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工银500A: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1号)
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 重要提示 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9月22日《关于核准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41号文)核准公开募集。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风险与收益 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此外,本基金作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 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 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的分级设定则决定了不同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 特征。睿智A份额具有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特征;睿智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 收益的特征。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 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2012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目 录 一、绪 言 ...................................................................................................................................... 1 二、释 义 ...................................................................................................................................... 1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7 六、基金份额分级 ....................................................................................................................... 29 七、基金的募集 ........................................................................................................................... 31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32 九、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的上市交易 ............................................................................... 32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33 十一、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登记等其他业务.................................................... 41 十二、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 43 十三、基金的投资 ....................................................................................................................... 44 十四、基金的业绩 ....................................................................................................................... 52 十五、基金的财产 ....................................................................................................................... 53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 ............................................................................................................... 54 十七、基金的收益分配 ............................................................................................................... 57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9 十九、基金份额的折算 ............................................................................................................... 61 二十、睿智A和睿智B份额的终止运作 .................................................................................. 63 二十一、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64 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 65 二十三、基金的风险揭示 ........................................................................................................... 69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1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4 二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74 二十七、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74 二十八、其他应披露事项 ........................................................................................................... 75 二十九、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76 三十、备查文件 ........................................................................................................................... 76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 ............................................................................................................... 78 附件二:托管协议摘要 ............................................................................................................... 94 一、绪 言 《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 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 书: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上市交易公告书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睿智A 份额与睿智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2011年6月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1年10月1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中证500指数: 指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5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 成的成份股指数,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小市值公司的 整体状况。中证5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 基金份额分级: 指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之A份额与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B 份额。其中,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A 份额与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 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率不变 睿智500份额: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睿智A份额: 指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时获取稳健收益的基金份额, 即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 睿智B份额: 指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时获取进取收益的基金份额, 即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 基金管理人: 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睿智500 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睿智500份额的行为; 份额配对转换: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睿智500份额与睿智A份 额、睿智B份额之间可进行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分拆与合并 两个方面 分拆: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十份 睿智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四份睿智A份额与六份 睿智B份额的行为 合并: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四份 睿智A份额与六份睿智B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十份睿智 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基金份额折算: 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份额的净值 和份额进行调整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场外: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认购、睿智500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 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睿智A份额与 睿智B份额上市交易、睿智500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场外份额: 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场内份额: 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睿智500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财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 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财产净值: 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财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财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 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5]10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晓鹏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自2005年10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副行长,2010年10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 河南省分行副行长、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四川省分行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 裁,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等职。目前兼任工 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中 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主任和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 Neil Harvey 先生,董事,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长驻香港工作, 负责资产管理部的环球新兴市场及亚太区市场业务,是资产管理部的全球管理委员会成 员并兼任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地区执行委员会成员。2010年重返瑞士信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在此之前任职于复兴集团(Renaissance Group),最后担任复 兴集团的副首席执行官及全球主席。在2006年加盟复兴集团之前,Harvey先生合作创立 了以亚太地区市场为主的多策略对冲基金——Bennelong资产管理公司。Harvey先生 1993年初次加入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公司。他在任的十年间,分别在投资银 行业务方面担任了多种不同的职务、涉足多个区域。他离任前是香港投资银行部和客户 拓展业务的负责人。此外,他创立并管理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亚洲(除日本) 的固定收益业务,并担任了多个领导职务,包括新兴市场固定收益分配全球负责人,管 理中东、非洲、土耳其和拉丁美洲的业务。 郭特华女士,董事,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 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工商 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 理。 库三七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 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 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方庄支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办公室秘书,中国工商银行信贷 管理部、信用审批部信贷风险审查处长,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中国工商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 朱文信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专职派出董事(省行行长级)。历 任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计划处处长,安徽省滁州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安徽省分行 副行长、党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安徽省分行行长室资深 专家。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专家、 专职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 清算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 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 专家。 刘国恩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北大光 华卫生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目前担任国 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中国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曾执教美国南加利福 尼亚大学(1995-1999)、美国北卡大学(2000- 终身教职)。历任中国留美经济学会 2004-2005届主席、国际医药经济学会亚太联合会主席。主要研究方向为发展与卫生经 济学,医疗保险与医改政策分析。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 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 学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国际保险学会董事会成员、学术主持人,美国 C.V. Starr冠名教授。曾任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美国印 第安纳大学、美国哈佛大学、香港大学访问学者。在《经济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 文100多篇,主持过20多项由国家部委和国际著名机构委托的科研课题。 Jane DeBeviose女士,独立董事,香港大学艺术系博士,历任银行家信托公司(1998 年与德意志银行合并)董事总经理、所罗门 ·古根海姆基金会副主席及项目总监、香 港政府委任的展览馆委员会成员、香港西九龙文娱艺术馆咨询小组政府委任委员。2003 年至今担任香港亚洲艺术文献库董事局董事及主席,2009年至今担任美国亚洲艺术文 献库总裁。 2、监事会成员 张衢先生:监事会主席,博士。1997.5-1998.8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 党组书记。1998.8-2000.11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0.11- 2005.10 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2005.10-2008.5年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副行长、党委委员。 史泽友先生:监事,高级经济师。1994.10-2004.11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营业部副总 经理、总经理。2004.11-2011.07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昆明分局局长、成都分 局局长、内部审计局副局长。2011.07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专职派出董事(省行行长 级)。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AG (瑞士信 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 略部副总裁、中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 张舒冰女士:监事,硕士。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担 任主任科员。2005年7月加入工银瑞信,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担任综合管理部 翻译兼综合,2007年以来任职于战略发展部,现任战略发展部副总监。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 管;2009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监察稽核高级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郭特华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督察长,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 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经理,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 部高级副经理。 夏洪彬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1999年至2003年任职于瑞士信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高级风险分析师、副总裁;2003年至2005年,任职于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CSFB/Tremont对冲基金指数的数量分析员、基金 经理、副总裁。2006年加入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历任副总裁、董 事。 库三七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何江先生,8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北京方速信融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 金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 曾任风险管理部投资风险管理业务主管,2011年5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沪深300基金、 工银上证央企ETF基金、工银深证红利ETF基金、工银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2年1月31日至今担任工银中证500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0月25日至 今担任工银深证100指数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何江旭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担任国泰基金金鑫、基金金鼎、金马稳健回 报、金鹰增长以及金牛创新成长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监兼权益投资副总监; 2009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0年4月12日至今,担任工银核心价值 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21日至今,担任工银消费服务行业基金的基金经理。 江明波先生,13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鹏华基金普天债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负责 人;2004年6月至2006年12月,担任全国社保基金二零四组合和三零四组合基金经 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1年起担任全国社保组合基金 经理;2008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添利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2月10日至今, 担任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曹冠业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CFA、FRM;先后在东方汇理担任结构基金和亚太 股票基金经理,香港恒生投资管理公司担任香港中国股票和QFII基金投资经理;2007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监;2007年11月29日至2009年5月17日,担 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2月14日至2009年12月25日,担任工银全 球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5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成长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0月 24日至今,担任工银主题策略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郝康先生,18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首源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经理,联和运 通投资顾问管理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北京博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和财务总 监;2007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国际业务总监,现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全球基金基金经理。 杜海涛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 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 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 2006年9月21日至2011年4月21日,担任工银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 2010年8月16日至2012年1月10日,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金 经理;2007年5月11日至今,担任工银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8月 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6月21日至今, 担任工银纯债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货币基金基金 经理。 杨军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 5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红利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 精选平衡基金基金经理。 宋炳珅先生,9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研究部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 1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 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4、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将基金资产用于购买基金管理人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 (8)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9)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 活动。 5、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 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 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 制制度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 制措施的总称。它由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 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和内控措施等内 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 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1)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制度由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风险类型的界定、 风险管理的措施、风险管理的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风险管理 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岗 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 险管理制度。 (2)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投资研究、投资决策与执行、投资的 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投资授权制度、股票池管理、投资指令审核、投资指令实时监控、 投资限制管理、投资禁止行为等方面内容,适用于基金投资的全过程。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组织、指导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对董事会负责,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督察长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 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 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 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监察稽核制度包括监 察稽核体系、监察稽核工作内容、监察稽核方法和程序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监督 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评估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 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 验,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 管理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 事会下设资格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独立董事资格进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 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活动中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 和风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 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 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 重大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 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 资产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 线。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 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 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 发挥督察长和法律合规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 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 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 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 度,建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法律合规部等 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合规部,其中监 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 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现有员工 120余人。另外,中国银行在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目前,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基 金、QFII、QDII、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年金基金、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 金托管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 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托管资产规模居同业前列。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 智优势混合(LOF)、大成2020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封闭、大 成景宏封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鹿保 本混合、国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 海富通货币、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 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 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票(LOF)、嘉 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LOF)、 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 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金鹰行业优势股票、银 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 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方达货币、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100ETF、易方 达中小盘股票、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万家180指数、万家稳健增利债券、银华优 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 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 生活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招商先锋混合、泰达宏利精选股票、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华泰柏瑞积 极成长混合、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华泰柏瑞货币、华泰柏瑞量化现行股票型、南方 高增长股票(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宝盈 核心优势混合、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摩根士 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诺德中小盘股票型、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博时宏观回报 债券型、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 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 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诺德优选30股票型、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长盛同 鑫保本混合型、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泰信中证200指数、大成内需增长股票 型、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招商深圳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招商深证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华宝兴业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易方达资源行 业股票型、华安深证300指数、嘉实信用债券型、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华泰柏瑞 信用增利债券型、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中邮上证380指数 增强型、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 题指数分级、平安大华深证300指数增强型、嘉实安心货币市场、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 活股票型、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国泰中小 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诺安 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民生 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富兰克 林国海研究精选股票型、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华宝兴业中 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上投摩根分红添利债券型、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招商信用 增强债券型、华宝兴业资源优选股票型、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大成中证 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诺德深证300 指数分级、华夏安康信用优选债券型、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 长盛添利30天理财债券型、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长盛添利60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 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信诚 添金分级债券型、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银华中证中票50指 数债券型、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银 华全球优选(QDII-FOF)、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QDII)、华泰柏瑞亚洲领导 企业股票型(QDII)、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QDII)、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QDII)、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LOF-QDII)、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QDII)、大成标普500 等权重指数(QDII)、长信标普100等权重指数(QDII)、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 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QDII)、信诚全球商品主题(QDII)、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 票型、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QDII)、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 强型(QDII)、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QDII)、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QDII)、恒生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QDII)、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等189只 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 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自1998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 险为主线,制定了包括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 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保证托管基金资 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 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66583110 联系人:张波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3、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www.95599.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电话:010-58351666 联系人:董云巍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0571-85108309 传真:0571-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021-96250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1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9)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路8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140 负 责 人:赵大建 投诉电话:400-889-5618 公司网站:www.e5618.com (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 44楼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21)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 、400 6666 888 长城证券网站:www.cc168.com.cn (2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06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热线: 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2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5)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17楼 法定代表人: 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2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人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徐雅筠 联系电话:023-63786060 传真:023-63786215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2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 石保上 联系人 程月艳 耿铭 联系电话 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 0371--65585665 公司网址 www.ccnew.com 客服电话 967218 400-813-9666 (29)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0)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传真: 010-66045500 网址: www.txsec.com (31)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338 传真:010-88085240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客服电话:4008-000-562 (32)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丁思聪 联系电话:0571-87112510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571-96598 (33)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400881616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3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5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梁宇 联系电话:010-58568007 联系传真:010-58568062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35)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电话:021-36535002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汪尚斌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11177 (3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3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联系人: 戴蕾 电话: 0791-6794744 传真: 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热线:0791-6781119 公司网站: www.avicsec.com (38)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客服电话:0871-3577946 联系人:高国泽 电话:0871-3577942 (4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273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刘光明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4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4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62020088—8105 客服电话:4008886661 传真:62020088—8802 网址:www.myfund.com (4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88-7019 客服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 (4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电 话:(010)66575888 传 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 吴海霞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 真:(021)23238800 六、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级及其基本运作如下: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睿智500份额”、“睿智A份额”与 “睿智B份额”。 其中,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例不变。 (二)基金的基本运作概要 1、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 份额将确认为睿智500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4∶6的比例确认为睿智A份额与睿 智B份额。(具体认购方法参见发售公告) 2、基金合同生效后,睿智500份额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睿智A份额、睿 智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和赎回。 3、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睿智500份额与睿智A 份额、睿智B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4、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对基金份额 进行折算。折算后基金运作方式及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配比不变。 5、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可申请终止运作。 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终止运作后,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将全部转换为睿智500 份额的场内份额。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进行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三)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概要 1、存续期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存续。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睿智A份额与睿智B 份额可申请终止运作。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终止运作后,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将全 部转换为睿智500份额的场内份额。 2、基金份额配比 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例不变。 3、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份额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的风险和收益特征不同,因此具有不同的参考净 值计算规则。 在本基金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对睿智A和睿智B分别进行份额参考 净值计算,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睿智A份额的本金及睿智A份额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 则睿智A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优先确保睿智A份额 的本金及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睿智B份额的净资产,则睿智B份额 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睿智A份额和睿智B份额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如下: 1)睿智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 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 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2)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对睿智A份额和睿智B份额进行参考净值计算。在进行各自 的参考净值计算时,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睿智A份额的本金及睿智A份额累计约定日应 得收益,之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睿智B的净资产。睿智 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 1.0000元为基础,采用睿智A份额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按依据睿智A份额约定年基准 收益率计算的每日收益率和截至计算日睿智A份额应计收益的天数确定; 3)每10份睿智500份额所代表的4份睿智A份额和6份睿智B份额分别计入睿智 A份额和睿智B份额总额进行净值计算,并将分别按分离后的睿智A份额和睿智B份额 的份额数享有获得份额折算的权利,每10份睿智500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等于4份 睿智A份额和6份睿智B额的资产净值之和;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睿智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如在某 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睿智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 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四)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分别计算并公告T日睿智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睿智A 份额和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睿智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T日睿智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总数 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为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和睿智500份额的份额数之 和。 2、睿智A份额和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设T日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T=1,2,3..N; N为当年实际天数; t=min{自年初至T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自最近一次会计年度内份额折算 日至T日}; (1) tNANAVR.. 5000.40.6ABNAVNAVNAV .. . NAV500为T日每份睿智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A为T日睿智A份额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NAVB为T日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R为睿智A份额约定年基准 收益率。 3、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公告 睿智A份额和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日内与睿 智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同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 七、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年9月22日证监许可〔2011〕1541号文核准公开募集。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六)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募集资金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1月31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 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 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九、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上市 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交易的时间 本基金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于2012年3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上市交易的规则 1、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分别采用不同的交易代码上市交易; 2、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分别为各自前一工作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3. 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 日起实行; 4. 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买入申报数量为100 份或其整数倍; 5. 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 元人民币; 6、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上市交易的其他规则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及相关规定。 (四)上市交易的费用 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 执行。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 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六)上市交易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及恢复上市 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及恢复上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规定 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睿智500份额进行申购与赎 回。睿智A份额、睿智 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睿智500份额场外申购与赎回的场所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 构。睿智500份额场内申购与赎回的场所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本基金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 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睿智500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睿智500份额的申购或 赎回之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 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 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 格。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2012年3月19日起开始办理睿智500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睿智500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赎回睿智500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 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办 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投资者办理睿智500份额场外申购、赎回应使用基金账户,办理睿智500份额 场内申购、赎回应使用深圳证券账户; 6、投资者办理睿智500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 按新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 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睿智500份 额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睿智500份额,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睿智500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 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 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 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申购的限制 场外申购时,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 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 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赎回的限制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 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 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 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对睿智500 份额的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 用后除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场内申购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 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 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将返回给投资者。场外申购份额的计算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归基金财产。 睿智500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 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 基金财产所有。 睿智500份额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1、 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1.2% 100万≤M<300万 0.8% 300万≤M<500万 0.4% 500万≤M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睿智500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例:某投资者投资1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2%,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为1.010元,若投资者选择场外申购,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 (1+1.2%)=9,881.42元 申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申购份额 = 9,881.42/1.010 = 9,783.58份 若投资者选择场内申购,场内申购份额保留至整数份,故投资者申购所得份额为 9,783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退款金额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9,783×1.010=9,880.83元 退款金额=10,000-9,880.83-118.58=0.59元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适用固定的赎回费率,定为0.5%。 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基金份额,从场外(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