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潜能恒信:关于塔里木油田塔中勘探开发一体化服务进展公告

时间:2013年03月15日 18:07:16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13-011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塔里木油田塔中勘探开发一体化服务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3月15日,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收到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的通知,依据2012
年4 月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与公司签订的《塔里木油田与潜能恒信
关于塔中勘探开发一体化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
的原则,就《塔中碳酸盐岩凝析气田上产增储一体化井位部署攻关研究项目》技
术服务项目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具体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书,合同具体内容如
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自2012年7月1日起至 2015年6月30日 止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公司须确保碳酸盐岩钻井成功率达到85%及以上、高效井比例达到40%及
以上,每年进行考核一次。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对合同涉及的当事人的情况介绍,内容至少应包括:

1、基本情况


油田分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区公司,集油气勘探开发、
炼油化工、油气销售、科技研发等业务为一体。公司总部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
自治州州府库尔勒市。


油田分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油田分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确保合同的履行。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服务主要内容

重点组织塔中北斜坡海相碳酸盐岩凝析气田整体评价等相关科研与井位优
选配套技术攻关,提供勘探开发所需碳酸盐岩150口井位部署研究,确保碳酸盐
岩钻井成功率达到85%及以上、高效井比例达到40%及以上。


2、主要考核指标

(1)提供勘探开发可钻探井位150口;

(2)钻井成功率大于等于85%;

(3)高效井比例大于等于40%。


3、技术要求

(1)利用本公司叠前WEFOX偏移技术优势,利用WEFOX成像的数据为塔中
北斜坡地质认识不断提升奠定良好基础;

(2)利用本公司独特的缝洞储层预测技术、软件特长和优势,提高缝洞储
层预测的精度,为缝洞储层高效钻井奠定良好基础;

(3)利用本公司自有的油气预测技术,开展叠前反演、AVO地震属性储层
预测和三维AVO油气预测等特色解释研究,为提高勘探效益、降低钻探风险提供
可靠资料依据和技术保障。


(4)落实圈定项目工区下奥陶系有利含油气分布区和富集区,为勘探开发
单元划分与高效井位优选提供依据。


(5)根据塔中近期300万吨产能建设和长远400万吨产能建设与500万吨
长期稳产的整体要求,制定高效井网部署方案,优选勘探开发井位,合理设计井
眼轨迹,确保钻井成功率和高效井比例。


(6)动态跟踪研究要紧密贴近生产,及时跟踪,确保动态跟踪分析工作的


时效性;

(7)油藏开发研究要大力提高措施针对性和有效率,努力降低自然递减和
综合递减,确保上产稳产目标实现。


4、项目验收

油田分公司在本公司完成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后一月内验收项目成果,验收
采用专家评审分阶段验收的方式。油田分公司验收后出具验收意见 ,作为验收
结果的书面材料。


4、项目保证期

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1年 ,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
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本公司将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5、基本合同金额

基本成本费部分为每年2400万(贰仟肆佰万人民币元整),并实行井位成
功率和高效井位比例风险考核奖罚制度。


6、合同正式签订日期:2013年3月15日

7、主要违约责任

本公司违约责任:

1、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油田分公
司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油田分公司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2、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1% 的违约金,同
时本公司应继续履行,逾期30 日仍未完成工作的,油田分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
同,本公司应返还油田分公司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分三年履行,对公司2013年度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合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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