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长城久兆: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1号)

时间:2013年03月14日 11:34:09 中财网










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3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


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2011年9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1]1474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1月30日生效。






重 要 提 示



(一)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1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1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情况说明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目 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 40
七、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42
八、久兆300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3
九、久兆稳健份额与久兆积极份额的上市交易 ........................................................................ 50
十、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等其他相关业务 ................................ 51
十一、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 52
十二、基金的投资管理 ................................................................................................................ 54
十三、基金的业绩 ........................................................................................................................ 61
十四、基金的财产 ........................................................................................................................ 61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 62
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 68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8
十八、基金份额折算 .................................................................................................................... 73
十九、久兆稳健份额与久兆积极份额的终止运作 .................................................................... 82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3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 84
二十二、风险揭示 ........................................................................................................................ 88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1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4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7
二十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7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8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9
二十九、备查文件 ...................................................................................................................... 119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久兆稳健份额
与久兆积极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上市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17.中小板300(价格)指数: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市场中选取300只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以综合反映中小企业板整体走势。中小板300指数由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

18.基金份额分级:指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之基础份额、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份额和长城久兆中小板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份额。其中,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份额
和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例
不变

19.久兆300份额:指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20.久兆稳健份额:指本基金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
额,即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份额

21.久兆积极份额:指本基金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
额,即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份额

22.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3.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4.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他组织

2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6.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7.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8.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9.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30.直销机构: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
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2.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3.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久兆300
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34.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交易系
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久兆稳健份额与久兆积极份额上市交易、久兆300份额的
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35.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6.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7.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38.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

39.场外份额: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0.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1.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2.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4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4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7. 运作周年: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前一定期份额折算日次日起至满一年的
运作期间

4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50.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51.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久兆300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2.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3.《业务规则》: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5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5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7.份额配对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场内的久兆300份额与久兆稳健份
额、久兆积极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与合并两个方面

58.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十份久兆300份额的
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四份久兆稳健份额与六份久兆积极份额的行为

59.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四份久兆稳健份额与六
份久兆积极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十份久兆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60.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久兆
稳健份额、久兆积极份额的行为

6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
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63.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4.跨系统转登记: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67.元:指人民币元

68.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6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7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7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
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
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1.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3.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4.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1年12月27日
7.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8.联系人:袁柳生

9.管理基金情况:目前管理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
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
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化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长城岁岁金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十七只基金。


10.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11.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

1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05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647%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17.647%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7.647%

合计

100%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介绍

(1)董事

杨光裕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历任江西省审计厅办公室主任,长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北京兵器工业部计算机所、深圳蛇口工
业区电子开发公司、深圳蛇口百佳超市有限公司等公司,1993年2月起历任君安证券有限
公司投资二部经理、总裁办主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营业部总
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拟任总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范小新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
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处长,西南技术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对外经贸委美国公
司筹备组组长,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副主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工
作部副经理。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梁宇峰先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
总部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助理、研究所副所长,2006年4月至今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研究所所长。


姬宏俊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河南省计划委员会老干部
处副处长、投资处副处长,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信贷一处副处长。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


陆妍女士,1991年毕业于天津理工学院管理信息系统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7
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学院,获工学硕士学位。曾任天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进出口贸易咨
询部部门经理、天津泰达集团证券投资部项目经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
总部总经理,现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连洲先生,山东人,1964年从山东财经学院财政金融专业本科毕业,分配中国人民
银行总行印制管理局工作。1983年调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历任办公室财金组组长、办
公室副主任、经济法室副主任、研究室负责人、巡视员,是中国《证券法》、《信托法》、《证
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2000年退休。


谢志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湖南国营大通湖农场教师、湘西自治州商
业学校教师、北京商学院(现北京工商大学)副院长、北京工商大学校长助理。2003年至
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



刘杉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华工商时报社海外部编辑、副主任、中华工商时报财
经新闻部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早报社总编辑,中华工商时报社总编辑助理,
现任中华工商时报社副总编辑,兼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
研究员。


鄢维民先生,经济学学士。历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发展室副主任,深圳市
体改委宏观调控处、企业处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公司审查处处长,招银证券公
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兼秘
书长。


熊科金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银行江西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
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南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证券总部负责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江西
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
组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7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监事

吴礼信先生,中共党员,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安徽省地矿局三二
六地质队会计主管,深圳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部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财
综合部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结算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
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3年进入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部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并担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燕滨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内蒙银行学校教师、校团
委书记、学生科科长、教研室主任,内蒙古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上海业务部总经理、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海通证券天津、北京营业部总经理,北方信托业务二部总经理、公
司总经理助理兼信托业务二部总经理。现任北方信托总经理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张令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副科
长、科长、副总会计师、上海浦发银行信托证券部科长、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总部总经理。


孟凡君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经济师。历任工商银行河南华信资金市场融资
二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开封证券营业部副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
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二部经理。


王燕女士,中共党员,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2007年5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在运行保障部登记结算室从事基金清算工作。2010年8月进入综合管理部从事财
务会计工作,现任公司财务经理。


张静女士,中共党员,2005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硕士。曾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员,2007年5月至今,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
核部法务主管。


(3)高级管理人员

杨光裕先生,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简历同上。


熊科金先生,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余骏先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教于中国地质大学经管学院,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湖
北省分行科室负责人,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部宏观室负责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
业部总经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经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运行保障部总经理和综合管理部总经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
场开发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彭洪波先生,武汉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工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
士。曾就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深圳东园路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公司电子商务
筹备组项目经理,公司审计部技术主审。2002年3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监察稽核部业务主管、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公
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行保障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运行保障部总经理。


桑煜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基金托管部。2002年8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开发部业务主管、
运行保障部副总经理、运行保障部总经理、市场开发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公司
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开发部总经理。


车君女士,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市场处、机构监管处、审理执行处、稽查一处、机构监
管二处、党办等部门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等职务。

现任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余礼冰女士,女,中国籍,华中理工大学工学硕士。曾就职于富国基金、宝盈基金、
友邦华泰基金等,2007年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部副总经理。2012年1
月至2012年4月任“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自2012
年4月17日至今任“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如下:2012年1月30
日-2012年5月4日,陈硕任基金经理。


3.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熊科金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建华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
经理。


杨毅平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首席策略分析师。


秦玲萍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
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发售基金份额;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
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
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
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9)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登记
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
要的监督和检查;


(11)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2)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3)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
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性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行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的主要保证,也是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此,公司建立高效运行、控
制严密、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1.风险控制的目标

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实体。具体目标是: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
制和监督机制;

(3)不断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4)努力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
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


2.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的原则

公司按照合法、合规、稳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建立合理的经营机制。在
建立风险控制制度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
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
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风险控制的建立和执行
部门;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审查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
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控制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公


司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
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研究策划、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
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
格的批准程序。


3.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1)确立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确定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2)建立层次分明、权责明确的风险控制体系;

(3)建立公司风险控制程序;

(4)对公司内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制定风险控制计划;

(5)确定公司风险控制的路径和措施;

(6)保障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制定可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检查机
制。


4.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的业务特点设置内部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层层递进、严密有效
的多级风险防范体系:

(1)一级风险防范

一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审查和公司的审计工
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监督检查,协助董事会建立并有效维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对公司经营中的风险进
行研究、分析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保证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风险控制
与审计委员会的基本职能为:

①协助董事会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


②审查、评价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市场营销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③检查和评价公司管理和资产经营、基金管理和资产经营中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部门规章以及基金合同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并出具评估意见或改正方案;

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关于风险管理工作的汇报;


⑤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⑥评估公司管理和基金管理中存在或潜在的风险,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业务风险控制
工作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意见;

⑦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交流;

⑧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⑨董事会安排的其他事项。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作为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的授权进行工作。


(2)二级风险防范

二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层次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
防和控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研究并制定公司基金资产的投资战略和投资策
略,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
全性的目的。其在风险控制中主要职责为:

①研究并确立公司的基金投资理念和投资方向;

②决定基金资产在现金、债券和股票中的分配比例;

③审核基金经理提出的投资组合方案,对其运作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④批准基金经理拟订的投资原则,对基金经理做出投资授权;

⑤对超出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及基金经理权限的投资项目作出决定。


监察稽核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各
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其在风险控制中主要职责是:

①根据各项风险的产生环节,和相关的业务部门一起,共同制定对风险的事前防范和
事后审查方案;

②就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及建议职能;

③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案件,协助监管机构处理相关事宜;

④对基金运作和公司内部管理进行日常监督与稽核,并向总经理汇报。


(3)三级风险防范

三级风险防范是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及风
险控制措施,达到:

①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互相监督;直接与交易、资金、电脑系统、重要空白支票、
业务用章接触的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强化后续的监督机制;

②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关键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
凭据顺畅传递的渠道,各部门和岗位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的职责,将风险控
制在最小范围内。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
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
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
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



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
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
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
股)。


截至2012 年9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32,964.8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26%。

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585.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13.87%。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65%,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18%。利息净
收入2,610.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5%。净利差为2.57%,净利息收益率为2.74%,
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0.01 和0.06 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99.21亿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1.64%。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
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及悉尼设有分行,在莫斯科、台北设有代表处,
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3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20
家,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
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2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
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30多个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2年“全球银行1000
强”中位列第6,较去年上升2位;在美国《财富》世界500强中排名77位,较去年上升
31位;在美国《福布斯》2012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第13位,较去年上升4位。

本集团是境内唯一一家连续四年蝉联香港《亚洲公司治理》杂志颁发的“亚洲企业管治年
度大奖”的上市公司,并先后获得《环球金融》、《财资》、中国银行业协会等颁发的“中国
最佳银行”、“卓越管理及公司管治”与“2011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
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核算处、清算处、监督稽核处、涉外资产核算团
队、养老金托管处、托管业务系统规划与管理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
现有员工209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
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
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2年9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
已托管267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
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在2005年及自2009年起连续三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
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在2007年及2008年连续被《财资》杂志评为“国内最佳
托管银行”奖,并获和讯网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
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
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
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
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
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
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
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电话提醒及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
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
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电话:0755-23982244

传真:0755-23982259

联系人:黄念英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大厦916、917室

电话:010-88091157

传真:010-88091075

联系人:王玲

(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804室

电话:021-51150756

传真:021-51150756

联系人:邱文勋

(4)网上直销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
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相关信息。


网址:https://www.ccfund.com.cn/etrading/

2.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宋亚平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王佺

网址:www.icbc.com.cn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吴双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姜驰

电话:(010)85237356

传真:(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65550827

传真:010-65541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王曦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徐伟

网址:www.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芮蕊

电话:0755-25879756

传真:0755-25879196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14)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晶、刘芳

联系电话:(0472)5109729

传真:(0472)5176541

客服电话:内蒙古地区:0472-96016;北京地区:010-96016 ;宁波地区:0574-967210 ;
深圳地区:0755-967210;成都地区:028-65558555

公司网站:www.bsb.com.cn

(1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101 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6)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18)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19)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电话:0791-86281305

联系人:陈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stock.com

(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 4008888001、95553

网站:www.htsec.com

(24)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8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2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845

联系人:肖亦玲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16168

网址:www.pingan.com

(27)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8)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方文

客服电话:0755-83199599

网址:www.csco.com.cn

(2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3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3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嶶

电话:(010)66568047

咨询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34) 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35)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李芳芳

客服电话:10108998、400888878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8)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张同亮

客服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3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57012

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祝丽萍

客服电话:全国统一热线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96888

网址:www.gyzq.com.cn

(40)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
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4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172

传真:029-87406387

客服热线:029—87419999

联系人:崔轶梅

网址:www.westsecu.com.cn

(42)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8 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陈韦杉、朱晓光

联系电话:010-88086830-730、010-88086830-737

传真:010-66412537

网址:www.rxzq.com.cn

(43)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袁月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4)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座

法定代表人:余政

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人:赵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4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站:www.cs.ecitic.com

(46)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

法定代表人:张慎修

联系人:杨玲

电话:0755-83025430


传真:0755-8302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47)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6楼

法人代表:林小明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0755-33331188-8801

客服电话:4006543218

公司网站:www.tyzq.com.cn

(4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梁宇

联系电话:010-58568007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4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电话:0755-83702462

传真:0755-83700205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张亦潇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50)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丁思聪

传真:0571-8606516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51) 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赵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52)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大北街13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世贸中心A座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热线: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5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客服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站:www.dxzq.net.cn

(5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5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
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5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张玉静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57)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8)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姚杰

联系电话:021-38509636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5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121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
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任瑞新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907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A座12层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刘洪蛟、胡婷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联系人:胡婷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周刚

联系人:李妍明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
“久兆300份额”)、“久兆稳健份额”与“久兆积极份额”。其中,久兆稳健份额和久兆积
极份额的基金份额比例始终保持在4:6不变。


(二)基金的基本运作概要

1.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
将确认为久兆300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照4:6的比例确认为久兆稳健份额与久
兆积极份额(具体认购方法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久兆300份额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久兆稳健份额、
久兆积极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和赎回。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久兆300份额与久
兆稳健份额、久兆积极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本基金场内的久
兆300份额与久兆稳健份额、久兆积极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

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十份久兆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四份久兆稳
健份额与六份久兆积极份额的行为。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四份久兆稳健份额
与六份久兆积极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十份久兆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4.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对基金
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基金运作方式及久兆稳健份额和久兆积极份额配比不变。


(三)久兆稳健份额、久兆积极份额概要

1.存续期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存续。


2.基金份额配比

久兆稳健份额与久兆积极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例不变。


3.久兆稳健份额与久兆积极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1)久兆稳健、久兆积极、久兆300份额净值关系

本基金四份久兆稳健份额与六份久兆积极份额的参考净值之和将等于十份久兆300份
额的净值。


(2)久兆稳健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久兆稳健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5.8%。久兆稳健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除以365得到久
兆稳健份额的约定日简单收益率。久兆稳健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
前一份额折算日经折算后的份额净值为基准采用久兆稳健份额的约定日简单收益率单利进
行计算。久兆稳健份额在估值日应计收益的天数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前一份额折算日(定
期份额折算日或不定期份额折算日)次日起至估值日的实际天数。


(3)久兆积极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计算出久兆稳健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后,根据久兆300份额、久兆稳健份额、久兆积
极份额净值的关系,可以计算出久兆积极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


(4)久兆稳健份额与久兆积极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公告

久兆稳健份额和久兆积极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日内与本
基金份额净值一同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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