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泰信发展: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1号)
泰信发展主题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3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0年9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280号)和2010 年11月2日《关于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0]648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 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12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原招募 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 录 一、绪言...........................................................................1 二、释 义.........................................................................2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13 五、相关服务机构..................................................................17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38 七、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46 八、基金的投资....................................................................50 九、基金的业绩....................................................................50 十、基金的财产....................................................................69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71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75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6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8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79 十六、风险揭示....................................................................84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86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7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1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6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121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22 二十三、备查文件.................................................................12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信发展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原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12月15日正式 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12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30 日。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 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指《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明书 指《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 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 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 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 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 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 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 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 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 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 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 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 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 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 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 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 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 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 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 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 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 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 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 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 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 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 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厦银行大厦36、37层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23 日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葛航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王伟毅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原山东省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年9月24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年5月8日获准开业,是第一家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 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市场部、营销部(分华东、华北、华南三大营销中心和电子商务部)、 客服中心、基金投资部、研究部、专户投资部、理财顾问部、清算会计部、信息技术部、风 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截至2012 年 12月底,公司有正式员工115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 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2012年12月,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 混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 信债券增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股票、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泰信中小盘 精选股票、泰信保本混合、泰信中证基本面400指数分级共13只开放式基金及泰信财富分级2 号、泰信财富分级3号、泰信财富分级4号、泰信乐享分级1号、泰信恒益高息债分级共5个资 产管理计划。 (二)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其中,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 9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5%;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00 万元,占公司总 股本的30%;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5%。 股东单位名称 现金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9000万元 45%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000万元 30%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5000万元 25% 合计 2亿元 100%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孟凡利先生,董事长,博士,教授;曾先后任山东经济学院财务会计系副主任、主任,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山东省鲁 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兼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刚先生,副董事长,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省计经委农经处副科长、科长、 副处长,江苏省农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农业投资部副经理、 经理,江苏省投资贸易公司总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省国信资产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与投资部经理,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与 投资部经理,江苏省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经理,江苏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省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兼江苏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江苏阙山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徐塘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元成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青岛市财政局驻厂员处办事员、科员、副科, 青岛市美国阳明项目办公室项目经理,青岛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会计处副处长、处长,青 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计划会计部经理,青岛裕桥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现任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相开进先生,董事,EMBA,律师;曾任山东省计委培训中心教师、山东省计委固定资产 投资计划处主任科员、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外企业部职员、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律事务部主任助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法律事务部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俞二牛先生,独立董事,经济法硕士;曾任西藏军区第二通信总站政治处主任,财政部 人事教育司司长,中央汇金公司派任中国银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中国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干部,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人力资源部总监、党委组织部部长、工会主席。 现任中央汇金公司派任光大银行董事。 李惠珍女士,独立董事,金融学大专,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静安区 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组织处副处长,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顾问。 王川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学大专,高级经济师;曾任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 省委办公厅秘书,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秘书、综合处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主任、研究室副 主任、信贷业务部主任、吉林分行行长兼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兼纪检组组长、副行长兼党组 成员(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兼中国光大银行副董事长、行长,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中信(金融)控 股总裁。 (2)监事会成员 刘晓东先生,监事会主席,金融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资金 调度员、信贷员,青岛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科长、副处长,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经理,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张牧农先生,监事,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副经 理、项目评审部副经理、青岛华和国际租赁公司副总经理、法国巴黎鲁新公司副总经理,山 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任投资部副经理,现任山东鲁信投资控股公司任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 经理。 戴平先生,监事,大专文化,工程师;曾任江苏省投资公司科长、江苏省计划干部培训 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中外合资东西方投资咨询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机电轻纺投资公司投资 部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公司工业部副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投资部副经 理,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投资部总经理。 唐光杰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工程师,19年从业经验。2007年1月加入泰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工会主席。 董山青先生,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对 公业务业务经理;2004年8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泰信保本混合基金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孟凡利先生,董事长,博士,教授;曾先后任山东经济学院财务会计系副主任、主任,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山东省鲁 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兼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葛航先生,总经理,学士;1989年7月加入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曾任山东省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租赁部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经理。 吴胜光先生,督察长,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系副主任、江苏省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二部经理、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桑维英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硕士;2002年10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历了公司的筹建及成立,历任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兼营销策划部负责人、行政总监、第一届 暨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 韩波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曾先后任山东国投上海证券部财务经理,鲁信投资有 限公司财务、投资管理部门经理。2002年10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历了公司的 筹建及成立,历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2、基金经理 刘毅先生,管理学博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程序员、业务经理; 天安保险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2008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理财顾 问部投资经理、蓝筹精选基金经理助理。自2011年6月9日至2012年12月28日担任泰信 中证200指数基金经理。自2012年12月28日起兼任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基金经理。现同时 担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副总监、首席策略分析师。 附: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姓名 管理本基金的时间 侯燕琳 2010年12月15日至2012年8月7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权益类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如下: 韩波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葛航先生,公司总经理; 朱志权先生,基金投资部投资总监,兼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泰信优势增长混合基金 基金经理; 刘 强先生,基金投资部投资副总监; 梁 剑先生,研究部研究副总监; 另外,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及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 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涉及上述事项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上述禁止行为应相应变更。 4、基金经理承诺 (1)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和选定规范、 恪宁诚信、审慎勤勉、忠实负责; (2)维护所管理基金的合法权益,在发生利益冲突时,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 (3)认真履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规定的职责,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 高经营管理效率; (4)在基金投资等业务活动中合规运作,不为其他公司或人员提供配合,不从事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活动。不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不从事《证券投资 基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的投资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 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 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 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审计、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 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等,负责公司经 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公司设督察长,履行职责的范围涵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 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管理部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 营目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性 及影响程度。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 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 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各业务部门内部工 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 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 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 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 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 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内部稽核报告报董事长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2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61人,平均年龄30岁, 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 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 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 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 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 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 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2年9月,中 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69只,其中封闭式6只,开放式263只。自2003 年 以来,本行连续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 《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33项 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 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 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 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 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 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年四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 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1年中国 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五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 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 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一)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 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 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 有效、稳健运行。 二)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 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 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 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 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 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 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 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 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 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 独立,适当分离;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内部风险的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四)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 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 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 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 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 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 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 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 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 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 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 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 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 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 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五)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 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 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 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 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 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 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 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 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 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 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 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 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葛航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23 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60 联系人:王睿 网址:www.ftfund.com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4号院1号楼305、306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王睿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民田路交界西南新华保险大厦1308 邮政编码: 518000 电话:(0755)33988759 传真:(0755)33988757 联系人:史明伟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传真:010-66594942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 63604199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朱义明、方韡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北京银行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南昌的各营 业网点接受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吴海鹏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宁波银行24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客服电话:96528, 962528(上海地区) 网址:www.nbcb.com.cn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3734343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余江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 号中山国际大厦12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 号中山国际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客服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2)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电话:020-37865070 传真:020-22373718-1013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2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2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8457976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服电话:021-962518 全国客服热线4008918918 网址:www.962518.com (29)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孙恺 电话:010-83561000 传真:010-83561001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周璐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电话:400-8816-168 网址:www.pingan.com (31)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cn (3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客服电话:0731-84403350 网址:www.cfzq.com (3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213003)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213003)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服电话:021-52574550、0519-88166222、0379-64902266、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系人:张静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3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qlzq.com.cn (3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8)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3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40)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金春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42)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辉河路118号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人:王伟光 电话:021-36533016 传真:021-36533017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鞠瑾(代行) 联系人:荀航 电话:0471-4979545 传真:0471-4961259 客服电话: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4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宏宇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7)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0-25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2171984 传真:021-62878783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48)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陈康菲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00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9)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联系人:王睿 电话:0755-83007069 传真:0755-83007167 客服电话:0755-26982993 网址:www.ydsc.com.cn (5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50 传 真: 0571-85783771 联系人:俞会亮 客户热线: 96598 网址: www.bigsun.com.cn (5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热线: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5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53)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 0411-39673202 传真:0411-39673219 联系人:谢立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5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55)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8888088 传真: 09131-4890515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 0931-96668、4890208 网址:www.hlzqgs.com (5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8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 欣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联系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话:400-888-5288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57)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80号科技城2层A-33段 办公地址:长春市宽城区珠江路439号 法定代表人:奚星华 联系人:吴德生 联系电话:0431-82951765 联系传真:0431-82946531 客服电话:0431-82951765 公司网址:http://www.cczq.net (5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联系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59)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49楼 法定代表人:高竹 客服电话: 40018-40028 网址: www.wkzq.com.cn (6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葛航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 23 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60 联系人:韩波 网址:www.ftfund.com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公司网站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具体名单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进行。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与赎回等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即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及后续相关公 告。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在开放日增加其他开放时间,但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在下一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所提出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 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 本基金于2011年3月4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 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申购与赎回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4、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 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 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 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 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 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 金额的限制。 2. 赎回的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 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 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 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 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 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 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3、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50万以下 1.5% 50万(含)-200万 1.2% 200万(含)-500万 0.3% 500万(含)以上 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4、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收取,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年以下 0.50% 1年(含1年)-2年 0.25% 2年以上(含2年) 0% 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 等相关手续费。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 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 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余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财产。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基金投资者对本基金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 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1、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在T+1 工作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 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 日(含该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 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 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予以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 1、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3、发生上述(1)、(2)、(3)、(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