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四川长虹:201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时间:2013年04月18日 22:04:34 中财网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
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1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高朗:男,1952年7月生,中共党员,北京理工学院机电工程专业本科毕
业,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EMBA毕业。历任国家经贸委技术司综合处处长、国
家经贸委技术司副司长等职。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钱鹏霄:男,1944年2月生,中共党员,南京林业学院机械专业毕业,大
学学历。历任四川省绵阳地区林业局副局长、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政府县长、绵阳
市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

高筱苏:女,1947年3月生,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压力加工及设备专
业本科毕业,冶金部钢铁研究总院反应动力学硕士、博士,副研究员,全国注册
咨询工程师(投资类)。历任贵州省黄平农机厂技术员,国家科委中国科技促进
发展研究中心战略室副主任、主任,中信公司国研所处长、副所长,中国国际经
济咨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黄友:男,1962年8月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中共
四川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
业,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具有司法鉴证(会计审计)资
格,四川省后备学科技术带头人。历任武汉市财政局干部,四川省财政厅财政法
规会计制度处副处长,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法人代表等职。现任四川
财经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本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贾小梁:男,195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管理本
科毕业,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研究生毕业。曾在北京市体改委,国
家体改委企业司,国务院生产委,国务院生产办、经贸办,国家经贸委工作,曾
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局副局长。曾任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
与审核委员会第六、七、八届委员。现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
顾问,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
司股票。

宁向东:男,196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
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哈佛商学院、伊利诺大学、新南威尔
士大学、悉尼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先后入选北京市跨世纪“百人工程”

和社会科学“百人工程”计划。现任清华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清华
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与政策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航天科技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宏源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2012年度公司召开了1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8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
酬委员会。作为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能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任职的
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履行了独立
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12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 名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

委托出
席(次)

缺席(次)

备注

高 朗

15

15

0

0



钱鹏霄

15

15

0

0



高筱苏

15

15

0

0



黄 友

15

15

0

0



贾小梁

15

15

0

0



宁向东

15

15

0

0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
事项提出异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在2012年度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能做到预先审议、
认真审核。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资金往来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我们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2012年度报告披露过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文件要求,我们认真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必
要的实地考察,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直接见面沟通审计相关情况,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职责。

三、发表意见情况
2012年度,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未对公司本年度
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1、2012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安健控
股有限公司向中华数据广播控股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并认购其股份的议案》,我们
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2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审慎查验,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2012年
第一季度报告》,我们对公司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2年5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
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5、2012年10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拟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我们就该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2012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受让四川长虹欣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我们就该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我们分别对公司2011年度报告、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
报告、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
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1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
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
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
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 朗(签字) 钱鹏霄(签字)
高筱苏(签字) 黄 友(签字)
贾小梁(签字) 宁向东(签字)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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