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石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3年08月22日 17:31:33 中财网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13-02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
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8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7人。王国樑先生、喻宝才先生、冉新权
先生、崔俊慧先生、陈志武先生因故不能到会,已分别书面委托李新
华先生、汪东进先生、廖永远先生、李勇武先生、刘鸿儒先生出席会
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周吉平先生主持。部分监事会成
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进行讨论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中期财务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举行的股东大会上,获股东大
会授权决定二零一三年中期股息有关事宜。董事会决定向全体股东派


发二零一三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6110元(含适用税项)的现金
红利,以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公司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
数计算,合计派发人民币294.85亿元。

本次中期股息派发予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收市后登记在公司股
东名册之股东。公司将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六日至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
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截至二零一三
年九月十一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
股息。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A股股东的具体派发方式及其有关事项将由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商后另行公告,敬请A股股东留意。

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数均为12 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独立非
执行董事对包括第2项议案在内的全部议案均表示同意。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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