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易基综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6月)

时间:2013年06月21日 17:12:45 中财网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2年8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
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72号)和2012年9
月7日《关于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
函》(基金部函[2012]820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8日
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并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新股增发和新可转换债券申购。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
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
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产生的与标的指数和指数跟踪相关的
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当发起份额持有期限满3年后,发起份额持有人可赎回
发起份额。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2013年5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
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 1
二、释 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的募集安排 ................................................................................................. 4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9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50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52
十、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62
十一、基金的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 ................................................. 63
十二、基金的投资 ..................................................................................................... 65
十三、基金的财产 ..................................................................................................... 74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75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79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1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5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86
十九、风险揭示 ......................................................................................................... 92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5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7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2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7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8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9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30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中债新综合
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管理人: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最新的修订版本于2012年6月
19日公布)

13、发起式基金: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
的通知》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承


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基金代销机构
24、基金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
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
机构,包括场内代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
25、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基金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登记结算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
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7、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
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43、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
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


44、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交易系
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


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45、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46、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
47、场外份额: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8、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9、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
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0、跨系统转托管:指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
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4、元:指人民币元
5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60、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6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招募说明书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6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陈晓梅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总 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叶俊英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条法部科员、
副科长、科长,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办公室干部,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
经理、公司董事、副总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副董事长兼总裁。现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董事、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经
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兼监察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
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邓斌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资金部副经理、广东
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管理一部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东粤财
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技
术主管、企划经理,佛山顺德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美的空调深圳营销中心区域经
理,佛山顺德创佳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虹空调广州营销中心营销总监,广东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总监、董事、副总裁。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首席战略官。

谢亮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53011、53061部队财
务部门助理员,广州军区生产管理部财务部门助理员、处长,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部长。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石松先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珠海、佛山、
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王化成先生,经济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小锋先生,经济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韶关市教育局干部,中共广东省韶
关市委宣传部干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金融系主任兼教授及博士生导师。

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
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兼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舫金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中国证监会
广州证管办处长。现任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董事长,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州银行副董事长。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市场部总经理。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
经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任易方达资
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肖坚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裁。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职员,香港安财投资有
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粤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
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任基金投资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任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专户投资总监、专户首席投资官、
基金科翔基金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志民先生,法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副总裁。曾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部
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副总经理(主管研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兼任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任基金投资总监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
助理兼任基金投资总监、基金首席投资官、基金科翔基金经理、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基金
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现任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
副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市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
兼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及南京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南京分公司及成都分公


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上海分公司和南京分公司以及成都分公司的总经理、市场总监兼上
海分公司和南京分公司以及成都分公司的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督察长兼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执行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
业务部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
助理主任、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首席产品执行官,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胡剑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基金
经理助理兼任债券研究员。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人、易方达
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2月29日起),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
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2年11月8日起任职)、易方达永旭
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4月22日起任职)、易方达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4月22日起任职)。

张非默女士,工学硕士。曾任Summit Mortgage Bankers,Inc二级市场部MBS(抵押支持
债券)交易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
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3年1月17日起任
职)。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刘晓艳女士、肖坚先生、陈志民先生、马骏先生。

刘晓艳女士,同上。

肖坚先生,同上。

陈志民先生,同上。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职员,
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总裁助理、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


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负责人。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
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
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
的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
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


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
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

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
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
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
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
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
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
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
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
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
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
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
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
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
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
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
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


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
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
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
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
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
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
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
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
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公
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李芳菲
2、发展概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
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
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
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
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
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
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
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
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
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
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
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


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
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
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
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
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6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
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
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3年5月8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共155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裕阳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
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
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
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
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
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
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
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
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
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
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
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深证红
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
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
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交银施罗德深证
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
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
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
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新社会责任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
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
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标普中国
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荣
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
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
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
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
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
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
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
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B座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魏巍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706-2708室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2)代销机构(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刘一宁
联系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均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嘉朔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陈铭铭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城区南城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8) 杭州银行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0571-85108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08、0571-96523
传真:0571-85106576
网址:www.hzbank.com.cn
9) 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10) 平安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周晓霞
联系电话:0755-2216621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2587945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1)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于慧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传真:021-63604199
网址:www.spdb.com.cn
12) 上海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联系电话:021-3857697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9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105124
网址:www.srcb.com
13) 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94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4) 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郭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bank.ecitic.com
15)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16)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7)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bhzq.com
18) 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60、0731-84403319
业务投诉电话:0731-8440335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19) 财通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联系电话:0571-87822359
客户服务电话: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网址:www.ctsec.com
20)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www.cgws.com
21) 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22)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崔国良
联系电话: 0755-2583285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5832583
网址:www.fcsc.com
23) 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4) 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25) 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更新部分)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梁旭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传真:021-50498851
网址:www.longone.com.cn
26) 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张巧玲
联系电话:0769-221165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69-96113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69-22119423
网址:www.dgzq.com.cn
27) 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传真:0512-65588021
网址:www.dwzq.com.cn
28) 东兴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010-665553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传真:010-66555246
网址:www.dxzq.net.cn
29) 方正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邵艳霞
联系电话:0731-85832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传真:0731-85832214
网址:www.foundersc.com
30)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31) 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传真:020-88836654
网址:www.gzs.com.cn
32) 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33) 国海证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传真:0755-83704850
网址:www.ghzq.com.cn
34) 国金证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金喆
联系电话: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4006 600109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 www.gjzq.com.cn
35) 国联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36)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37)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38) 国元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大厦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大厦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72100
网址:www.gyzq.com.cn
39) 国盛证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曾小普
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0791-862813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传真:0197-86265337
网址:www.gsstock.com
40)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41) 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42) 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5161666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43) 华宝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联系人:宋歌
联系电话:021-5012208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4) 华福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传真:0591-87383610
网址:www.hfzq.com.cn
45) 华龙证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4890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628
网址:www.hlzqgs.com
46) 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深圳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
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9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5-51863323(南京);0755-82492962(深圳)
网址:www.htsc.com.cn
47) 华西证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010-5272327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48) 华鑫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021-64316642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传真:021-54653529
网址: www.cfsc.com.cn
49) 华融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三层、五层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陶颖
联系电话:010-58568040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传真:010-58568062
网址:www.hrsec.com.cn
50) 江海证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联系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1) 金元证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网址:www.jyzq.cn
52) 开源证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王姣
联系电话:029-686332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
传真:029-88447322


网址: www.kysec.cn
53) 民族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54) 南京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联系电话:025-83367888-420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传真:025-83320066
网址:www.njzq.com.cn
55)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56) 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752
网址:www.qlzq.com.cn
57) 日信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文思婷
联系电话:010-83991737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9839
传真:010-66412537
网址:www.rxzq.com.cn
58) 山西证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95573或400-666-1618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59) 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40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60) 世纪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袁媛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319951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61) 天源证券
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1号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联系人:关键
联系电话:0755-33331188-8805
客户服务电话:4006543218
传真:0755-33329815
网址:www.tyzq.com.cn
62) 万联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22373718-1013
网址:www.wlzq.com.cn


63) 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冯萍
联系电话:029-87416787
客户服务电话:029-95582
传真:029-87417012
网址:www.westsecu.com.cn
64) 西南证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联系电话:023-6378614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311
网址:www.swsc.com.cn
65) 厦门证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联系电话:0592-516164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传真:0592-5161140
网址:www.xmzq.cn
66) 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55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67) 新时代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3561094
网址:www.xsdzq.cn
68) 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69) 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雷宇钦
联系电话:0591-38507679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70)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1) 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72) 中航证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联系电话:0791-867686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73) 中山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李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74) 浙商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李凌芳
联系电话:021-64718888-180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7777
传真:021-64713759
网址:www.stocke.com.cn
75) 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76)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77)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com
78) 中信证券(浙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联系电话:0571-87112507
客户服务电话:96598
传真:0571-85783771
网址:www.bigsun.com.cn
79) 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80) 中原证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陈利民
联系电话:0371—6558528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2、场内销售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982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程爽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10) 5815 3000
传真:(010) 8518 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周刚
联系人:许建辉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2] 1072号)核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发起式基金。基金的存续期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深交所发售挂牌价格为1.00
元人民币。

本基金募集期自2012年9月28日至2012年11月2日。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8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
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
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若基金资产规模
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基金的上市
如基金具备下列条件,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1、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售且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合同期限五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二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上市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2013年1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
务将基金份额转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后,方可上市交易。

(三)上市交易的规则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10%,自上市首日起
实行;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适用大宗交易的有关规则。

(四)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



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六)上市交易的停复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停复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七)暂停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上市交易:
1、不再具备本条“(一)基金的上市”中规定的上市条件;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其上市;
3、严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暂停上市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后,应立即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暂停上市公告。

(八)恢复上市的公告
暂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恢复
上市公告。

(九)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应终止上市交易:
1、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的;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
3、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终止上市情形时,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报经中国证监
会备案后终止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上市,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终止上市公告。

(十)上市交易规则的调整
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规定内容进行
调整且与基金合同内容存在冲突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修改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一)基金投资人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
金A类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C类份额仅允许在场外进行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场外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场内申购和赎回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场外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
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
本基金已于2012年12月7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于2013年1月9日开始办理日
常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结算
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场外份额的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时,需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
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
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
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
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
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
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