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象屿股份::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资产负债表专项审计报告

时间:2013年02月26日 20:34:45 中财网
































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



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



资产负债表专项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附注

1-20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 邮编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专项审计报告

致同专字(2013)第350ZC0102号



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建码头公司)2012
年10月31日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及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新创建码头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
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创建码头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新创建码头公司2012年10月31日的公司财务状况。


本报告仅供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三年一月八日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注释

期末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注释

期末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34,938,406.10

短期借款

11

125,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2

34,575,849.36

应付账款

12

6,891,353.47

预付款项

3

1,567,209.80

预收款项

13

3,665,006.65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14

5,142,314.22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15

1,759,816.13

其他应收款

4

912,462.67

应付利息

16

821,795.84

存货

5

11,939,701.14

应付股利

17

94,572,526.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18

7,135,946.22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

9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83,933,629.07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334,988,758.74

长期股权投资





非流动负债:





投资性房地产

6

15,222,568.30

长期借款





固定资产

7

674,594,805.80

应付债券





在建工程

8

2,750,000.00

长期应付款

20

7,147,913.80

工程物资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清理





预计负债





生产性生物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油气资产





其他非流动负债





无形资产

9

146,273,122.35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47,913.80

开发支出





负债合计



342,136,672.54

商誉





所有者权益:





长期待摊费用





实收资本

21

384,04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48,500.48

资本公积

22

19,991,182.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盈余公积

23

17,221,466.65







未分配利润



159,433,304.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838,888,996.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0,685,953.46

资产总计



922,822,626.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22,822,626.0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

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

资产负债表附注

编制单位: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1992年12月29日成立的中外合
作经营企业。2003年1月28日本公司吸收合并了厦门象屿保税区惠建码头有限公司和
厦门象屿保税港区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8,404万
元,由股东香港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各占50%的股权比例。根据2009年9月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厦国资函.2009.33号”文《关于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复
函》,同意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50%的股权无
偿划转給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股权变更后,本公司的股东为香港新世界(厦门)
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各占50%的股权比例。


2011年7月8日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正式更名为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50200400014642,住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龙雏。


本公司经营范围:建设码头及经营与码头有关集装箱及其他货物的装卸、仓储、堆存、
中转业务、船舶维修、集装箱的拆装箱业务、自有办公楼与侯工楼和场地的出租及供水、
供油等配套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
可经营。)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及其后
续规定。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
上编制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
计和假设会影响到财务报告日的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
费用。



根据本次重组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需要,本公司根据统一后的应收款项坏账政策
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详见本附注二之(七)、(十)、(十八))编制本财务报表。有关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只适于重组之需,本公司的原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仍保持不变, 重
组完成后新设立的集装箱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由其董事会制定。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2
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况。


(三)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期为2012年1
月1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止。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
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
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 外币业务

除外币资本的核算外,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月第一天的基准汇率(“基准汇率”)折算
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外币为单位的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按该日的基准汇率
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固定资产购建期间专门外币资金借款产生的汇兑
损益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外,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外币资本按资本金实际投入当日的基准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七) 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按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
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逾期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法定
程序审核批准,该等应收账款列为坏账损失。


本公司以应收债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让、质押或贴现等方式融资时,根据相关合同的
约定,当债务人到期未偿还该项债务时,若本公司负有向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则该应


收债权作为质押贷款处理;若本公司没有向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则该应收债权作为转
让处理,并确认债权的转让损益。


本公司收回应收款项时,将取得的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账面余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
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
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以账龄、本次重组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为风险特征划分信用风险组合,确定计
提比例如下:

类 别

账龄及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应收款项

0.5%

10%

50%

100%

重组后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是有明显证据表明存在坏账损失的,按照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八) 存货

存货主要为维修用备品备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存货于取得时按实际成
本入账,备品备件在领用时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成本。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和其他成本。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本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盈利得和盘亏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
基础上,对于存货因被淘汰、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导致成本
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或类别)存货项目
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九)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系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
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
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
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
(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 别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30年

3%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
定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
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若单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
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臵,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臵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
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臵收入扣除其账
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同时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固定资产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
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公司的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
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年

3%

3.23%

简易搭建建筑物

5年

0%

20.00%

港务设施

50年

3%

1.94%

堆场设施

25年

3%

3.88%

起重设备

25年

3%

3.88%

装卸搬运设备

10年

3%

9.70%

其他机器设备

8年

3%

12.13%

运输工具

8年

3%

12.13%

供电设备

10年

3%

9.70%

工具器具

5年

0

20.00%

电子及办公设备

5年

0

20.00%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若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被处臵、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臵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臵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 在建工程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
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
的折旧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计量,按单项工程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二) 借款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
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
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购建或者
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
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
的利息金额。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
资本化。


(十三) 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海域使用权等,均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本公司无形资产均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平均年限法摊销,并
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
进行相应的调整。摊销方法如下:

项 目

摊销方法

摊销期限

土地使用权

平均年限法

50年

海域岸线使用权

平均年限法

合同约定使用期限

航道及通信导航设施使用权

平均年限法

预计受益期限

软件

平均年限法

预计受益期限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无形资产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单项资产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四)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主
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本公司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应的产品成本、劳务成本及当期损益。


(十五) 收入

1. 提供劳务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
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
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根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完工百分比)。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 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与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利息收入按使用货币资金的使用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十六)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
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的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
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
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无法明确估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期转回期间可能取
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除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
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
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 报告期会计估计变更

(1)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原按综合采用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超出约定的收款期限
一年以内但有证据证明难以收回的款项,按个别认定法具体分析确定全额或部分计提坏
账准备,包括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债务单位停止运营但尚未清算、债务单位发生重大
事故而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等难以收回的款项。应收款项除了已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
备外,其余均按超出约定的收款期限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率为:

类 别

账龄及计提比例

0-3个月

4-6个月

7-9个月

10-12个月

一年以上

应收款项

0

10%

20%

50%

100%



自2012年1月1日起,本公司坏账准备由上述计提方法变更为本附注二之(七)所述的
计提方法,该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估计变更致使本期计
提的坏账准备增加136,906.88元。



(2)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计提

本公司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可使用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40

10%

3%-2.25%

机器设备

12-20

10%

7.5%-4.5%

运输工具

8

10%

11.25%

动力设备

11

10%

8.18%

电脑及电子设备

5

0%

20%

其他设备

5-8

10%

18%-11.25%

固定资产装修

两次装修间隔期间

0%





自2012年1月1日起,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对部分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
净残值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详见本附注二之(九)、(十)。

该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估计变更致使本期计提的固定资
产折旧费用减少2,655,563.43元,致使本期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费用增加47,314.30
元。


(十九) 前期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的前期差错更正。


三、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1. 流转税及附加税费

税(费)项目

计税(费)基础

税(费)率

营业税

装卸搬运收入

3%

营业税

仓储业收入

5%

营业税

出租收入

5%

营业税

港口设施保安费

5%

营业税

港务费

3%

城建税

应交营业税

7%

教育费附加

应交营业税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营业税

2%




2.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于2003年1月28日吸收合并厦门象屿保税区惠建码头有限公司和厦门象屿保税
港区发展有限公司,由于三家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同,其中本公司从开始获
利年度起五免五减半,2000年为第一个获利年度;厦门象屿保税区惠建码头有限公司从
开始获利年度起五免五减半,2002年底尚在开办期;厦门象屿保税港区发展有限公司为
国有独资企业,没有税收优惠。根据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2008年3
月12日《关于吸收合并后适用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计算的请示报告》的批复,本公司
按合并前三家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划分适用所得税政策,2008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
税率为11.63%,2009年为12.92%,2010年为17.72%,2011年为19.34%,2012年20.14%,
2013年为25%。


3. 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2012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象屿保税区地方税务局编号为厦地税象备通(2012)
016号的《税收优惠事项备案通知书》的批准,本公司填海造地13#、15#泊位后方堆场
面积94,639.49平方米、63,071.48平方米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免征土
地使用税;本公司填海造地14#泊位后方堆场面积面积80,443.57平方米自2012年1月1
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免征土地使用税;本公司填海造地16#泊位后方堆场面积71,055.22
平方米自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免征土地使用税。


根据2012年3月22日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象屿保税区税务分局编号为厦地税象备通(2012)
017号的《税收优惠事项备案通知书》的批准,本公司12#泊位仓储用地面积12,186.03
平方米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


除上述减免外,本公司其他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其中计
税标准为每年每平方米6元。


4. 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的75%为纳税基准,税率为
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5. 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四、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附注,货币单位除非特别指出,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现金

20,000.00

银行存款

34,918,406.10

合 计

34,938,406.10



其中:外币余额列示如下:

币种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港币

6,278.98

0.8129

5,104.25

美元

450.11

6.3002

2,835.78

合计





7,940.03



(2)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抵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类别列示如下:

类 别

期末余额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34,689,588.23

99.82%

177,311.07

0.51%

34,512,277.16

重组后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

63,572.20

0.18%





63,572.2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34,753,160.43

100.00%

177,311.07

0.51%

34,575,849.36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列示如下:

账龄结构

期末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1年以内

34,675,335.53

99.78%

173,376.68

34,501,958.85

1-2年(含)

7,979.90

0.02%

797.99

7,181.91

2-3年(含)

6,272.80

0.02%

3,136.40

3,136.40

合 计

34,689,588.23

99.82%

177,311.07

34,512,277.16




(3)报告期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4)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应收账款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详见本附注五之(二)。


(5)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2012年

10月31日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厦
门分公司

客户

6,275,999.86

1年以内

18.06%

以星综合航运(中国)有限公司厦
门分公司

客户

5,038,573.11

1年以内

14.50%

现代商船株式会社

客户

2,804,950.71

1年以内

8.07%

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
公司

客户

2,442,824.87

1年以内

7.03%

厦门港城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

2,348,502.82

1年以内

6.76%

合 计



18,910,851.37



54.42%



3.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账龄结构

期末余额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567,209.80

100.00%

合 计

1,567,209.80

100.00%



(2)期末预付款项主要系待摊销财产保险费1,475,546.12元,占预付款项总额的94.15%。


(3)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预付款项余额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以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4.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列示如下:


类 别

期末余额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917,047.92

98.70%

4,585.25

0.50%

912,462.67




类 别

期末余额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2,105.60

1.30%

12,105.60

100.00%



合 计

929,153.52

100.00%

16,690.85

1.80%

912,462.67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列示如下:


账龄结构

期末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1年以内

917,047.92

98.70%

4,585.25

912,462.67



(3)报告期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以及其他关联方欠款。

(5)期末其他应收款大额客户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款项内容

与本公司
关系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
额的比例

厦门珉挚集装箱服务
有限公司

租赁费

承租方

531,231.00

1年以内

57.17%

厦门象兴国际物流服
务有限公司

租赁费

承租方

156,861.30

1年以内

16.88%

黄希锦

临时借款

员工

142,500.00

1年以内

15.34%

合 计





830,592.30



89.39%



5. 存货

存货分类列示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金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材料

464,534.54



464,534.54

备品备件

11,310,759.58



11,310,759.58

低值易耗品

164,407.02



164,407.02

合 计

11,939,701.14



11,939,701.14



注: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存货不存在跌价情况,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象屿大厦二楼营业厅

23,057,466.16

8,518,066.98



14,539,399.18

加油站

1,275,625.62

592,456.50



683,169.12

合 计

24,333,091.78

9,110,523.48



15,222,568.30



注: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
备。


7.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

净值

1、房屋及建筑物

54,940,566.55

23,994,280.69



30,946,285.86

2、简易搭盖建筑物

1,284,715.47

1,070,140.82



214,574.65

3、港务设施

421,006,817.60

100,938,056.38



320,068,761.22

4、堆场设施

84,916,254.62

15,786,691.81



69,129,562.81

5、起重设备

455,158,872.52

206,833,100.33



248,325,772.19

6、装卸搬运设备

6,498,745.84

5,126,909.75



1,371,836.09

7、机器设备

1,246,021.00

1,124,697.33



121,323.67

8、运输工具

4,233,783.63

3,313,175.06



920,608.57

9、供电设备

16,262,875.18

13,996,559.68



2,266,315.50

10、工具器具

108,897.00

74,797.30



34,099.70

11、电子及办公设备

16,832,818.96

15,637,153.42



1,195,665.54

合 计

1,062,490,368.37

387,895,562.57



674,594,805.80



(2)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3)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8.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明细项目

工程名称

期末金额

期末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净额

集装箱正面吊设备

2,750,000.00



2,750,000.00




(2)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9.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明细列示如下:


项 目

项 目

原始成本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期末净额

土地使
用权

12#泊位土地使用权

6,600,000.00

2,407,900.00



4,192,100.00

12#泊位土地出让金

28,115,737.96

8,809,597.16



19,306,140.80

13-14#泊位土地综合
配套款

52,123,172.60

11,580,049.15



40,543,123.45

13-14#泊位码头建设
造地费

36,000,000.00

7,999,999.98



28,000,000.02

15-16#泊位地价款

41,037,489.11

9,741,117.69



31,296,371.42

海域岸
线使用


13-14#泊位岸线使用


10,000,000.00

2,286,821.12



7,713,178.88

航道及
通信导
航设施
使用权

13-14#泊位航道及导
航设施

15,000,000.00

3,430,232.86



11,569,767.14

12#泊位航道、通讯导
航工程

5,350,000.00

1,866,726.20



3,483,273.80

软件

软件

2,358,579.00

2,189,412.16



169,166.84

合 计

196,584,978.67

50,311,856.32



146,273,122.35



注①:本公司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号的12#泊位的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109,997.00
平方米,使用期限自1997年3月28日起至2047年3月27日止。


注②:本公司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号的13#、14#泊位的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208,370.00
平方米,使用期限自1997年3月28日起至2047年3月27日止。


注③:本公司厦门市湖里区象屿保税区专用码头15#、16#泊位的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
164,366.70平方米,使用期限自1994年5月15日起至2044年5月14日止。


(2)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3)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列示如下: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

194,001.92

48,500.48

合 计

194,001.92

48,500.48




11.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期末余额

借款期限

借款类别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市分行

45,000,000.00

2012年8月2日至
2013年8月2日

信用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80,000,000.00

2012年8月8日至
2013年8月7日

信用借款

合 计

125,000,000.00







注: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借款。


12. 应付账款

(1)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应付账款余额为6,891,353.47元,主要是应付装卸、内
拖劳务费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2)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以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13. 预收款项

(1)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预收款项余额为3,665,006.65元,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
额预收款项。


(2)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预收款项余额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以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14.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010,826.4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31,487.78

合 计

5,142,314.22



15.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增值税

-829.22

营业税

628,703.71




项 目

期末余额

企业所得税

1,166,420.13

城市建设维护税

44,025.53

个人所得税

13,310.16

教育费附加

18,868.07

地方教育费附加

12,582.02

房产税

-44,373.06

土地使用税

-80,043.25

印花税

1,152.04

合 计

1,759,816.13



注: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出现负数系预缴的2012年11月、12月税费。


16.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明细列示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08,333.34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613,462.50

合 计

821,795.84



17. 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明细列示如下:

股东名称

期末余额

备注

香港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71,810,074.91

2009-2011年度股利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762,451.30

2011年度股利

合 计

94,572,526.21





18. 其他应付款

(1)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其他应付款余额为7,135,946.22元,期末金额较大的其他
应付款明细列示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性质或内容

厦门港口管理局

2,323,336.77

代收的港务费、港建费及港
口设施保安费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663,333.33

应付咨询费

厦门新世界象屿仓储加工区有限公司

580,000.00

应付咨询费

厦门珉挚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400,000.00

租赁押金

厦门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150,000.00

租赁押金

合 计

4,116,670.10






(2)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的明细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发生时间

性质或内容

厦门珉挚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400,000.00

2008年12月

租赁押金

厦门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150,000.00

2005年2月

租赁押金

合 计

550,000.00







(3)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其他应付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
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应付关联方余额详见本附注五之(二)。


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

借款期限

币种

借款条件

期末余额

备注

一年内到期
长期借款

2009-12-21至
2012-12-21

人民币

信用贷款

30,000,000.00

额度1亿元

2009-12-21至
2012-12-21

人民币

信用贷款

40,000,000.00

2010-1-6至
2012-12-21

人民币

信用贷款

5,000,000.00

2010-2-11至
2012-12-21

人民币

信用贷款

15,000,000.00

合 计







90,000,000.00





注: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借款。


20.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期限

款项来源

币种

期末余额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定期

境内

人民币

7,147,913.80



注:长期应付款系根据本公司(原名厦门象屿码头有限公司)、厦门象屿保税区惠建码
头有限公司及厦门象屿保税港区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28日签订的合并协议,中
外股东提供资金超过注册资本部分作为股东贷款,贷款均为免息贷款。


21.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股东名称

期末余额

持股比例

香港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192,020,000.00

50%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2,020,000.00

50%

合 计

384,040,000.00

100%



注:本公司注册资本业经“厦门天健华天所验(2003)HZ字第0018号”验资报告验证。



22. 资本公积

期末资本公积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

8,024,815.91

其他资本公积

11,966,366.89

合 计

19,991,182.80



注1: 资本溢价系厦门象屿保税区惠建码头与厦门象屿保税港区发展有限公司原有资本
公积转入;

注2:其他资本公积系根据合并协议,将对中方的负债转入资本公积。


23. 盈余公积

期末盈余公积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储备基金

17,221,466.65

合 计

17,221,466.65



注:储备基金系根据年度净利润的1%计提。


五、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

香港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

50%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

股东

50%



注: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中方股东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2.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厦门象屿胜狮货柜有限公司

中方同一实际控股公司

612029306

厦门新世界象屿仓储加工区有限公司

外方同一实际控股公司

612025217

厦门太平物流有限公司

中方同一实际控股公司

612038958






(二)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

科目

期末余额

厦门象屿胜狮货柜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186,903.05

厦门太平物流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163,284.40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663,333.33

厦门新世界象屿仓储加工区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580,000.00

厦门太平物流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900.00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期应付款

7,147,913.80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应付股利

22,762,451.30

香港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应付股利

71,810,074.91



六、 或有事项

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七、 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财务报告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九、 其他重要事项

海域使用权证:截止2012年10月31日本公司海域使用权证以及缴费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用海面积(公顷)

登记编号

终止日期

东渡港区12号泊位

1.3196

350220050043

2042年12月31日

东渡港区13-14号泊位

2.5183

350220050044

2045年12月31日

东渡港区15-16号泊位

2.003

350220050045

2049年4月29日



注: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未缴纳海域使用费已预提。




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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