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益民核心:201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13年06月24日 20:51:48 中财网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2012年年度报告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8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2年8月16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 3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7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1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1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45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8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8
12.2 存放地点 ................................................................................................................................. 48
12.3 查阅方式 ................................................................................................................................. 4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益民核心增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5600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1,535,601.5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挖掘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宏观环境下的优势行业及具有可
持续盈利能力的和增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
在分享企业成长性的同时合理控制组合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
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以中国经济增长为主线,从中国宏观经济、国家政策、
市场资金面和流动性、经济和产业周期、海外市场环境等各个方面展
开深入研究,结合对证券市场各资产类别中长期运行趋势、风险收益
特征的分析比较,确定基金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和变动原则。从产业政
策、行业比较、市场估值等几个方面重点分析、挖掘在中国经济发展
阶段处于核心增长地位的行业,综合对行业基本面以及对符合本基金
定义的增长类上市公司的研究,积极进行行业配置。自上而下同自下
而上相结合,通过定性、定量分析、考虑市场情绪因素、结合研究团
队的实地调研、精选具有增长潜力的个股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通过
对收益水平、信用状况和流动性风险的分析来精选个券纳入债券投资
组合,在追求债券资产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流动性和安全性。


业绩比较基准

60%×中证7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刘伟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10-63105556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jcb@ymfund.com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0-8808

95595




传真

010-63100588

010-63639132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10号庄
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

100052

100033

法定代表人

翁振杰

唐双宁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ym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
楼南翼13A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
大厦A座9层

注册登记机构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10号庄胜广
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48,912.06

本期利润

2,933,354.6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4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4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8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810,361.4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4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2,826,891.6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0.80%



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0%

0.06%

2.64%

0.83%

-2.04%

-0.7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80%

0.05%

0.82%

0.85%

-0.02%

-0.80%



注:本着公允性原则、可复制性原则和再平衡等原则,本基金选取“60%×中证700指数收益率
+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图示日期为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


作时间未满一年。

3、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本报告期期末,
本基金仍处在建仓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16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
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2012年8月16日成立,截止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公
司股东由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1%)、中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0%)组成,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重庆,主要办公
地点:北京。截至2012年末,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五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其中,益民货币市场
基金于2006年7月17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17亿份;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
年11月21日成立,首发规模近9亿份;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7月11日
成立,首发规模近73亿份;益民多利债券型投资基金于2008年5月21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7
亿份;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2年8月16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11
亿份。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韩宁

益民创新
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益民核心
增长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2年8月
16日

-

11

中国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业务经
理、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
研究员、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高级研究员。自2005年加入益
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先后担
任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经理。

自2012年3月21日起任益民创
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12年8月16日起任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
聘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核心增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


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
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
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益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并建立了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确
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对
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均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即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
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需履行事先审批流程;对不
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各投
资组合经理需要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
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公司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
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
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
待不同投资组合,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
行为。

本报告期内,各投资组合1日、3日、5日同向交易价差大部分通过统计检验,不存在价差显
著的情况。但因投资组合规模悬殊、投资组合经理对市场判断的差异及决策时机不同,导致投资
组合间四组配对分析出现1日、3日、5日同向交易价差检验显著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
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于2012年8月16日正式成立,当时上证综指仍处于连续不断的下降趋势中,股市下
跌的背后是投资者对国内经济是否见底的广泛质疑和争论,当月国内汇丰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以
下称汇丰PMI)为47.6,创年内最低水平。适逢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不断恶化,而系统化解决方案一
再难产,外围股市亦随之剧烈波动。因此本基金在成立以后坚持谨慎稳健的原则,同时密切关注
汇丰PMI等经济数据,紧密跟踪国内经济的发展动向。

2012年9-12月之间,国内汇丰PMI依次是47.9,49.5,50.5和51.5,12月汇丰PMI水平创
下了20个月以来的最高值,同时发电量,汽车房地产等可选消费数据也开始从底部回升,这些数
据都在不断确认实体经济持续复苏的势头,并集中反映了两个重要趋势:一是新订单大幅上升,
二是去库存化走向尾声。同时在新一届政府改革预期的推动下,投资者的预期开始出现根本性转
折,上证综指在连续7个月震荡下跌后于2012年12月初终于触底反弹,在金融、地产等低估值
板块的带领下强势上涨15%,创出41个月以来最大单月涨幅,同时2012年全年涨幅为3.17%。

本基金在四季度开始逐步提高股票资产配置水平,重点配置行业为银行,保险,证券,基建,
物流等,同时增持了医药,消费电子和农业板块,回避了食品饮料行业和零售业。本着对基金持
有人负责的原则,本基金采取了扎实稳健的操作策略,坚持获取绝对收益,使基金资产净值始终
在1元以上稳步攀升,2012年年底净值达到1.008元。不足之处是,12月份对市场反弹力度判断
偏谨慎,导致这一时期业绩逊于市场指数涨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0%,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为0.8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通过对宏观经济数据的分析以及对经济政策的深入研究,本基金认为,2013年中国经济有望
形成新的增长格局,A股市场震荡盘升是大概率事件,全年行情由包括“城镇化”在内的广义的
改革预期所主导,这种预期指引着市场向上的方向,但是强烈的预期和当期公司业绩之间的差距
又会造成行情的反复,而其中个股的表现会比2012年更为精彩,观察宏观数据,把握市场节奏变
得尤为重要。


从基本面看,随着产品库存去化加速,工业企业利润增速在2013年将逐步回升。经济复苏的
节奏,无论是“U型”或者“L型”,都将与过去两年以来单边下行的态势截然不同,反映在上市


公司的业绩上,四个季度的业绩增速或有反复,但整体而言,波动幅度趋于稳定。 从政策面来看,
新一届政府领导的改革将继续向纵深展开,城镇化和刺激内需是主要的政策导向,大幅紧缩或调
控的可能性较小。从市场风格来看,2013年首先是以周期股的估值修复作为主线,支撑市场的估
值中枢不断上移,同时贯穿其中是的各类主题投资。而接下来的市场表现要根据实体经济复苏的
节奏,以及宏观数据修复的情况不断调整和把握,市场会不断演绎结构性行情,个股也将不断分
化,操作难度也会不断加大。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在接下来的结构性行情中选好个股,深入观察各类影响
市场走势的因素,从政策,经济指标,行业变化中不断调整配置策略,同时精耕细作,深入挖掘
有核心增长潜力的个股,以博取高于比较基准的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出发,由督察长领导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发
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监察稽核体系运行顺利,本基金
运作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推动公司各部门及时完善与更新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
制定、颁布和更新了一系列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适时性、全面性和合法合规性,
并加强内部督导,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各岗位与各业务环节。

2、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监察等工作方法,加强了
对基金日常业务的合规审核和合规监测,并加强了对重要业务和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完成
了对投资研究、交易环节及后台运营等专项监察。

3、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
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
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并督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4、以外聘律师、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合规教育与培训,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及时向公
司传达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对员工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合规风险,防范
利益输送行为。


公司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并积极发挥作用。

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的规


范运作,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是基金估值的最高决策机构,负
责公司估值相关决策及执行。成员由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运作保障部、金融工程部、监察稽
核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等方面
较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研究部负责人及行业研究员负责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所
属行业的专业研究,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行业属性和重估方法的确定,并在估值讨论中承担确
定参考行业指数的职责;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多年的行业研究经验,能够较好的对行业发展趋
势做出判断,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应当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
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
必须具有一定的会计核算估值知识和经验,应当具备熟知与估值政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估值
原则和方法的专业能力,并有从事会计、核算、估值等方面业务的经验和工作经历。

金融工程部金融工程人员:金融工程人员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并参与公司对基
金的估值方法的确定。该成员应当在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工作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具备基金绩效评估专业能力,并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运作保障部基金会计:基金会计在估值流程中的相关工作职责是负责日常核算,并参与基金
组合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确定,复核由估值委员会提供的估值价格,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
认。如有不符合的情况出现,立即向估值委员会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基金会计人
员应当与估值相关的外部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获悉的与基金估值相关的重大信息及时向公司及
估值小组反馈。基金会计应当具备多年基金从业经验,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
和经验,具备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的专业能力。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管理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过
程。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
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2年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
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托管了
基金的全部资产,对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
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
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
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2年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
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益民核心
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
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8日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XYZH/ 2012A7037-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核心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
表、2012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
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按照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核心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
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
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
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
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




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
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已经按照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编制基础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核心基金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梁晓燕 蒋西军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3年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1,904,702.05

结算备付金



16,621,890.9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01,986,110.37

其中:股票投资



51,996,110.3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9,990,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52,2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32,993.01

应收利息

7.4.7.5

1,309,100.4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96.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186,805,093.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2,902,515.74

应付赎回款



377,724.9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2,752.97

应付托管费



40,458.8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33,325.6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281,423.56

负债合计



13,978,201.6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71,535,601.53

未分配利润

7.4.7.10

1,291,290.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2,826,891.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6,805,093.24



注: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8元,基金份额总额171,535,601.5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



7,291,377.81

1.利息收入



5,749,699.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491,212.20

债券利息收入



457,060.1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801,427.5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87,864.1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45,104.1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2,76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484,442.5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245,099.54

减:二、费用



4,358,023.21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439,179.95

2.托管费

7.4.10.2.2

573,196.64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4.交易费用

7.4.7.18

210,246.62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7.4.7.19

135,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933,354.6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33,354.6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55,951,715.80

-

1,155,951,715.8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933,354.60

2,933,354.6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84,416,114.27

-1,642,064.51

-986,058,178.7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971,748.13

49,821.69

10,021,569.82

2.基金赎回款

-994,387,862.40

-1,691,886.20

-996,079,748.6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1,535,601.53

1,291,290.09

172,826,891.6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雷学军______ ______吴晓明______ ____吴晓明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698号《关于核准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及基金部函[2012]498号《关于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核准后进行募集,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基金发起并担任
基金管理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自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8月10日止向境内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后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XYZH/2012A7012-1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8月16日以基金部函[2012]744
号《关于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书面确认。经验资及备案后,
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16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设立时募集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1,158,727,769.37元,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80,417.38元,扣除认购费用2,856,470.95元,上述募集的实收基金根据每份基金份额的面值人
民币1.00元折合为1,155,951,715.80份基金份额。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
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8月16日至
2012年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采用公历年制,即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期财务报
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条款中的一方时,确认相应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
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投资(主要为权证投资)
等,其中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衍生工具投资在资产负
债表中作为衍生金融资产列报。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
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与应收款项。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
债。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全部划分为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
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
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处置该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交易日按股票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
资成本;股票持有期间获得的股票股利(包括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因股权分置改革而
获得的股票,于除息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按债券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公允价值
不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可转换债
券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定应归属于债券部分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
期限推算内含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获赠的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除权日按照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权证数
量,成本为零。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而取得的权证,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
交易可转换债券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定应归属于权证部分的成本。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权证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
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
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本基金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
出的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交易日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于返售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本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证券等金融资产
所融入的资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易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于回购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本
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
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
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
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
的估值方法如下:
1) 股票投资
(1) 上市流通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A. 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
估值方法估值;
B.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
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C.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2) 债券投资
(1)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
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 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
3) 权证投资
(1) 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
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
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
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
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 其他
(1)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应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
现在是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符合终止确认
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金额。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已实现平准金与未实现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
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


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
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当实际
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逐日计提。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遵循下列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
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
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享有的税收优惠及主
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
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
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的税率即20%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买卖股票出让方按照0.10%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缴纳印花税。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1,904,702.05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其他存款

-

合计

11,904,702.0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51,512,617.83

51,996,110.37

483,492.54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49,989,050.00

49,990,000.00

950.00

合计

49,989,050.00

49,990,000.00

950.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01,501,667.83

101,986,110.37

484,442.54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或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买入返售证券

52,200,000.00

-

合计

52,200,000.00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751.68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8,227.89

应收债券利息

1,286,010.93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13,510.02

应收申购款利息

599.94

其他

-

合计

1,309,100.46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33,050.60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75.00

合计

133,325.60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250,000.00

应付赎回费

1,423.56

预提费用

30,000.00

合计

281,423.56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155,951,715.80

1,155,951,715.80

本期申购

9,971,748.13

9,971,748.1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994,387,862.40

-994,387,862.40

本期末

171,535,601.53

171,535,601.53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2,448,912.06

484,442.54

2,933,354.6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1,638,550.59

-3,513.92

-1,642,064.51

其中:基金申购款

45,167.47

4,654.22

49,821.69

基金赎回款

-1,683,718.06

-8,168.14

-1,691,886.2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810,361.47

480,928.62

1,291,290.09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61,322.0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29,290.24

其他

599.94

合计

491,212.20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52,239,875.67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52,384,979.78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45,104.11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成交总额

40,000,000.00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付)成本总额

38,694,760.00

减:应收利息总额

1,348,000.00

债券投资收益

-42,760.00





7.4.7.1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5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利收益。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484,442.54

——股票投资

483,492.54

——债券投资

95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合计

484,442.54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244,637.86

转换费收入

461.68




合计

1,245,099.54





7.4.7.18 交易费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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