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大成景阳:更新招募说明书(2012年第2期)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 重 要 提 示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景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2007年 11月9日景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2007年11月 28日证监基金字[2007]324号文核准。自2007年12月11日起,由《景阳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至日 为2012年12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目 录 重 要 提 示 ..................................................................................................................................... 1 一、绪 言 ....................................................................................................................................... 3 二、释 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沿革 .............................................................................................................................. 52 七、基金的存续 .............................................................................................................................. 5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53 九、基金的投资 .............................................................................................................................. 59 十、基金业绩 ................................................................................................................................. 69 十一、基金的融资、融券 ............................................................................................................... 70 十二、基金财产 .............................................................................................................................. 70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70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7 十五、基金收益与分配 ................................................................................................................... 79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0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81 十八、风险揭示 .............................................................................................................................. 84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86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8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2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1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3 二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113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4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14 一、绪 言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 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景阳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而成。 2.景阳基金:指景阳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3.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合同:指《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其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6.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的《大成景阳领 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招募说明书:指《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是基 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 新1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8.集中申购公告:指《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地方派出机构。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 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 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 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2.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 额投资等业务。 25.会员单位: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相关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相关交易所会员单位。 26.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7.直销机构: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9.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0.销售场所: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销售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31.场外销售:指销售机构不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 台或其他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32.场内销售:指交易所会员单位作为代销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 系统进行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33.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4.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5.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7.基金转型:指景阳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 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和更名为“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等一系列事项。 3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 基金合同自景阳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景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3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 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40.集中申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最长不超过 1个月。 41.存续期:指自《景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且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的不定期 期限。 4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3.日:指公历日。 44.月:指公历月。 45.T日: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46.T+n日: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47.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4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9.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0.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 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5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在本基金份额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5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的操作。 5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净赎回申请为赎回申请总数与基 金转换申请转出份额总数之和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申请转入份额总数的余额)超过 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 54.元:指人民币元。 55.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 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5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后的数 值。 6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61.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 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 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设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8%)、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2%)四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下设二十个部门,分别是股票投 资部、数量投资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委托投资部、研究部、交易管理 部、产品开发与金融工程部、信息技术部、客户服务部、市场部、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 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行政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国际业 务部。公司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武汉、福州、沈阳、广州和南京等地设立了九家分 公司,并在香港设立了子公司。此外,公司还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 和战略规划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公司以“责任、回报、专业、进取”为经营理念,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企业 精神,致力于开拓基金及证券市场业务,以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和注重绩优、高成长的投资 组合,力求为投资者获得更大投资回报。公司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 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1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宏证券投 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2只ETF及2只ETF联接基金: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证500沪 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1只创新型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只QDII基金:大成标普 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2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 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 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和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张树忠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1989年7月-1993年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 系讲师;1993年2月-1997年3月,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研究 发展部总经理;1997年3月-2003年7月,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北方总部 总经理、资产管理总监;2003年7月-2004年6月,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2004年6月-2006年12月,任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月- 2008年1月,任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月-2008年4月,任职中国人保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4月起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 员;2008年11月起兼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颢先生,董事总经理,国际工商管理专业博士。2000年12月-2002年9月,任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2002年9月加入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起担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 刘虹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1985年7月-1998年11月,任国家计委国土 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主持工作);1998年11月-2000年9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 计划部计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0年9月-2004年9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研究与规划处处长;2004年9月-2006年2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 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2006年2月-2007年6月,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改革部总经理;2007年6月-2007年8月,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高级专家;2007 年8月至今,任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2009年11月起,兼任中国华闻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以及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杨赤忠先生,董事,硕士。历任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与研究部经理;长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基金经理;光大 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研究所所长;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董事。现任光大证券党委委员、助理 总裁。 孙学林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7年5 月-2000年4月,任职于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2000年4月-2007年2月,任职于中国 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部;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刘大为先生,独立董事,国家开发银行顾问,高级经济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生指导老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兼职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 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先后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处长、处长),北京市第一商业局(副 局长),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行长),国家开发银行(总 会计师)工作。 宣伟华女士,独立董事,日本国立神户大学法学院法学修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与期货法律研究委员会副 主任。1986年-1993年,华东政法大学任教;1993年-1994年,日本神户学院大学法学部 访问教授;1994年-1998年,日本国立神户大学学习;1999年-2000年,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兼职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负责人;2001年始任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于公司法、证券法、基金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的法 律事务。曾代理过中国证券市场第一例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共同诉讼案件,被CCTV.证券频道评为“五年风云人物”,并获得过“上海市优秀女律师”称号。 叶永刚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 生导师,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 理事,湖北省政府咨询委员。1983-1988年,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助教;1989-1994年, 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讲师;1994-1997年,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1997年至今,任 武汉大学教授,先后担任副系主任、系主任、副院长等行政职务。 王江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2005年至今任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 瑞穗金融集团教授。2007年-2010年,兼任美国金融学会理事;2010年至今兼任美国西部 金融学会理事;1997年至今兼任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研究员;2007年至今兼任纳斯达克公 司经济顾问理事会理事;2009年至今兼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院长;2003年至 今兼任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监事会: 黄建农先生,监事长,大学本科。曾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江苏北路营业 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银河投资管理 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公司上海投资部董事总经理。 谢红兵先生,监事,双学士学位。1968年入伍,历任营教导员、军直属政治处主任; 1992年转业,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营业处处长兼房地产 信贷部经理,静安支行行长,杨浦支行行长;1998年调总行负责筹建基金托管部,任交通 银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05年负责筹建银行试点基金公司,任 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董事长;2008年任中国交银保险公司(香港)副董事长。2010年退休。 吴朝雷女士,监事,硕士学位。1988年9月-1990年12月任浙江省永嘉县峙口乡人民 政府妇联主任、团委书记;1991年10月-1998年2月任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民政 科长;1998年3月-2001年6月,任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助理检察员;2001年 6月-2007年8月,就职于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任三级检察官;2007年8月起任民 生人寿北京公司人事部经理。2007年11月-2009年12月,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10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纪委副书记、大成 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刘彩晖女士,副总经理,管理学硕士。1999年-2002年,历任江南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2006年,历任江南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 银行部总经理、机构管理部总经理,期间还任江南宏富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6 年1月-7月任深圳中航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06年8月-2008年5月,任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08年5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7月13日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杜鹏女士,督察长,研究生学历。1992年-1994年,历任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咨询 公司证券部驻上交所出市代表、上海业务部负责人;1994年-1998年,历任广东省南方金 融服务总公司投资基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资产管理 部经理;1998年9月参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1999年3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2009年3月19日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春明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曾先后任职于长春税务学院、吉林省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运 营部总监、市场部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09年7月13日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2010年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冰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 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主管。2004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 综合管理部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7月13日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0年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刘泽兵先生,管理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11年。2001年2月至2012年2月就职于融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助理、研究员、研究策划部总监助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等职 务。2007年9月28日至2012年1月19日任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2月加入大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7月28日起任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同时 任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副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2)历任基金经理 姓名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建华 2007年12月11日 2012年7月27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股票投资)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名成员组成,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1名,其他委员8名。名 单如下: 刘明,助理总经理,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 员会主席;曹雄飞,首席投资官,股票投资部总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支兆华,研究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汤义峰,数量投资部总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于雷,交易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蒋卫强,风险管理部执行 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施永辉,股票投资部副总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孙蓓琳,研究部副总监,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朱文辉,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大成 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 件的规定,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0.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1.按基金合同规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和直接经营管理; 13.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5.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19.因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或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21.确保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4.由于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5.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6.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 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 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 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包 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 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 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订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 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 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禁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 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 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③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 格的检查和反馈。 (6)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具备与其 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 防范和化解风险。 (8)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①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 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各级人员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书的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馈和评价, 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订或取消授权。 (9)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5.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 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 ②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③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 库。 ④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⑤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3)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 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②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③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策 记录。 ④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⑤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 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4)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 交易。 ②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③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投资指令,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法 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④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⑤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 ⑥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5)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 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6)公司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周密考 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新品种、新业务 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 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备份制 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 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0)公司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11)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 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1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 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 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信 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 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 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16)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 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 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 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 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订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 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8)信息技术系统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 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 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0)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互监督的 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计核算相互独立。 (22)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①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 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②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③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23)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 时点的价值。 (24)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 (25)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6)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 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27)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 财经纪律。 (28)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 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 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29)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证监察 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0)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 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31)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9层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 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 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 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 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 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 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 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 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 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 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6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 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1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共139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 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裕阳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 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 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 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 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 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 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 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 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 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 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 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 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 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 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 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 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建新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目 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信用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 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 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肇栋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5558(免固话长途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分别在深圳、北京、上海设有投资理财中心,并在武汉分公司 开通了直销业务: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瞿宗怡 电话:0755-83195236 传真:0755-83195229/39 (2)大成基金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05-106室 联系人:陈丹丹 电话:010-85252345/46、010-58156152/53 传真:010-58156315/23 (3)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01室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大厦15楼 联系人:肖利霞 联系电话:027-85552889 传真:027-85552860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6759608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6415194 联系人:陈春林 网址:www.psbc.com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312 网址:www.cebbank.com (9)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电话:021-38576985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周睿 网址:www.shrcb.com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22197874 传真:0755-22197701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热线:0755-961202、4006699999 网址:www.18ebank.com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服电话:95508 电话:020-87310888 网址:www.gdb.com.cn (1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432号 法定代表人:马时雍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08195 传真:0571-85106576 客服电话:浙江省内0571-96523、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电话:025-58588167 传真:025-58588164 网址:www.jsbchina.cn (14)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胡昱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客服电话: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客服热线:95528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网址:www.spdb.com.cn (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办公地址同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65 电话:0571-87659167 传真:0571-87659188 网址:www.czbank.com (1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客服电话:95577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董金 电话:010-85238441 传真: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19)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客服电话:0379-96699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胡艳丽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51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20)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广鸿 联系人:滕克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www.qdccb.com (2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客服电话: 96528(宁波、杭州、南京、深圳、苏州、温州)、962528(北京、上海) 网址:www.nbcb.com.cn (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8351666-8155 传真:010-83914283 网址:www.cmbc.com.cn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24)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2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 95565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2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网址:www.nesc.cn (2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黄维琳、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3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2-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电话:95503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3108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3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3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3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 001 001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3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3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服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3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0519-88166222、0379-64902266、021-52574550、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157761 网址:www.longone.com.cn (3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6598 联系人:俞会亮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3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服电话:961303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3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95511转8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4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服电话:4008-888-168、95597 联系人:舒萌菲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网址:www.htsc.com.cn (4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8503 传真:021-68865938 网址:www.xcsc.com (4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服电话:400-888-8777、95578 联系人:李蔡 电话:0551-2207114 传真:0551-2207965 网址:www.gyzq.com.cn (4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联系人:王伟力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4670436 网址:www.962518.com (44)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4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网址:www.xyzq.com.cn (46)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户联系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9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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