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宏达新材: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新后)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Jiangsu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85888988 Telephone:86(510)85888988 传真:86(510)85885275 Fax:86(510)85885275 电子信箱:mail@jsgztycpa.com E-mail:mail@ jsgztycpa.com 审 计 报 告 苏公W[2013]A480号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 材)财务报表, 包括2012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宏达新材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 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 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 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 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 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 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宏达新材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宏达新材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201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无锡 二○一三年四月十四日 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本情况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4年1月7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 [2004]5号文批复同意,由镇江宏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2月13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8,380.6868万元。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名 称为―江苏宏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4月18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江苏 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5月22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8,087.7186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1月23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6,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49元。江苏天华大 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A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8年1月28日出具了苏天 会验[2008]2号验资报告。A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根据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办理了有关注册资本 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8,087.7186万元变更为24,187.7186万元。 2010年10月2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1491号‖文《关于核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000股新股,公司依据向投资者询价 结果,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为46,44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7元,公司 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增加到288,317,186股,每股面值1元。 2011年4月6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实施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88,317,186股为基数,向公司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32,475,779股,每股面值1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生产销售、经营项目按生产许可证核 准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有机硅单体及副产品的生产加工,生产销售硅油、硅橡胶及其制品、高分子材料 和石油化工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下设: 财务部、投资证券部、销售部、进出口部、客服中心、生产部、设备工程部、供应保障部、研发部、科 技办公室、审计部、品管部、行政人事部等职能部门及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分公司、春源分公 司和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吉鹏 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扬中市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新宝纺织助剂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宏华新材料 有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等8家子公司。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2. 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2006年,财政部以财政部令第33号、财会[2006]3号文和财会[2006]18号文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 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本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 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进行列报,所载会计信息系 根据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而编制的,该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均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而制定。 3.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中期包括月度、季度和 半年度。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 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为企业合并发行 权益性证券或债券等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股东权益或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公允价值计 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 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 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为企业合并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券等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股东 权益或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 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很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 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折合 为人民币记账,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或卖 出)折算,在资产负债表日,区分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处理: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在正常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损益;属于与购建固 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货币性项目是指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 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 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汇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 额与原记账本位币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9. 金融工具 1)公司的金融工具分为以下五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其他金融负债。 2) 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其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 含已宣告发放债券利息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了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除《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外,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4)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 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 的,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4)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按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 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 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 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 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时,确认金融资产的转移,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1) 公司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 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3) 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 外期权; 6)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的计量:按照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的差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计量:金融资产部分转移,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按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终止部分收 到的对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配后确定。 10.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金额5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以 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 以组合为风险特征计提坏账 ①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以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5 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②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对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不 计提坏账准备。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不 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 11. 存货 1) 存货分类: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 品等。 2) 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按先进先出法结转发出材料成本;产品成本采 用标准成本法核算,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成本负担,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销售成 本;低值易耗品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的方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 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或其他等原因的存货,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 货跌价准备。提取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公 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以及销售所必须的预计费用后的价值。如已计提跌价准备 的存货价值得以恢复的,则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其增加数应以原计提的金额为限)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及当期 收益。 12.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 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 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 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 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E、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确定。 2) 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1)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A、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B、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以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 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本 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 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其收益 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C、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 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确定为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 A、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B、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 C、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 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本公司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B、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 C、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D、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E、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 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计提 期末对长期投资进行逐项检查,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 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帐面价值,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 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减值损 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3. 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适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 以其他方式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准则的规定确定。 3)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相关固定资产和无形 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政策进行计提折旧或摊销。 4)投资性房地产减值的计提 期末按单项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4. 固定资产的核算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 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款作为成本;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 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必要支出作为成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分别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确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 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 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适用状态即开始计提折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分别为: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设备 5 5% 19.0% 电子设备 5 5% 19.0% 其他设备 5 5% 19.0%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额。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当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均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 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 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固定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5. 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 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6.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 2)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 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 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 4) 每一会计期间资本化金额按至当期末购建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和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为购建或 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利息费用,其资本化金额为专门借款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后的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其资本化金额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即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一 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7.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可辨认性是指其能够从企 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 者交换;或其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 分离。目前本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及外购的电脑软件等。 1) 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无形资产摊销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公司 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发现使用寿命及摊销方 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 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1)方法进行摊销。 (3) 本公司土地使用权按剩余使用年限摊销。 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本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1)某项无形 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 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 部分使用价值等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发生了减值准备情形的情 况,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 计期间不再转回。 18.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 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9. 预计负债 发生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了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 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0. 内部研究开发费 1)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是指: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等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 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支出。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 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1.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 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 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 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记入固定资产成本、无形资产成本、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除 上述之外的职工薪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确认为预 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 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 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 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 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 认。 23.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商品销售以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 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收入、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标准为: a.出口销售,按出口订单约定时间按期供货,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后确认销售收入。 b.国内销售,依据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供货,由销售部门与客户对账,以经客户确认的提货清单为 依据开具发票后确认销售收入。 2)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 司,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24.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能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 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6.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三、税项 ⒈ 主要税种及税率 单位名称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7% 15% 5% 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17% 15% 5% 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17% 25% 5% 扬中市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17% 25% 5% 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 17% 25% 7% 江苏新宝纺织助剂科技有限公司 17% 25% 5% 江苏宏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7% 25% 5% 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7% 25% 5% 东莞市吉鹏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7% 25% 5%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所得税法‖),公司及子公司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所得税法。依据科技部、 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 公司及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 受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⒈ 子公司情况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 币种:人民币 子公 司全 称 子 公 司 类 型 注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册 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 际出资 额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子 公 司 净 投 资 的 其 他 项 目 余 额 持 股 比 例 (%) 表 决 权 比 例 (%) 是 否 合 并 报 表 少数股 东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中用 于冲 减少 数股 东损 益的 金额 从母公 司所有 者权益 冲减子 公司少 数股东 分担的 本期亏 损超过 少数股 东在该 子公司 期初所 有者权 益中所 享有份 额后的 余额 东莞 新东 方科 技有 限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东莞 市黄 江镇 田心 村龙 和工 业区 北门 巷 生 产 性 企 业 8000 万元 生产和销售矽胶、硅 油 2700 万元 - 75 75 是 3,024.21 万元 - - 东莞 市宏 达新 材料 有限 公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东莞 市黄 江镇 鸡啼 岗村 拥军 二路 95号 生 产 性 企 业 3000 万元 研发、产销:硅橡胶 及其制品、硅油、高 分子材料;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法 律、法规规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法律、法 规规定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证后方 可经营) 3000 万元 - 100 100 是 0 - - 扬中 市明 珠硅 橡胶 材料 有限 公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扬中 市三 茅镇 宜禾 路 生 产 性 企 业 443.06 万元 硅橡胶及其副产品 的生产、销售;硅油 的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 443.06 万元 - 100 100 是 0 - - 江苏 利洪 硅材 料有 限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镇江 新区 松林 山路 28号 生 产 性 企 业 20500 万元 有机硅材料及其制 品的生产机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企业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危险品除外) 60958 万元 - 100 100 是 0 - - 江苏 新宝 纺织 助剂 科技 有限 公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淮安 市涟 水科 技创 业园 生 产 性 企 业 5000 万元 高分子材料研发;纺 织助剂搅拌分装(不 含化工工艺,仅限分 装)、销售(危险化 学品除外);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 5000万 元 - 100 100 是 0 - - 江苏 宏华 新材 料有 限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洪泽 县黄 集镇 公园 路 生 产 性 企 业 500万 元 有机硅材料、有机硅 偶连剂、有机硅助 剂、硅橡胶硫化剂生 产项目 375万 元 - 75 75 是 124.59 万元 - - 东莞 市信 和高 分子 材料 有限 公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东莞 市黄 江镇 袁屋 围合 安一 街 生 产 性 企 业 300万 元 研发、产销:高分子 材料、硅橡胶、色胶、 硅油、硅橡胶助剂 (以上项目不含危 险化学品);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限制的项目需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 300万 元 - 100 100 是 0 - - 东莞 市吉 鹏高 分子 材料 有限 公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东莞 市黄 江镇 田心 村蝴 蝶一 路 生 产 性 企 业 400万 元 研发、产销:高分子 材料、硅橡胶、硅酮 胶及其制品、硅油 (法律法规及国务 院决定禁止或应经 许可的除外);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限制的项目需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 400万 元 - 100 100 是 0 - - 2、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控股子公司名称 注册 资本 持股 比例 是否合并 备注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8000万元 75% 是 是 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3000万元 100% 是 是 扬中市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443.06万元 100% 是 是 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 20500万元 100% 是 是 江苏新宝纺织助剂科技有限公司 5000万元 100% 是 是 江苏宏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万元 75% 是 是 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300万元 100% 是 是 东莞市吉鹏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400万元 100% 是 是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项目无特殊说明,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1、货币资金 1) 项目 2012-12-31 2011-12-31 现金 323,604.56 366,417.55 银行存款 135,410,592.74 69,159,089.44 其他货币资金 215,528,465.88 184,814,967.20 其中:定期存款 174,840,000.00 165,000,000.00 保证金存款 40,688,465.88 19,814,967.20 合 计 351,262,663.18 254,340,474.19 2) 货币资金中外币资金情况 外币 2012-12-31 2011-12-31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美元 1,422,192.21 6.2855 8,939,189.14 413,335.90 6.3009 2,604,388.17 港币 3,759,320.14 0.8109 3,048,433.70 926,893.22 0.8107 751,432.33 欧元 79,177.68 8.3176 658,568.27 - - - 12,646,190.11 3,355,820.50 3) 其他货币资金为定期存款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除定期存款、保证金存款外, 不存在抵押、冻结等使用限制及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4) 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9,692.22万元,增幅为38.11%,主要是公司短期借款增加以及经营性现金流 量净额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2012-12-31 2011-12-31 银行承兑汇票 9,102,806.63 22,322,449.25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 计 9,102,806.63 22,322,449.25 2) 期末应收票据中无逾期未收回及无抵押、冻结等对变现存在重大限制的票据。 3) 期末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情况(金额前五名)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票据金额 备注 常州必能信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2012/11/19 2013/5/19 1,000,000.00 2013/1/3背书给供应商 厦门市益德鑫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2012/9/25 2013/3/25 500,000.00 2013/1/3背书给供应商 上海东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2/11/29 2013/5/27 230,000.00 2013/1/21背书给供应商 上海东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2/10/31 2013/4/30 200,000.00 2013/1/5背书给供应商 宁波永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2012/12/18 2013/6/18 164,800.00 2013/1/21背书给供应商 合 计 2,094,800.00 4) 期末较期初减少1,321.96万元,减幅为59.22%,主要原因是背书而减少库存票据。 3、应收账款 1) 按种类分类 种 类 2012-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账龄组合) 167,240,546.59 100.00 12,336,862.45 7.38 154,903,684.1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合 计 167,240,546.59 100.00 12,336,862.45 7.38 154,903,684.14 种 类 2011-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42,486.02 0.32 642,486.02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账龄组合) 197,787,429.49 99.36 13,764,475.77 6.96 184,022,953.7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626,216.87 0.32 626,216.87 100.00 - 合 计 199,056,132.38 100.00 15,033,178.66 7.55 184,022,953.72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2012-12-31 金额 比例(%) 坏账比 例(%)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净额 一年以内 128,763,648.22 76.99 5.00 6,438,182.41 122,325,465.81 一至二年 30,410,955.34 18.19 10.00 3,041,095.54 27,369,859.80 二至三年 5,875,435.10 3.51 30.00 1,762,330.53 4,113,104.57 三至五年 2,190,507.93 1.31 50.00 1,095,253.97 1,095,253.96 五年以上 - - 100.00 - - 合计 167,240,546.59 100.00 12,336,862.45 154,903,684.14 2011-12-31 金额 比例(%) 坏账比 例(%)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净额 一年以内 179,598,586.79 90.80 5.00 8,974,336.91 170,624,249.88 一至二年 11,286,008.21 5.71 10.00 1,128,600.82 10,157,407.39 二至三年 2,989,005.40 1.51 30.00 896,701.62 2,092,303.78 三至五年 2,297,985.38 1.16 50.00 1,148,992.71 1,148,992.67 五年以上 1,615,843.71 0.82 100.00 1,615,843.71 - 合计 197,787,429.49 100.00 13,764,475.77 184,022,953.72 3) 应收账款中外币应收账款情况 币别 2012-12-31 2011-12-31 原 币 折算人民币 原币 折算人民币 美元 2,569,524.72 16,150,747.63 2,542,337.76 16,019,016.39 港币 7,666,365.96 6,216,656.16 17,042,726.65 13,816,538.48 欧元 168,822.00 1,404,193.87 57,420.00 468,690.75 英镑 6,707.00 68,150.50 - - 合计 23,839,748.16 30,304,245.62 4) 应收账款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 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 东莞市吉达硅胶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620,177.40 一年以内 6.35 东莞市兴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342,156.00 一年以内 3.79 骏升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096,517.95 一年以内 3.05 东莞市润鑫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657,066.00 一年以内 2.19 深圳市凯普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343,491.57 一年以内 2.00 合计 29,059,408.92 17.38 4、预付款项 1) 账龄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23,048,486.00 76.03 79,964,265.89 53.54 一至二年 14,515,095.80 8.97 46,837,084.57 31.36 二至三年 19,857,363.65 12.27 22,556,669.85 15.10 三至五年 4,417,659.13 2.73 - - 五年以上 - - - - 合计 161,838,604.58 100.00 149,358,020.31 100.00 2) 期末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中外币预付款余额情况 币别 2012-12-31 2011-12-31 原币 折算人民币 原币 折算人民币 美元 37,220.00 233,946.31 82,665.00 520,863.90 合计 233,946.31 520,863.90 4) 期末预付款项按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经营性预付 52,741,662.39 32.59 61,816,260.39 41.39 工程预付款 109,096,942.19 67.41 87,541,759.92 58.61 合计 161,838,604.58 100.00 149,358,020.31 100.00 5) 期末预付款项中前五名单位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宁波天大化工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366,759.00 一年以内 预付设备款,未结算 镇江宏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463,721.38 一年以内 预付材料款,未结算 江苏科圣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848,945.32 一年以内 预付设备款,未结算 扬中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983,147.38 一年以内 预付工程款,未结算 江苏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765,136.00 一年以内 预付材料款,未结算 合计 62,427,709.08 6) 期末预付款项中前五名欠款单位所欠款项总额为6,242.77万元,占公司期末预付款项的比例为38.57%。 7) 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了1,248.06万元,增幅为8.36%,主要是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 5、应收利息 项目 2011-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2-12-31 定期存款利息 - 9,205,655.57 6,098,355.57 3,107,300.00 合 计 - 9,205,655.57 6,098,355.57 3,107,300.00 6、其他应收款 1) 按种类分类 种 类 2012-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净 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6,203,244.90 19.89 2,877,244.53 46.38 3,326,000.3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24,989,175.78 80.11 3,408,652.26 13.64 21,580,523.5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 - - - - 合 计 31,192,420.68 100.00 6,285,896.79 20.15 24,906,523.89 种 类 2011-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净 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81,527,642.81 99.43 6,298,961.16 7.73 75,228,681.65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471,121.66 0.57 471,121.66 100.00 - 合 计 81,998,764.47 100.00 6,770,082.82 8.26 75,228,681.65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2012-12-31 金额 比例(%) 坏账比 例(%)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净额 一年以内 13,913,160.67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