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华锐进: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1号)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3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0年3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02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 低于初始份额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 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 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跟踪偏离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份额配对 转换业务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 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 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 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5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2013年3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3年1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 35 七、基金的募集 ............................................................................................................................ 38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39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40 十、银华深证100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1 十一、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 51 十二、基金的投资 ........................................................................................................................ 53 十三、基金的业绩 ........................................................................................................................ 60 十四、基金的财产 ........................................................................................................................ 61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 63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9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0 十八、基金份额折算 .................................................................................................................... 72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1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 82 二十一、风险揭示 ........................................................................................................................ 87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3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6 二十四、《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7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8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 99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0 二十八、备查文件 ...................................................................................................................... 101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2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4 一、绪言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华 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 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基金合同》:指《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2.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3.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及其修订与解释 4.《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5.《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6.《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7.《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8.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9.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0.《基金合同》: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1.招募说明书:指《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 更新 12.《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3.发售公告:指《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上市交易公告书:指《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华稳进份额和银 华锐进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15.《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16.业务规则:指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19.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 22.基金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 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23.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24.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5.标的指数:指深证100价格指数 26.银华深证100份额:指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者在场外认/申购的银华深证100 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银华深证100份额将自动进行基金份额分 离;投资者在场内申购的银华深证100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 基金份额分拆 27.银华稳进份额:指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稳健收益类基金 份额 28.银华锐进份额:指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积极收益类基金 份额 29.自动分离:指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两份银华深证100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1:1 比例自动转换为一份银华稳进份额和一份银华锐进份额的行为 30.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银华深证100份额与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之间按 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31.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两份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一份银华稳进份额与一份银华锐进份额的行为 32.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银华稳进 份额与一份银华锐进份额申请转换成两份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33.银华稳进份额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银华稳进份额而言, 指1.00元 34.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等 35.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37.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38.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39.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 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4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4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42.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43.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44.日/天:指公历日 45.月:指公历月 4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7.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银华深证100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9.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50.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51.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银华深证100份额的行为 52.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银华深证100份额的行为 53.申购: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在场内或 场外向基金管理人购买银华深证100份额的行为 54.赎回: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在场 内或场外向基金管理人卖出银华深证100份额的行为 55.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 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56.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 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57.场内:指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 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58.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 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59.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0.上市交易: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银华稳 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的行为 61.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 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62.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 为 63.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4.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65.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 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66.基金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有关公告,投资者向基金管 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 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开放式基金 (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6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证券持 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 的节约 6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 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7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71.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本基金为每份银华稳进份额所设定的每年应获 得的收益率,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 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72.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应得收益:银华稳进份额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应获得的约定基 准收益。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每个会计年度期末时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的该等收 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银华稳进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73. 银华稳进份额约定日应得收益:依据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计算的每日 收益 74.银华锐进份额应得资产及收益:在每个会计年度期末,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 银华稳进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 7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76.指定媒体: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77.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刘晓雅 电话 010-85186558 传真 010-58163027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 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 例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 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 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 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部、量化投资 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高端客户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境外投资部、特定资产 管理部、交易管理部、固定收益部、养老金业务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公司办公 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18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 分公司。此外,公司还设有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特定资产投 资决策委员会3个投资决策委员会,分别负责指导基金及其他投资组合的运作,确定基本 的投资策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 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公司筹备组组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此外,还曾先后 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 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盐田港集团外部董事、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 委员、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 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还担任 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 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矫正中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吉林省财政厅工 交企业财务处副处长(正处级);吉林省长岭县副县长;吉林省财政厅文教行政财务处处 长;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兼吉林省地税局局长;吉林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副省长,兼吉林市代市长、书记。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周晓冬先生:董事,金融MBA、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广东分公司 总经理;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助理,兼任北京惠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南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代总经理、代董事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 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研究所所长。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深圳天 骥基金董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现任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 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现任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高歌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曾任高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普天系统集 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锦集团副总裁、副董事长。现任中国民主建国会青岛市委员会副主 委、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新华锦集团副董事长。 周兰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建材 研究院财务科长;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 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宜四先生:监事,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副科长;安徽省证券 公司深圳营业部及深圳总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北方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总裁;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副 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湖南海利化工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湘财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收款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 部收款主管、收款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财务 部财务主管。 陆文俊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曾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主 管、交易部经理,上海华创创投管理事务所合伙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东吴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2008年6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A股基金投资总监及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 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及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证券综合研 究所副所长、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等职。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 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 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 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 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督察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重庆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研发中心部门经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路志刚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10年5月7日至2010年9月20日。 3.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会副主席:陆文俊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金斌、郭建兴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陆文俊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 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富 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 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 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并同时担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金斌先生,硕士学位。曾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2004年8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主管及研究部总监 等职。现任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郭建兴先生,学士学位。曾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 事证券自营业务工作,历任交易主管、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并曾就职于华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 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 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 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 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 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 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 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 制制度。在特殊情况下,风险控制委员会可依据其职权,在上报董事会的同时,对公司业 务进行一定的干预。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 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 见及建议。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 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 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 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 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 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 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 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 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 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 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 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 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督察 长、董事会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6,714,732,98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关悦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 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 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 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 生银行成立十五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良好的资 产质量。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 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 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 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 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 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 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 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 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07年10月,中国民生银行通过了SAI国际组织颁布的SA8000体系认证(即企业社会 责任管理体系),成为中国金融界第一家通过该项认证的商业银行。 2007年11月,民生银行获得2007第一财经金融品牌价值榜十佳中资银行称号,同时荣 获《21世纪经济报道》等机构评选的“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奖”。 2007年12月,民生银行荣获《福布斯》颁发的第三届“亚太地区最大规模上市企业50 强”奖项。 2008年7月,民生银行荣获“2008年中国最具生命力百强企业”第三名 在《2008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报告》中民生银行核心竞争力排名第6位,在公司 治理和流程银行两个单项评价中位列第一。 2009年6月,民生银行在 “2009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竞争力评测活动”中获2009年中国 本土银行网站“最佳服务质量奖”。 2009年9月,在大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中国民生银行被评为 “2009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在“第十届中国优秀财经证券网站评选”中, 民生银行荣膺“最佳安全性能奖”和“2009年度最佳银行网站”两项大奖。 2009年11月21日,在第四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年·亚 洲最佳风险管理银行”。 2009年12月9日,在由《理财周报》主办的“2009年第二届最受尊敬银行评选暨2009 年第三届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了“2009年中国最受尊敬银行”、 “最佳服务私人银行”、“2009年最佳零售银行”多个奖项。 2010年2月3日,在“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活动中,中国民生银行一流 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评,荣获卓越2009年度 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年10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评 委会奖——“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这一奖项是评委会为表彰在公司治理、激励机 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商业模式六个方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立 的。 2011年12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近40家成员行共同举办的2011中国 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1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这是继2009年、 2010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是第三方权威 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年6月20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其2011-2012年度 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2012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行”奖项。这也是民生银行继 2010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业成就奖—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次获此 殊荣。 2012年11月29日,民生银行在《The Asset》杂志举办的2012年度AAA国家奖项评选中 获得“中国最佳银行-新秀奖”。 2、主要人员情况 刘湣棠:男,高级经济师。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工 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广州分行及香港代表处;历任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信 贷员、信贷科副科长,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信贷科长、秘书科长和办事处主任,中国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信贷部总经理,振业支行行长和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广州分行副行长、 行长、香港代表处首席代表。在银行系统工作三十年,具有丰富的商业银行从业经历和管 理工作经验,同时具备广阔的海外视野。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 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 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 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52人,平均年龄33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截止到2012年 12月31日,本行共托管基金19只,分别为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易支付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基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 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农银汇理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基金资产净值为637.38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 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稽核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督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 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内部监 督稽核处,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与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 业务处室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 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 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督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 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 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 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4、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 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督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 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 保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 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 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 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 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 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 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处室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 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 向多处室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处室、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十分重 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 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 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检 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 监督处,依照有关法律规章,每两个月对业务的运行进行一次稽核检查。总行稽核部也不 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度控制 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 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 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 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 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 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网址 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电话 0755-83515002 传真 0755-83515082 联系人 饶艳艳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 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 4006783333 2.代销机构 ①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联系人 董云巍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联系人 邓炯鹏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客服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 张青 客服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客服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安东 客服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1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胡怀邦 联系人 曹榕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12)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客服电话 0769-96228、 0769-22118118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1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服电话 96528,上海、北京地 区962528 网址 www.nbcb.com.cn (1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联系人 谢小华 客服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联系人 严峻 客服电话 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1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丰靖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1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吴海平 客服电话 021-962999、 4006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19)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 农惠臣 联系人 何佳 客服电话 96518 网址 www.uccb.com.cn (20)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 董建岳 客服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www.gdb.com.cn (21)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 马千真 联系人 孔文超 客服电话 96899(重庆地区); 400-709-6899(其他 地区) 网址 www.cqcbank.com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itics.com (23)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客服电话 0532-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2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2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客服电话 400-888-1888 网址 www.fcsc.com (2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联系人 安岩岩 客服电话 400-600-0686 ; 0431-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2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客服电话 95511-8 网址 http://www.pingan.com (2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 兰荣 客服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2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3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3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田薇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3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 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3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3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联系人 赵小明 客服电话 400-888-1551 网址 www.xcsc.com (3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客服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3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 许刚 联系人 李丹 客服电话 400-620-8888 网址 www.bocichina.com (3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联系人 刘晨 客服电话 10108998;95525; 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3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 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3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一宏 客服电话 4006-600109 网址 www.gjzq.com.cn (4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 陆涛 客服电话 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4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联系人 牛孟宇 客服电话 95563 网址 www.ghzq.com.cn (4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储晓明 客服电话 95523;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4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客服电话 400-809-6096 网址 www.swsc.com.cn (4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联系人 胡天彤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4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 冯戎 联系人 李巍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4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人 梁旭 客服电话 400-888-8588(免长 途费)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47)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可园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客服电话 0769-961130 网址 www.dgzq.com.cn (48)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 姚文平 客服电话 400-888-8128 网址 www.tebon.com.cn (49)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沈继宁 客服电话 0571-96336,962336(上海地区) 网址 www.ctsec.com (5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楼 法定代表人 沈强 联系人 王霈霈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bigsun.com.cn (5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联系人 李良 客服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5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联系人 程月艳、耿铭 客服电话 0371-967218 ; 400-813-9666 网址 www.ccnew.com (53)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 张华东 客服电话 400-828-5888 网址 www.njzq.com.cn (5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 吴宇 客服电话 95503 网址 www.dfzq.com.cn (5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人 方晓丹 客服电话 4008-601-555 网址 http://www.dwzq.com.cn (5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5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联系人 郭熠 客服电话 400-666-1618 网址 www.i618.com.cn (5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 郁忠民 联系人 张瑾 客服电话 400-891-8918; 021-962518 网址 http://www.962518.com (5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6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 杜航 联系人 戴蕾 客服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www.avicsec.com (6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蔡咏 联系人 祝丽萍 客服电话 400-8888-777 网址 www.gyzq.com.cn (6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客服电话 0755-33680000; 网址 www.cgws.com 400-6666-888 (63)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法定代表人 董祥 联系人 薛津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6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 庞介民 联系人 王旭华 客服电话 0471-4960762 网址 www.cnht.com.cn (65)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18、19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联系人 王鑫 客服电话 400-8888-133 网址 www.wlzq.com.cn (6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6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 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 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 龙增来 联系人 刘毅 客服电话 4006-008-008、95532 网址 www.china-invs.cn (6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 100032 法定代表人 雷杰 客服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69)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 刘弘 客服电话 400-887-8827 网址 www.ubssecurities.com (7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张宇宏 客服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7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 郭林 联系人 戴莉丽 网址 www.ajzq.com (72)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 傅毅辉 联系人 赵钦 客服电话 0592-5163588 网址 www.xmzq.cn (7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 李剑阁 联系人 马强 客服电话 010-85679238; 010-85679169 网址 www.ciccs.com.cn (7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75)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刘东 联系人 林洁茹 客服电话 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7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先 拨0591) 网址 www.hfzq.com.cn (7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林爽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www.jjm.com.cn (7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高冠江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