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海能源: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1号)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3年第1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2月5日证监基金字[2007]51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 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 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3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海能 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 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中海能源策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 充 招募说明书指《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的定期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中海能源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招募说明书目的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业务规则》 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 2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 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 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 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 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 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 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 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 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 3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 募集期 基金存续期 日/天 月 工作日 开放日 T日 T+n日 认购 发售 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 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 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 产管理机构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 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 间 指公历日 指公历月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 的工作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4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申购 赎回 巨额赎回 基金账户 交易账户 转托管 基金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 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 的时间开始办理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 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 的时间开始办理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 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 总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 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 份额情况的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 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 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 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 务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 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 金份额的行为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5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销售服务费 基金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货币市场工具 指定媒体 不可抗力 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 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式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属于 基金的营运费用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 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 或费用的节约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 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 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 的基金份额总数后的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 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 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 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 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 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 刊和互联网网站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抗拒、 6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 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 《基金合同》的任何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 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 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 停止交易 7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设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鹏 总经理:黄鹏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466667亿元 联系人:兰嵘 电话: 021-3842980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1.59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409%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浩鸣先生,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海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历任海洋石油开发工程设计公司经济师,中国海洋石油 总公司财务部保险处主管、资产处处长,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赤先生,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现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管 8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理部总经理。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资金部融资处处长、中国海洋石 油有限公司资金融资部副总监。 黄鹏先生,董事。复旦大学硕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历任上海市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连分行行长秘书,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投资 管理部经理、风控委员会委员,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 助理兼营销中心总经理。 彭焰宝先生,董事。清华大学学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无锡证券)交易员、投资经理、投资部副总 经理,国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期间曾兼任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兼风控总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江志强先生,董事。东南大学硕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无锡证券)上海海伦 路证券营业部交易员、证券投资部投资主管、上海邯郸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 理、总经理、无锡县前东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无锡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总 经理、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无锡华夏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TAY SOO MENG(郑树明)先生,董事。新加坡国籍。新加坡国立大学学 士。现任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历任新加坡Coopers & Lybrand审计师,法国兴业资产管理集团行政及财务部门主管、董事兼营运 总监(亚太区,日本除外)、董事总经理兼营运总监(亚太区,日本除外)、董事 总经理兼新加坡执行长。 李维森先生,独立董事。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 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历任山东社会科学院《东岳论丛》编 辑部编辑,澳大利亚麦角理大学经济学讲师。 陈道富先生,独立董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硕士。现任国务院发 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曾任中关村证券公司总裁助理。 WEIDONG WANG(王卫东)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国籍。芝加哥大学博士。 9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现任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历任Sidley Austin(盛德律师事务所)芝 加哥总部律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国际MBA项目访问教授,北京德恒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张悦女士,监事长。硕士,会计师。现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稽核 兼纪委副书记、稽核审计部经理、信托事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历任北京石油 交易部副经理,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计财部会计、企管部企业管理岗,中 海石油总公司平湖生产项目计财部经理,中海石油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计财 部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计划财务部经理、稽核审 计部经理。 Denis LEFRANC(陆云飞)先生,监事。法国国籍。学士。现任爱德蒙 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副执行总监。历任法国期货市场监管委员会审计 师,法国兴业银行法律顾问、资本市场及资产管理法务部门副主管,法国兴 业资产管理集团法遵主管及法律顾问,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裁,法国兴业资产管理集团亚太区执行长,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北亚区副执行长。 王红女士,职工监事。研究生毕业。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历任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储运科科员, 北京中盛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大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 场营销部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2007年1月进入本 公司工作,历任北京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1月至 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黄鹏先生,总经理。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历任上海市新长宁(集 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行长秘书,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经理、风控委员会 委员。2007年10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营销中 心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3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10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宋宇先生,副总经理。复旦大学数理统计专业学士,经济师。历任无锡 市统计局秘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经理、发行调研部副经理、 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部总经理。2004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 督察长。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期间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 兼任本公司代理总经理)。 俞忠华先生,副总经理。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历任申银万 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君安证券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瑞士联盟银行(UBS) 上海代表处副代表、授权官员,美国培基证券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副 总裁,霸菱亚洲投资公司执行董事,今日资本集团合伙人,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证券 投资部董事总经理、研究所所长。2012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总 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投研中心总经理、投资总监。2012年7月至 今任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至今任中海量化策略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朱冰峰先生,督察长。华东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学士。历任长江律 师事务所律师、华虹(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证监局副处级职务。2009年10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总经理助理。2010 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许定晴女士,苏州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曾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员。2004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分析师、高级分析师、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研究总监。2010年3月至2012年7月任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王巍先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历任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经 理,Emperor Investment Management Ltd.(安铂瑞投资管理公司)研究员、 组合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2年4月进入本公司工 11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作,任职于投研中心。2012年7月至今任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至今任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5、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3月13日生效,历任基金经理如下表: 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朱晓明2007年3月13日-2008年 1月 9日 朱晓明 李延刚 2008年1月10日-2008年11月11日 李延刚 施恒新 2008年11月12日-2009年6月22日 施恒新2009年6月23日-2010年 5月 4日 陶林健2010年5月5日-2011年12月13日 陶林健 许定晴 2011年12月14日-2012年1月19日 许定晴2012年1月20日-2013年 2月 7日 许定晴 王巍 2013年2月8日至今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黄鹏先生,主任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俞忠华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研中心总 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陆成来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骆泽斌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许定晴女士,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基金经理。 陈明星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总监、基金经 理。 江小震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小组负责人、 基金经理。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2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 它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它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它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 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 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 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13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 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 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 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14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体系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 理人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 管理方法、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本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 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文化 (1)以最大程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己任; (2)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3)最高管理层承担最终责任; (4)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5)制度建设是基础; (6)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3、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 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它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15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董事会应充分重视风险控制。通过批准公司的风险控制战略、制 度和工作计划,确保公司已具有了管理其面临的所有风险所需的必要系统、 运作制度和控制环境,并通过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经营管理层 的风险控制工作发挥更权威的监督作用。董事会通过控制公司治理结构风 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有关议事规则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达到 对风险的最终控制。 (2)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负责对公司 业务风险控制进行决策和协调,是公司日常风险控制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其具体职责主要有: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报告,审定公司的业务 授权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并界定相关人员 的责任,审议公司其它各项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报告。 (3)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和基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对公司保持各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完备程度进行检查并 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 告。 (4)监察稽核部是公司管理层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风险管理活 动)进行合规控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业务运作 中的遵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为控制风险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切 实得到贯彻和执行。 (5)公司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的具体执行单位,应在 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 定、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规定,并督导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5、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 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 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 16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 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 个环节。 (3)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 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 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 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 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 控防线: 1)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 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 相互监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它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 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5)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 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 确各部门职能与授权范围来完成。 7)公司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财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 财产和其它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8)公司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 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 17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公司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0) 公司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1)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 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 实。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2年 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57人,平均 年龄 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 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18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 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 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 管服务。截至 2012年 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282只, 其中封闭式 5只,开放式 277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九年获得香 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 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35项最佳托 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 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 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 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 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 19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 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年五次顺利 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 70号)审阅后,2012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六次通过ISAE3402(原 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 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 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 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 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 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 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 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 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 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 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 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 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 20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 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 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 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 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 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 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 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 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 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 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 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 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 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 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21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 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 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 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 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 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 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 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 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 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 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 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 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 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 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 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 22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 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 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 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 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 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基金的投融资、基金的禁止投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 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 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 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 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 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且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如果对基金实际 投资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存在疑义,应及时 向基金管理人提出,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做出解释、澄清或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23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曾智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或 021-38789788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F211B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F211B单元 负责人:王红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邹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738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24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40 联系人:陈铭铭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电话:010-67596093 联系人:何奕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电话: 0755-22166118 传真电话: 0755-25841098 联系人:张青 26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95501(原深发展)、95511-3(原平安银行)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于慧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1)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联系人:林波 客户服务电话:96699(浙江省内)、962699(上海地区)、0577-96699(其他地区) 公司网址:www.wzbank.cn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27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公司网站: www.srcb.com (1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许梦园 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29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 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号中山国际大厦 12楼 30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号中山国际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鲁雁先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楼 21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83290979 传真: 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1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1层-29层 31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03或 4008-888-506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2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号商旅大厦 18-21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号商旅大厦 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0571-86065161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2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32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 (2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联系人:梁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3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3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0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21-68604866 33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3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3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陈诚 电话:023-63786464 传真:023-637863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3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4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21-68801217 传真:021-68801210 联系人:张勤 34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或 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8784656、4890208 传真:0931-4890515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3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35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23层经纪业务总部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1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公司网址: www.qlzq.com.cn (3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 25、2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824850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0)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电话:020-37865070 联系人:罗创斌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4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201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42)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 层-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 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 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 400 600 8008 公司网址 www.china-invs.cn (4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4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37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 www.bhzq.com (4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6、16、17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4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38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4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4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证券大厦 1005室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王京京 电话:0431-85096709、0431-85096530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5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39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5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址:www.dxzq.net.cn (5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 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5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宋歌 电话:021-68778010 传真:021-687781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4)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40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站:www.xmzq.cn (5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5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 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41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汤素娅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5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业务联系人:沈雯斌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5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联系电话:021-386023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 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42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总经理:黄鹏 成立日期:2004年 3月 18日 电话:021-38429808 传真:021-68419525 联系人:曹伟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法定代表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田卫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新区开发区旺庄路生活区 办公地址:无锡市梁溪路 28号 法定代表人:张彩斌 电话:0510-85888988 85887801 传真:0510-85885275 经办注册会计师:夏正曙、华可天 43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六、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经中国证监会2007 年2月5日证监基金字[2007]51号文核准募集发售。 (二)基金类型及基金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三)募集方式 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基金份额通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向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四)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以发售公告为准。 (五)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六)募集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 发售。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 44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七)募集目标 本基金设定募集上限为100亿份,具体控制措施见《中海能源策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八)基金份额的认购 1、基金份额的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面值:本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 (2)认购费率: 购买金额(M) 认购费率 M< 100万 1.20% 100万 ≤M< 500万 0.80% 500万 ≤M< 1000万 0.20% M≥1000万每笔 1000元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 × 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认购的程序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份额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 构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 (2)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45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份额 发售公告。 (3)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 认购,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一 经受理不得撤销。 (4)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 日到网点 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在募集截止日后 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 易确认书。 (5)认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 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 认购金额限制。 3、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 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 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九)募集资金的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 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6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本招募说明书 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于10日内聘请法定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 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 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 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具有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立的基金募集专用账户,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 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基金资产净值 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20个工作日持有人数量达 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人民币,基金管理 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7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 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 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 3日在至少一家指定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 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 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3日前在指定媒 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 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 48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 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 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 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 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 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 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 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 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 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 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本公司网站和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申 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元。 49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 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 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 100份(除非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或网点托管的 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或网点托 管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份,剩余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即交易账 户最低基金份额为 10份。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 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 3 个工作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 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3、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单位:元) 购买金额(M) 申购费率 M< 100万 0.60% 100万 ≤M< 500万 0.30% 50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00万 ≤M< 1000万 0.06% M≥1000万按笔收取, 1000元 /笔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单位:元) 购买金额(M) 申购费率 M< 100万 1.50% 100万 ≤M< 500万 1.00% 500万 ≤M< 1000万 0.30% M≥1000万按笔收取, 1000元 /笔 4、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赎回费 率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 1年 0.5% 1年 ≤N< 2年 0.25% N≥2年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 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 25%。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 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 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 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 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 51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采用“外扣法”,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的基金申购业务,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 定申购费金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余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 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52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 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 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 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 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 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 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 计算;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 1到 4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53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 2个或 2个以上开放日巨额 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 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 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 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 回款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的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网站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 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 54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 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 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