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石化: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时间:2013年03月24日 18:37:53 中财网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编号:临2013-1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或「公司」)于2013年2月
14日完成了H股新股配售,共计配售2,845,234,000股H股,详见公司于
2013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sinopec.com)发布的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H股新股配售的公告》。同时公司于
2011年2月发行的230亿可转债也有部分完成转股。截至2013年2月28
日,公司股本增至89,665,524,89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增加。此外,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
程》」)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一、《公司章程》第十二条第二款:

原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等)、危险化
学品(乙烯、丙烯、丁二烯、石脑油等)、重油、橡胶及其他石油化工原料
和产品的生产、储存、管道运输、陆路运输、水路运输、销售;石油炼制;
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业务及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业务;天然气化
工、煤化工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溶剂油、沥青的
销售;化肥生产;电力、蒸汽、水务和工业气体的生产销售;日用百货便
利店经营;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的销售,媒体、广告,佣
金代理;食品、饮料、烟草制品的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限分支机构经营)、
汽车清洗服务;加气站经营,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液化
石油气(LPG)、城市燃气销售;加电站经营;石油石化机器、设备的制造、
监造、安装;石油石化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技术及信
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电子商务;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承包境外机电、石化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
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现修改为:“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乙烯、丙烯、
丁二烯、石脑油等)、重油、橡胶及其他石油化工原料和产品的生产、储存、
管道运输、陆路运输、水路运输、销售;石油炼制;汽油、煤油、柴油的
批发业务及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业务;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的生产、
储存、运输、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溶剂油、沥青的销售;化肥生产;加
气站经营,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城


市燃气销售;加电站经营;石油石化机器、设备的制造、监造、安装;石
油石化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
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电力、蒸汽、水务和工业气体的生产
销售;农、林、牧产品批发;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针织服装及家庭用品
批发与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批发与零售;食品、饮料、烟草
制品的销售;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与零售;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专门零
售;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技术培训;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
品、家用电器批发与零售;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货摊、无店铺
及其他零售业;综合零售;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运输代理业务;仓储
业;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媒体、广告,佣金代理;保险
经纪与代理服务;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电子商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
包境外机电、石化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
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二、《公司章程》第二十条第二款:

原为:“公司现股本结构为: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均为普通股,总数为
86,819,620,912股,其中,境内上市A股股东持有70,039,132,912股,
占80.67%;境外H股股东持有16,780,488,000股,占19.33%。”

现修改为:“公司现股本结构为: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均为普通股,总数
为89,665,524,892股,其中,境内上市A股股东持有70,039,802,892股,
占78.11%;境外H股股东持有19,625,722,000股,占21.89%。”




三、《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

原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819,620,912元。”

现修改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665,524,892元。”



对《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黄文生

董事会秘书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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