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富弹性: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1号)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3 年第1 号)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 【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2006 年3 月30 日证监基金字【2006】57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于2006 年6 月14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 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 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收益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 年12 月14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 年9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 目 录 一、 绪言 ........................................................................................................... 4 二、 释义 ........................................................................................................... 5 三、 基金管理人 ..............................................................................................10 四、 基金托管人 ..............................................................................................22 五、 相关服务机构 ..........................................................................................27 六、 基金的募集 ..............................................................................................46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47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8 九、 基金的投资 ..............................................................................................58 十、 基金的业绩 ..............................................................................................69 十一、 基金的财产 ..............................................................................................70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72 十三、 基金收益与分配 ......................................................................................80 十四、 基金费用与税收 ......................................................................................82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4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85 十七、 风险揭示 ..................................................................................................90 十八、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93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6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0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0 二十二、其它应披露事项 .................................................................................... 123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5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26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国海 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其任何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2004 年6 月1 日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 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2011 年6 月9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11 年10 月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 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04 年6 月29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 年7 月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8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 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设立的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 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发售公告 指《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 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管理规则 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 务管理规则》。凡与本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相关的 基金托管人、各销售机构、投资者及相关运营机构 均应遵守该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 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关条件并与基金管理 人签订了代销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 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 金业务管理规则》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 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代为办理 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 设立的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其他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 手续后,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T 日 指日常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 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认购 指投资者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 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日常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 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 自2006 年7 月14 日开始办理 日常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 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 自2006 年9 月14 日开始办理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 益、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 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凭 证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 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 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 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 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且在本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 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 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 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 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总部路1 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 期C-6 栋二层 设立日期:2004 年11 月15 日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2.2 亿元 股权结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 股权,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联系人:沈增 联系电话:021-3855 563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吴显玲女士,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 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广西证券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 作),广西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裁,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 长。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董事长William Y. Yun 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Fiduciary Trust Company International 总裁、Franklin Templeton Institutional, LLC 总裁,现任富兰 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执行副总裁。 董事张雅锋女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业厅副处长、处长, 广西凭祥市委副书记、广西商业大厦副总经理、广西南方商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兼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 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证券办发行部主任、中国证监会南宁特派 办副主任、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筹备组组长、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现任广西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梁国坚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广西梧州市人民医院医师、广西梧州 整形美容院院长、广西梧州远东美容保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西索 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现任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温昌伟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广西梧州大 酒店总经理,梧州地区电业公司总经理,广西贺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 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中共广西贺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 员会委员、书记。 董事Gregory E. McGowan 先生,博士学历。现任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执 行副总裁,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等职务。 董事张伟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澳纽银行集团(悉尼)企业银行主任、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银行家信托有限公司(英国)联席 董事、德意志信托(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意志银行(香港)副总裁。现任富 兰克林邓普顿投资(亚洲)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监及董事。 独立董事张忠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广西 柳州地区财政局副局长,广西鹿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柳州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财办主任,广西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广西财政厅总会计师、副厅长(享受正厅级 待遇)。现任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 独立董事黄湘平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兼职教授。历任湖南省 人大常委会处长、主任,湖南人大常委法工委副主任,湖南省体改委副主任,湖 南省证券委副主任,湖南省证监会主任(党组书记), 中国证监会武汉办主任、 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湖北局局长、党委书记,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会长、 党委书记。现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独立董事陈伟力女士,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中国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 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现任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洪荣光先生,MBA 商学硕士。历任台湾亚洲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及第一大股东(后与元大京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H&Q(Hambrecht & Quist Group)汉茂风险投资公司董事、越南国家投资基金公司董事、邓普顿新兴 市场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邓普顿开发中国投资信托基金(卢森堡)董事、台 股指数基金公司(英国)董事、菲律宾信安银行董事、富兰克林邓普顿国际基金 董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兴亚置业集团(中国)董事长、亚 洲环球证券公司(香港)董事长、菲律宾信安银行独立董事。 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何雅玲女士,本科学历。曾在麦坚时律师事务所,隶属摩根大通 资产管理的JF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亚洲)有限公司 首席法律顾问-亚洲区。 监事李慧女士,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营业部财务部及交易部经理,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总经理,国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现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海创 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张志强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在美国 Enreach Technology Inc.、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 作。2007 年4 月加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兼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李雄厚先生,中山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业 务发展部高级经理、宝安证券营业部负责人、上海证券业务部筹建负责人,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销售主管,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总 监,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INVESCO HK)机构业务联席总监、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海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 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督察长李彪先生,硕士研究生,副研究员。历任内蒙古大学经济系讲师、中 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期货机构监管处副处长、证券机构监管处处长、稽查处处长、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助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张晓东先生,美国多米尼克学院亚太政治及经济分析硕士和上海交通大学应 用数学学士。曾就职于美国旧金山的纽堡(Newport)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创 立并管理纽堡大中华基金(股票),并担任香港阳光国际管理公司董事。张晓东 先生在香港中信资本资产管理部担任董事期间创立并管理中信资本大中华基金, 该基金为中信集团在海外发行的第一只股票型对冲基金。2004 年10 月,张晓东 先生加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并同时担任富 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无,该基金自成立以来一直由张晓东先生任基金经理,没有发生基金经理变 更。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李雄厚先生(公司总经理,兼任投资决策 委员会主席);张晓东先生(首席基金经理);朱国庆先生(基金经理兼权益投资 总监);徐荔蓉先生(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兼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刁晖宇先生(固 定收益投资总监兼QDII 投资总监);张志强先生(金融工程部总经理兼量化与指 数投资总监);戴刚先生(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李彪先生(督察长)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任何会议。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4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按照业务管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1、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2、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3、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 他人泄露; 14、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基金收益; 15、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5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15 年以上; 18、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1、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基金托管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 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在募集 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7、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 理; 2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6 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 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7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 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 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8 围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和发 生的原因。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 后果。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 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 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定的风险指 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级别较低的风险加以 监控,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及 时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 要时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向其寻求咨询意 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 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与权威性。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 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 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控制、资金管理控制、会计系统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9 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信息披露控制、监察稽核控制、人事控制等。 ①业务控制 业务控制包括市场开发业务控制、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开放式基金业务控制、 金融创新业务控制等。 市场开发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针对市场开发的各项业务建立明确的职责 分工,实行岗位分离制度,保证各项业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加强内部牵制, 防止错误及舞弊行为发生;制定基金销售的标准化流程,选用先进的电子销售系 统,以不断提高基金销售的服务质量和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制定统一的客户资 料和销售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资料;实施对客户的审查制度,对客户情 况及资金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事先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范新的电子交易 方式下的各种风险,对越权销售、销售的注销进行严格审核和控制。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建立了严密的研究 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了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 部门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了投资分 析例会制度,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对策,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建立了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 要求;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建立了投资决策 审批制度。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 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制定了基金投资交易业务的标准 化流程并注意流程在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监控,并有书面凭证;建立了完善的交 易记录制度,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 ②资金管理控制 资金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基金资金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资金。基金 管理人的自有资金与基金资金分开并互为封闭,不相互转款、拆借、垫付,不混 合使用;坚持了资金营运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资金的筹 措和使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人有关规定执行并统一管理,以提高资金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 使用效益,并注意其安全性和流动性;建立资金的预算审核控制。基金管理人定 期编制资金的预算计划,以便在一定期限内对资金统筹安排。资金预算应突出重 点,确保重要业务的开展,兼顾一般,压缩非业务性资金支出。 ③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采取了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 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确保基金管理人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具体内容包括: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 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账务组织和 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基金管理人建立了 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④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了 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 了信息技术系统的可稽性;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已经过业务、运营、监察 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⑤信息披露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配套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编报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能够保证公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基金管理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应予 披露的其他信息。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作业流程,各部门各司其职, 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⑥监察稽核控制 监察稽核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督察长,全权负责基金管理人的监察 稽核工作。督察长的任命符合中国证监会的任职条件,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 监会核准。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任期由基金管理人章程规定;根据基金管理人 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相关会议,调阅 基金管理人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1 建议职能。督察长对于在稽核监察中所掌握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督察长定 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 进行审议;督察长独立出具监察季报及其他报告,直接报送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 同时抄送总经理。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 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⑦人力资源管理控制 人力资源管理控制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合理的员工报酬体系,合理确 定员工报酬水平。过低的报酬会影响人力资源的质量和运行效益,而过高的报酬 会损害基金管理人的利益,所以确定工资制度时坚持了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 则;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管理人员的选聘和培养制度。制定科学的管理人员选聘政 策和方法,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制定管理人员培养制度,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 制定了员工的业绩评价和激励方案,充分调动了其积极性。 ⑧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控制 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控制包括:严格规范和界定禁止员工从事的活动,并要 求员工严格遵守;完善电脑监控系统,在线实时监控基金的投资、交易活动,防 止利用基金资产对敲作价等操纵市场的行为,尤其注意观察大额买卖股票的现 象;设置投资限制表。按照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明确限制买卖的股票, 对限制表中的股票严禁购买,监察稽核部门根据限制表监控基金投资;对员工行 为进行监察,防止出现与基金从业人员操守不符的行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禁止 基金从业人员从事的行为;对员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防火墙制度、信息控制制度,从制度上防止内幕交易的 发生。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2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9 层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日期:2009 年1 月15 日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1 月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 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 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 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3 SAS70 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 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 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 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 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 年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04 年9 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 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 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 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6 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 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 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2 年12 月14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共139 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裕阳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 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 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 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4 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 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 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 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 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 证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 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 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兴全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 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5 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瑞 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 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邮中小 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 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中小板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深证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交银施罗德深证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 国中证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 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14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 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新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7 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理财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LOF)、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6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 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 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 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7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总部路1 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 一期C-6 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 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客服电话:4007004518、95105680 和021-3878 9555 联系人:白雨杉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8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联系人:查樱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408440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陈铭铭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9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0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3636155 传真:010-63630661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公司网址:www.cebbank.com (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唐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 号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1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13)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 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联系人:叶德森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228 公司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1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2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3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 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业务联系电话:021-38565785 业务联系人:谢高得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21)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联系人:邓寒冰 公司网址:www.sywg.com (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4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4)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357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 www.qlzq.com.cn (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 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020-87555888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2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28)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电话:0731-4403319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郭磊 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40 公司网址:www.cfzq.com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6 (29)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 号富凯大厦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传真:010-66045527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站:www.jjm.com.cn (30)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 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联系电话:025-83364032 联系人:徐翔 传真:025-833200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31)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联系电话:0571-86078823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7 公司网址:www.96598.com.cn、www.bigsun.com.cn (3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程高峰、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33)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 号中山国际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人电话:021-68634518-850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3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 栋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通讯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电话:0791-6768763 联系人:余雅娜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3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46273 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陈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或95578、安徽省内客服电话:9688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3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 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9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全国)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3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400-888-878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9)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696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高悦铭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40)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19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0 传真:0519-881577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4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4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338 传真:010-88085240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全国)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43)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81 传真:021-68778117 联系人:宋歌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1 客户咨询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4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4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4008-888-999 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46)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9 楼 法定代表人:罗浩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021-68777877 公司网址:www.cf-clsa.com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2 (47)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 号澳柯玛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热线: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4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王丽 电话:021-58788678 传真:021-58788678-8101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4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纳小丹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0)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陈洁 电话:021-58870011-6703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 www.howbuy.com (5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6023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5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4 联系人:张玉静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jjmmw.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总部路1 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 一期C-6 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 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电话:021-3855 5601 联系人:董卫军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5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6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6 年5 月10 日至6 月9 日,募集的净销售额为 2,912,150,781.80 元人民币,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830,670.48 元人民币,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93,747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基金在募集期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为 2,912,150,781.80 份,利 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830,670.48 份,两项合计共2,912,981,452.28 份基金份额, 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基金合同已于2006 年6 月14 日正式生 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 销网点进行。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代销机 构。目前的代销机构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 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基金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例 如: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9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证券交易所交 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即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的交易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 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 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 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体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 本基金日常申购自2006 年7 月14 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自2006 年9 月 14 日起开始办理。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 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3 个工作日前在至 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采取书面形式、电话、或销售机构同意的其他交易形式。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0 基金投资者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 申购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投资者申请赎回时,其在销售机构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 的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内为 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 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和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在T+7 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 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 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的投资者每次申购本基金的 最低金额为500 元(含申购费)。直销柜台网点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 额为10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 元,已在直销柜台网 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 欲转入直销柜台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 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 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 金份额余额不足5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 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1 媒体上公告。 4、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申购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 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 小数点后2 位,第3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6、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 (六)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1、申购费 (1)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 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100 万以下 1.50% 100 万(含)-500 万 1.20% 500 万(含)-1000 万 1.00% 1000(含)万以上 1000 元/笔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费率 1 年以下 0.60% 1 年(含1 年)至2 年 0.30% 2 年(含2 年)至3 年 0.10% 3 年(含3 年)以上 0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内,基金管理人可决定实际执行的申购、赎回费率,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开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2 始实施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七)赎回费的归属 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 (八)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申购金额包括净申购金额和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T 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 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 万元、 100 万元和500 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金额(元,A) 10,000 1,000,000 5,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 1.50% 1.20% 1.00% 净申购金额(C=A/(1+B)) 9,852.22 988,142.29 4,950,495.05 申购费(D=A-C) 147.78 11,857.71 49,504.95 申购份额(E=C/1.2000) 8210.18 823,451.91 4,125,412.54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T 日赎回10,000 份,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 元,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申购费用,持有年限不足1 年,则其获得的赎 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3 =10,000×1.2500-10,000×1.2500×0.6%=12,425 元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发行在 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九)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 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自动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 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 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3)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 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1)到(4)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一)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必须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4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 付出现困难;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 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的,可支付部分按每个 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 日予以支付。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 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 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十二)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 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当时市场和本基金的资产组合状况 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 赎回程序执行。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5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 确做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 理。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 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通过指定 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销售代理人的网点刊登公告,或邮寄、传真等方 式,在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基金连续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 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 支付时间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金管理人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至少两周重复刊 登暂停公告一次。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和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 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连续刊登该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6 (十四)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 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如有)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 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 (十五)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 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 进行份额转托管时,投资者可以将其某个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 转托管。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转出方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手 续。对于有效的转托管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将在投资者办理转托管手续后转入 其指定的交易账户。具体办理方法参照“业务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 机构的业务规则。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 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可 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及经注 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产生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 划转的主体必须是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 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 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7 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八)基金的冻结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 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