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广日股份:2013年半年度报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600894 201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独立董事 江波 因公务原因 柳絮 三、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潘胜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裕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蔡志雯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六、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5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9 第八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30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25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广日股份、广钢股份、上市公司、 本公司、公司 指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 码:600894 广日集团 指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广钢集团 指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钢控股 指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花都通用 指 广州花都通用集团有限公司 维亚通用 指 广州维亚通用实业有限公司 南头科技 指 广州市南头科技有限公司 广日投资管理 指 广州广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日电梯 指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广日工程 指 广州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安捷通电梯 指 安捷通电梯有限公司,系香港法 人 广日电气 指 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塞维拉 指 广州塞维拉电梯轨道系统有限公 司 广日物流 指 广州广日物流有限公司 广日智能停车 指 广州广日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广日物业 指 广州广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立电梯(中国) 指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日立电梯(上海) 指 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日立楼宇设备(天津) 指 日立楼宇设备制造(天津)有限 公司 日立电梯 指 日立电梯(中国)以及下属的日 立电梯(上海)和日立楼宇设备 (天津)合并称谓 恩华特(广州) 指 广州恩华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西屋屏蔽门(广州) 指 西屋月台屏蔽门(广州)有限公 司 广日科技(昆山) 指 广日科技发展(昆山)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指 2013年1-6月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简称 广日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Guangzhou Guangri Stock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GR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潘胜燊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蔡志雯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东塔12层 电话 020-38371213 传真 020-38339503 电子信箱 grgf@guangrigf.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东塔13层自编1301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623 公司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13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623 公司网址 http://www.guangrigf.com/index.aspx 电子信箱 grgf@guangrigf.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12楼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日股份 600894 *st广钢 六、 公司报告期内的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境内)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林和西路9号耀 中广场B座11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潘冬梅 司徒慧强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 香港中旅大厦25楼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 办人姓名 王芃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12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 年报披露后止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843,249,752.76 2,793,363,115.28 -34.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8,663,378.40 125,432,594.44 90.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237,643,395.74 -152,981,894.45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04,646.91 410,421,081.17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62,121,503.34 2,124,042,287.69 11.21 总资产 4,780,703,432.44 4,062,203,503.09 17.6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27 0.1645 84.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27 0.1645 84.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3014 -0.2007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4 7.13 增加3.5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10.59 -8.66 不适用 (三)置入资产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3年1-6月 2012年1-6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843,249,752.76 1,531,781,365.32 20.33% 营业总成本 1,701,258,767.70 1,421,941,569.54 19.64% 营业利润 279,109,845.29 212,554,290.34 31.31% 利润总额 280,289,328.77 213,118,758.86 31.52% 净利润 249,072,907.27 188,574,254.34 32.08%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9,028,424.82 181,590,379.80 31.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7,579.81 -27,502,572.81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02 0.2661 31.60% 2013年6月30日 2012年12月31日 本期比上年末增减(%)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2,184,123,670.29 1,945,679,408.22 12.26% 总资产 4,780,182,518.78 4,059,315,858.33 17.76%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0,080.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1,766,337.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4,434.0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08,599.31 所得税影响额 66,759.17 合计 1,019,982.66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对公司而言是一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时期。一方面,公司重组以后,成功从 钢铁制造企业转型为以电梯整机制造、电梯零部件生产及物流服务为主业的电梯制造与服务企 业,力图新的一年有所作为,重新树立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另一方面,全球经济低迷、国内经 济增速放缓,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给公司发展带来更大的挑战。在这样 的情况下,公司凭借前瞻性的发展战略,稳健进取的发展模式、高效和规模化的生产,以及准 确把握市场趋势的能力,有力降低了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保持了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以"一业为主,向相关多元发展"作为战略导向。首先着力加强电 梯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加快零部件、物流企业的分支机构设立,推动网络布局的进一步完善和 销售快速增长;加快广日工业园二期及华东、华北和西部基地建设,预期将在未来三年陆续投 入生产,由此构建行业领先的全国性制造网络布局,并推动电梯整机、零部件产能的提升和制 造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电梯主业的行业地位和盈利能力。相应的,把握国家对节能 照明产品大力扶持的机遇,进一步加大LED照明产品推广力度,LED相关项目及订单数量稳步 增长,相关多元化也有明显进展。同时,公司一如既往的重视产品和技术研发,重视管理的创 新和完善,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确保了公司发展稳健而不失进取。此外,对市场形势的准确 预判也确保了公司经营的稳定性,过去几年及至报告期,公司加大了对二三线城市市场的拓展 力度和战略客户的维护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并籍此在低迷的经济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取得了较快发展。 2013年1-6月,公司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8.4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80 亿元,比上年同期1.63亿元增加1.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2.39亿元,比上 年同期1.25亿元增加1.14亿元,增幅达90.27%;每股收益0.30元。顺利实现了上市公司业绩 的持续提高。 2013年1-6月,公司的业绩完全由与广日集团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置入资产相关业务产 生,就置入资产而言,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15.32亿元增加3.11亿元,增幅20.33%;实现净利 润2.49亿元,比上年同期1.89亿元增加0.6亿元,增幅32.0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达2.39 亿元,每股收益0.35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843,249,752.76 2,793,363,115.28 -34.01 营业成本 1,470,607,583.78 2,659,410,178.48 -44.70 销售费用 47,104,115.31 44,699,098.20 5.38 管理费用 164,416,229.57 166,882,573.30 -1.48 财务费用 9,267,868.83 65,506,311.86 -85.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04,646.91 410,421,081.17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954,538.11 -264,710,269.17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874,319.88 -244,982,979.86 不适用 研发支出 50,898,197.47 50,866,717.90 0.0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包含原钢铁业务营业收入12.44亿元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包含原钢铁业务营业成本14.24亿元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包含原钢铁业务的财务费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包含原钢铁业务现金流相关数据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包含原钢铁业务现金流相关数据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包含原钢铁业务现金流相关数据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动电梯整机、零部件产能的提升和制造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巩固和 提升电梯主业的行业地位和盈利能力,而去年同期含原钢铁业务1-4月亏损,因此本报告期利 润与去年对比增幅较大。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1)制造 业(置入资 产) 1,406,910,741.51 1,114,388,565.41 20.79 18.76 16.21 增加1.74 个百分点 (2)工程 安装 29,580,739.29 22,912,293.58 22.54 27.98 57.03 减少14.33 个百分点 (3)服务 业 394,131,204.21 330,314,819.96 16.19 27.69 32.84 减少3.25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 比上年增 减(%) 比上年增 减(%) 上年增减 (%) 电梯 450,464,760.83 337,120,510.31 25.16 18.78 12.26 增加4.34 个百分点 立体停车 库 22,600,530.86 21,131,714.84 6.50 0.64 1.94 减少1.19 个百分点 电梯零部 件 907,658,228.65 736,495,924.38 18.86 17.11 16.65 增加0.32 个百分点 LED业务 26,187,221.17 19,640,415.88 25.00 229.81 198.02 增加8.00 个百分点 安装工程 收入 29,580,739.29 22,912,293.58 22.54 27.98 57.03 减少14.33 个百分点 维修、保养 23,731,090.45 13,169,817.80 44.50 96.21 63.07 增加11.28 个百分点 物流 229,273,995.15 198,840,582.45 13.27 17.23 28.56 减少7.64 个百分点 包装 141,126,118.61 118,304,419.71 16.17 39.73 37.71 增加1.23 个百分点 注:(1)考虑到数据的可比性,上述分行业中的(1)制造业(置入资产)中的数据仅为置入资 产的数据,去年同期原钢铁业务数据已剔除; (2)为便于投资者分析与理解,上述产品仅为置入资产的产品,不再列出原钢铁业务的产品。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南区 1,092,491,716.45 7.06 华中区 103,996,125.49 -5.63 华东区 315,741,148.65 56.71 华北区 163,595,843.15 46.39 西北区 28,056,042.62 96.03 西南区 107,100,965.84 291.68 东北区 3,186,543.49 -71.07 海外地区 16,454,299.32 -17.23 注:考虑到数据的可比性,上述分地区数据仅为置入资产的数据,去年同期原钢铁业务数据已 剔除。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 完整产业链优势 公司业务涉及电梯整机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保养、电梯零部件制造和贯穿采购、生 产和销售流程的物流服务,涵盖了从电梯零部件、整机到终端用户服务的整个产业链条。完整 产业链布局有利于公司生产和管理效率的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控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2. 以深厚的底蕴不断利用最新科技提升自身竞争力 公司拥有近四十年的电梯整机制造历史,借助全面的电梯技术积累和沉淀,依托五个广东 省高新技术企业、二个"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和 一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二个"广州市 企业技术中心"和 二个"广州市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构建了公司良好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出色的 研发队伍,不断利用最新科学技术,使得公司拥有强大的电梯整机、电梯零部件、高端和环保 节能电气产品的研发能力和制造实力,新技术应用水平领先同行业。 2013年上半年,公司获得授权专利27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25项。 3. 以集约化经营模式构造全国生产和服务网络 公司分别在华南、华东、华北和西部的工业园区建设综合性生产基地,成功在全国复制公 司的集约化经营模式,构造以广州为总部,辐射全国的生产和服务网络,形成生产、销售和服 务三位一体的强大网络优势。未来数年内,公司的全国生产和服务网络将逐步释放出强大的效 能,成为公司未来增长的强大动力之一。 4. 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保障公司产品质量 公司一直秉承质量是企业第一生命力的宗旨,全面实施国际质量和管理保证体系,强化产 品质量认证,确保产品质量。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获得德国莱茵 TUVISO9001、ISO14001、 OHSAS18001 三项认证,相关电气及LED照明等产品通过中国强制产品认证(CCC)、CQC 认 证、国家节能认证、防爆认证、欧盟安全认证(CE)、欧盟汽车灯具 E-MARK 认证、澳洲 C-TICK 认证、澳洲 SAA认证、北美 UL 认证、安全标志认证、荷兰E4证书等,并将先进管理理念 全面贯彻到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财务核算、培训等各个环节,以优秀的产品质量、满意 的服务质量赢得了用户的广泛赞誉。 5. 高素质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 广日股份四十年的稳步快速发展得益于稳定、卓越、高效的管理团队,掌握先进电梯、电 梯零部件技术、先进设备操作技能和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优秀员工队伍。 6. 参股企业竞争力优势 公司参股企业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已形成"一个总部、5+1 全球研发体系、5+2 网络 制造基地"的战略格局,拥有近七十家营销服务分支机构,年产能超过七万台,成为国内最大的 电梯制造商和服务商之一,各项经营指数及增长率均领先于行业,综合实力稳居国内行业第二 位。长期以来,公司控股子公司凭借良好的研发能力和竞争力,与该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双赢的 战略合作关系,提供优质的电梯零部件和物流服务支持其迅速发展。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产品或服务 净利润 参股公司贡献的 投资收益 占上市公司 净利润的比 重(%) 广州广日电梯 工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电梯、自动扶梯 的制造、销售、 安装和维修 38,047,692.22 15.30 广州广日电气 设备有限公司 子公司 制造、加工起重 运输设备零配 件、LED等 59,351,792.13 23.86 日立电梯(中 国)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电梯、自动扶梯 的制造、销售、 安装和维修 583,303,198.34 140,759,247.06 56.60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 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 动的警示及说明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原因 为上年净利润包含原钢铁业务1至4月的经营亏损数据,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累计净利润完全由 与广日集团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置入资产相关业务产生。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一)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美元 报告期内: 起诉 (申请) 方 应 诉 ( 被 申 请 ) 方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方 诉 讼 仲 裁 类 型 诉讼 (仲裁) 基本情 况 诉 讼 (仲 裁) 涉 及 金 额 诉讼 (仲 裁)是 否形 成预 计负 债及 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诉讼(仲 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诉讼(仲 裁)判决 执行情 况 EMERALDIAN LIMITED PARTNERSHIP(船 东,以 下简称 “ELP”) 华 美 船 务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同 纠 纷 案 详情请 见本公 司 2012 年第三 季度报 告之 “重大 诉讼事 项说 明” 509 否 2013年6月3日,广钢控股 代表公司(甲方)与ELP(乙 方)及华美船务有限公司(丙 方)三方在已签署的《备忘 录》及公司与ELP双方就该 案已达成的和解意向的基础 上,签署了和解协议书。该 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1、 甲方同意向乙方足额支付, 乙方同意接受4,000,000美元 (大写:肆佰万美元整)(以 下简称“和解款项”),作为 乙、丙双方2007年12月3 日订立的M/V“Vine”轮租 船合同和甲方为此出具担保 函下产生的,以及与此相关 的针对丙方和甲方的法院判 决(Case No:2008 FOLIO NO.286)项下引起及相关的 任何及全部争议,索赔包括 甲、丙双方所承担的责任的 全面及最终的解决方案。2、 三方同意,广钢控股(为和 解款项的实际付款人)代表 甲方签订本和解协议并由广 钢控股直接向乙方支付和解 款项和根据本协议第三部分 第6条约定可能产生的迟延 付款利息。 根据公司 与广钢集 团、广日 集团等签 署的《关 于股份转 让、重大 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 产之框架 协议》以 及《重大 资产置换 协议》之 约定,因 置出资产 产生的所 有负债、 风险均由 广钢集团 承担。因 此,公司 不会因此 遭受任何 损失。 2013年 7月,广 钢控股 已按和 解协议 向ELP 支付了 和解款 项400 万美 元,ELP 也已向 广钢控 股开具 了支付 和解款 项的发 票。 二、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三、 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 不适用 四、 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 不适用 五、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方式 2013年上半年 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运输,租赁办公楼、仓库及相关服务 等 市场价 1,943,729.95 日立电梯(中国)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 采购原材料、配件,销售电梯零部件 和材料,提供运输、包装加工服务, 出租非生产用建筑及相关服务等 市场价 1,128,290,561.16 广州恩华特环境技 术有限公司 运输、采购、销售及相关服务等 市场价 - 西屋月台屏蔽门(广 州)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配件,销售电梯零部件、 材料,运输,物管服务,出租厂房及 相关服务等 市场价 1,919,461.03 山西平阳广日机电 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配件,销售电梯零部件、 材料及相关服务等 市场价 7,455,689.25 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请参见财务报告附注 2012年8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2、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各关联方分别签订了《2012、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协议的有效期均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12年8月24日,公司 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关联交易事项。 2013年5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 方购买环保专用设备的议案》,为保证相关项目合同的顺利实施,同意全资子公司广日电气与公 司控股股东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果皮 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道路清扫车、垃圾清运车等环保专用设备的采购合同。目前,公司 已支付了部分预付款。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 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六、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6,00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0 另:关联公司西屋月台屏蔽门(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屋屏蔽门")与汇丰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定额度为6,600万元综合授信贷款协议,子公司广 日投资管理2009年3月15日向汇丰银行出具安慰函(以下简称"原安慰函"),确认广日投资管理 将继续保持对西屋屏蔽门35%所有权,将确保西屋屏蔽门持续经营,如西屋屏蔽门无法履行还 款义务,广日投资管理按持股比例向西屋屏蔽门提供足够资金或通过他方向西屋屏蔽门提供足 够资金以使其履行义务。2013年5月7日子公司广日投资管理向汇丰银行出具新安慰函,说明原 安慰函失效,广日投资管理不再承担原安慰函项下任何义务,不构成担保. (三)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1、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协议 名称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合同订 立双方 的名称 甲方: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乙方: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签订日 期 2012年7月10日 预付补 偿款依 据 依据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穗旧改复〔2011〕26号”批复收回本协议 项下土地使用权并根据穗府〔2009〕56号附件3《关于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土地处 置实施意见》的规定给予乙方补偿。 补偿原 则 4.1补偿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广州市《关于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土地处置实施 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公开出让、收益支持”的方式一,计算甲方应给 予乙方最终的收地补偿费用,即规划(毛)容积率在3.5以内(包括3.5,下同) 的,按土地出让成交价的60%计算收地补偿款。超出规划(毛)容积率3.5的, 按(毛)容积率3.5以内部分用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成交价的60%计算补偿,超出 部分产生的土地成交价不再计算补偿,本协议项下地块成功出让并收取土地出让 金后,甲方协助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按比例支付补偿款。另外乙方如在2012 年前移交土地,按出让成交价的5%增加补偿。超过2012年移交土地的不能增加 补偿。双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土地移交确认书》日期作为计算增加补偿的依据。 4.2 本条4.1款项下补偿款,包含了本协议项下被收回地块的土地补偿款,地上 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款及乙方拆卸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土地平整至原地面 标高并符合本协议约定交地条件的费用。另外,本协议项下地块土地整理、修复 费用,按“三旧”政策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应承担的数额。若地块的土地整理费用 和市政公建配建等费用由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并发生的,则甲方从4.1款土 地补偿款中扣除,再向乙方支付最终补偿款。除本协议双方另有的约定外,甲方 不再向乙方支付4.1款明示外的其他任何补偿款。 预付补 偿款 4.3预付补偿款:为妥善解决乙方的职工安置、设备搬迁、购置新厂房等问题, 甲、乙双方同意按4.3.3款方式先行预付补偿款。如在本协议项下土地规划调整, 甲方按新规划用途重新计算预付补偿款。 4.3.3收益支持,合理补偿方式三: 1、33340.97(面积)×3(容积率)×3844(新规划用途基准地价)×0.6= 230692839.62元 2、27711.21(面积)×5(容积率)×4187(新规划用途基准地价)×0.6= 348080508.81元 上述1+2=578773348.43元为总预付款。 预付款 支付时 间 4.4 预付款支付时间 4.4.1 在本协议签订后,经市发改委下达关于本项目立项批复、甲方落实资金并 核实产权边界与规划单元吻合满足出让条件后,甲方即按补偿协议第4.3条款所 确定的预付款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即¥578773348.43元,大写:伍亿柒仟捌佰柒 拾柒万叁仟叁佰肆拾捌元肆角叁分)。 4.4.2 在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本协议项下土地、建 构筑物、附着物的权属证明原件,并配合甲方完成上述权属证明材料的注销工作。 4.4.3甲方应在土地出让前应完成该项目立项并落实资金计划。 结算补 偿时间 本协议项下土地被成功出让并收到竞得人支付的各期土地出让金后20个工作日 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并承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手续, 且正式报送市财政局申请土地出让金返还;若结算补偿款总金额小于预付款总金 额,乙方应在市财政局审核确定出让地块结算款后60个工作日内,将多收的补 偿款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否则,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应退款数额的万分之二向 甲方支付延迟退款数额的违约赔偿金。 合同的 执行情 况 1、广日股份于2012年11月8日收到广日电梯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署的《土 地移交确认书》; 2、广日电梯于2012年12月3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补 偿款2亿元。 2、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环保节能改造工程(亮化美化工程)投资建设合同 合同名称 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环保节能改造工程(亮化美化工程)投资建设合同 合同订立双方的 名称 甲方: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 乙方: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 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美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签约人: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签订日期 2013年3月18日 合同标的所涉及 资产的账面价值 合同价款:中标估算金额,为79,800万元。 定价原则 15.1 政府采购款的计算 (1)政府采购款由工程价款及乙方融资成本组成。 (2)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的工程 价款,据实结算。 最终交易价格 15.1 政府采购款的计算 (4)工程价款确定及开票 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完成后,5日内完成预算的编制上报甲方指定的审价 单位审核后方可开始施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完成项目 的结算上报甲方指定的审价单位,审价单位须在30日内进行审核,如对 结算造价有异议,审价单位需在收到乙方的项目结算的30日内与承包方 进行造价确认;审价单位在30日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进行造价确认的, 视为确认造价。完成结算工作后,甲乙双方及审价单位需签名确认。 对于已移交的单个项目,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供相应发票予甲 方。 (5)融资成本的确定及开票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16.1条款规定时间,并按等额本息法,以应付工程款 每年5%的利率计提融资成本,分八年支付完毕。乙方收到相应的融资成 本后,应出具发票予甲方。 合同的执行情况 目前,主干道节能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 七、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承诺 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 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收购 报告 书或 权益 变动 报告 书中 所作 承诺 股份 限售 广州 广日 集团 有限 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日集团将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60.13%的股份。就本次 受让广钢集团及金钧公司持有的上 市公司合计474,171,200股股份,广 日集团承诺自该等股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 行转让。 承诺时 间:2011 年5月25 日;承诺 期限: 2012年7 月2日至 2013年7 月1日 是 是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解决关联 交易 广州广 日集团 有限公 司 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 合作等方面给予广日集团优于市场第 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 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 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 绝广日集团以及其所控制的企业非法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 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广日 集团以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 式的担保。4、广日集团以及其所控制 的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市 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 承诺时间: 2011年5月 25日 否 是 关联交易,保证:(1)督促上市公司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广日集团并将严格 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 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 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 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 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 章程的规定,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分红 广州广 日集团 有限公 司 为了确保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关于利 润分红的安排能够落实,本次交易重组 方广日集团作出不可撤销之承诺并保 证:1、上市公司执行有效的利润分配 政策--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 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 股利(或股份)的派发。2、公司上述 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有效实施。3、 在未来审议包含上述内容的利润分配 议案时参加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确保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4、在重 组完成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上 述利润分配政策的章程修正案时参加 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 承诺时间: 2012年6月 21日 否 是 解决同业 竞争 广州广 日集团 有限公 司 1、广日集团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 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的业务。2、广日集团将采取合 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广日集团现有或 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 其它受其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广 日集团(包括广日集团现有或将来成立 的子公司和其它受其控制的企业)获得 承诺时间: 2011年5月 25日 否 是 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广日集团将 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优先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上市公司。4、对于上市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广日集团保证不 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 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5、如出现因 广日集团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 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广日集团将 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债务剥离 广州钢 铁企业 集团有 限公司 如任何未向上市公司出具债务或担保 责任转移同意函的债权人向上市公司 主张权利的,上市公司需向广钢集团发 出书面通知将上述权利主张交由广钢 集团负责处理,在此前提下,广钢集团 需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 放弃向上市公司追索的权利,若上市公 司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 了任何损失,广钢集团在接到上市公司 书面通知及相关承担责任凭证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作出全额补 偿。如前述债权人不同意债权移交广钢 集团处理,上市公司需书面通知广钢集 团参与协同处理,在此前提下,广钢集 团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 放弃向上市公司追索的权利,若上市公 司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 了任何损失,广钢集团在接到上市公司 书面通知及相关承担责任凭证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作出全额补 偿。 承诺时间: 2011年5月 25日 否 是 其他 广州广 日集团 有限公 司 1、若原广日股份因实收资本调整的程 序瑕疵而引起的民事责任均由广日集 团承担,并放弃向原广日股份追索的任 何权利;2、若原广日股份因实收资本 调整的程序瑕疵受到有关主管机关的 行政处罚而遭受到的损失均由广日集 团承担,并放弃向原广日股份追索的任 何权利;3、若依照法律必须由原广日 股份作为前述事项责任的当事人或原 广日股份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 或遭受了任何损失,广日集团在接到原 广日股份书面通知及相关承担责任凭 证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原广 日股份作出全额补偿。 承诺时间: 2011年5月 25日 否 是 其他 广州广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广日集团作为上市 承诺时间: 否 是 日集团 有限公 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广日集团将维护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在人 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 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彼 此间独立,具体承诺如下:1、人员独 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不在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且不在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 的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 务人员不在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 制的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 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 与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 之间相互独立。2、资产独立(1) 保 证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 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 的资金、资产。(2) 保证不以上市公 司的资产为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 制的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 务独立(1)不干预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不干预上市公司规范、独立的财 务会计制度和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3)不干预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 户,保证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 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4) 不干预上市公司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保证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 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 司的资金使用、调度。4、机构独立(1) 不干预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2)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行使职权。(3)不干预上市公司拥 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保证广日集 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 司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 独立(1)不干预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 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 以及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 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广日集团及 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 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交 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 2011年5月 25日 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 与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 保持独立。 其他 承诺 其他 广州 广日 集团 有限 公司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拟根据自身 发展战略的需要,基于对本公司未来 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信心,计划在未 来12个月内(自2012年11月6日 起算)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 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的2%。广日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时 间:2012 年11月7 日; 承诺期 限:2012 年11月6 日至增 持计划 实施期 间及法 定期限 内 是 是 八、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对置入资产进行了审计, 对公司置入资产整体业务比较了解,在2012年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准则,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 意见,会计数据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2012年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 九、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 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 购人均未受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十、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 制度,深入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目前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董事会召集了201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0项。本次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布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并有见证律师现场见证。 (二)关于董事会 1、2013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共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审议议案21项。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3年上半年,第七届董事会下设的各个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就201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201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年审计机构、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查,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建议。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2013年上半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并列席了 年度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 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事宜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四)制度建设 为了进一步理顺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广东证监【2012】20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 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的法 人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或重新制定了包括《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定期报告管理办法》、《重大信息报送管理办法》以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 制度》等在内的33项法人治理制度。 (五)关于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报告期内,公 司共披露定期报告2份,临时公告17份。有关公告内容已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网站。 (六)关于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定期报告相关事宜,实 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七)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网站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重新 制定了《新闻发布制度》和《网站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网站日常工作机制,规范了信息 发布和更新管理流程。公司通过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积极发布现金分红政策、历年红利分 配情况、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法人治理制度以及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等信息;同时,公司积极 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八)关于董监高及其他员工的培训学习工作 为了做好公司的规范运作,加强公司上市后的管理,强化各级员工尤其是公司董监高人员 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及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组 织的相关培训,主要包括:公司信息披露经办人员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信息披露直通 车培训;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独立董事资格培训或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公司对外信息发布责任 人参加了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舆情管理培训等。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26,108,701 3.31 0 0 0 -14,522,763 -14,522,763 11,585,938 1.47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2、国有法人 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3、其他内资 持股 26,108,701 3.31 0 0 0 -14,522,763 -14,522,763 11,585,938 1.47 其中: 境内 非国有法人 持股 26,108,701 3.31 0 0 0 -14,522,763 -14,522,763 11,585,938 1.47 境内自然 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4、外资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其中: 境外 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境外自 然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 762,409,623 96.69 0 0 0 14,522,763 14,522,763 776,932,386 98.53 1、人民币普 通股 762,409,623 96.69 0 0 0 14,522,763 14,522,763 776,932,386 98.53 2、境内上市 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0 3、境外上市 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788,518,324 100 0 0 0 0 0 788,518,324 1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2012年6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 广州维亚通用实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25号),核准本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广州维亚通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亚通用")、广州花都通用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通用")、广州市南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头科技")合计发行 26,108,701股股份及购买相关资产。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 增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12年6月26 日对上市公司向维亚通用、花都通用、南头科技非公开发行的26,108,701股股份予以登记,维 亚通用、花都通用、南头科技为该等新增股份的持有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锁定期安排为:自 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维亚通用不转让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自本次发 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南头科技、花都通用不转让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报告期内,花都通用、南头科技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14,522,763股限售期到期,于2013年 6月26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 告》(临2013-017)。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 股数 报告期解 除限售股 数 报告期 增加限 售股数 报告期末 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 期 广州维亚 通用实业 有限公司 11,585,938 0 0 11,585,938 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交易方之一,广州 维亚通用实业有限公 司于2011年7月20日 出具了《关于拥有权益 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的承诺函》,承 诺其在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 2015年6月 26日 广州花都 通用集团 有限公司 7,487,291 7,487,291 0 0 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交易方之一,广州 花都通用集团有限公 司于2011年7月20日 出具了《关于拥有权益 的股份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的承诺函》,承诺 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2013年6月 26日 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 广州市南 头科技有 限公司 7,035,472 7,035,472 0 0 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交易方之一,广州 市南头科技有限公司 于2011年7月20日出 具了《关于拥有权益的 股份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的承诺函》,承诺其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 2013年6月 26日 合计 26,108,701 14,522,763 0 11,585,938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7,87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性质 持股比 例(%) 持股总数 报告期内增 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 公司 国有 法人 61.13 482,056,355 94,800 0 无 广州维亚通用实业 有限公司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1.47 11,585,938 0 11,585,938 无 广州花都通用集团 有限公司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0.95 7,487,291 0 0 无 交通银行-普天收 益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91 7,200,000 7,200,000 0 无 广州市南头科技有 限公司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0.89 7,035,472 0 0 无 广州昊天化学(集 团)有限公司 国有 法人 0.88 6,955,000 0 0 无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0.88 6,940,000 6,940,000 0 无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万 其他 0.80 6,301,627 6,301,627 0 无 能-个险万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商盛 世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0.75 5,876,489 5,876,489 0 无 广州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 国有 法人 0.74 5,864,965 -508,010 0 无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 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482,056,355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花都通用集团有限公司 7,487,291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 金 7,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市南头科技有限公司 7,035,472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昊天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6,955,000 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个险万能 6,301,62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876,489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864,965 人民币普通股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66,94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广州维亚通用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花都通用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市南头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汤伟标。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 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 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 间 新增可上市交 易股份数量 1 广州维亚通用实 业有限公司 11,585,938 2015年6月26日 0 作为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交易方之一, 广州维亚通用实业 有限公司于2011年7 月20日出具了《关 于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的承诺函》,承诺 其在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自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