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三聚环保: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3-028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19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7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 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3 年5月7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15层公司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6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7日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人,代表股份17,596.7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45.226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 17,574.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168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 代表股份22.7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8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几 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96.7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0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7,594.0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 反对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9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2、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7,594.0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 反对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9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3、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7,594.0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 反对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9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7,594.0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 反对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9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5、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7,594.0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 反对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9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6、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7,594.0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 反对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9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7、 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7,594.0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 反对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9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8、 本次债券的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17,594.0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 反对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9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9、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7,594.0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 反对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9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94.0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 反对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9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 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94.0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 反对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9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94.0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 反对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9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史旭律师、段屹峰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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