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万达信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拟将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达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万达信息对外投资收购四 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特通信”或“四川浩特”)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 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如下: 一、万达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及使用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05号”文核准,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387.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7,612.50万元, 其中超募资金净额58,046.5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于2011年1月19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1015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并已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1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25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7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已于2011年3月24日实施完毕。 2011年10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2011年10月 25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4月12日,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 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2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75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于2012年4月23日实施 完毕。 201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600万元超募资金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2012年5月2 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56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10月17日,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6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 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2年5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万达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及《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收购西藏新时代华波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万达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使用3800 万元超募资金增资收购西藏新时代华波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述8800万元超募资 金已使用完毕。 2012年8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北京万达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使用611万元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上海万 达全程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上述2611万元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 2012年9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云服务上海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1800万元超 募资金投资建设万达信息云服务上海基地。该项目仍处于建设前期,目前已使用超 募资金1300万元。 2012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500万元超募资金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2012年11月2 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1月11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 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3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400万元超募资金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2013年4月7 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54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3年4月19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49,886万元,公司尚未落实 具体使用计划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金额为8,160.50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计划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100万元收购四川浩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 四川浩特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 为配合公司开拓以数字安防监控、智能交通为主的平安城市新业务领域,提高 公司智慧城市业务整体实力,促进未来的业务发展和业绩提升,推动公司向“成为 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软件企业”的目标迈进,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超募资 金5100万元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两个阶段对四川浩特进行收购。项目完成后公司将 持有四川浩特51%的股权,成为四川浩特第一大股东,占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投资事项没有超出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 (一) 目标企业的具体情况 被投资方——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7,500,000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9000066611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5号楼402、408-412室 经营范围: 数字媒体及通信领域的产品开发,系统集成及信息服务,通讯网络设备及终端 产品的生产(涉及工业行业另设分公司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和销售(以上项目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和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电子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电信工程的技术服 务、通讯工程的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 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销售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 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气球广告除外);电子工程施工;安 防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涉及资质许可证的, 凭相关资质证从事经营)。 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于2002年在中国成都注册成立,现有员工逾百人,在北 京设有营销中心,在美国、加拿大设有研发中心。 公司定位于平安城市IT服务商,主要面向数字安防监控市场、智能交通市场及 物流、工商等行业信息化市场,集平台软件研发、产品生产、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 为客户提供全面业务解决方案。 浩特通信由多名美国、加拿大及国内资深专业人士管理,在IT行业有着平均超 过二十年的直接技术开发经验、团队管理经验和市场开拓经验。 浩特通信根据用户的需求设计解决方案,目前提供的主要解决方案有: ■“平安城市”系统解决方案; ■ 城市智能交通系统(ITS)解决方案; ■ 公安信息指挥中心系统解决方案; ■ 轨道交通综合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 地铁消防报警视频监控联动系统解决方案; ■ 公交车车载视频监控解决方案; ■ 环保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 PGIS系统解决方案; ■ 工商12315信息化解决方案; ■ 物流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 ■ 电力系统数字监控解决方案; ■ 金融系统数字安防解决方案; 浩特通信在数字媒体、通信领域及智能监控信息系统方面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 其技术、产品和服务已广泛应用于政府、公安、铁路、环保、电信、连锁超市、工 商、电力、金融等行业。 浩特通信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浩特通信股权结构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 元) 比例 李诗定 2832.00 75.52% 北京赛昂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750.00 20.00% 许晓荣 168.00 4.48% 合计 3750.00 100.00% (二) 投资方案 1、出资情况 万达信息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100万元对浩特通信进行控股收购,共分股权 转让和增资两个阶段,其中股权转让阶段金额为1800万元,增资阶段金额为3300 万元。上述两个阶段的交易全部完成后,浩特通信注册资本金将由3750万增加至 5612.25万,万达信息将最终持有浩特通信51%的股权。 2、投资价格的确定 (1)浩特通信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 第150309号》 (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浩特通信截至201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浩特通信主要经营指标(2012年1-9月) 项目 金额(单位:元) 资产总额 56,035,738.79 负债合计 23,102,812.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932,926.79 主营业务收入 31,641,900.95 营业利润 1,390,077.41 利润总额 4,260,821.81 净利润 3,286,971.18 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9月30日浩特通信所有者权益合计3293.293万元。 (2)浩特通信资产评估情况 受公司委托,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 准日(2012年9月30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资评报【2013】沪第121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 估报告显示,按照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浩特通信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 估值为6,700.00万元,较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3,406.71万元,增值率为103.44 %。 资产评估估值溢价约一倍的主要原因是:浩特通信在四川地区数字安防监控市 场、智能交通市场及物流、工商等行业信息化市场的整体解决方案集成和实施上具 有深厚的行业经验和地域客户优势,而且随着国家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以及新型城 镇化政策的推进,浩特通信目标市场广阔,将在财务盈利方面得到充分的体现。 (3)万达信息投资情况 万达信息本次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获得51%股权对应的权益为2862.25万元, 本次协议交易价款总额为5100.00万元,其中股权转让阶段金额为1800万元,增资 阶段金额为3300万元,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毕后浩特通信注册资本金将增加至 5612.25万。 3、协议情况 (1)股权转让阶段:《股权转让协议》 1)协议主体: 转让方1:李诗定 身份证号码:51302719341118**** 转让方2:北京赛昂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赛昂”) 注册号:110000009233942 受让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000000039855 注册地址:上海市桂平路481号20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史一兵 2)主要条款: 2.1 双方一致同意,由李诗定、北京赛昂将其合计持有的四川浩特26.67%的 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受让四川浩特26.67%的股权; 2.2 根据四川浩特截至2012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本次股权转让的对 价合计为人民币1800万元。 受让方以1,800万元作为股权转让对价受让李诗定、北京赛昂在四川浩特中持 有的26.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作为股权转让款项 实际支付给李诗定、北京赛昂(向李诗定支付640万元,向北京赛昂支付360万元), 800万元用于李诗定向四川浩特缴纳待缴出资。 2.3 本次股权转让及待缴出资完成后,四川浩特的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如下表 所示: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1 北京赛昂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750 20% 550 14.66% 2 许晓荣 168 4.48% 168 4.48% 3 李诗定 2,832 75.52% 2,032 54.18% 4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0 0% 1,000 26.67% 合计 3,750 100% 3,750 100% 2.4 双方一致同意,受让方依据本协议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共分两期进行支 付,具体安排如下: 首先,在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1,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向李诗定支付640万元,向北京赛昂支付360万元): (i) 四川浩特股东会作出同意根据本协议进行股权转让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决议; (ii) 四川浩特原股东均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iii) 受让方按照其章程履行了实施本交易所必需的程序,取得内部有权机构对 本交易的批准; (iv) 四川浩特提供由工商、环保、税务、劳动社保等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 “四川浩特最近两年在工商、环保、税务、劳动社保方面未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受到主管行政机关的处罚”的证明; (v) 本次股权转让取得有权行业主管机关的批准。 在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义务后,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让 方向李诗定支付800万元的款项用于李诗定向四川浩特缴纳待缴出资,以办理实收 资本变更登记: (i) 四川浩特按照受让方的指示,聘任了一家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用于办理验 资手续; (ii) 万达信息在收到转让方的书面付款指令后,直接向四川浩特的验资账户进 行缴付。 转让方就该共管账户内的资金使用仅能用于向四川浩特缴纳待缴出资,且需事先取 得受让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3)协议签订及生效 协议于2013年3月30日在上海市签订,自万达信息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2)增资阶段:《增资协议》 1)协议主体: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000000039855 注册地址:上海市桂平路481号20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史一兵 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注册号:510109000066611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5号楼402、408-412室 法定代表人:许晓荣 四川浩特全体股东(以下合称“原股东”)。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注册号 许晓荣(以下简称“自然人股东甲”) 51010219540315**** 李诗定(以下简称“自然人股东乙”) 51302719341118**** 北京赛昂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赛 昂”) 110000009233942 2)主要条款: 2.1 万达信息拟在股权转让后,投资人民币3,300万元,用以向四川浩特进行 增资,其中 1,862.25万元用于认购四川浩特等值注册资本,使得四川浩特的注册资 本由3,750万元增加到5,612.25万元;剩余的增资款项(即1,437.75万元)作为认 购前述注册资本的溢价款计入四川浩特的资本公积。 2.2 股权转让完成及本次增资后,四川浩特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号 股东 增资前 增资后 实缴出资 (万元) 持股 比例 实缴出资 (万元) 持股 比例 1 北京赛昂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550 14.66% 550 9.8% 2 许晓荣 168 4.48% 168 2.99% 3 李诗定 2,032 54.19% 2,032 36.21% 4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6.67% 2862.25 51% 合计 3,750 100% 5612.25 100% 2.3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在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万达 信息应向四川浩特指定的银行帐户一次性汇入全部增资款项,即3,300万元: (i) 四川浩特股东会作出同意根据本协议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决 议; (ii) 原股东放弃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iii) 万达信息按照其章程履行了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所必需的程序,取得内 部有权机构对本次增资的批准; (iv) 本次增资取得有权行业主管机关的批准; (v) 《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待缴出资部分已经由自然人股东乙全部缴足,并经 专业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2.4万达信息缴付全部增资款项后,四川浩特应聘请一家经万达信息指定的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3)协议签订及生效 协议于2013年3月30日在上海市签订,自万达信息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三)资金用途安排 公司投资的5100万元中,股权转让阶段的1800万元用于获得浩特通信26.67% 的股权,其中1,000万元作为股权转让款项实际支付给转让方,800万元用于李诗 定向浩特通信缴纳待缴出资;增资阶段的3300万元,其中 1,862.25万元用于认购 浩特通信等值注册资本,使得浩特通信的注册资本由3,750万元增加到5,612.25 万元,剩余1,437.75万元作为认购前述注册资本的溢价款计入浩特通信的资本公 积。 (四)经营管理 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万达信息就本交易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成为浩特通信 股东后,浩特通信设立董事会,其中董事5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万达信息 有权提名3名代表作为浩特通信董事,其中一名董事应担任浩特通信的董事长兼法 定代表人;1名代表作为浩特通信监事;浩特通信的财务总监人选,由万达信息提 名人员担任。 (五)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智慧城市发展战略的需要 公司是以公共事务为核心的智慧城市综合软件和服务提供商,以行业应用软件、 专业IT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作为三大主营业务。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航交通、 市场监管、电子政务等领域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同时形成了物流管理、科技教育、 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四个重点拓展领域。 近年来,智慧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向着数字化、智能化的方向前进。城市数字化 的相关技术包括天空地一体化的空间信息快速获取技术,海量空间数据调度与管理 技术,空间信息可视化技术,空间信息分析与挖掘技术,网络服务技术;物联网能 够实现人与人、人与机器、机器与机器的互联互通;云计算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大 众参与的计算模式,其计算资源(包括计算能力、存储能力、交互能力等)是动态、 可伸缩、被虚拟化的,而且以服务的方式提供,云计算支撑信息服务。包括智能传 感网,智能安全网,云计算智能处理,智能控制网。空间数据挖掘、智能视频分析, 视频智能检索等智能技术应用,是城市智能化的核心,也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应 用。 而以安防产品为主体的平安城市领域正是聚焦于城市数字化、智能化的一项基 础产业。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受经济发展的限制,中国的安防主要以人防为主,安 全技术防范还只是一个概念,技术防范产品几乎还是空白。20世纪80年代初,安 防作为一个行业在上海、北京、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和地区悄然兴起。进入21世纪, 中国安防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行业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涵盖领域也不断扩大,逐渐 进入到了平安城市的发展阶段。智能建筑、智能小区建设异军突起,以及高科技电 子产品、全数字网络产品的大量涌现,都极大促进了市场蓬勃发展。从最初的模拟 监控到现在的网络监控,从有线监控到3G无线监控,从单一视频监控到联网报警平 台,平安城市建设见证了安防技术的发展。无论是平安城市系统还是视频监控系统, 其未来的发展都将面向网络化、高清化、智能化、系统集成化发展。智慧城市,是 建立在平安城市所构造的城市数字化、智能化的基础框架之上的,平安城市,给予 了智慧城市各项业务更广泛的应用与延伸。 浩特通信业务专注于以安防产品为核心的平安城市领域,定位于以数字安防监 控为主体的软硬件系统服务提供商,主要面向数字安防监控市场、智能交通市场及 物流、工商等行业信息化市场,集平台软件研发、产品生产、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 为客户提供全面业务解决方案。浩特通信所拥有的平安城市各项业务资源与经验能 够很好的丰富本公司智慧城市各项业务应用解决方案,在面向的行业客户上也有很 强的互补性。 此次增资收购浩特通信,符合国家十二五智慧城市的宏观发展战略,符合产业 未来的发展趋向,并将给公司带来更为广阔的新领域需求市场。 2、十二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市场需要 随着我国十二五新型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必然会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带 来城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的扩大,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国内新型城镇化 建设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新型城镇化区别于过去城镇化,主要将体现 在城镇化的智能化,精细化和节能环保等方面,智慧城市主要着力于提升城市电力 交通、供水供气、排污、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环境监测等城市设施的智能化水平, 加强城市管理的能力,使本来要产生的“城市病”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得到遏制, 以此提高城市宜居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目前,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正在智慧电网、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公 共服务、智慧楼宇和住宅(智慧家居)等五大关键领域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同时, 也有一些城市提出建设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家居,智慧园区、智慧交通、智 慧安防以及智慧政务等。无论是怎样的细分应用领域,都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个方 面,都是智慧城市建设中一个重要核心应用,不能相互替代,一个也不能少。而在 整个智慧城市建设中,智能安防是智慧城市最核心的应用之一,在整个智慧城市建 设中,智慧安防关注面和涉及面是最大的。 中国正在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庞大的安全防范产品市场已是不争的事实,安防产 业日渐成为中国经济建设领域里一支十分重要的生力军。截至2010年底,国内安防 企业达到了2万5千家左右,行业总产值达到2300多亿元。2010年以来,中国平 安城市行业快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因素,是来自平安城市、道路交通、金融、教育和 军队等领域的旺盛需求。 平安城市作为智慧城市的主要组成部分及国家维稳战略的重要措施,国家及各 地每年都有大量投资,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只视频联网一项将投入90亿元,且主 要投向中西部地区。 四川省辖18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共计21个地级单位),43个市辖区、14 个县级市、120个县、4个自治县(共计181个县级单位)。四川省2012-2013年市 场投入主要分为:中心城区天网高清升级、治安卡口建设、县市天网建设、中心城 市智能交通、县市智能交通、监狱安防市场、平安校园市场以及数字城管等,预计 2012-2013年四川省安防市场投入规模在60亿左右,整个十二五期间四川省平安城 市总体市场规模将在300亿左右。未来一段时间,国家拉动内需政策和战略性新型 产业的发展都将为平安城市行业带来发展契机,中国平安城市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浩特通信于2002年在中国成都注册成立,现有员工逾百人, 公司主要面向数 字安防监控市场、智能交通市场及物流、工商等行业信息化市场,集平台软件研发、 产品生产、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为客户提供全面业务解决方案,先后完成了成都 市电子警察工程、成都市平安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天网”工程)一二期工程、攀枝 花市城市综合管理监控信息系统工程(一期)、成都公交车内视频监控系统等重大项 目,在以成都为中心的四川等地区拥有稳定的客户资源,并具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项 目实施团队。 此次增资收购浩特通信,符合国家十二五新型城镇化的产业布局,可以更好的 拓宽本公司的业务覆盖面,弥补公司在平安城市这一领域的业务空白,增强公司在 全国智慧城市市场领域的竞争实力;同时由于平安城市作为城镇化的一项基础产业, 未来目标市场发展空间巨大,该项目预期收益可观,对本公司的业绩增长将起到一 个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1、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并由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产业,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万达信息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将部 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专项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学春 王如鲲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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