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汇添富保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年第1号)
汇添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0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5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01月2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 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 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品 种。投资者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 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 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 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1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2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1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成立时间:2005年2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联系人:李文 联系电话:(021)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6.5% 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1961年出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 肖顺喜先生,董事。国籍:中国,1963年出生,复旦大学EMBA。现任东航金 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航国际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东航期货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 陈保平先生,董事。国籍:中国,1953年出生,高级编审,南洋交大EMBA。 现任新民晚报社总编辑、党委副书记。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副社长、文汇 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资公司总经理,上海青年报社编辑、记者、部主任、副总编, 上海三联书店总编辑、沪港三联副董事长,上海文艺出版总社党委书记、副社长、 总社总编辑等。 林利军先生,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1973年出生,美国哈佛大学商学 院工商管理硕士,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硕士。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公室主任助 理、上市部总监助理,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筹备工作组,哈佛大学毕业后 就职于美国道富金融集团(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从事投资和风险管理工作。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1953年出生, 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资深访问学者。现任哈 佛上海中心董事总经理。历任美国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美 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台湾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渣打银行 台湾分行总裁,深圳发展银行行长。 蔡来兴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1942年出生,上海同济大学学士。现 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国学中心顾问。曾任上海市委、市政府副秘书 长,香港上海实业集团董事长,香港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九、十、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 杨燕青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特邀研究员,《第 一财经日报》创刊编委之一,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经济学人》栏目创始 人和主持人,《波士堂》栏目资深评论员。曾任《解放日报》主任记者,《第一财 经日报》编委,2002-2003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涂殷康先生,监事长。国籍:中国,1970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 现任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东 方航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历任东航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 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任瑞良先生,监事。国籍:中国,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现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 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等。 李进安先生,监事。国籍:中国,1968年出生,金融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 师、律师资格。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合规总监。历任君安证券南京业务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区总协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太平南路营业部总经理,总裁 办公室、BPR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规划师、副总裁等职。 王静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年出生,中加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支持部总监。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宣传部,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高级经理。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办公室。 3、高管人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林利军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文先生,督察长。国籍:中国,1967年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 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监督处科员,中国 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银行管理处处长助理、金 融机构监管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总部总经理、资金财务管理 总部总经理等。 张晖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申银万 国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 2005年4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 副主席。 陈灿辉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中国银 行软件开发工程师,招银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部负责人,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资深高级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08 年7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营运官。 雷继明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 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 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2011年12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金融经济学硕士。曾在赛 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海代表处 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管理工作。 2011年4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陆文磊先生,国籍:中国,1976年出生,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博士, 11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2007 年8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高级经理,2008年3月6日至今 任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1月21日至2011年6 月21日任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1月26日至今任汇添富保本混 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7月26日至今任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林利军先生(总经理) 副主席:张晖先生(副总经理) 成员:韩贤旺先生(研究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57人,平均年龄30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 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 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 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 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 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 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 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 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2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82 只,其中封闭式5只,开放式277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八年获得香港《亚 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33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 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 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1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28932803 联系人:丛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刘业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5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6555708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9)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电话:(0755)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服电话:95501 公司网站:www.sdb.com.cn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联系人: 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6157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3)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夏雪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农林下路83 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户服务热线: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芮蕊 电话:0755-25879756 传真:0755-22197701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http://bank.pingan.com/ 1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联系人: 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网址:www.nbcb.com.cn 1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0571-85108309 传真:0571-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098、96098 网址:www.jsbchina.cn 19)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龙 联系人:杨森 电话:022-28405330 传真:022-28405631 客服电话:4006-960296 天津银行网站:www.bank-of-tianjin.com 20)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0-25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2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网址:www.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23)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罗浩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68777877 公司网站:www.cf-clsa.com 24)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7、28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咨询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联系人:郭磊 网址:www.cfzq.com 25)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电 话:0755-83516089 传 真:0755-83515567 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7)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 姚文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2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767032 联系人:叶蕾 联系电话:021-68761616-8522 网址:www.tebon.com.cn 2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85081 联系人:崔国良 联系电话:075525832852 网址:www.fcsc.cn 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3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3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3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3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和42 楼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34)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96130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35)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 话:0755-83709350 传 真:0755-83700205 3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4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4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联系电话:0471-4972343 网址:www.cnht.com.cn 4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邮政编码:650011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电 话:0871-3577398 传 真:0871-3578827 44)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4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46)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0931-96668、400-689-888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4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 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5层、17层、18层、 24层、25层、26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盛宗凌、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联系传真:0755-82492962 公司网址:www.lhzq.com 客服电话:95513 4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万鸣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9)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站:www.jyzq.cn 5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9-5618 联系人:李微 联系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网址:www.e5618.com 5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zhengshuli001@pingan.com.cn,0755-22626391) 网址:http://www.pingan.com 5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54) 日信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联络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冯杰 联系电话:010-83991743 网址:www.rxzq.com.cn 5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全国热线)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5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57)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楼 邮政编码:580026 法定代表人: 林小明 电 话:0755-33331188 传 真:0755-33329815 58)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6、37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邮箱:luocb@wlzq.com.cn 网址:www.wlzq.com.cn 59)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48层 邮政编码:518035 注册资本: 8.8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电 话:0755-82545555 6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61)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址:www.xmzq.cn 62)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021-68634518-8503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6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98-98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 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网址:www.xsdzq.cn 6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6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兰荣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邮政编码:200135 客服电话:95562 业务联系电话:021-38565785 业务联系人:谢高得 传真:021-38565955 兴业证券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6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 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7)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联系人:王睿 电话:0755-83007069 传真:0755-83007167 客服电话:4008-698-698 网址:www.ydsc.com.cn 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69)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70)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 -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 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jis.cn 客服电话:400-600-8008 7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常青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400-8888-108 联系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址:www.csc.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108 72)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人代表:沈强 邮政编码:310052 联系人:周妍 联系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73)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266061)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7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7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客服电话:967218(郑州市外客户需要加拨区号0371)、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7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3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传真: 0755-82080798 联系人:张玉静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1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28932871 传真:(021)28932876 联系人:王小练 (三)担保人 名称: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法定代表人:刘新来 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 联系人:李明燚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联系人:吕红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徐艳、汤骏 业务联系人:汤骏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汇添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组合保险技术来运作,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力争 在保本周期内实现基金财产的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 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划分为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其中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 属于保本资产,股票、权证等权益资产属于风险资产。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的比例不高于 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等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投资组合保险技术的要求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投 资比例,以确保基金在一段时间以后其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 而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保值增值目的;在此基础上将通过严谨的量化分 析和翔实的实地调研,精选优质股票和债券进行投资布局,以实现基金资产最大 限度的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CPPI(Constant-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策略为基础,依靠 精确量化的手段和严格的纪律,通过设置安全垫,对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投资 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基金在一段时间以后其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 标价值,确保到期保本。 具体分如下四步: 第一步,根据投资组合期末最低目标价值和合理的折现率计算当前应持有的 保本资产的数量,即投资组合的保本底线。本基金管理人构建出一条位于保本底 线之上且随时间推移呈现非负增长态势的安全收益增长轨迹,也就是价值线,以 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力争使基金单位资产净值高于价值线水平,从而 力争实现保本的目的; 本基金对价值线采取动态调整和定期调整相结合的策略。动态调整策略是指 本基金管理人对风险资产投资比例进行实时监控,当风险资产投资比例突破40% 的上限时,则提升价值线,使得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降至40%;定期调整策略是 指基金管理人每隔一段时间,依据本时间段内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增长率,来确 定当前的价值线水平。由于调整价值线贯彻只升不降的原则,其实际作用为锁定 前期已实现收益,从而达到控制风险资产投资比例和投资组合下跌风险的目的。 第二步,计算投资组合现时净值超过价值线的数额,该数值为安全垫; 第三步,将相当于安全垫与风险乘数的乘积的资金规模投资于风险资产(如 股票等)以谋求本基金高于最低目标价值的收益,除风险资产外剩余资金投资债 券等资产以保证基金资产到期保本;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前期收益情况和当前净值水平,并结合市场波动趋势研 判,动态调整风险乘数,从而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分享上涨收益的目的。 第四步,依据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主要是CPPI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 风险资产与保本资产上的投资比例。 CPPI策略是目前广泛使用的保本策略,CPPI的理论公式如下: =+ = *(—) 其中,为第t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第t日的无风险资产价值;表示 第t日的风险资产价值;m为风险乘数,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 为保本底线,表明投资者要求的最低保证金额。—即为安全垫,是指基 金资产净值与最低保证金额之间的差额。 举例说明CPPI策略: 假定《基金合同》成立后基金净资产为5,000,000,000元。假定无风险利率 为3.0%,则期初保本底线即价值线为5,000,000,000 / (1+3*3%) = 4,587,155,963.3。 若风险乘数为3,则期初本基金可将3 *(5,000,000,000 - 4,587,155,963.3)= 1,238,532,110.1元投资于风险资产,剩余的5,000,000,000 - 1,238,532,110.1 = 3,761,467,889.9元投资于保本资产。 假定《基金合同》成立后的第t日,本基金净资产变为6,000,000,000元,保 本底线变为5,000,000,000,价值线位于保本底线之上并遵循“只升不降”的调整原 则,t日价值线变为5,500,000,000,风险乘数为3,则第t日本基金将3* (6,000,000,000-5,500,000,000)= 1,500,000,000元投资于风险资产,投资于保 本资产的基金资产等于6,000,000,000-1,500,000,000 = 4,500,000,000元。 由于三年后保本周期届满时,保本资产将变为3,761,467,889.9 *(1+3*3%) = 4,100,000,000.00,因此只要保本周期届满时风险资产净值不低于9,000,000,000 元,即亏损小于1,238,532,110.1 - 9,000,000,000 = 338,532,110.1元时,本基金 就能实现保本目标。 tA tD tE tE m tA tF tA tD tE tF tA tF 2、单项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为了有效实现基金资产的保本和增值双重目标,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将分 为两个部分: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 战略性债券资产是CPPI策略中保本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其预期利息收益 是组合保险策略中安全垫的主要来源,因此,战略债券资产配置是实现基金到期 保本的关键保证环节。对于战略性债券资产,本基金将运用如下多种策略,以获 取稳健收益。 久期匹配策略:持有剩余期限与基金周期相匹配的债券,主要按买入并持有 方式操作以保证组合收益的稳定性,以有效回避利率风险。 收益率曲线策略和利差策略:在确定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后,本基金将主要 运用积极的收益率曲线策略和利差策略。通过对不同类别债券的收益率差进行分 析,预测其变动趋势,及时发现由于利差变动出现的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品种,并 结合税收差异和信用风险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评判个券的投资价值,以挑 选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券种,建立具体的个券组合。 期 初 资 产 CPPI策略实例——(风险乘数=3) <900,000,000 补补偿偿 风险资产下跌 超过27.33% >900,000,000 =900,000,000 增增值值 保保本本 风险资产 保本资产 三年末 4,100,000,000.00 1,238,532,10. 3,761,467,889 5,000,000,000 三年末资产收益 资产配置 期初资产 套利策略:当回购利率运行较为平稳的时期,将进行适当的回购融资套利, 回购融资套利交易的债券品种主要以流动性好的券种为主。回购融资的比例将严 格遵守相关法规和风险管理制度。另外,在本基金债券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还将采用一级市场参与策略以及其他无风险套利策略等。 在保证战略性债券资产能够实现基金资产尽可能到期保本的前提下,本基金 也将通过债券资产的战术性配置从债券市场的结构变化中寻求积极投资的机会。 战术债券资产配置的目标为:通过投资品种与个券的主动选择,获取超额收益; 在特殊市场时机下,可以利用债券回购融资,债券回购融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固定 收益产品、新股申购等低风险或者无风险的套利机会。 (2)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投资中,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精选出具有持续竞争优势且估值 有吸引力的股票,精心科学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辅以严格的投资组合风险控制, 以获得当期的较高投资收益。 本基金精选组合成份股的过程具体分为二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企业竞争 优势评估。通过深入的案头分析和实地调研,发现在经营中具有一个或多个方面 的持续竞争优势(如公司治理优势、管理层优势、生产优势、市场优势、技术优 势、政策性优势等)、管理出色且财务透明稳健的企业;第二层次,估值精选。 基于定性定量分析、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 购价值相结合的估值方法,选择股价没有充分反映价值的股票进行投资及组合管 理。只要一个企业保持和提升它的竞争优势,本基金就作长期投资。如果一个企 业丧失了它的竞争优势或它的股价已经超过其价值,本基金就将其出售。 (3)新股申购策略 在国内股票市场上,股票供求关系不平衡经常使得新股上市后的二级市场价 格高于其发行价,从而使得新股(IPO和增发等)申购成为一种风险较低的投资 方式。本基金主要从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市场环境三方面入手制定新股申购 策略,其中公司基本面分析包括新股发行公司的景气度、财务稳健性、竞争力及 成长性等,估值水平分析的主要参考依据是同类公司的估值情况,市场环境分析 着重于分析股票一级市场的风险收益特征以及股票发行政策的变动。在深入分析 的基础上,本基金最终确定参与新股申购的标的、规模以及退出时机等,在有效 识别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争取获得较高的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不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只在进行可分离债 券投资时,被动参与权证投资。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 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5)其他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有新的产品推出市场,将 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 对衍生工具的研究,在充分考虑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 资。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其他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 控制基金组合风险,并通过灵活运用趋势投资策略获取超额收益。 (二)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 本基金将建立完整、规范的投资决策流程,贯穿研究、资产配置、风险控制、 业绩评价等各个环节,通过有力的衔接和反馈机制把各环节联结为一个整体,保 证基金运作的可靠性、一致性和可控性。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1)基金经理和金融工程小组主要运用CPPI技术,依据精确量化手段,计 算大类资产配置比例,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3)投资研究部分别建立股票池、债券池名单,并向基金经理推荐。 (4)基金经理在严格遵守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前提下,挑选合适的股票、 债券等品种,构建投资组合。 (5)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6)金融工程小组进行全程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九、变更后的“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类固定收益品种,在严格管理投资风险,保持资产的 流动性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以宏观面分析和信用分析为基础,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的特点,主要寻 找优良品质的债券类固定收益资产构建组合,不断优化,以期通过研究获得长期 稳定、高于业绩基准的收益。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债券回购、短 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 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中本基金持有的 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等非国家信 用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30%;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 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以及权证等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上述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 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分析、债券基准收益率研究、债券的信用研究、债券的 利差水平研究,判断不同债券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相对投资价值,并确定不 同债券在组合资产中的配置比例,实现组合的稳健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并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基础上,通过对全球经济形势、中国经济发展(包括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 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的研判,适度参与权益类资 产配置,适度把握市场时机力争为基金资产获取稳健回报。 2、债券(不含可转债)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本基金全面研究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预测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 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 的预期,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 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2)信用策略 本基金分析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市场地位、财 务状况、管理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和信用级别。进而从违约 概率和违约挽回率、税收因素和风险溢价三个方面确定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信 用风险利差。 债券的违约概率是指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时或者无法按量支付利息和本金的 违约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不同的机构可能对违约事件有不同的定义,衡量违约可 能性, 目前较为成熟的信用风险衡量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根据评级机构给予的信用评级判断信用风险; 第二,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根据计分模型、神经网络方法、probit/logit回 归等其他判别分析方法衡量信用风险; 第三,结构模型,将企业股权看作以债券价值为执行价的一个欧式期权,利 用期权定价思想进行信用风险衡量,其中需要对不同时期的现金流(包括债务现 金流、股利现金流等)做特定的处理; 第四,简化模型,通过直接设定违约概率分布和违约挽回率计算信用风险。 在评级机构评级的基础上,利用企业历史违约数据求得1年期转移矩阵,利用转 移矩阵,还可以进一步进行信用债券投资的组合管理,最著名的就是JPMorgan 1997年创立的CreditMetrics方法,即采用类似股票市场上的Markowitz的“均 值-方差”模型,对于信用债券的投资,通过组合管理来分散投资的违约风险。 在考虑风险溢价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提高看好行业的行业配置比例,博取风险溢 价降低带来的收益。 (3)债券选择策略 中国债券市场的波动主要受宏观经济运行趋势、通胀压力、资金供求等因素 影响,而货币政策与宏观经济运行趋势之间存在紧密联系,以上因素共同构成债 券市场收益率的驱动机制。据此,本基金建立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方面的研 究流程。自上而下的研究是指通过对经济周期、物价走势、货币政策、资金供求、 投资者结构等因素的宏观基本面和资金技术面分析,形成对债券市场运行环境的 判断,从而对收益率曲线和市场趋势作出判断。自下而上的研究是指通过信用利 差分析、债券信用风险评估等形成类属资产配置比例后,再利用收益率曲线模型 和信用定价模型,实现精选个券。由此本基金将利用宏观和微观层面相配套的研 究决策体系,最后形成具体的投资策略。 3、可转债投资策略 对于本基金中可转债的投资,本基金主要采用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可转 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 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 其次,在进行可转债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进行综合 分析,这些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摊薄率、流动性等,形成对基 础股票的价值评估。本基金将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分析和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分 析结合在一起,最终确定投资的品种。 4、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具有较高成长性且估值有吸引力的公司股票。本基金从定性 和定量两个方面来把握投资对象的特征: (1)定性方面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信息透明,注重公众股东利益和投资者关系; 具有优秀、较为稳定的管理层,管理规范进取,能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司规模; 财务透明、清晰,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较好; 在生产、技术、市场、政策环境等经营层面具有一方面或几方面竞争优势; 有清晰的增长战略,并与其现有的竞争优势相契合。 (2)定量方面 已具备历史成长性,历史每股主营业务收入、EPS等财务指标已具有增长性; 未来成长性持续,预期每股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预期EPS增长率等指标高 于行业平均水平; 为达精选之目的,本基金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构建过滤模型来动态建 立和维护核心股票库,从而精选出具有较高成长性且估值有吸引力的公司股票进 行投资布局;同时将风险管理意识贯穿于股票投资过程中,对投资标的进行持续 严格的跟踪和评估。 5、新股申购策略 在国内股票市场上,股票供求关系不平衡经常使得新股上市后的二级市场价 格高于其发行价,从而使得新股(IPO和增发等)申购成为一种风险较低的投资 方式。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 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同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 关系,最终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本基金通过参与新股认购所获得的股票, 将根据其上市后的二级市场价格相对于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继续持有或 者卖出。 本基金持有的一级市场申购的权益类资产必须在其上市交易或流通受限解 除后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卖出。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不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只在进行可分离债 券投资时,被动参与权证投资。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 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7、其他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衍生基金的动向,一旦有新的基金推出市场,将 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 对衍生工具的研究,在充分考虑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 资。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其他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 控制基金组合风险,并通过灵活运用趋势投资策略获取超额收益。 (五)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5)上市公司基本面、成长前景和信用评级; (6)债券、股票等不同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 理人将投资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策略分析师、行业分析师、金 融工程小组和基金经理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 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稳健的较高投资回报。 3、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1)基金经理和固定收益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央行货币投放、商业 银行信贷扩张以及国际资本的流动等判断市场利率的走向提交策略报告并进行 讨论。 (2)基金经理在策略报告的基础之上提出资产配置的建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确定资产配置 比例的范围。 (4)固定收益分析师对债券品种的收益率、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行评 估,并向基金经理推荐。 (5)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挑选合适的债券品种,灵活采取 各种策略,构建投资组合。 (6)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7)数量分析师进行全程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十、基金的保本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 由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 名称: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法定代表人:刘新来 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 联系人:李明燚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的前身为中国经济技术投资 担保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特例试办,于1993年12月4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成立的国内首家以信用担保为主要业务的全国性专业担保机构。中投保 由财政部和原国家经贸委共同发起组建,初始注册资本金5 亿元,2000 年中投 保注册资本增至6.65 亿元。2006 年,经国务院批准,中投保整体并入国家开发 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0亿元。2010年9月2日,中投保通过引进知名投资者的 方式,从国有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通 过向投资人增发注册资本,将中投保的注册资本金增至35.21 亿元。2012年8月6 日,中投保通过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税后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将注册资 本增至45亿元。 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47.1963 建银国际金鼎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17.3021 CITIC Capital Guaranty investments Limited 11.2310 CDH Guardian (China) Limited 10.6305 Tetrad Ventures Pte Ltd 7.6776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4.2324 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7301 合 计 100 二、担保人对外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 中国投保担保有限公司从事的信用及担保业务主要有: 1、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2、 物流金融及信用解决方案,产品已涵盖汽车、钢材、化肥、进口医疗设 备等相关领域; 3、 金融产品增级及担保业务,承保的产品主要有保本基金、准市政债、年 金、企业债、集合信托、集合公司债等; 4、 建设工程担保,主要包括投标保证、履约保证、业主支付保证、付款保 证、维修保证、供货保证、完工保证等; 5、 政府采购招投标担保及世界银行节能融资担保; 6、 财产保全担保,已在全国26个省市建立了代理机构; 7、 房地产(含工业地产、商业地产)结构型融资、过桥融资及收购、交易 履约保证等业务。 2012年,公司分别获得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 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的金融担保机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 AA+。 2012年6月30日,中投保总资产723648.94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 528780.99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2年12月底,中投保对外担保的在保余额为 974.1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2年12月底,中投保为20只保本基金提供担保,实际承担的基金 担保责任金额为 343.96亿元人民币。 三、保证合同 鉴于: 《汇添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约定了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见《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为保护基金投资 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基金管理人和担保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汇添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 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保证合同》”)。 担保人就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 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所承担保本义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人保证责任的承担以本《保证合同》为准。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担保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保证合同》的 当事人,其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保证合同》的承认、接受和同 意。 除非本《保证合同》另有约定,本《保证合同》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 《基金合同》中的释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 (一)保证的范围和最高限额 1、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认购保本金 额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 入之和。 2、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即保证范围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 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即 “可赎回金额”)加上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计算的总金 额低于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 3、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或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出的部分不在 保证范围之内,且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按《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确认的基金份额所计算的认购保本金额。 4、保本周期到期日是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如无特别指明,保本周期即为本 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三年,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 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三)保证的方式 在保证期间,本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四)除外责任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 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 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 的认购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 或转换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 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 值减少; 7、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 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 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8、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 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五)责任分担及清偿程序 1、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 回金额与相应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未能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 后5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 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基金保本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 金额、需担保人代偿的金额以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指定账户信 息)。 2、担保人应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5个工 作日内,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代偿金额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 人处开立的指定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 将上述代偿金额全额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指定账户中后即为 全部履行了保证责任,担保人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代偿。代偿金额的 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担保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3、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含第20个工作日) 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4、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 回金额与相应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及担 保人未履行《基金合同》及本合同上述条款中约定的保本义务及保证责任的,自 保本周期到期后第21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第二 十二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约定,直接向基金管理人或担保人请求解 决保本赔付差额支付事宜。 (六)追偿权、追偿程序和还款方式 1、担保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归还担保人为履行保 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按《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所载明 金额支付的实际款项、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向担保人要求代偿的金额及担保人为 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其他金额,前述款项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和自支付之日起 的利息以及担保人的其他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为代偿追偿产生的律 师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差旅费、抵押 物或质押物的处置费等。 2、基金管理人应自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担保人提交担 保人认可的还款计划,在还款计划中载明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并按担保人认可 的还款计划归还担保人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 以及担保人的其他费用和损失。基金管理人未能按本条约定提交担保人认可的还 款计划,或未按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立即支付 上述款项、其他费用、赔偿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 (七)担保费的收取 1、基金管理人应按本条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 2、担保费收取方式:担保费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本基金管理费中列支,按 本条第3款公式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月收到基金管理费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担保人收到款项后 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出具合法发票。 3、每日担保费计算公式 = 担保费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2‰×1/当年 日历天数。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争议时,各方应通过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 地点为北京,且仲裁裁决为终局,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 承担。 (九)其他条款 1、基金管理人应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本《保证合同》。 2、本《保证合同》自基金管理人、担保人双方加盖公司公章或由基金管理 人、担保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并加盖公 司公章后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3、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后,基金管理人、担保人双方全面履行了本合同 规定的义务,且基金管理人全面履行了其在《基金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本合同 终止。 4、担保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担保的,基金管理人、担保人另行 签署合同。 四、保证费用的费率和支付方式 1、保证费率 本基金的保证费用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保证费用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保证费用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支付方式 在基金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保证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保证费用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每月收到 基金管理费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担保人。 五、 保本 (一)保本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 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 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 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 额持有人,担保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 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 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 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 项之和低于其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 份额的保本金额,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 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 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本条款。 认购保本金额 = 基金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 = 基金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 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 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 = 基金份额持有 人将其上一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其基 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对于基金持有人多次认购或申购、赎回的情况,以后进先出的原则确定持有 到期的基金份额。 (二)保本案例 假设投资者甲在募集期以1万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元,认 购的基金份额为9,903.99份(认购份额计算方法见“基金的募集”)。投资者甲 将认购份额持有到期,期内本基金单位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额为0.05元/份,则: 投资者甲的认购保本金额=10,003.00元(含利息3元)。 (1)假定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为0.9元: 投资者甲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0.9+0.05)×9,903.99=9408.79元 < 投资者甲的认购保本金额(10,003.00元)。 即保本周期到期日,投资者甲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 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 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期到期日后二十个 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担保。 (2)假定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为0.98元: 投资者甲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0.98+0.05)×9,903.99=10201.11元 > 投资者甲的认购保本金额(10,003.00元)。 即保本周期到期日,投资者甲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 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 不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属于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三) 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 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 到期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是转型为“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 样适用保本条款。 (四) 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 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 积加上其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 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其认购 保本金额/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 额的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 周期,但在基金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 减少; 6、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 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 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六、 保本基金到期的处理方案 (一)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 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 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 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 《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 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二)保本周期到期的处理规则 1、到期期间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公告指定的一个期间。如 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则到期期间为基金管理人公告指定的过渡期内的一个 期限,加上保本周期到期日在内的一段期间,该期间为五个工作日(自保本周期 到期日开始计算);如本基金变更为“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则到期 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到期期间的具体起止时间, 并提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此期间内作出到期选择。 2、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到期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1)在到期期间内赎回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在到期期间内将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 告开放转换转入的其他基金; (3)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根据届时基金管理人的公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4)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 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四种处理方式之一, 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 份额。 4、无论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作出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认购、或过渡期申 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到期期间的赎 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 费补差,下同)等交易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为“汇添富 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5、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到期期间内作出到期选择且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 存续条件,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若基 金份额持有人未在到期期间内作出到期选择且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了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汇添富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6、在到期期间内(除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进行赎回或转换出时,将自行承担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不含保本周期到期日) 至赎回或转换出的实际操作日(含该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三)保本周期到期的公告 1、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将继续存续。基 金管理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继续存续、到期赎回或转换的到期 期间以及为下一保本周期开放申购的期限等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2、保本周期届满时,在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将变更为“汇 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在临时公告或“汇添富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相关规则。 3、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还将进行提示性公告。 (四)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还是转 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份额,其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 的基金份额都适用保本条款。 2、第一个保本周期,若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 后赎回基金份额,而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 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将赎回当日基 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支付给投资者,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的二十个工作 日内将其认购保本金额与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 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的差额部分支付给投资者,担保人 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周期,若 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在持有到期后赎回基金份额,而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 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 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 低于其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 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将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支付给投资者, 并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或保 本义务人补足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 份额的保本金额与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 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 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的差额部分。 3、第一个保本周期,若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 后进行基金转换,而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 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将转换当日基 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作为转出金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的二十个工作 日内将其认购保本金额与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 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的差额部分支付给投资者,担保人 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周期,若 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在持有到期后进行基金转换,而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 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 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款项 低于其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