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中国石油: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13-00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3月1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 实到6人(孙先锋先生、姚伟先生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已分别委托刘合 合先生、王光军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王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 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201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13年度业 绩合同制订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 师事务所分别作为公司2013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会 计师的具体工作情况决定其酬金。关于更换审计师事宜请参见公司另 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关于更换境内外审计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接到孙先锋先生通知,其因年龄原因将辞任公司监事 一职,该辞任将在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监事后生效;此外,公司尚缺一 名独立监事。监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选举李庆毅先生担任公司监事、范 福春先生担任公司独立监事(李先生、范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任期 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当选监事酬金,并按上市地法规和上市 规则的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七、审议通过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2013年度工作计划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 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 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会议同意将上述第四、五、六项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8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李庆毅,52岁,李先生是高级会计师,经济学硕士,在中国石油 天然气行业拥有逾30年的工作经验。1999年6月任锦西炼油化工总厂总 会计师,1999年10月任锦西石化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00年11 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2007年4月任物资装备 (集团)总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装备 制造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审计服务中 心主任,2011年8月兼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审计服务中心党委书 记,2012年9月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范福春,64岁,范先生是工商管理硕士。在金融行业拥有近20年 的工作经验。曾任北京工具厂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北京一轻局体制 改革办公室主任,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副部长。1993年任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1997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副主席、党组成员,200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 副主席,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现任上海期 货及衍生品研究院名誉院长与战略委员会主席、前海深港合作区咨询 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客座教授等。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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