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鲁商置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2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独立意见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2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独立意见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 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年度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6,602,027.84 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1,394,250,047.36 元,合并期末未分配利润 141,953,885.88 元。鉴于公司2012年度实现的利润需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13年新开工及后续开发项目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同时2012 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12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对《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做出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 会批准。 独立董事:董志勇、姜国华 2013年3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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