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信达领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1期)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3年第 1期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07年 2月 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7】43号文核准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 金基金合同已于 2007年 3月 8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 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 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3年 3月 7日,所载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 2012年 12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重要提示 ..................................................................................................................................... 1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1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3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3 九、基金的投资 .................................................................................................................................... 42 十、基金的业绩 .................................................................................................................................... 54 十一、基金的融资、融券 ..................................................................................................................... 56 十二、基金财产 .................................................................................................................................... 56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57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 62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4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7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67 十八、风险揭示 .................................................................................................................................... 72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74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76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2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1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2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3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03 I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 绪言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 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信达澳银领先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 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每 6个月更新 1次,并于每 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日内公告,更新内 容截至每 6个月的最后 1日 1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 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5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9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 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 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 构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 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信达 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 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买卖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本基金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3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具体时间 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9.业务规则: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投资人、销售机构等有关各方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 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公 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同一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所持基 金份额销售机构变更的操作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 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4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体 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 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 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4层 邮政编码:518040 成立日期:2006年 6月 5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071号 法定代表人:何加武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9091 联系人:郑妍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股本结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4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54%;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出资 4600万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4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日期:2013年 3月 7日 1、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信达澳银红利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 信达澳银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信达澳银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 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何加武先生,董事长,代总经理,中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 1982年 8月至 1996 年 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科长、副处长、处长、副主任。1996年 1 月至 1997年 6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 6月至 2003年 6月 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 6月至 2005年 1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2005年 1月至 2006年 4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金融风险研究 中心研究员,2006年 4月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 12月 5 日起代行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 3月 12日起任信达新兴财富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6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施普敦(Michael Stapleton)先生,副董事长,澳大利亚墨尔本 Monash大学 经济学学士。1996年至 1998年担任 JP摩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澳大利亚)机构 客户经理,1998年加入康联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机构业务开发部门,负责澳大利亚 机构客户销售和关系管理,2002年加入首域投资国际(伦敦),历任机构销售总监、 机构业务开发主管,2009年 6月起担任首域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亚洲及日本区 域董事总经理。 万鹏先生,董事,北京联合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师。 1989至 1999年在建设 银行工作,历任支行员工、总行计财部科员。 1999年至 2007年在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公司工作,历任资金财务部高级副经理、公司党委秘书、秘书组组长。 2007年 至 2008年在幸福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08年至 2012年在信达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党委委员。2012年 3月起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公司担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黄慧玲(Ng Hui Lin)女士,董事,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历任 DBS 资产管理公司( DBS Asset Management)营销主管, SG资产管理公司( SG Asset Management )商业开发经理,亨德森全球投资(Henderson Global Investors) 业务拓展经理,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渠道销售总监,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 公司执行总监、副总裁。2010年 4月起任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东南亚区 的董事总经理。 支德勤先生,独立董事,湖北财经专科学校毕业,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 银行襄樊分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司副 司长、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副局 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局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 监管局巡视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巡视组组长、第十届湖北省政协经 济委员会副主任,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督察员、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支德勤先生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未发现有被监 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孙志新先生,独立董事,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副处长,总行教育部副主任,总行监察室主任,广东省 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广西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 7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委组织部部长),总行个人业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总行党校(高级研修院)常务 副校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工会常务副主席,总行 监事会监事。孙志新先生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未发现有被监管机构予 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刘颂兴先生,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W.I.Carr(远东)有 限公司投资分析师,霸菱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投资经理,纽约摩根 担保信托公司 Intl投资管理副经理,景顺亚洲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汇丰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 (2005年 5月起改组为汇丰卓誉投资管理公司)股票董事,中银保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新鸿基地产有限公司企业策划总经理,中国平安资产管 理(香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股票投资董事,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执行董事,Seekers Advisors(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投资总监。 2012年 6月 19日起全职担任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颂兴 先生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未发现有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监事: 张国英女士,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市支行团委书记, 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书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主任、党委书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 11月兼任信 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潘广建先生,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 曾任职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稽核部、香港期货交易所监察部, 1997年起历任山一 证券分析员、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中介团体及投资产品部助理经理、强制性 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及产品经理、景顺亚洲业务发展经理、景顺长 城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AXA国卫市场部总经理、银联信托有限公司市场及产品 部主管、荷兰银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助理,2007年 5月起任首域 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开发总监,2007年 8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8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黄晖女士,督察长,加拿大 Concordia University经济学硕士。17年证券、基 金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历任大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市场部副总监、规划发展部副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 等职务,其间参与英国政府“中国金融人才培训计划”(FIST项目),赴伦敦任职 于东方汇理证券公司(伦敦),其后借调到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工作,参与老基金重 组、首批开放式基金评审等工作。2005年 8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王战强先生,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 16年证券研究、投 资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电信行业分 析员、行业公司研究部主管、证券投资部研究主管。2006年 6月加入信达澳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研究部首席分析师、投资副总监、执行投资总监、投资 总监、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8年 7月 30日至 2010年 5月 25日),信达澳银领 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 12月 25日至今)。 于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1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 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驻武汉证 券交易中心交易员、计划财务部会计、深圳证券营业部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 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兼计财部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机构管理总部业务监控部经理兼清算中心经理、资金 财务总部副总经理、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客户资金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务。 2005 年 10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王学明先生,副总经理,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 19年证 券、基金从业经历,具有中国律师从业资格、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历任中国建设 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证券 业务管理部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综合管理总部副 总经理兼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2005年 10月加入信 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总监、副总经理。 2013 年 3月 12日起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投资总监。 9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其他经理层人员: 封雪梅女士,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 15年银 行、基金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历任中国工 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信贷部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产品设计 师、金融工程部产品设计师、规划发展部高级经理;2006年 2月加入信达澳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副总监兼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市场总监,总经理助理 兼市场总监。 周慢文先生,宏观战略研究中心研究主管兼行政总监,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 13年基金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 究员助理、市场部产品设计师、金融工程部数量分析师、规划发展部高级经理,宝 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副总监,2006年 2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公司监察稽核副总监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2013年 3月 12 日起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富管理总监。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姓名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王战强 副总经 理兼投 资总 监、信 达澳银 领先增 长股票 基金基 金经理 2008-12-25 -16年 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1997年到 2005年,任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电信行业分析员、行 业公司研究部主管和证券投资部研究主管。 2006年 6月加盟信达澳银基金,历任投资研 究部首席分析师、投资副总监、执行投资总监、 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信达澳银 精华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8 年 7月 30日至 2010年 5月 25日)。 (2)历任基金经理 姓名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曾昭雄 2007年 3月 8日 2009年 1月 17日 3、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 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由 5名成员组成,设主席 1名,执行委员 1名,委员 3名。 10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名单如下: 主席:何加武,董事长,代总经理 执行委员:王战强,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委员:王学明,副总经理 曾国富,研究副总监、基金经理 孔学峰,固定收益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 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 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1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 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 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 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2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1)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它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3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六)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 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按 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七) 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八)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 14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 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 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 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 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 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 金财产、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 1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 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 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 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执行监事的监督职能,禁止 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 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 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 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 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 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 制衡。 ③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6)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具 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16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8)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①确保股东会、董事会、执行监事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 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各级人员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书的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 馈和评价,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9)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 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 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 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制订切实有效的紧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 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5、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 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 制措施。 (2)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 ②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17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③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 维护备选库。 ④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⑤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3)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②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 决策。 ③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 并有决策记录。 ④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⑤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 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4)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 直接进行交易。 ②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③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投资指令,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 指令违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④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⑤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 ⑥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5)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 金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投资审议委员 会审议批准。 18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公司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 周密考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 新品种、新业务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 宣传、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制定详细的注册登记工作流程,建立注册登记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 备份制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0)公司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11)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 办法,对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1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 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 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 系统的可稽性,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 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 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16)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 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 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 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 及时、准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并 19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坚持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8)信息技术系统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 故障、灾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 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 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0)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 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 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 计核算相互独立。 (22)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①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 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②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③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23)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 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24)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25)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 督。 (26)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 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 毁损、散失和泄密。 (27)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 20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税制度和财经纪律。 (28)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 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 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 报告进行审议。 (29)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 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0)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 严格监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31)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21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于 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 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年 9月分立而成 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 (股 票代码:939)于 2005年 10月 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 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 9月 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 家 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 9月 25日中国建设银行 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并开始交易。 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股(包括 240,417,319,880股 H股及 9,593,657,606股 A股)。 截至 2012 年 9月 30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 132,964.82亿元,较上年末 增长 8.26%。截至 2012年 9月 30日止九个月,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 1,585.1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87%。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 1.65%,年化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为 24.18%。利息净收入 2,610.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05%。净 利差为 2.57%,净利息收益率为 2.74%,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 0.01 和 0.06 个百 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99.2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4%。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 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 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及悉尼设有分行,在莫斯科、台 北设有代表处,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 13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 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 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 20家,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 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 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2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后 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30多个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 2012年“全 球银行 1000强”中位列第 6,较去年上升 2位;在美国《财富》世界 500强中排 22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名 77位,较去年上升 31位;在美国《福布斯》2012年度全球上市公司 2000强 排名第 13位,较去年上升 4位。本集团是境内唯一一家连续四年蝉联香港《亚洲 公司治理》杂志颁发的“亚洲企业管治年度大奖”的上市公司,并先后获得《环球 金融》、《财资》、中国银行业协会等颁发的“中国最佳银行”、“卓越管理及公司管 治”与“2011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 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托管处、核算处、清算处、监督稽核处、涉 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处、托管业务系统规划与管理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 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 209人。自 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 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 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 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 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 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 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 23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 一。截至 2012年 9月 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267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 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在 2005年及自 2009年起连续三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在 2007年及 2008年连续被《财资》杂志评为“国内最佳托管银行”奖, 并获和讯网 2011年度和 2012年度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 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 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 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 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 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 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 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 24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 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 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 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 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4层 法定代表人:何加武 电话: 0755-83077068 传真: 0755-83077038 联系人:王丽燕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518040 2、代销机构 2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 序号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客服电话联系人网站 人 北京市西 1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北京市西城区金 融大街 25号 王洪章 城区闹市 口大街 1号 95533 何奕 www.ccb.co m 有限公司 院 1号楼 招商银行深圳市深南大道 同“注册地www.cmbchi 2 股份有限7088号招商银傅育宁95555 邓炯鹏 址” na.com 公司行大厦 交通银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同“注册地www.bankc 3 股份有限胡怀邦95559 张作伟 公司 银城中路 188号址” omm.com 中信银行北京市东城区朝 同“注册地bank.ecitic.c 4 股份有限阳门北大街 8号田国立95558 赵树林 址” om 公司富华大厦 C座 北京银行北京市西城区金 北京市西 www.bankof 5 股份有限融大街甲 17号闫冰竹 城区金融 大街丙 1795526 谢小华 beijing.com. 公司首层cn 号 华夏银行北京市东城区建 同“注册地www.hxb.co 6 股份有限国门内大街 22吴建95577 董金 址” m.cn 公司号 平安银行深圳市深南中路 4006-699 7 股份有限 公司 1099号平安大 厦 孙建一 同“注册地 址” -999/075 5-961202 刘晓楠 www.bank.p ingan.com 杭州银行0571-965 浙江省杭州市凤同“注册地www.hccb.c 8 股份有限 起路 432号 马时雍 址” 23/400-8 严峻 om.cn 公司888-508 26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渤海银行 天津市河西区马同“注册地400-888www. cbhb.c 9 股份有限刘宝凤王宏 场道 201-205号址” 8811 om.cn 公司 西安银行陕西省西安市新029-9677 同“注册地www.xacban 10 股份有限城区东四路 35王西省 址” 9/400869 白智 k.com 公司号6779 信达证券北京市西城区闹 同“注册地400-800www. cindas 11 股份有限市口大街 9号院 张志刚唐静 址” 8899 c.com 公司1号楼 中国银河北京市西城区金 同“注册地4008-888 田薇、www.chinast 12 证券股份融大街 35号国陈有安 址” -888 宋明 ock.com.cn 有限公司际企业大厦 C座 中信建投北京市朝阳区安北京市朝 400-8888 www.csc108 13 证券股份立路 66号 4号王常青阳门内大权唐 -108 .com 有限公司楼街 188号 北京市西 14 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 新疆乌鲁木齐市 文艺路 233号 冯戎 城区太平 桥大街 194008-000 -562 李巍 www.hysec. com 公司 号 华龙证券 15 有限责任 甘肃省兰州市静 李晓安 同“注册地0931-888 李昕田 www.hlzqgs. 宁路 308号址” 8088 com 公司 北京市朝 16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 田区中心 3路 8 号 王东明 阳区亮马 桥路 48号 中信证券 95558 腾艳、 刘彤 www.cs.eciti c.com 大厦 18层 17 国泰君安上海市浦东新区 万建华 上海市浦400-8888 吴倩 www.gtja.co 证券股份商城路 618号东新区银 -666 m 27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有限公司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 行大厦 29 层 申银万国 18 证券股份 上海市常熟路 丁国荣 同“注册地021-9625 曹晔 www.sywg.c 171号址” 05 om.cn 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 19 湘财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黄 兴中路 63号中 山国际大厦 12 楼 林俊波 东新区陆 家嘴环路 958号华能 联合大厦 5400-8881551 鲁雁先 www.xcsc.c om 楼 光大证券400-8888 上海市静安区新同“注册地www.ebscn. 20 股份有限 闸路 1508号 徐浩明 址” -788/955 刘晨 com 公司25 兴业证券雷宇 21 股份有限 福建省福州市湖 兰荣 同“注册地400-8888 钦、黄 www.xyzq.c 东路 99号址” -123 om.cn 公司英 22 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王开国 上海市广 东路 689号 海通证券 400-8888 -001/02195553 徐月、 李笑鸣 www.htsec.c om 大厦 23 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 深圳市福田区益 田路江苏大厦 A宫少林 同“注册地 95565/40 0-8888-1 邱晓星 www.newon 址” e.com.cn 公司座 38-45层11 国信证券深圳市罗湖区红深圳市罗 24 股份有限岭中路 1012号何如湖区红岭95536 李颖 www.guose n.com.cn 公司国信证券大厦 6中路 1012 28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楼号国信证 券大厦 16 层至 26层 25 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天河区天河 北路 183-187号 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孙树明 广东省广 州天河北 路大都会 广场 5、18、 19、36、38、 41和 42楼 95575 黄岚 www.gf.com .cn 安信证券深圳市福田区金 26 股份有限田路 4018号安牛冠兴 同“注册地4008-001 郑向溢 www.essenc 址” -001 e.com.cn 公司联大厦 平安证券深圳市福田区金 27 有限责任田路大中华国际杨宇翔 同“注册地400-8816 郑舒丽 www.pingan 址” -168 .com 公司交易广场 8楼 北京市西城区金 28 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 融大街 5号新盛 大厦 B座 12、 徐勇力 同“注册地 址” 400-8888 -993 汤漫川 www.dxzq.n et 公司 15层 深圳市福田区深 29 世纪证券 有限责任 南大道 7088号 招商银行大厦 卢长才 同“注册地 址” 0755-831 99509 袁媛 www.csco.c om.cn 公司 41层 福州市五 30 华福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 厦 7、8层 黄金琳 四路 157号 新天地大 厦 7至 100591-963 26 张腾 www.gfhfzq. com.cn 层 29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泰证券 江苏省南京市中同“注册地肖亦玲www.htsc.co 31 股份有限吴万善95597 山东路 90号址” 庞晓芸 m.cn 公司 32 广州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州市先烈中路 69号东山广场 主楼十七楼 吴志明 同“注册地 址” 020-9613 03/87322 668 林洁茹 www.gzs.co m.cn 北京市海 北京市海淀区北 33 新时代证 券有限责 任公司 三环西路 99号 院 1号楼 15层 1501 刘汝军 淀区北三 环西路 99 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400-6989898 孙恺 www.xsdzq. cn 长江证券武汉市新华路特 同“注册地 95579/40 www.95579. 34 股份有限8号长江证券大胡运钊08-888-9 李良 址” com 公司厦99 35 中信万通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青岛市崂山区苗 岭路 29号澳柯 玛大厦 15层 (1507-1510 室) 杨宝林 崂山区深 圳路 222号 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96577 吴忠超 www.zxwt.c om.cn 中信证券浙江省杭州市滨 36 (浙江) 有限责任 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 沈强 同“注册地 址 0571-965 98 王霈 霈、刘 www.bigsun .com.cn 公司主楼 19、20层 竹敏 广东省深圳市福 37 银泰证券 经纪有限 田区竹子林四路 紫竹七道 18号 黄冰 同“注册地 址” 0755-837 10885 张祥 www.ytzq.n et 责任公司 光大银行 18楼 30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8 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杭 大路1号黄龙世 纪广场A座 吴承根 上海市长 乐路 1219 号长鑫大 厦 18楼 (浙江省 内) 967777 高辉 www.stocke. com.cn 北京市西 39 天相投资 顾问有限 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 融街 19号富凯 大厦 B座 701 林义相 城区金融 大街 5号新 盛大厦 B座 010-6604 5678 林爽 www.txsec.c om/ www.jjm.co 4层 m.cn 40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 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 银城中路 68号 8 楼 汪静波 同“注册地 址” 400-8215399 张姚杰 www.noah-f und.com 41 深圳众禄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深 南东路 5047号 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薛峰 同“注册地 址” 4006-788 -887 张玉静 www.zlfund. cn及 www.jjmmw. com 上海天天浦东新区峨山路 同“注册地400-1818 www.12345 42 基金销售613号 6幢 551其实丁姗姗 址” -188 67.com.cn 有限公司室 43 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 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杨文斌 同“注册地 址” 400-7009665 金侃 www.ehowb uy.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4层 法定代表人:何加武 电话: 0755-83172666 传真: 0755-83196151 联系人:刘玉兰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 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 8层 法定代表人:陈建明 联系电话:010-85207788 传真:010-85181218 联系人:韦博 经办注册会计师:景宜青、韦博 六、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于 2007年 2月 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43号文件批准, 32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07年 3月 5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07年 3月 5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 8,334,367,918.42元,不超过本次基金募集规模上 限 90亿元。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售。 本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8,334,367,918.42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187,642 户。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07年 3月 8日 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 续 20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人,或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 决方案。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按销售机构约定的方式办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 公告。 (二)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与赎回等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的规定公 33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详见销售机构发布 的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已于 2007年 5月 10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本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的开放日的价格。 (三)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 “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申(认)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 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 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权益 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在 新原则实施前 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四)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 赎回的申请;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 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 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 T日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对该交易申请的 34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 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 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 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 7个工作日的 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投资者申购、赎回的详细程序或手续,以开放申购和(或)赎回的相关公告为 准。 (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 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 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 100份,若某投资者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100 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 100份,则全部基金 份额必须一起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 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0份的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 部赎回; 3、本基金规模超过 50亿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申购; 4、基金管理人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 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暂停申购本基金,具体情况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最迟于实施前 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具体规定请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等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 3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调整前 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 申购与赎回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5%。申购费用系投资者申购基金时直接交纳的销售费用,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客户服务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具体收费情况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2、赎回费用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须缴纳赎回费;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具体收费 情况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费率和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2个工作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 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 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 率。 5、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后,可以采取销售服务费等收费方式,制定相关业务规则,并及时在指 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