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南方航空: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3-018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 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二时三十分在广 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四楼1 号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6月 18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有关提案。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5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6,425,687,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4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2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50 外资股股东人数 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425,687,455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566,758,731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858,928,72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5.45%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6.51%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8.94% (三)本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司献民 先生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8人,副董事长谭万庚先生、 非执行董事王全华先生、非执行董事杨丽华女士及独立董事刘长 乐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2012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 通过 1、 审议本公司2012 年度董事会报告 6,420,199,858 99.9146% 791,250 0.0123% 4,696,347 0.0731% 是 2 审议本公司2012 年度监事会报告 6,420,033,458 99.9120% 388,150 0.0060% 5,265,847 0.0819% 是 3 审议本公司2012 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表 6,420,000,108 99.9115% 558,200 0.0087% 5,129,147 0.0798% 是 4、 审议本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6,421,154,355 99.9295% 636,803 0.0099% 3,896,297 0.0606% 是 5、 审议《关于聘任公 司2013年度审计 师的议案》 6,419,758,405 99.9077% 963,500 0.0150% 4,965,550 0.0773% 是 6、 审议修订《中国南 方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 6,419,937,805 99.9105% 672,450 0.0105% 5,077,200 0.0790% 是 7、 审议授权本公司 董事会配发、发 行及处置公司额 外股份 5,876,810,846 91.4581% 545,142,359 8.4838% 3,734,250 0.0581% 是 8、 授权董事会增加 公司的注册资 本,以反映公司 根据前述 《关于 授权本公司董事 会配发、发行及 处置公司额外股 份的议案》而获 授权发行的股 份;并对公司章 5,881,829,577 91.5362% 540,176,778 8.4065% 3,681,100 0.0573% 是 程作出其认为适 当及必要的修 订,以反映公司 注册资本的增 加;以及采取任 何其他所需行动 并办妥其他所需 手续以实现公司 注册资本的增加 9、 一般及无条件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 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可发行债券 额度范围内,决 定具体的债务融 资工具及发行计 划,以一批或分 批形式发行债务 融资工具 5,987,594,017 93.1822% 394,467,507 6.1389% 43,625,931 0.6789% 是 其中议案4参与表决的A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表决结果 如下: 投票区段 同意股数 该区段同意 比例(%) 反对 股数 该区段反对 比例(%) 弃权股数 该区段弃权 比例(%) 持股1%以下 64,740,762 98.72 293,600 0.45 548,300 0.83 持股1%-5%(含 1%) 351,126,069 100 0 0 0 0 持股5%以上(含 5%) 4,150,050,000 100 0 0 0 0 持股1%以下且持 股市值50万元以 下 113,900 18.8 293,600 48.46 198,300 32.74 持股1%以下且持 股市值50万元以 上(含50万) 64,626,862 99.46 0 0 350,000 0.5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注]。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郑怡玲律师对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的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注:本公司的投票结果须由执业会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毕 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只限于应本公司要求执行若干程序,以确定 本公司编制的投票结果概要是否与由本公司收集并向毕马威会计师 事务所提供的投票表格相符。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工作并 不构成按《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应聘服务准则》或《香港审 验应聘服务准则》所进行的审核应聘服务,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也不 会就与法律解释或投票权有关的事宜作出任何审计验证方面的确认 或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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