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时卓越: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1号)

时间:2013年06月05日 21:41:54 中财网




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3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裕泽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
2011年2月28日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2011
年3月24日证监许可[2011]434号文核准。自2011年4月22日起,由《裕泽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
原《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按照1.00元初始面值开展集中申购,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
值可能低于1.00元。本基金是由裕泽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在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通过份额折算使得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以后,未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既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也不会提高基金投资收
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4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一、、 绪言 ...................................................... 1
二二、、 释义 ...................................................... 1
三三、、 基金管理人 ................................................ 6
四四、、 基金托管人 ............................................... 16
五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0
六六、、 基金的历史沿革 ........................................... 70
七七、、 基金的存续 ............................................... 71
八八、、 基金的集中申购 ........................................... 71
九九、、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72
十十、、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73
十十一一、、 基金的投资 ............................................... 82
十十二二、、 基金的业绩 ............................................... 91
十十三三、、 基金的财产 ............................................... 91
十十四四、、 基金资产的估值 ........................................... 92
十十五五、、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96
十十六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7
十十七七、、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9
十十八八、、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00
十十九九、、 风险揭示 ................................................ 104
二二十十、、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6
二二十十一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08
二二十十二二、、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2
二二十十三三、、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6
二二十十四四、、 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 138
二二十十五五、、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9
二二十十六六、、 备查文件 ................................................ 139

一一、、 绪言

《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招募说明书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
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二、、 释义

《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对
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管理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裕泽基金 指本基金的前身裕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
场内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办理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
所。通过该种方式办理的申购、赎回亦称场内申购、场内赎


场外 指销售机构不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


台或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申购和赎回等业
务的场所。通过该种方式办理的申购、赎回亦称场外申购、
场外赎回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
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
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
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
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
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
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
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
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
效起始日,原《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公历日
月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基金转型 指对包括裕泽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
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
并更名为“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等一
系列事项的统称
集中申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最
长不超过1个月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不超
过1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不超
过1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
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
额的10%时的情形
上市交易 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开放式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开放
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登
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

深圳证券账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系统内转托管 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
(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
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跨系统转托管 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利润 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
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
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
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
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鶤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刘东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6号文
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
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6%;上海盛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丰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
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十七个直属部门和两大销售业务体系,分别是:研究部、特定资产管理部、
交易部、固定收益部、股票投资部、宏观策略部、国际投资部、产品规划部、市场部、基
金运作部、董事长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监察法律部、
风险管理部、零售业务和机构业务。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
司及市场的研究。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特定资产的管理和客户咨询服务。交易部负责执行
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固定收益部负责进行固定收益证券的研
究、选择和组合管理。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
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国际投资部负责公司海外投资业务。

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
计与精算等企业年金咨询工作。市场部负责基金营销策划、品牌推广等工作。基金运作部
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董事长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总裁办公室专门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
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人力资


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
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
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监察法律部负责对
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
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
好监督与控制。零售业务下辖零售区域、客户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部,负责公司全国范围
内的零售客户、渠道销售、直销运作和服务工作。其中,零售区域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
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电子商务部负
责公司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各部门使用公司官方网站营销资源的归口管理和公司直销网
上交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机构业务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机构客户销售和服务工作。

机构业务下辖养老金业务部、战略客户部、机构理财部-上海、机构理财部-南方和券商
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
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理财部
-上海和机构理财部-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
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
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沈阳、郑州和成
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
设有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3年4月22日,公司总人数364人,其中93%以上的员工拥有硕士及以上
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
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杨鶤女士,硕士,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五届人大代表。1983年起
历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香港中银集团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招商银行
证券部总经理;深圳中大投资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中信
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招商银行独立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何宝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总经理。1998年起曾先后在上海飞机制造厂、全国社


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中国投资公司投资部工作。2011年9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

丁安华先生 ,硕士,董事,1984年起,历任交通部人民交通出版社编辑、华南理工
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美国)波尔亚太有限公司和Fremont Corporation管理人员、
加拿大皇家银行投资经理;2001年起历任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企业规划部副总经理、战略研究部总经理、招商局集团(香港)董事、招商银行董事、招
商证券董事。现任招商证券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2012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 董事。1988年起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师。1995年
4月进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
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董事。1993年起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
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永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事
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1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陈小鲁先生,独立董事。1968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战士、班长、排长、副指
导员、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1979年起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二部参谋、中华人
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馆国防副武官、北京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学会副秘书长、亚龙湾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2001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独立董事。1971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区电子
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学会、
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9月至今任瑞士银行投资银行部副主席。2008年1月,
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
组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


姚钢先生,独立董事。1985年起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讲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研究所微观研究室主任助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海南汇通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任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汇通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文
化研究中心副主任。2001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彭毛字先生,学士,监事。1982年8月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农贷部国营农业信贷
处科员、副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发信贷部扶贫信贷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
三部扶贫贷款管理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项目评估部副总经理、金桥金融咨询公司副
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任评估咨询部副
总经理,债权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南宁办事处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监察
审计部(纪委办公室)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兼任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席。2011年1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职监事(总经理级)。2011
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窦广清先生,博士,监事。1987年起历任海军后勤学院财务教研室教员、中国银行塘
沽分行会计科员工、中国银行塘沽分行计财科副科长、中国银行塘沽分行计财科科长、中
国银行塘沽支行副行长,现任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监事。1988年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起历任华源集
团控股之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
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1998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京万
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MIS系统分析员、东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0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杨鶤女士,简历同上。

何宝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任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开发部经理、清
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工作。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
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及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
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
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
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特定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

李志惠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经理。1993年7月起先后在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深
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城市研究处、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工作。2004年9月加入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
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
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现任公司督察长兼监察法律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聂挺进先生,硕士。2004年至2006年在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工作。2006年
9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研究员兼任博时第三产业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2010年3月起任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汪德生先生(2000年5月-2001年4月);刘红海先生(2001年4月-2002年1月);
邹志新先生(2002年1月-2003年7月);陈丰先生(2003年7月-2004年7月);高阳
先生(2004年7月-2006年1月);邹志新先生(2006年1月-2007年1月);陈亮先生
(2007年1月-2010年4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何宝
委员:邵凯、董良泓、温宇峰、马越、魏凤春、侯湧、邓晓峰、王红欣、姜文涛、黄
健斌。

何宝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董良泓先生,简历同上。


温宇峰先生,硕士。1994年起先后在中国证监会发行部、中银国际控股公司、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Prime Capital 、Fidelity International
Limited (Hong Kong)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10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兼博时裕隆封闭、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博时价值增长
贰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马越女士,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华夏基金担任研究员,雷曼兄弟担任研究员,花旗
集团担任亚洲交通运输组主管/董事。2011年5月9日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研究部总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
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8月正式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宏观策
略部总经理。

侯湧先生,硕士。2000年起先后在上海成久投资有限公司、友邦保险、渣打银行、Cube
Capital HK Ltd、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2年4月正式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总裁助理兼任国际投资部总经理、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

邓晓峰,硕士。1996年至1999年在深圳市银业工贸有限公司任工程师。1999年至2001
年在清华大学学习,获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部。2005年4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股票投资部单独账户小组基金经理助
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基金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
总监,兼任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基金经理、社保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王红欣先生,耶鲁大学国际金融博士。1994年起先后在RXR期货管理公司、Aeltus
投资管理公司、Putnam投资公司、Acadian资产管理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工作。2012年10月15日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股票投资部ETF及量化
投资组投资总监、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姜文涛先生,经济学硕士。1998年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加入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经
理。2012年12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混合组投资总监、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经理。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于2005年10月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经理、博时平衡
配置混合型基金经理兼社保组合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任高级投资经理、社
保组合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任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
他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托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
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
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
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
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
即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
个部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
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


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
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
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
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
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
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
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
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
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
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
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
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
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四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3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63人,平均年龄30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
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
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
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
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
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
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3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05只,其
中封闭式10只,开放式295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37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
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
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
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
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
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年四次顺利
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1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五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
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
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
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
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
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
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
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
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内部风险的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
查。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
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
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
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
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
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
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
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
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
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
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
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
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
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
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
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
的投融资、基金的禁止投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
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
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
且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如果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存在疑义,应及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做出解释、
澄清或纠正。


五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

联系人:

尚继源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105568(免长途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

021-33024909

传真:

021-63305180

联系人:

史迪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电话:

0755-83169999

传真:

0755-83199450

联系人:

林艳洁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姜建清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联系人:

侯燕鹏

传真:

010-66594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胡怀邦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联系人:

丰靖

传真:

010-65550828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

于慧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联系人:

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传真:

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联系人:

董云巍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联系人:

谢小华

电话:

010-66223587

传真:

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电话:

021-38637673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吴海平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1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联系人:

巫渝峰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18)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联系人:

严峻

电话:

0571-85108195

传真:

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08;0571-96523

网址:

http://www.hzbank.com.cn






(19)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联系人:

林波

电话:

0577-88990082

传真:

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电话:

(0577)96699

网址:

http://www.wzbank.cn






(20)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新民

联系人:

王磊

电话:

027-82656867

传真:

027-82656236

客户服务电话:

027-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

http://www.hkbchina.com






(2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林爽

电话:

010-66045608

传真:

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2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张玉静

电话:

0755-33227953

传真:

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周嬿旻

电话:

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

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敖玲

电话:

021-58788678-8201

传真:

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128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2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联系人:

焦琳

电话:

010--62020088-8288

传真:

010—62020088-880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6661

网址:

http://www.myfund.com






(2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http://www.gtja.com/






(2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2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2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电话:

0755-82960223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3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






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84588888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010-8458888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3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3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275

传真:

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3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联系人:

黄维琳、曹晔

电话:

021-54033888

传真:

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网址:

http://www.sywg.com/






(3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人:

谢高得

电话:

021-38565785

传真:

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

http://www.xyzq.com.cn/






(3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联系人:

李良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http://www.95579.com/






(3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陈剑虹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http://www.essences.com.cn






(3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联系人:

张婷

电话:

023-63786220

传真:

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

网址:

http://www.swsc.com.cn






(3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


法定代表人:

沈强






联系人:

姚锋

电话:

0571-86087713

传真:

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5548

网址:

http://www.bigsun.com.cn/






(40)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联系人:

钟康莺

电话:

021-68634518-8503

传真:

021-6886593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1551

网址:

http://www.xcsc.com/






(4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联系人:

罗创斌

电话:

020-37865070

传真:

020-22373718-1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网址:

http://www.wlzq.com.cn






(4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

李蔡

电话:

0551-2272101

传真:

0551-2272100

客户服务电话:

全国统一热线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96888

网址:

http://www.gyzq.com.cn






(4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联系人:

王兆权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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