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中国化学: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三年五月 会议资料目录 一、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二、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5 三、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8 议案二: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9 议案三: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 议案四: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4 议案五: 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5 议案六: 聘请2013年审计机构及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 16 议案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部分的议案……………………… 18 议案八: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议案…20 议案九: 关于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2012年修订)的议案………………22 议案十: 关于股份公司为四川晟达公司100万吨/年PTA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23 议案十一:关于股份公司为中国化学福建天辰耀隆公司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 目贷款担保的议案………………………………………………… 24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 中国化学大厦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金克宁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会议议程: 一、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选举现场投票监票人 三、审议并讨论下列议案 议案一: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 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六: 聘请2013年审计机构及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部分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2012年修订)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股份公司为四川晟达公司100万吨/年PTA项目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股份公司为中国化学福建天辰耀隆公司20 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 四、股东投票表决(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24日上午 9:30至11:30) 五、休会20 分钟,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六、宣读表决结果 七、请见证律师对会议情况发表法律意见 八、宣布会议结束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 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经大会主持 人同意,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 所持的股份类别及股份数量。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 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四、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 司登记。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回答 股东的问题。 五、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 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网络投票方式请参见 201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 公开披露的《中国化学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本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 大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相关规定于2013年4 月26日公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公司选定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2012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请参见上述媒体披露的文件。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二: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已按规定于2013 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 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中国化学”2012年年度报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三: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12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该报告于2013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全文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工作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先后共召开了一届十二次、二届一次至六 次共7次会议,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七次会议上共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十五项议案,并 做出了相关决议。以上七次会议情况,已经分别在有关媒体和场 合发布。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2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 职权,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对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等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依法对历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决 议事项进行监督;列席公司有关重要的行政会议,全面了解公司 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和总体运营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管 理行为进行监督。 2.积极参与公司重点工作检查。参与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年 度子公司负责人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以及大监督工作调研等工 作,及时检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力求防范生产经营 管理风险;依法审议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和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 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强化监督职 能,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 3.依法监督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4.及时掌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认真分析行业形势和市场走 势,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对公司产生的综合影响和公司所采取的应 对措施,做到积极配合、主动作为。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管理等情况进 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能够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基本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治理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 董事会充分发挥了管理决策中心的作用,促进了公司健康稳定发 展。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切实贯彻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积极履行 岗位职责,推动了董事会各项决策的有效执行和公司各项工作的 顺利开展,全面实现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目标。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期 间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通过检查、审核公司2012 年度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认定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 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听取并审 议了《审计报告》,对此报告没有异议。 3.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有效,符合 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的要求,并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公司关于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制 度建设和运行状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 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未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 金违规使用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募集资金年度 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监事会对此报告没有异议。 5.关联交易决策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体现在尚未纳入上市的公司在出租资产 和接受劳务方面。双方根据公平及市场定价原则,结合与工程项 目业主签订的合同,签订接受相关合同。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 东权益,特别是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7.其它重大事项 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生对外担保情 形。 三、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 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13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监督活动。 2.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积 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持续改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4.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适应本行业的监管需要。积极主 动的与监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四: 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财 务决算已编制完成,现将财务决算及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不断开拓新的市场和领域,经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新 签合同额持续保持稳定态势,特别是国外经营取得新突破。表现 为: (一)总承包项目比重较大,工程公司近90%的业务都以总 承包的方式实现。 (二)境外合同项目增多。报告期内,公司签订EPC类5亿 元以上的大额合同19个,合同额263.88亿元,为新签合同总额 的27.35%。10亿元以上的项目有11个,合同额202.9亿元,占 新签合同额的21.03%。新签境外合同48.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305.6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31.67%。2012年实际签约合同 额964.8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78亿元,降幅为5.65%。 报告期内,股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1.17亿元,比上年增 长21.04%。2012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8.82亿元,比上年同期 增长24.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4亿元,比上 年同期增长29.54%。 三、公司资产构成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90.51亿元,新增126.42亿 元,比上年增长了27.24%;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83.61%,其中 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38.22%,占总资产的31.9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采用的计量属性主要为历史成本法,部 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报表项目为金融 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财务报表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且占公司报表日 资产总额5%(含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10%(含10%)以上项目 分析: (1)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注释 预付款项 12,161,927,765.52 5,992,578,155.00 6,169,349,610.52 102.95 注1 存货 8,541,966,884.06 5,648,751,946.14 2,893,214,937.92 51.22 注2 预收款项 20,593,056,177.47 14,533,057,585.74 6,059,998,591.73 41.69 注3 注1:预付款项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总承包项目增多,按合同约定 预付的分包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增加。 注2:年末存货较年初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本年工程项目增多,年末未结 算工程增大。 注3:预收款项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由于今年新签合同大幅增长, 新开工项目收取的设备款、工程款金额较大。 (2)利润表 报表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注释 管理费用 3,134,287,742.39 1,754,897,947.81 746,979,917.13 31.29 注1 注1:本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子公司技术创新投入, 当年技术研发支出增大,二是人工成本的刚性增长,当年职工薪酬增加。 四、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净流入15.25亿元,其中: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入540.96亿元,现金流出511.01亿元,净 流入29.95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入0.22亿元,其中取得投资收益0.12 亿元。现金流出19.35亿元,其中投资支付1.76亿元(主要是 东华科技对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1.36亿元;五 环公司追加对湖南华银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投资791.79万元;二 公司对山西世纪长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金色长风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投资0.55亿元)。购置资产17.59亿元(主要是天 辰公司、五环公司、四川晟达化学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基 建投资)。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19.13亿元。 筹资活动中,吸收投资4.92亿元(主要是福州耀隆化工集 团公司3.60亿元,中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1.04亿元)。 本年新增借款6.52亿元,归还借款6.07亿元,净增借款0.45 亿元。股份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18亿元。本年支付股利及 利息方面净支出3.24亿元(主要是股份公司本年利润分配2.46 亿元,东华科技支付的少数股东股利2,300万元,其他支付利息 4,000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4.30亿元。 五、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公司2012年财务决算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参见2013年4月26日公布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2年年度报告的审 计报告部分。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五: 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目前可供 分配利润情况,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分红派息预案: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数4,933,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5元(含税)现金股息,共 派发现金股利320,64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300,896,961.11元结转以后年度。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六: 关于聘请2013年审计机构及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股份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2013年,拟选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在审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报酬拟不 超过2012年的审计费用。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部分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通知》 (上证公字[2013]1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证监局的要 求,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分红条款如下: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实施积极 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 东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 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 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在 公司盈利及现金流充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式。公司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 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每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特殊情况是指: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 个月内对外投资及收购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的30%。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在定 期报告中说明不进行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 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 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 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 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八: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拟对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做出如下修订: 1. 允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符合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等相关要求的产品,并就此规定了相应的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2. 取消了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限制,且简化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延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到12个月。 3. 对超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作了进一步规范,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每12个月累计使用金 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应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4. 对超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作了进一步规范,超募资金用 于在建项目或新项目的,应比照适用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规定进 行决策和披露。 5. 进一步明确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要求。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 6.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出鉴证报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 理办法》(2013年修订)于2013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九: 关于关联交易内部决策 规则(2012年修订)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发 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 .2011.5号,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指引),为维护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根据关联交易指引,拟 对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做出如下修订: 1. 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 理,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在关联交易事项中的职责和权 力。 2. 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做了进一步规范,说明了如何确定 部分类型关联交易的金额、如何在年定期报告中披露不同类型的 关联交易等。 3. 规范了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4. 对溢价购买关联人资产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做出了单 独规定。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 (2012年修订)已于2012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10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十: 关于股份公司为四川晟达公司 100万吨/年PTA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2013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份公司为四川晟达公司100万吨/年PTA项目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规 定,现将本次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投资100 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拟采取 设立项目公司运营的方式。项目预计总投资额41.93 亿元,其 中向银行融资29.35 亿元(占投资总额的70%)。 100 万吨/年PTA 项目由公司控股的四川晟达公司为主体进 行融资,融资拟以组织银团贷款的方式实现。四川晟达公司注册 资本为12.58亿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45%、公司的子公司中国 成达工程公司35%、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本公 司(含成达公司)作为四川晟达公司股东拟根据出资比例为四川 晟达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 23.48 亿元。 担保形式和担保期限将依据项目建设和实施期限而定。项目 建成后由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并解除之前由本公 司(含成达公司)提供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被担保人为四川晟达公司。四川晟达公司由本公 司、成达公司与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 19日合资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2.58亿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 45%、成达公司35%、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公司 注册地点是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联通大厦二楼,法定代表 人为陆红星,公司经营范围是精对苯二甲酸生产销售。 四川晟达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四 川晟达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7,312.86万元,负债5,798.27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1,514.59万元,资产负债率10.12%。 该项目已经在2012年获得项目建设的主要批文,包括国家 环保部的环评审批、国家发改委核准备案和国土资源部的预审。 截止3013年4月16日,项目总体进度完成25.8%。其中设 计完成60%模型审查并已完成对英威达工艺包审查、主要设备已 经全部订货、现场已经完成场平、强夯及试桩工作并已开始土建 基础和地下管网施工。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十一: 关于股份公司为中国化学福建天辰 耀隆公司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2013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份公司为中国化学福建天辰耀隆公司20万吨/年己内 酰胺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以及本 公司章程规定,现将本次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确保福建天辰耀龙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已内酰 胺项目的顺利实施,福建天辰耀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 行申请31.9亿元项目贷款,贷款期限12年(含宽限期2年), 由其股东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提供第 三方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天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化学)提供31.9亿元最高限额 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被担保人为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 由中国化学全资控股子公司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耀隆 化工集团公司于2012年2月13日合资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2 亿元,由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两家股 东按照60%、40%比例出资。公司注册地点是福建福清市江阴工 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为周明生,公司经营范围为筹建[工商登 记]。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3年 2月28日,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0,032.55万元,负债47.6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9,984.89万 元,资产负债率0.053%。 项目已完成发改委备案、土地招拍挂、环评、安评等项目建 设审批,并于2012年5月17日开工建设。截至2013年3月底, 项目总体建设进度完成接近40%,关键设备订货及桩基工作基本 完成,现已转入地下基础及上部结构施工阶段。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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