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南方航空: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3-002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13年1月24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广州市新白云 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四楼1号会议室召 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出席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2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5,697,003,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25 外资股股东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697,003,218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956,329,298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40,673,92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8.03%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49%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54% (三)本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司献民先生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 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非执行董事王全华先 生、独立董事刘长乐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 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记录。公司副 总经理、总信息师、总法律顾问、运行总监、营销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 例 是 否 通 过 1、 审议修改 《中国南 方航空股 份有限公 司章程》 5,694,060,585 99.9483% 175,365 0.0031% 2,767,268 0.0486% 是 2、 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1 聘任杨丽华 女士为本 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 事 5,673,482,659 99.5871% 20,753,429 0.3643% 2,767,130 0.0486% 是 2.2 聘任李韶彬 先生为本 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 5,687,101,027 99.8262% 7,104,261 0.1247% 2,797,930 0.0491% 是 3、 审议本公司 控股子公 司厦门航 空有限公 司向波音 公司购买 40 架全新 B737系列 飞机 5,694,185,768 99.9505% 146,400 0.0026% 2,671,050 0.0469% 是 议案一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2各子议案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注1]。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郑怡玲律师对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的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注1:本公司的投票结果须由执业会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核查,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只限于应本公司要求执行若干程序,以确 定本公司编制的投票结果概要是否与由本公司收集并向毕马威会计 师事务所提供的投票表格相符。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工作 并不构成按《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应聘服务准则》或《香港 审验应聘服务准则》所进行的审核应聘服务,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也 不会就与法律解释或投票权有关的事宜作出任何审计验证方面的确 认或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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