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平安:H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沒收未領取的 2006年度中期股息 根據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章程,未領取的2006年度中期股息 將於2013年4月5日被沒收及復歸本公司。 按照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凡在股息派付日期起計六年後仍未領取的股息將予沒收及復歸本公 司。因此,本公司於2006年9月8日派付而於2013年4月5日仍為未領取的2006年度中期股息每股 人民幣0.12元(相等於每股0.1170港元)(含適用稅項)將予沒收及復歸本公司。 凡有權收取但仍未收到本公司自2006年9月8日起派發的股息或仍未兌現該等股息支票的股 東,請盡快聯絡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 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M 樓。 承董事會命 姚軍 公司秘書 中國,深圳,2013年3月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馬明哲、孫建一、任匯川、顧敏及姚波;非執行董 事為范鳴春、林麗君、黎哲及郭立民;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張鴻義、陳甦、夏立平、湯雲 為、李嘉士、胡家驃及斯蒂芬.邁爾。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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