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四川美丰: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3年04月26日 17:54:2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3-2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中的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
25日在成都召开,通知于2013年4月1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
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晓彬先生主持。会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范小松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范小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议案已经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公司综
合办公大楼的议案》。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3-30)及报告全
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建立<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附:简历

范小松,男,汉族,1967年11月生,高级工程师。


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地质矿产部西南石油局第十一普查大队7001
井队助理工程师,西南石油局川西采输处采气二队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队长,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川西采输处副处长、销
售处运销总调、副处长、销售运行处副处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范小松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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