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惠博普: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0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 一次会议于2013年2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 2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白明垠先生因 出差无法参会,授权委托董事黄松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黄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 期三年,自2013年2月25日至2016年2月24日。黄松先生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设置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设置的议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评价和管理水平,董事 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根据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委员设置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瞿绪标、胡文瑞组成,其中 胡文瑞为独立董事,黄松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黄松、张树平、刘力组成,其中张树平、刘力为独立董事, 张树平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松、胡文瑞、朱振武组成,其中胡文瑞、朱振武为独 立董事,胡文瑞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黄松、刘力、朱振武组成,其中刘力、朱振武为独立董事,刘 力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黄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三年,自2013年2月25日至2016年2月24日。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白明垠先生、潘峰先生、 肖荣先生、张中炜先生、李雪先生、郭金辉先生、王顺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三年,自2013年2月25日至2016年2月24日。白明垠、潘峰、肖荣、张 中炜、李雪、郭金辉、王顺安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张海汀先生、孙河生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三年,自2013年2月25日至2016年2月24日。张海 汀、孙河生简历附后。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郑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三年,自2013年2月25日至2016年2月24日。郑玲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钱意清先生为公司助理财 务总监,任期三年,自2013年2月25日至2016年2月24日。钱意清简历附后。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张中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任期三年,自2013年2月25日至2016年2月24日。 张中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2809807 传真:010-82809807 电子邮箱:securities@china-hbp.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11层1212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潍坊凯特工业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过详细的论证并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后,公司拟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38,250,000.00元收购潍坊凯特工业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潍坊凯特”)8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该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潍坊凯特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收购潍坊凯特51%的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补充和提升公 司现有业务板块——石油化工领域工程技术服务业务板块的工业自动化工程业 务的综合实力,有利于公司加快进军油气田及油气管道数字化建设行业的步伐, 有利于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发挥双方的协同效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也发 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收购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潍坊凯特工业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51% 股权的公告》刊登在2013年2月2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1、黄松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给排水高级工程师,为 公司多项专利的发明人,曾获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1981年 至1986年分别在河南油田钻井公司、采油工艺研究所工作,任技术员;1986年 至1998年在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先后担任工程 师、高级工程师等职;1998年10月起历任北京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本公 司的前身,以下简称“惠博普有限”)董事长、总经理;自2009年9月本公司 成立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黄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08.4万股,与白明垠、潘峰、肖荣共同作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白明垠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高级工程 师;1990年至1998年在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测试中心 工作,担任主任工程师等职;1998年10月起历任惠博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 自2009年9月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白明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70万股,与黄松、潘峰、肖荣共同作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潘峰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 师;1993年至1998年先后在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研究 室、仪表室工作,担任助理工程师等职;1998年10月起历任惠博普有限董事、 副总经理;自2009年9月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潘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23.1万股,与黄松、白明垠、肖荣共同作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肖荣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油气集输高级工程师; 1981年至1989年在河南油田设计院工作,1989年至2001年1月在中国石化集 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先后担任工艺室主任、院副总工程师、 院长助理等职;2001年7月起历任惠博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自2009年9月 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肖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31.6万股,与黄松、白明垠、潘峰共同作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张中炜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就 职于中国石化河南油田职工大学、河南油田经济研究所、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 公司,2008年起到惠博普有限工作,曾任惠博普有限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 2009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中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2998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6、李雪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 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机械设计专业工作,2002 年起到惠博普有限工作,历任惠博普有限项目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9 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9.2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7、郭金辉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毕业于石油大学(华东)勘察地 球物理专业,本科学历。曾先后在吉林油田驻京办事处、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 中恒联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1月起到本公司工作,担任市场 部经理,2011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郭金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8、王顺安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在河南油田研 究院,河南油田广东石油贸易公司,武汉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法国雪铁龙汽车公 司北京代表处,法国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国标致雪铁龙汽 车公司上海研发中心工作。2011年3月起到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营销中心 副总监。 王顺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9、张海汀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 于中国石化河南油田技工学校、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2003年起到惠博普有限工作,曾任惠博普有限设计所所长,2009年9月起担任 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海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9.2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10、孙河生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毕业于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环境 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曾在中国石化河南油田设计院从事给 排水设计工作。2000年2月起到惠博普有限,从事油田地面工程设计及新技术 研发工作,有较丰富的工程设计经验与产品开发能力,主持、参与了本公司天然 气处理、含油污泥处理、油罐清洗等重要产品的开发,获多项国家专利,现任本 公司研发中心经理。 孙河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8.8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11、郑玲女士: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财务管理研究生学历,高级国际 财务管理师,曾就职于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信息中心,2000年8月起到惠博普有 限工作,历任惠博普有限财务总监。2009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郑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7.5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12、钱意清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 就职于北京城建集团、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起到惠博普有限工 作,任惠博普有限财务部经理,2009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助理财务总监。 钱意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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