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时新兴: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2号)
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3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裕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获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7]174号文核准。自2007 年7月6日起,《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在办理基金 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T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到 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注册登 记人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7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56 七、基金的存续 ........................................................... 56 八、基金的集中申购 ....................................................... 57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7 十、基金的转换 ........................................................... 63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65 十二、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及质押 .......................................... 65 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65 十四、基金的投资 ......................................................... 66 十五、基金的业绩 ......................................................... 72 十六、基金的财产 ......................................................... 73 十七、基金资产的估值 ..................................................... 74 十八、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9 十九、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80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2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 83 二十二、风险揭示 ......................................................... 86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88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9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2 二十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5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15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7 二十九、备查文件 ........................................................ 118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 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裕华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而来; 裕华基金: 指裕华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转型: 指对包括裕华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 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基金合同: 指《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裕华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 书: 指《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招 募说明书由《裕华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而成;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指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即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进行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 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集中申购公告: 指《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基金管理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和结算、 基金销售业务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 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 表决的会议; 集中申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 最长不超过1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 日,原《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 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 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出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 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 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任何 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份额从一个销 售机构转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深圳证券账户: 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或证券投 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接受基金管 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 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基金销售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 站;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 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 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缴存 的保证金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后得 出的基金份额的财产净值;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不可抗力: 指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 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 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鶤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沈康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6号文 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6%;上海盛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丰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三大总部和十一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市场销 售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产品规划部、董事长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特定资产管理部、研究部和国际组。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 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特定资产的管理和客户咨询服务。研究部负责完成 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国际组负责公司海外投资业务中与权 益类资产管理和研究相关的工作。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 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 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市场销售总部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客户、销售和 服务工作。市场销售总部下设机构与零售两大业务线和营销服务部。机构业务线含战略客户 部、机构-上海、机构-南方三大区域和养老金部、券商业务部两个部门。战略客户部负责北 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 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 作。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 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业务线含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三大区域,以及电子商 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其中,零售三大区域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 电子商务部负责公司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各部门使用公司官方网站营销资源的归口管理和 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 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董事长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 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 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总裁办 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 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 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 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 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 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 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 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 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处理公务人 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公司总人数365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93% 拥 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 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杨鶤女士,硕士,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五届人大代表。 历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香港中银集团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招商银行证 券部总经理,深圳中大投资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基金 管理公司总经理,招商银行独立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08年7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 何宝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1998年起曾先后在上海飞机制造厂、全国社保基金理 事会投资部、中国投资公司投资部工作。2011年9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丁安华先生,硕士,董事。1984年起,历任交通部人民交通出版社编辑、华南理工大 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美国)波尔亚太有限公司和Fremont Corporation管理人员、加拿 大皇家银行投资经理;2001年起历任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企业 规划部副总经理、战略研究部总经理、招商局集团(香港)董事、招商银行董事、招商证券 董事。现任招商证券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2012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起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师。1995年4 月进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会董事。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董事。1993年起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 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永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副 总经理(主持工作)。2011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陈小鲁先生,独立董事。1968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战士、班长、排长、副指 导员、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1979年起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二部参谋、中华人 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馆国防副武官、北京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学会副秘书长、亚龙湾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2001年4月起,任博时公司独立董事。 姚钢先生,独立董事。1985年起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讲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研究所微观研究室主任助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海南汇通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任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汇通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文化研 究中心副主任。2001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 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 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9月至今任瑞士银行投资银行部副主席。2008 年1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 营利公益组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彭毛字先生,学士,监事。1982年8月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农贷部国营农业信贷 处科员、副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发信贷部扶贫信贷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三 部扶贫贷款管理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项目评估部副总经理、金桥金融咨询公司副总经 理。1999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任评估咨询部副总经 理,债权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南宁办事处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监察审计部 (纪委办公室)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兼任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 年1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职监事(总经理级)。2011年7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 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 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监事。1988年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起历任华源集 团控股之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 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 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1998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京万 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MIS系统分析员、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0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 公司高管人员 杨鶤女士,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任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开发部经理、清 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工作。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 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及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 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 李志惠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经理。1993年7月起先后在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深 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城市研究处、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工作。2004年9月加入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机 构业务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 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社保债券基金经理。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韩茂华先生,工学博士。2006年7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 公用事业与金融地产研究组主管、原材料组主管兼研究员。曾任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现任博 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9日至今)。 曾鹏先生,投资经济学硕士。2005年起先后在上投摩根基金,嘉实基金投研部门工作。 2012年10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现担任博时新兴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日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刘小山先生(1999年11月至2000年7月);汪德生先生(1999年8 月至2001年4月);周枫先生(2001年4月至2002年1月);宋炳山先生(2002年至2003 年6月);施斌先生(2003年6月至2005年2月);何肖颉先生(2005年2月4日至2007 年7月6日);刘彦春先生(2008年7月2日至2011年4月12日);李培刚先生(2008 年7月2日至2013年1月18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邵凯、董良泓、温宇峰、魏凤春、邓晓峰、王红欣、姜文涛、黄健斌。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董良泓先生,简历同上。 温宇峰先生,硕士。1994年起先后在中国证监会发行部、中银国际控股公司、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Prime Capital 、Fidelity International Limited (Hong Kong)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10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博时裕隆封闭基金、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和博时价值增长 贰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 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8月正式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宏观策 略部总经理。 邓晓峰,硕士。1996年至1999年在深圳市银业工贸有限公司任工程师。1999年至2001 年在清华大学学习,获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部。2005年4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股票投资部单独账户小组基金经理助理、 社保股票基金经理、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基金经理。现任权益投资总部董事总经理、 股票投资部总经理、价值组投资总监,兼任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基金经理、社保股票 基金基金经理。 王红欣先生,耶鲁大学国际金融博士。1994年起先后在RXR期货管理公司、Aeltus 投资管理公司、Putnam投资公司、Acadian资产管理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工作。2012年10月15日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股票投资部ETF及量化 投资组投资总监、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姜文涛先生,经济学硕士。1998年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加入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经理。 2012年12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混合组投资总监、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经理、博 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经理。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于2005年10月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 置混合型基金经理兼社保组合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任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 合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兼任高级投资经理、社保 组合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用基金财产承销证券; 6)用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用基金财产从事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财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财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财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 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财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 动;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超过基金的总财产,基金所申 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4)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 证券的10%; 15)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1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协助、 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 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 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 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 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 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 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 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 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 察长和监察法律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 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 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3)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法律部对总经理负 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 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 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裴学敏 电话:021-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交 通银行先后于2005年6月和2007年5月在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挂牌上市,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 博会唯一的商业银行全球合作伙伴。《财资》杂志(The Asset)“2010年全球最佳交易银行 评选”中,交通银行荣膺 “最佳次托管银行”大奖。英国《银行家》杂志2011年公布的全 球1000家银行排名,交通银行以343.21亿美元的一级资本连续第三年跻身全球商业银行50 强。截至2013年3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5.63万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77.06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 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 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 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交通银行行长,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9年12月起 担任交通银行行长, 2013年5月起担任交通银行董事长。 钱文挥先生,交通银行副行长,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10月起任交通银行 副行长,2007年8月起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 刘树军先生,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 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 长,农行总行托管部及养老金中心副总经理,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2011年10月起 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2年5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3年一季度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9只,包括博时现金收益货币、 博时新兴成长股票、长城久富股票(LOF)、富国汉兴封闭、富国天益价值股票、光大保德信 中小盘股票、国泰金鹰增长股票、海富通精选混合、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 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创新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债券、汇丰晋信2016周期混合、 汇丰晋信龙腾股票、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金鹰红利价值混合、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 大摩货币、农银恒久增利债券、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鹏华普惠封闭、鹏 华普天收益混合、鹏华普天债券、鹏华中国50混合、鹏华信用增利、融通行业景气混合、 泰达宏利成长股票、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泰达宏利稳定股票、泰达宏利周期股票、天治 创新先锋股票、天治核心成长股票(LOF)、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LOF)、易方达科汇灵活配 置混合、易方达科瑞封闭、易方达上证50指数、易方达科讯股票、银河银富货币、银华货 币、中海优质成长混合、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华富中证100指数、工银瑞信双利债券、长信 量化先锋股票、华夏亚债中国指数、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联接、 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富安达优势成长股票、工银主题策略股票、汇丰晋信货币、农银汇理中 证500指数、建信深证100指数、富安达策略精选混合、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工银瑞信 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富安达收益增强债券、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 ETF联接、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债券、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债券、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德邦 优化配置股票、汇添富理财28天债券、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诺安中小板等权重ETF、 诺安中小板等权重ETF联接、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富安达现金通货币、东吴内需增长混合、 建信优势动力股票(LOF)、浦银安盛新兴产业混合、农银高增长股票、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 分级、工银安心增利场内货币、易方达保证金货币、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德邦德信中高企债 指数分级、天治可转债、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开债券、农银行业领先股 票。此外,还托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 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专户理财等12类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托 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 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控制机 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 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2)、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 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3)、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处 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 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 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5)、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 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制 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 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 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 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 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 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 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 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基 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 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 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 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 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 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 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 联系人: 尚继源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105568(免长途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 021-33024909 传真: 021-63305180 联系人: 史迪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电话: 0755-83169999 传真: 0755-83199450 联系人: 林艳洁 2、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姜建清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联系人: 丰靖 传真: 010-65550828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 于慧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联系人: 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传真: 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联系人: 董云巍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联系人: 谢小华 电话: 010-66223587 传真: 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 董建岳 联系人: 李静筠 电话: 020-38321739 传真: 020-8731178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电话: 021-38637673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吴海平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7)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 乔瑞 联系人: 王薇娜 电话: 010-63229475 传真: 010-632294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18)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谭长臻 电话: 0532-85709732 传真: 0532-85709725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 网址: http://www.qdccb.com (19)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昕 联系人: 叶卓伟 电话: 0551-2667635 传真: 0551-26678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2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2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联系人: 巫渝峰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2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联系人: 严峻 电话: 0571-85108195 传真: 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08;0571-96523 网址: http://www.hzbank.com.cn (2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联系人: 刘晔 电话: 025-86775335 传真: 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400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24)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联系人: 林波 电话: 0577-88990082 传真: 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电话: (0577)96699 网址: http://www.wzbank.cn (25)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新民 联系人: 王磊 电话: 027-82656867 传真: 027-82656236 客户服务电话: 027-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 http://www.hkbchina.com (2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宝凤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27)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办公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 王自忠 联系人: 孙瑜 电话: 0512-58236370 传真: 0512-582363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2-96065 网址: http://www.zrcbank.com (28)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伟 联系人: 宋永成 电话: 0755-25188266 传真: 0755-251887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1961200 网址: http://www.961200.net (29)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甫 联系人: 董鹏程 电话: 0379-65921977 传真: 0379-65921869 客户服务电话: 0379-96699 网址: 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30)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 叶文君 联系人: 王淑华 电话: 0535-6699660 传真: 0535-669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11-777 网址: http://www.yantaibank.net/ (31)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05号 办公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 杲传勇 联系人: 肖 斌 电话: 0533-2178888 传真: 0533-2180303 客户服务电话: 0533-96588 网址: http://www.qsbank.cc (32)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9楼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联系人: 李鹏 电话: 0411-8231125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40099 网址: http://www.bankofdl.com (33)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联系人: 武艳凤 电话: 0451-86779018 传真: 0451-86779218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3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 马千真 联系人: 孔文超 电话: 023- 63792212 传真: 023- 63792412 客户服务电话: 96899(重庆)、400-70-96899(其他地区) 网址: http://www.cqcbank.com (35)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 金子军 联系人: 董晓岚 电话: 0571-87117617 传真: 0571-871176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527、(0571)96527 网址: http://www.czcb.com.cn (3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联系人: 何茂才 电话: 0769-22866255 传真: 0769-22320896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37)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栋 电话: 0311-88627522 传真: 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9999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38)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办公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法定代表人: 许洪明 联系人: 顾晓光 电话: 0573-82099660 传真: 0573-82099660 客户服务电话: 0573-96528 网址: http://www.bojx.com (39)江苏常熟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亚 联系人: 马勋 电话: 0512-52909125 传真: 0512-52909122 客户服务电话: 0512-962000 网址: http://www.csrcbank.com (40)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法定代表人: 徐雅清 联系人: 徐晓峰 电话: 0579-83207775 传真: 0579-821783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1-6668 网址: http://www.jhccb.com.cn (41)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仁法 联系人: 陆建生 电话: 0510-86823403 传真: 0510-86805815 客户服务电话: 0510-96078 网址: http://www.jybank.com.cn/ (4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林爽 电话: 010-66045608 传真: 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4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