公司部 分房产存在资产权属瑕疵,个别房地产权属证明载明权属人为相 关单位并入南方航空前的名称、个人或其他单位等。 整改措施: (1)关于南航食品有限公司8宗房地产、培训中心11宗房地 产。 在2007年8月14日本公司与南航集团的资产买卖的关联交易 中,本公司购入的南航食品公司有房屋建筑物8项,合计建筑面 积8,013.99平方米;培训中心房屋建筑物11项,合计建筑面积 13,948.25平方米,因各种客观原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对此, 南航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1)上述权证由南航集团负责在2008 年底前办理完毕;(2)办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南航集团承担 并支付;(3)南航集团对上述两项承诺事项愿意承担对本公司造 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A、未取得权证对生产带来的损 失,B、未取得权证所引起的潜在风险导致的损失。由于南航集 团在办理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发生了延误,致使上述权证的办理工 作在一直未能完成。根据南航集团最近向本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南航集团承诺201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办理工作,并愿意承担因 承诺事项对南方航空造成的一切损失。 南航集团一直在积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办理上述资产 的产权变更,但具体解决时间取决于政府部门的规划及审批进 度。目前,南航集团已经向税务部门缴纳了办理资产产权变更所 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 防洪费等,共计约人民币1742万元,这些费用均已由南航集团承 担。目前产权变更申请正在等待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公司目前 已经在实际占有和适用上述房屋建筑物,上述房屋建筑物未办理 完过户不影响本公司对上述资产的实际占有和使用。南航集团目 前仍在积极协助公司办理上述权属的办证、过户工作,并愿意承 担因承诺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2)关于海南、深圳、湖南等分公司部分房产权属瑕疵。 公司于1995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7年在香港首次 公开发行H股。改制上市过程中,由于一些历史遗留原因,造成 上述部分房产的权属证明载明权属人为相关单位并入南方航空 前的名称、个人或其他单位等。但上述权属瑕疵不影响公司对相 关房产的实质性使用。本公司控股股东南航集团承诺该部分资产 未完成产权变更手续将不会影响本公司对该部分非货币资产的 实际占有和使用,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若 由于该部分未完成过户的非货币资产导致任何第三方向本公司 提出权利主张而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南航集团会就本公司因 此而遭受的损失向本公司作出赔偿。 本公司也一直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沟通,致力于尽早解 决上述问题,完成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但由于涉及的政策法规 和具体程序较为复杂,暂时未有实质性突破。公司将要求具体职 能部门加大协调力度,推动上述事项的妥善解决。 以上问题的整改责任人为公司总经理谭万庚先生,本公司承 诺将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尽快推进整改工作,尽快办理上述权属的 变更工作。 二、财务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完善 1、资产核销内部审批程序滞后。公司下属子公司汕头航空 和贵州航空有限公司2011年度核销固定资产2435万元,但相关 事项直至2012年6月才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整改措施: 公司日后将督促各子公司严格按照《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规定》中有关资产减值财务核 销程序的规定执行,单项核销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要求子公司 通过该子公司临时董事会议题方式及时上报审批。 2、已发生的资产损失未及时核销。公司分别于1997年、2000 年向波音公司出售价值786.90万元航空器材,对方认定该批航 材已完全损耗,不予接收。公司将该笔款项在其他应收款反映, 未按照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规定》对上述款项及 时进行核销处理。 整改措施: 该款项本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日后将及时收集相关说 明资料,按照《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 核销管理规定》中有关坏账核销的规定及时进行核销。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 2011年对21架拟出售飞机计提减值准备时,以上述飞机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 较低金额确定可回收金额,不符公司会计政策中以两者较高金额 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规定。 整改措施: 由于航空业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国际油价影响较大,预测飞 机运营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现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资产负债 日飞机的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略微低于飞机运营产 生的未来现金流现值时,为客观反映资产可回收金额,公司采用 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作为拟出售飞机的可收回金额。 目前来看2012年航空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低于公司2011年年底的 预测情况。 公司日后将加强对未来现金流现值的预测,使预测结果更符 合实际情况,同时在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与未来现金 流现值差异较大时,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要 求进行账务处理。 以上第1-3项问题的整改责任人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徐杰波先生,预计在2013年3月31日之前完成。 2012年7月,本公司在上市公司分类监管评级中被广东证 监局评为A类公司,本公司将持续努力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保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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